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论领土财富

第三篇 在领土财富分配上,哪种方法能给社会带来最大幸福

我们迄今探讨了人如何通过劳动创造生活资料,以及劳动的结果对整个社会产生什么影响。我们认识到劳动是我们所说的财富的唯一来源;因为劳动产生、加工或至少是收集自然物品,这是人类用来满足自己需要的;但是, 我们也已经觉察到,在错误的领导下,劳动本身也会造成贫困,而劳动的目的却是消除贫困。我们也明白,有时与其催促大家劳动得劲头愈来愈大,倒不如为了家庭和城市的良好规范,为了完善的政治经济学,给这种吞噬一切的活动规定一定的限度,使国家得以避免因自己工业产品壅塞而负担过重, 并给劳动者们保证,免除他们承担互相进行竞争的后果。

为了准确地认识应该怎么办,使社会大家庭的最重要和最宝贵的阶级, 也就是养活整个社会的那些阶级,能够摆脱看来正在威胁着它们的灾难,我们发现,这些阶级也是我们应该研究的阶级,而不应把我们的目光盯着事物的抽象性质;必须通过观察,认清社会生活中,什么使这些阶级幸福,什么使这些阶级遭殃,一个国家一个国家地去加以研究,研究它们的风俗习惯, 它们的家庭经济,并且只有充分掌握了事实以后才去考虑各种体系。

在对人类及其生活条件的研究中,我们认为应该首先注意从事人数最多,而同时又是最重要的一种职业,也就是使土地开花结果的职业,没有它, 任何社会都不能存在,这种职业似乎是最容易取得成功的。只要看看,在想象梦幻中出现的黄金时代就是以这种职业为主题的,就足以证明了。然而, 也正是这种职业最受人类贪婪之苦,遭到最残酷的横征暴敛、贫困和奴役的灾难。

的确,如果我们从劳动的角度来看待靠劳动取得生活资料的社会,那么, 我们可以看到,它分为两大类别;一个类别是向土地索取其劳动果实的,另一类别是向人索取其劳动果实的。第一部分人仅仅致力于在交给他们用的土地上施肥,在土地上预支他们的劳动、他们的种子,而期待土地用收获报答他们,无论在价值上和在数量上都超过他们付给土地的东西。无疑,这也是一种交换,但这种交换是在人同大自然之间进行的。农人把他的资本交给了大自然,又从大自然那里得到他的收入;他是靠土地财富生活的;另外,他是独立的,并且可以说不怎么需要其他人。我们可以想象,我们甚至可以观察到,在不止一个国家中,有的社会只是由农夫和收人组成的,他们只从事田间劳动,他们的妻子则在家里为他们准备衣服。因此,在他们的生活中, 没有交换,没有贸易,除了同大自然斗争外,没有其它斗争。

第二类别的人生活在商业财富之中,只在文明的社交中来往,从来不会孤单。他们致力于互相交换服务、劳动或劳动成果,可以说,他们生存的任务是为农民服务,使他们免除由于田间劳动而没有能力照顾的事情,为他们准备生活中的各种方便和多余的东西,而农业则提供生活的最基本需要。

文明的进步,财富的积聚,在一定程度上使这两类性质最初看来那样不同的人混淆起来。一方面,领土财富的儿女陆续放弃他们的独立性,而愈来愈使他们的生产劳动依赖于贸易的运气,同时商业财富的儿女,借助大自然的力量,让自然的力量为自己效劳,取得了同农人相似之处。然而,农田和城市两种生产劳动之间的区别,是足够用来从事科学研究了。

依靠领土财富生活的这一阶级的人是最古老的和最必需的。另方面,依靠领土财富生活的那个阶级则是文明和进步的产物,因此总是为那些认为国

家的力量就在于财富的人们所欢迎。商业是由大量和多样的交换构成的,因而发明了大大方便和促进交换的工具:货币。这些交换涉及商业财富的资本本身,但只包括领土财富收入的一部分,社会愈不发达,这一部分也就愈小。因此,纯粹的农业国所拥有的货币要比商业国的货币少得无法比较。此外商业又建立了信贷,因为商人的资本往往一年要经过他手好几次,他就可以履行他所承担的义务,即使需要他拿出全部家产也行。另一方面,要是没有商业的帮助,地主得到他的收入是很困难的,就无法偿付债务,他的土地财产由于债务遭到损失。然而,长期以来,只有货币和信贷被视为财富。政府所觊觎的就是它们,政府用于国防的也是它们,又是它们使政府幻想商业财富十分重要,并认为这是社会的主要财富和资源。

