七、七星诗社

1548 年,里昂派诗人西毕雷发表《诗学》,提出一些改革诗坛的温和的意见,在诗坛激起波澜。次年,一篇名叫《保卫和发扬法兰西语》的宣言应声问世。这篇宣言对法国文学的影响,它所预示的法国文学的发展方向,当时也许不甚明晰,不过,以后的时代将蒙受它的惠泽,这样说吧,它为法兰西文学找到了自己的语言土壤。这篇宣言出自一位默默无闻的诗人的手笔, 当然,自那以后,他领受了巨大的荣誉——作为一位诗学家的荣誉,而不单是一位诗人的荣誉(他的诗人荣誉在诗学家的荣誉而显得多么黯淡无光!)。

乔亚金·杜·贝雷(Joachim du Bellay)1525 年出生于里昂附近的利累,一个贵族家庭。杜·贝雷这个姓氏我们在“拉伯雷”一章里经常看到, 例如数度出使罗马的约翰·杜·贝雷(他曾带走拉伯雷,作为罗马之行的私人医生),出任都澜总督的威廉·杜·贝雷。这位名人之后自己早年的身世却很凄凉。父亲早丧,兄弟夭折;此外,他还一度身染重疾,终至双耳失聪。二十岁时,他才离开故土利累。也许故土在这个不幸的青年心里刻下了某种难以忘怀的印象,以后,思乡情绪就象一个影子,紧随他的足迹。他是一个聋人,他对外界的印象均由视觉导入,并在心底洒下投影。可是,这也许是一个误解,因为他很快就显示出对诗韵的特殊禀赋,而诗韵却是听觉的。同年,他进普瓦蒂埃大学学习法律,大约是想施展一下类似他那几个著名的叔叔伯伯的才能。三年以后,他在普瓦度遇见了一位才气横溢,只是眼下尚且默默无声的青年诗人,皮埃尔·德·龙萨(Pierre de Ronsard),也是一个聋人(真是巧合!),跟他到了巴黎,进了高克雷学院。这所学校的校长是多拉(Dorat),他既是那个不久以后将形成的“小团体”(La Brigade)的灵魂,又是“七星之一”,只是他的诗作与他诗名璀灿的几个弟子相比,显得极为逊色,而且,他的诗作所用语言是他弟子们厌恶的拉丁文。

高克雷学院的生活成了乔亚金一生的转折点,他的文人生涯也是由此开始。他努力研究古典文学,尤偏爱意大利文学。围绕多拉周围,六位致力于待艺的青年——除了上面提到的龙萨以及乔亚金外,还有巴依夫(Baif)、贝洛

(Belleau)、若黛尔(Jodelle)以及蒂亚尔(Thyard)。这几位诗名不显的诗人,他们的名字得以流传至今,仍是因为他们属于一个团体,而这个团体的意义是深远的——组成了一个文学团体,初名叫“小团体”,后以团体全体成员人数称为“七星诗社”(La Pléade),足见他们的自负。据说他们缔结诗社的时候,是在一个美好的春日,这几个颇有诗人激情的年轻人忽然觉得一个理想垂临心间:他们都是古典文学的饱读之士,如今,他们自己决定也将成为诗人,成为以法兰西语言写作诗歌的诗人,以此革新法国诗坛。这些因为饱学、血气方刚以及受着集体热情鼓舞的默默无闻的诗人,决心整饬诗坛。这样,那份本章开篇时提到的宣言(上面印有乔亚金·杜·贝雷的署名,其实它是团体热情的杰作)问世了,成了真正法国文学的预言。

这篇内容并不显得特别新鲜的宣言大概受着一股热情的渲染因而显得令人耳目一新。问题仍是佛罗伦萨诗人(例如但丁)遇到的那个问题:本族语言(俗语)是否能够成为科学的语言,或者诗的语言?那时,法国的学界受了一种根深蒂固的传统的影响,认为凡是深奥的学问,抽象的思想以及典雅的诗文,都应用拉丁文写成。法语被认为是一种俗语,有侮学者的名声。这篇宣言一反这种传统习惯,提出法语也是一种能够传达深邃思想的语言。当

