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禁止使用核及热核武器宣言

1961 年 11 月 24 日联合国第十六届大会第一○六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世界上第一个禁止使用核及热核武器宣言。宣言中说,念及本身依据宪章有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之责,亦有考虑裁军所应遵循原则之责,鉴于裁军谈判迄今未获得圆满结果,而军备竞赛,尤其是在核及热核方面之竞赛,已臻危险阶段,殊堪焦虑,必须采取一切可能之预防措施,保护人类及其文化免遭核及热核浩劫,⋯⋯认为核及热核武器之使用将使人类及其文化普遍横遭茶毒及毁灭,其程度甚至较上述国际宣言及协定所宣布之武器为甚,实属违反人道法则,为国际法下的一种罪行,⋯⋯并为此发布了四条宣言。⋯⋯任何国家使用核及热核武器,一概作为破坏联合国宪章,违反人道法则,及犯摧残人类及其文化罪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