令人奇怪的是,直到今天,这种对商业财富的偏爱仍然保持下来,虽然对货币的性质、信贷的性质,大家更加了解了,虽然人们不再认为,把贵重金属吸引到自己国家里,不再让它们流出去,就是使自己的国家富有了。其实,只要看看农业给那么多的人提供工作和生活资料,人们本会响应絮利① 所说的这句话:妆场和耕种是哺养国家的两个乳房。但是重商主义体制总是从贸易的角度去看待农业,而财富学派虽然摒弃这一体制,但并没有采取更开放的观点。让·巴·萨伊在《政治经济学课程》中精确地阐明了新学派是如何看待农业的。他说:“这是制造农业产品的工厂,应把它同其它工厂一样看待;这是一种交换,拿它所付出的一切生产费用同它所取得的产品来交换。这种交换是有利的,因为付出的东西少,而得到的东西多⋯⋯因此他认为,每逢农业以相同的费用能取得更多的好处,或得到的好处一样,但费用却减少时,农业就在进步。”

这是一个原则,不单是萨伊先生一个人的,而且是整个财富学派的,所有今天自认为在促进农业的人都积极奉行这个原则。这是个富有成果的原则,但是我们却不得不对其后果感到遗憾,并且设法加以克服。根据这些哲学家的意见,农业的兴旺应该根据它向农业经营者提供产品多少去评定。他可以由于生产得更多或者开支得更少而赚钱。他赚消费者的钱,办法是卖给他更大量的产品,或者卖的价钱更高。他赚他的同伙的钱,赚他的工人的钱, 办法是设法得到还是那么多的产品,但无需用他们来进行原来由他们做的工作,或者让他们仍做原来的工作,但减低工钱。这样,他们所说的国家收益, 其实是一种私人利润,是从国家的两种灾难中得来的,那就是生活资料昂贵, 或者是工人贫困。

我们认为:政治经济学应该从更为广泛得多的范围来考虑领土财富问题。应该把这一财富看做国家的最大利益,因为整个国家都是从这上面取得生活资料的,而在一个管理得好的国家里,人口的大部分是把自己的劳动用于土地上,并从土地得到自己的酬劳的。正是在这双重的观点下,我们提出应该讨论这个问题:在领土财富的分配上,哪种方法给社会带来最大幸福?首先有一个疑点。人在土地上劳动,但土地本身不是劳动的产物,这是

大自然无偿的馈赠,就同空气、水、火、光亮一样,这好象是给全人类的一种馈赠:那么,为什么一部分人被剥夺了呢?为什么另一部分人却得到专门的特权呢?这种特权难道不是变得特别昂贵吗?因为一个国家所能支配的土地是固定不可更改的和不能伸展的,所以其拥有者对这些土地实际获得了垄

① 絮利(Sully,1559—1641),法国亨利四世大臣,以善于管理财政和保护农业 出名。——译者

断的权力。

土地的这种公有制并不是一种推想,狩猎民族,畜牧民族,以及过去那些开始在农业方面寻找资源的民族都实行这种土地公有制。他们的经验应该能答复我们的疑问和澄清我们的理论。狩猎民族在无边无际的森林、原野上飘泊,把土地视为是大家所有,不分彼此;他们不可能想象在他们之间瓜分土地,因为他们不得不经常东奔西走,追逐总是在他们面前逃跑的猎物。这些猎物是他们生活资料的唯一来源。另外,他们无法为将来做些什么准备, 他们不能进行积累,他们没有收入。狩猎给他们提供一种很不稳定的收益, 也就是他们对野兽进行可怕的赌博的采头,因此,也是同自己进行赌博;因为他们每得到一分好处,就等于减少自己一分资源,任何生产劳动都是进行创造,而他们的生产劳动却是进行毁灭。今天,他们杀了许多猎物,他们生活得富裕了,同时却造成未来的衰落;因此,饥荒每时每刻都在威胁着他们, 很快就会使他们这个种族灭绝;红种人和野兽在森林中愈来愈少了,红种人并不比野兽更能抗拒文明。