然,《保卫和发扬法兰西语》只是一篇早产的作品,它的理论建构并不完善, 没有容纳这个团体的全部改革意见。这些意见后由另外一些文字——杜·贝雷的《橄榄集》的序言,龙萨的《诗艺概要》的序言以及《弗郎西亚德》的序言——加以补充。

以拉丁文写作的文人遭到宣言激烈的抨击,甚至宣言发表二十五年以 后,己经久负诗名的龙萨还说:“舍弃典丽的本国活文字,而向死灰里面发掘上古文字的余烬,这是大逆不道的行为。”足见他们对“拉丁癖们”的憎恶。他们大力提倡使用法语,并使法语成为一种民族语言。这里有着某种民族精神的萌芽。极为深刻的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几个国家都以提倡本国文字作为向旧时代告别的信号,因为那时拉丁语不仅是一种宗教语言,是一种压

抑秩序,而且也是一种通用语言,是一个抽象整体的语言。对拉丁语的排斥, 不仅是宗教上的异教精神,而且也是民族意识的觉醒。革命,就其最深刻的涵义来说,是一场语言革命。

法语能够成为科学的语言,也能成为文学的语言,当然,因其久与俚俗之事相联,而必先有一个丰富的过程。丰富,这指的是借用其它词汇充实法语,包括现代语言,方言,行话,等等。“七星诗社”对于词汇的选择有着一个标准,这个标准貌似不偏不倚,既少宫廷气息,更无里巷之声。其实, 它的精神却是贵族化的,至少也是精神贵族化的。它的极端就是试图创造一种诗人独有的文字,一种堪与希腊文拉丁文媲美的典雅文字。他们这种试图还未实现,就引来了马雷伯对法语的清洗运动。

这可看出“七星诗社”的一个心理误区,即对诗人地位的过度提高因而导致诗人在语言上的“孤独”。他们仿佛是从宗教方面得到了灵感,认为诗歌也是一种宗教,一种只有诗人(“教士”)才能传达个中奥秘的宗教,当然,提高诗人地位并赋之以“神圣”的色彩,这在宫廷诗人笼断诗坛的时候, 的确具有一种反抗色彩。诗人不是帝王公侯的仆从,不是低级趣味的回声, 而是负有使命的教士,传授一种宗教。

那么,根据这种精神宣言,法语文学(具体说来,“诗歌”)应该是什么样的呢?当然,它决不是对古典的一种模仿,所以他们甚至喊出了应把翻译诗人逐出门外的口号(见宣言第六章);然而,因为纯粹的法语形式还须经过“借用”一途,因而他们又不能不模仿。这样,就产生了一种特别形式的模仿:灵感的启发。杜·贝雷在《橄榄集》中谈到这种模仿时说:在阅读古书诗,应该细味古人的思想和情绪,把它们浸润于心灵深处,把它们融会而成自己的思想和情绪;写作时,这些思想和情绪自然而然地从笔下流出来, 不加思索,更不用记忆。这种诗学仿佛就是十九世纪英国诗人华滋华斯的“诗是内心情感的自然流露”一说的先声,不过,显而易见的是,这位湖畔派诗人的内心装的主要不是古希腊罗马,而是“自然”。

这篇宣言发表后的第二年,乔亚金就欲以其处女作《橄榄集》证实这一诗学原则,然而,这部模仿罗伦萨诗人彼特拉克的抒情诗集,却并没有遵循他自己的理论。为了解释这部诗集(橄榄“Olive”一词是他女友的名字 Viole 的重拼)为何是用拉丁文写成的,他说这是因为 Viole 是一位罗马姑娘。

可是,罗马这座城市——乔亚金曾一度梦游于拉丁作家们笔下的“永恒的罗马”——却并没有给他留下什么好的印象 1551 年,即《橄榄集》问世的第二年,他随亲戚约翰·杜·贝雷到罗马,当他的私人秘书。罗马之行令他非常失望,双目所见,仍是一座肮脏而又破烂的城市;那儿,他认识了许多

没有灵魂的人,那些行贿受贿、蝇营狗苟的人,还目睹了众多卑鄙下流的事。罗马之行使这位聋诗人发展了一种讽刺的才能,而《政客诗人》则是这种才能的集中体现。他的讥刺风格在于:他不骂人,他嘲笑人。

罗马废墟所暗示的昨盛今衰的宿命色彩在杜·贝雷心里也引起了某种时光易逝的感伤。在对罗马之行深感懊悔的同时,里昂作为一个怀乡的意象, 常缠绕着他。童年的生活,利累的家园以及四野的风光,爱人的缠绵,悲伤的哀怨,——这些,就和他对自己身世的感叹一样,都成了他最优秀的抒情诗的主题。他后期的作品主要有:《罗马怀古集》、《悔恨集》以及《乡下把戏》。

他于 1560 年三十五岁时早夭。他的早逝对他的朋友龙萨来说,不啻一片巨大的阴影。他在孤零的晚年唱出的那些哀歌,使他成为法国诗坛数一数二的哀歌诗人。乔亚金的早夭使他没能成为伟大的诗人,没能长久左右“七星诗社”的方向(如果这个诗社老是受着他的影响的话,那就可能成为一个模仿精神大于创作精神的团体)。他以一个伟大的诗学家的地位留诸文学史, 作为“七星诗社”的理论之旗;而他的好友龙萨则实现了这种诗学理论,是“七星诗社”最优秀的诗人。

皮埃尔·德·龙萨(Pierre de Ronsard)于 1524 年 9 月 11 日出生于旺多姆省的一个贵族之家。他的早年生活非常顺利,少年得志,见过世面。他的父亲是国王弗朗索瓦一世的宫廷侍从官,而龙萨十二岁时也进宫当了侍从。1535 年,弗朗索瓦一世在阿维农准备与西班牙的查理五世作战,龙萨随同父亲到了法国军营之中,当王太子的书僮。不巧的是,王太子不久暴卒。龙萨转而伺候国王的第二个儿子,奥雷昂公爵,即未来的享利二世。奥雷昂公爵把他转送给了苏格兰国王杰克·斯图亚特,在苏格兰住了两年。十六岁时重返法国,跟随外交使节拉扎尔·德·巴依夫(La Zare de Baif,其子安东尼后来成为龙萨的密友,亦属“七星诗社”。)以及威廉·杜·贝雷出访过弗兰德斯、德意志及意大利。

然而,这时,一场类似落到乔亚金头上的偶然事件打断了这位外交官的命运——他病倒了,病得非常厉害,以至痊愈以后,听觉仍难恢复。此后, 他就成了一个聋子。那时他才十八岁,就被迫放弃了前途无量的政治生涯而转向内心的寻求。

拉扎尔虽是外交使节,却也酷爱学术,是位学者,非常赏识龙萨的才能。他让龙萨与安东尼一同受业于多拉,在他门下苦习希腊文和拉丁文。不久, 多拉被任命为高克雷学院的校长,龙萨与巴依夫一同入校。他们的深厚的友谊是从这段求学时代开始的。他们同住一个宿舍,据说龙萨每天读书读至半夜时,就把巴依夫推醒,然后自己上床睡觉,巴依夫就读书读到天亮。

高克雷学院当时还有几位爱好文学的同学。直到社·贝雷由龙萨介绍进入了这个圈子后,才形成日后的“七星诗社”的正式组织。杜·贝雷署名的

《保卫和发扬法兰西语》问世后,龙萨紧接着发表了《颂歌集》的前三部, 从此名噪诗坛,成为诗坛巨擘。

当时正处在宗教战争的时代,尽管龙萨对天主教与新教均无同情,可出于政治考虑,认为应该支持天主教(他是一位贵族),于是对日内瓦的“伪君子”(新教徒)有所贬词,因而受到新教徒们的非难。他的诗名在六十年代及七十年代初达到了顶峰,受到法国宫廷以及众多人士的一致推崇。只是到了七十年代末以后,他的显名才黯淡下去,可一直没被忘掉。他于 1585