畜牧民族形成更强大和更持久的社会。有的国家,如阿拉伯和鞑靼,好象天生注定不会有别的居民似的,而另外一些地方却相反,它们飘泊不定的民族定居下来了,因为人口增加了,而社会也同意给他们以进行农业劳动的保障,阿拉伯人和鞑靼人是不给予任何这种保障的;他们说,土地是属于所有人的,就同空气一样,同水一样;他们不能容忍在他们那里把地圈起来, 不能容许有什么最先占有的特权,因此,他们不会让任何人产生这种欲望, 增加土地的肥力,在那上面进行劳动而不收取果实。但是,他们承认和保障牧人对他们的畜群的所有权;因此,他们鼓励牧人繁殖牲口;成千上万的牛羊听从牧人的呼唤。它们的奶和每年产崽就成为牧人的收入;畜群的多少同大自然在无人照管下生产的草料多少相适应,狩猎民族所追逐的猎物吃掉的可能还不到大自然 1%的草料。由此可见,人类最初照管的不是土地,而是依靠土地生活的牲口,人类也对大自然的产品、对作为大自然的儿女的牲畜的所有权给予初步的保障,这种照管和保障无限地增加了人类的资源及其生活资料。

在畜牧民族中,过去在日耳曼,今天在波斯边疆上,都有一些人愿意从事农业,他们容许围上一块地,在上面播上种子。但是,他们最珍视的是平等而不是富足,他们要求在收获后,每个人的那块土地仍交还集体,在需要时再行分配。在美洲的某些狩猎民族中,也发现类似的情况。红种人在他们的草房周围种上一点玉米,种上一点土豆;但是,在收获以后,他也许随着他的部族到几百里以外去打猎,所以,他不要求占有土地。收获后,他就把那块地抛弃,他不会想到要开荒、种植和从事任何永久性的劳动来增加土地的财富。

但是,保障农业的常年劳动是很不简单的,整个社会都从中得到好处。人类通过驯养家畜已经比通过猎取野兽从土地得到多得多的生活资料,他们又从种植谷物取得更多的生活资料,要比从谷类的自然生长中取得的多得多。所有权得到了新的保障,已经扩大到更多的大自然无偿的馈赠上,而整个社会都从中得到好处。只要社会的一些成员得到更多的生活资料,所有人就都生活得更舒适,整个国家都得以免除饥荒。

经验证明,占有土地的用处是用不着怀疑的。猎人、牧人在一块地上播了种,就可以不再过那种飘泊的、匮乏和贫困的生活而享受富裕和稳定了。

他清楚地看到,他的圈地和开荒劳动愈是长时间在同一个地方进行,他得到的好处就愈大。从他播下第一颗麦种那天开始,他就想永久保有那块地。这种欲望之所以未能占上风,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是因为由于别人分不到土地而嫉妒之故,因为有足够的土地使每人都有份,而是由于野蛮种族固有的掠夺嗜好。每个小小的社会都有那么一些邻人,想在他们没有播种的土地上收割。农业使社会依赖于他们,因为它把社会固定在同一个地方,使其处于守势。每个小小的社会内部都有一些狂暴的人,他们不服从任何规则,大家不知道如何去制服他们。自己人和敌人的双重掠夺使流浪民族长时期不能定居下来,尽管他们每一个人都认识到,要是以农业为生,他们就会不再贫困而富裕起来。

田园生活保证大家的福利,这种认识最后占了上风;国家保证每个公民有进行劳动去改良土壤的私有权。由于劳动总是同土地分不开的,所以对土地的永久所有权便随之而来。于是,人征服了大自然,使它面貌焕然一新; 这样,人们就可以认识,土地可以产生什么财富,而大自然的馈赠是多么贫乏,两者之间差别有多大。不仅这样,人们还可以认识到,是什么因素使人们具有聪明才智和坚强毅力去劳动,又是什么因素使他们集中力量去为有益于自己同类的目标去奋斗,这就是对土地的永久私有权的认识。最肥沃的土地总是水流冲积而成的土地,但同时又是洪水泛滥所威胁的地方,或者遭到沼泽侵蚀的地方。在得到永久私有权的保障下,人便从事长期而艰巨的劳动, 使沼泽有一个排水口,建筑堤坝来防洪,利用灌溉渠道来把肥沃的水引到土地上去,而在过去,这些水却使这片土地注定颗粒无收。还是在这种保障下, 人们不再满足于每年从土地得到的收成,他们从野生植物中,区分出对他们有用的多年生作物、小树和大树,他们通过栽培,加以改良,可以说改变了它们的本质,并且加以繁殖。事实上,在水果中,可以看得出有一些是经过好几个世纪的栽培才达到今天的完美程度的,还有一些是从十分遥远的地方引进的。与此同时,人类把土地深深地翻开,更新它的土质,把它的各部分混和起来,加入空气,使它更加肥沃。他们把丘陵上正在流失的土壤固定下来,把原野的全部面积用茂盛的作物覆盖起来,使得无论什么地方都对人类有用。在这些劳动中,有的是他们在 10 年或 20 年后才有所收益的,还有的是他们的子孙后代在几个世纪中还可以享受得到的。所有人都同心协力去增加大自然的生产力,使人类得到无限地更加丰富的收入,其中一个重要部分是由那些没有土地产业的人消费掉的,这些人似乎由于土地瓜分而遭到剥夺,但是如果土地不瓜分,他们本来可能找不到饭吃的。

就这样,土地的永久所有权便发明了,并得到了保障,使大家都得到好处。这个起源是不应该忽略的,因为,所有权只有根据它设立时所确定的目的来管理才是正当的。地产交给私人经营,以便使他可以增加生产和社会收入。因此,如果业主滥用交给他的土地去限制生产和为自己谋取收入,不是从土地那里得来的,而是剥削其他人得来的收入,那么,他的作法是不正义的、不正当的。地产交给了他,是要他在得到产业的永久权利后,永远为了未来的利益加以管理。如果他把这块土地放弃给一些只关心每天的利益、暂时的利益的人,并因此剥夺了整个社会由于这种永久所有权而应得到的好处,他就是把土地用于不正义的、不正当的用途。因为,他之所以得到这种永久性的保障,本来只是为了让他回过来保证农业财富得到不断发展。

我们所设想的幸福,莫过于一个民族从事耕种土地,亲自劳动,并且懂

得赋予自己一个相当有力、相当自由的政治组织,保证从事耕作的人能够享有土地的果实。这就是大部分新生的小民族的命运。这些小民族不再过飘泊的生涯而定居下来,向文明迈进。正是由于作出这重大的一步,古希腊人和意大利人取代了佩拉热派①教徒,并从此以后,他们的民事和军事优越性在几代人中不断得到蓬勃发展。在这些社会的始源,每一个人都是自己亲自耕种的土地的绝对主人,他用不着向任何人交租,每一个人都有劳动的同等权利, 都可以得到同等的好处。劳动在全年均分开来,每天都有要做的活计,每天都有休息的时候,有享受的时候。食物是从土地生长出来的,然而是多样化和丰富的;衣服也是从土地生长出来的,大麻、羊毛、动物的毛皮提供了原料,但是衣服是在家里由妇女缝制的。当时,罗马已经国力强盛,声名大振, 但它还没有任何工厂、商店、贸易:我们今天所说的一切城市工业都是在自耕农的家庭内部进行的。然而,在这样一个欣欣向荣的社会里,已经有一个可怕的制度了,那就是家庭奴隶制;但还只在萌芽状态,只有在更加富有的时候,才可以预见到它可能产生的苦果。当时,奴隶制还不过是一种措施, 缓和一下战争的权利。在小部族之间进行的这种战争,并没有留下什么深仇大恨,他们都是同一种族,说同一种语言,风俗习惯都相同的人。俘虏给叫来同主人一起劳动,同一张桌子吃饭,同他的儿子们结合在一起,因为在罗马的立法中,儿子受父亲的支配,同奴隶的地位是相同的。因负债而被捕的人也受到同等待遇。奴隶制还不过是少数特殊情况,还没有玷污劳动,等到大财产建立起来,就完全改变性质了。