年 12 月 27 日辞世,享年六十一岁。

龙萨的诗作很多。《颂歌集》(前三部)是对古希腊诗人品达的模仿, 而这些诗作咏唱的却是几个但丁式的故事。第一部注明献给一位名叫卡商达的意大利少女,龙萨当宫廷仆从时曾遇见过她几次,次年,卡商达下嫁了别人,龙萨从此不曾再见到她。第二部献给了一位年轻的牧羊女子,龙萨是在乡间遇见她的。而第三部,献给了一位聪明而又漂亮的少女。这些都是不结果实的爱情的模式。这些“少女”是否实有其人,也许并不重要;重要的在于他以某种独特的气质赋予诗歌一种悲伤情调,这给法国的爱情诗带来了严肃的气氛。当然,这不是说,龙萨把爱情处理成了超脱尘间的情感了。他象他同时代的人一样,赞美俗世的快乐及性感的享受。此后他的诗集相继问世。主要诗集有:《加桑德情歌》、《玛丽情歌》、《赞美诗》、《法兰西亚德》及《给爱兰娜的十四行诗》。

龙萨的情诗采用彼特拉克的十四行诗的形式,可是主题却有宿命的色彩:

不要蔑视爱情!生活吧,要抓住每一瞬间,

趁青春尚在,采摘人生的玫瑰,不要错过时光**。**

宿命的色彩在大自然的光芒下却消散得无影无踪。这里,龙萨显示出泛神论的倾向。在他看来,自然的形式(包括生命的形式)千变万化,变动不居,可是物质本身却是永恒不灭的。我们在龙萨的诗作中甚至可以读到“物质不灭”定律的文学版本:

塔尔别平原将会有高山耸起,

昔日的火山,明日也许是辽阔的牧场,

原来浪花四溅的地方亦将风拂禾苗,沙沙作响, 物质永恒不灭,只有形式变幻无常。

人生(物质的一种形式)的短促与自然(物自身)的永恒,这之间的宿命色彩最终导致及时行乐的倾向。龙萨诗作中的悲剧性的情调,应从这个永恒的冲突中去寻找,这是悲观哲学对于人生投下的浓重的阴影。不过,荒诞感并未阻碍行动的意志,只是给他抹上了一层忧郁的色彩。西西弗斯推着巨石走上山顶,可又命中注定地听其再次滚落山底,这个加缪阐述的神话,龙萨早已作出类似的阐述,只是,他选择的是盗火者普罗米修斯。巧合的是, 加缪也曾选择这位盗火者作为存在主义的一个说明。假若下面几行诗句事先不注明出自谁的手笔,读者肯定会以为它们是现代诗人的呢:

我向往那没有障碍的地方, 我爱自由,甚于捕获俘虏,

象普罗米修斯一样,我在苦难中煎熬, 走完的路,希望能重新再走,

我的命运虽然早已注定,

但我仍要向不可能的东西企求。

龙萨的哲学倾向很浓,这使他的诗作有时显出哲学的痕迹。这与他在高克雷学院的饱学有关。他在诗人的心灵之外,还有一副学者的头脑。他的一些诗作便透露了诗艺与学术之间的微妙的冲突。学术有时候阴碍了诗情的自然流露(灵感),可又赋予他的诗作一种悲剧的精神氛围,大有失之东隅、得之桑榆的感觉。龙萨生前曾是名声远播的诗人,可他死后,几个世纪遗忘了他。直到浪漫主义时代,他才被酷爱自然的浪漫派们再次“发现”。现在,

一部法国文学史若不谈到龙萨,那会被认为是不完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