只要古老的欧洲仍然分为自由民和自耕农,它们就以奇妙的速度日趋繁荣;庄稼从平原一直伸展到山巅,增加土地肥力的一切方法都陆续发现了, 土地的产品一批接着一批种出来了,满足了人类的各种口味。罗马的大片原野,今天已渺无人烟,但在当时,人丁兴旺,生气勃勃,人口密集。根据估计,5 阿尔庞①的土地就足够养活一家人了;然而,尽管经常发生战争,人口仍不断增长;就象一窝蜜蜂,每年都生产一巢蜂那样,每个城镇,经过一代人的发展,就要把一批移民送到外面去。这一批移民,还是根据那些原则, 重新取得社会进步,成了许多自耕农,设法从农业中得到一切,他们迅速地繁荣起来。就是这个时候,人类分布于全球,他们互不依赖,生活富裕,讲道德,国家从而扩大起来。以后,它们的命运就随着政治和战争而沉浮。

历史上曾在意大利和希腊呈现过的光辉灿烂时代的美景,也就是田园幸福,在我们这个世纪也不是找不到的。凡是可以找到自耕农的地方,就可以找到这种富裕生活,安定的环境,对前途的信心和独立性,既保证幸福,又保证各种美德。农民带着他的子女,在他继承的那份产业上,担负起全部工作,上不向任何人交租,下不给任何人发工资,量人为出,生产多少就消费多少,吃自己的麦子,喝自己的酒,穿着用自己的大麻和羊毛织出来的布, 用不着关心市场价格,因为他没有什么可以出售,也没有什么可以买入的, 从来不必害怕商业上的革命。他对前途一点也不担心,他充满希望,憧憬着越来越美好的未来。因为,除了一年的劳动外,空下来的每一刻钟,他都可以用在他的儿女身上,都可以为未来的世纪效力。他只需拿出很少的劳动时间,便可以把一颗种子埋在地里,百年以后,就会成为一棵大树;他可以挖

① 佩拉热派,公元五世纪时下列瞩的异教徒,否认赦免和原罪。——译者

① 阿尔庞(Arpent),旧土地计量单位,约合 20—50 公亩。——译者

一条排水沟,使他的田地干燥,可以修建一条管道把活水引来,可以不断地从他的空暇中抽出功夫改良他的牲口和树木。他小小的祖产是一个真正的聚宝盆,储蓄所,准备随时吸收他的一切微小的收益,利用他的所有空余时间。生气勃勃的大自然使这一切开花结果,成百倍地把这一切归还给他。农民深切地感觉到这种幸福是同他的业主地位分不开的,所以他总是热衷于购买土地,而且不惜代价。他出的价钱比土地的价值还要高,也许他自己也无法从土地的收益里再收回来;但是,他是多么有理由高度估价今后的好处啊!他可以从事有利可图的劳动,而用不着贱价出卖劳动;可以需要时就有面包, 而用不着高价去购买。

我们应该到瑞士,应该去那里到处走走,研究研究这个国家,以便判断自耕农的幸福,我们应该学会去认识瑞士,从而认清自己耕种自己收获果实的农业,可以使人口十分众多的居民生活富裕,使他们具有独立的性格,这是拥有独立地位的结果;能促成巨大的消费贸易的存在,这是全体居民享有福利的结果。尽管实行这种办法的国家气候是严酷的,土地并不那么肥沃, 而晚霜和季节不正常经常使农人的希望破灭。不管是到喜气洋洋的昂默塔尔去观光也好,还是深入到伯尔尼区最偏僻的山沟去也好,看到区区一个小农民的这些木头房子,那么宽敞,那么严实,建筑得那么好,有那么多的雕刻, 确实无法不欣赏,无不为之赞叹的。在屋子内部,宽阔的过道通在为众口之家而设的各个房间,每个房间只有一张床,都有大量的窗帘、被子和最洁白的被服,室内陈设着精美的家具,橱柜装满了衣服。牛奶场宽广、通风、整洁、雅致。在同一个院子里,还可以看到贮存的大批麦子、成肉、奶酪和木柴;牲口栏里有全欧照料得最好、最美的家畜;院子里种着花草。男人和妇女都穿得既暖和又大方,妇女们还保留旧日的服饰给人以健康和充满活力的印象。这已经成为整个民族的特点,因为在好几代人的时间里,他们不再受到恶习和贫困的折磨。其他民族可以因富足而自炫,但在他们面前,瑞士总是可以为它的农民而骄傲。

自耕农是庄稼人当中从土地得到最大好处的人,因为他是最为前途着想的,是最富有经验的;他也最善于利用人类劳动,因为他把劳动摊分给家里的每一个人,一年 365 天中每一天、每一个人都不会无活可干;在所有庄稼人当中,他是最幸福的。同时,在一定的空间里,土地要养活那么多人,为他们提供工作,那就只有当这些人都是业主才行;最后,在所有庄稼人当中, 是自耕农给予商业和工业以最大的鼓励,因为他们是最富有的。

我们是否得出结论说,所有业主都应该是庄稼汉呢?不,我们实事求是地对待社会,那里有穷人也有富人,我们认为处境的多样化是有利于社会发展的。在我们看来,富人阶级是必要的,因为精神上和智慧上的才能只有在完全空闲时才会得到发展,因为物质活动使其他的才能变得迟钝,经常不断地关心金钱利益使人的心胸狭窄。人的最美好的精神进步应该超脱个人私心,而不应该是为了私利的,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都是平等的,虽然他们都吃得好、住得好、穿得好,但要是他们不能把自己提高到美术、高级科学和崇高的哲学的水平,在我们看来,这个国家便被剥夺了上苍赐给人类的最美好的礼物。更有甚者,它就没有能力充分地发展社会科学以保持自己的幸福。我们并不认为,成为人类先锋的人总是出身于富有阶级,但是,只有富有阶级赏识他们和有空暇去享受他们的工作,富人更主要地可以被视为智慧财富的消费者而不是生产者。没有他们,那么,除了眼前有用的东西以外,就不

再会有艺术、文学和社会进步的需求,在人的发展上,一切先验的东西都会遭到抛弃。

在一个国家中,保存富人并不就万事大吉了,富人当中,起码有一部分人应该住在乡下,他们中间的大多数人是有这种愿望的。他们中间那些不为社交乐趣所引诱的人,对于我们为穷人要求的大自然的乐趣,他们希望至少也有一份。此外,土地所有权使富人养成的一些品质,是国家应该注意加以保持的。生活在乡下的业主同人民更为息息相关,他们更了解人民,他们同所居住的省、县有更大的利害关系和感情,他们对过去的时代有更强烈的怀念,对后代有更真实的热情,他们的产业世代相传使他们对乡土有深厚的感情,因此,在其它各种事物的日新月异的改革中,他们是保守的,他们不去追求捉摸不定的机会,这种机会刺激那些暴发户一掷千金,沉湎于一朝一夕的淫乐。他们不象这些人那样去冒争权夺利的风险和受到憎恶、仇恨,因为, 他们的灾难是来自天上而不是人间的阴谋。最后,他们生活于乡村,促使乡村文明化,传播这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大众化的温和的风尚、爱好和高雅品质,还引进了高度科学的文化,不仅是这种文化本身,而是使得有可能利用纯理论研究的成果,特别是在农业方面的应用。

只要让人的利益无拘无束地得到发挥,那么在自由和所有权得到保障的每一个社会里,一些家庭就可以康乐和富裕起来。立法者无需去制造有钱或有势的人,但是社会对他们的保护和干预是必要的,以便在富人和穷人之间保持着公认对社会最有利的那种平衡。毫无疑问,社会上应该有富人,但是不应该让所有的产业都归富人所有,法律可以保障穷人拥有他们的一份土地财富。社会需要有更多有钱的人,而且到处都需要,需要有一定比例的富人, 使他们有利的影响能扩展到国家所有地方;因此,立法应该注意不要让产业集中在太少的人字里;因为每逢两份祖产合并在一个家庭里,社会就会损失两个富人当中的一个,同时也就丧失了它希望由于富人在乡下而得到的好处的一半。

我们还没有接触到实施的办法和看看应该对法律作出那些改变;我们只是根据对社会有什么好处和财富对一切人的幸福会产生什么影响去寻找指导原则。我们设法去认识一个兴旺的国家应该希望得到什么,然后才放胆给它规划应该做什么。就我们所见,这些指导原则同今天的实践相去甚远。简直可以说,法学家甚至不相信应该探讨一下,哪种分配财富的办法对所有人的进步和幸福最为合适。一些人仍然认为,私人利益是通往公众利益的最好途径。他们要求放任调节分配财产的一切贸易,听其自然,让穷人和富人自己去争夺,这就是他们所说的自由制度。另一些人则确信民主从四面八方威胁着权力和所有权,他们一心只想保护和增加财富;他们为此发明了长子继承法、代理继承法,以及分配上种种不平等的办法,给予古老的财产以种种特权,他们认为,这些办法最能保证他们的财富万世长存,这就是他们所说的保存制度。

然而,人类并非任何时候都看不见这种社会幸福的,我们就是从那里得出指导土地财产立法的原则的。人们曾多次体会到国家主要是由广大农人群众组成的;国家的幸福和力量应该从农民的幸福和安定那里去寻找。于是, 人们为农人制订了针对农人本身的保证,使他们不致于企图剥夺富人的所有财富。为此,就应该做到使自耕农永远保持着差不多的数目,使得构成他们小小遗产的土地永远不会为封建主的大财产所兼并。法国曾经做到这一点,

办法是将土地分为两种,即贵族的和平民的两种。蒙洛西埃先生认定这种区分始于高卢共和国时代。他说:“土地是有地位和等级的。封地是给富人的, 纳贡地是给穷人的。”①这种分类似乎更多地带有中世纪的特点,当时是实行这种办法的。封建主不能购买平民的土地,因为这些土地本身包含有一种卑贱性。同样地,在英国贵族拥有终身产业,农民得到的是法定产业。但是, 到了今天,法定产业不再影响业主的身分了,因为所有法定产业都叫富人赎买了,英国再也没有农民自己耕种自己的土地的。在奥地利,政府是提防智力发展的,但是常常有效地保护物质利益,法律保障农人占有的土地份额不会减少,贵族买了农民的地,必须重新卖给一个农民,并且不得改变土地的性质。

我们比较难以找到更多的法制例子,它保证富人平均地分布于全国各地,并且是阻止几份祖产合而为一的;因为,虽然由于财产的合并减少了富人的数目,从而削弱了他们那个阶级,但对个人却是有利的,而且,一般来说,因为是他们行使权力和制订法律;因此,他们几乎只是想到如何保住他们一旦得来的东西和不断地予以增加。然而,在人们把土地产业更主要地看成是军事力量而不是财富的时候,大封建主是不容许把他们的府第抛弃掉的。虽然由于继承遗产,把几座府第合并为一个家族,但是,他们坚持每一块战功封地都有一名骑士专门服役。一个社会保障富人的财产,认为这是对所有公民都有好处的,它要使富人分布于它的领土的所有地方,它就一定在大得多的程度上,比过去的封建主关心不抛弃任何府第,更为关心这个小小的文明中心,这个慈善事业基地,这个农村小型贸易市场不要对穷人关闭。

事实上,立法者的眼睛应该经常注视着的是农村的贫苦居民,贫苦农人, 其他不同社会地位的人一般是能比较好地保卫自己的;但是,在各种利益的斗争中,最接近贫困的人总是最易受到压迫的。普遍竞争促使每一个人设法使对手坚持不下去,以便同他达成最有利于自己的交易,未来贮备较小的人总是最先顶不住;穷人是等不了的,于是,在争夺土地财产的斗争中,穷人遭到了残酷的剥夺。

我们已经看到,贫苦农人由于分享一份财产而多么幸福,例如,在所有这些古代小民族、罗马人的同时代人中,就是这种情况;我们已经看到,所有权如何使乡村充满众多而好斗的居民,他们利用丰硕的农业果实,把富裕带到每一个地方;我们已经看到,今天在瑞士,农人仍然那么幸福,而在不如那里自由和管理得不如那里好的国家,农人也接近于这种幸福;然而,当专制一旦压迫一个国家,农民就成为最先的受害者。商业财富是流动的,商人们可以在一定时间内把财富藏起来,躲过压迫者的耳目,但是农业财富永远暴露在所有人的眼前,生产它们的人是不能远离它们的;他们由于生活所迫,在暴君的鞭子下苟延喘息。

在东方的专制制度下,对农人的苛政是由一个主人来施行的,在西方则是由好几个主人来施行的,而后一种苛政可以成为最残暴的。社会上需要建立一定的秩序,有钱人的财产需要得到保障,然后,他们才能精确地算出, 只要让穷人得到多么少的一点东西,就可以驱使他们工作。在罗马全盛时期, 奴隶们是唯一担负起全部农业劳动的,他们的痛苦和他们所受的压迫,同殖民地的黑奴们一向所遭受的同样可怕。但是,当专制的进展使财产失去一切

① 《法兰西君主国》第 1 卷,第 9 页。

保障,当所有疆界都向野蛮民族打开时,就可以看到,唯一承担田间劳动的、被奴役的居民减少了,速度之快是无法想象的;在罗马的奴隶中,一部分被野蛮民族征服者抢走,然后在其他市场上再卖出去,另一些人自己在自己的阵营中找个地方躲了起来,还有一些被召去做工,除了做自己那份工作外, 还要做逃跑了的人的那份工作,他们由于劳累和贫困而死亡。人类从来都没有那样濒临于灭绝:奴隶制不再能够维持多久了。

在亚洲的君主国中,耕作看来不象完全交给奴隶去做,农民如果不是因为希望得到表面上的所有权而留在自己的土地上,就会逃到沙漠里去,经过几个星期便死在那里。的确,人家让他们相信他们是自己田地的主人,而每年向政府交纳称作米里(lemiri)的税款,这个政府对他们进行无法想象的横征暴敛,但却不能保护他们防止政府自己的手下、或各式各样的头头、匪徒轮番地剥夺农人。

在英属印度,亚洲这一套体系受到比较明确的规定所约束,它得到了巩固,这是值得加以认识的,以便估计一下生活在印度公司统治下的 2,400 万农人的命运。这个公司继承了君主的权力,被视为唯一的地主,所有从事耕作的农民,即被叫做“里奥”(ryot)的人都是从公司那里得到土地的, 他们缴纳固定的租税,以实物偿付。为了从“里奥”手里征收租税,便使用那些叫做“泽曼代”(Zeminder)的收税人,已经记不清是从哪个时候开始的了。“詹明达尔”自己留下十分之一的租税,把其余的交给君主。在伊斯兰君主统治下,“詹明达尔”又是警察法官,负责他们县区里的治安。今天, 他们的职责则只限于收税了。但是“里奥”或世代相传的佃农受到保护以防他们勒索。在每一个省,都有一个最高限额,叫做“纳里克”;每个“里奥” 的租税不能超过这个限额。只要他交付租税,就不能剥夺他这份小小的遗产, 他可以永久把它世世代代传下去。这些遗产大小在 6—24 英亩之间①。

英国法庭今天保证印度居民的安全,因此,“里奥”的处境并不悲惨, 欧洲的好些农民还可能羡慕他们。他们自认为是一份产业的主人,是永远属于他们的,永远不会失去的。因为,即使战争和暴政的灾祸,逃亡的“里奥” 经过几代人流亡,他的后代还可以要求得到祖先的遗产,并且往往重新得到这份遗产。“里奥”的租税并不太过分,他在劳动中是独立的,有生活保障, 可以得到自己的劳动果实,印度的农民就差没有见到富人的遗产同他们的遗产混合在一起了。在印度的土地上,空闲的人、聪明的人、骄傲的人、自由的人,没有一个是同农民混合在一起的,农人就好象是一群牲口,没有牧人, 也没有牧犬,受到有权有势的人欺负也不会自卫。

从亚洲返回欧洲,可以遇到斯拉夫人,他们居住在我们大陆上的一大块地方,从最古老的时代开始,他们便似乎从事农业;但另方面,就我们能够追溯到它的历史时代,那里的农人阶级是受制于战士阶级的,并沦为农奴。也许,同牧民毗邻以及牧民很容易入侵广阔的斯拉夫族平原这种情况,助长了上述两个阶级的对立。庄稼人必须在自己的土地上劳动,而牧人总是骑在马上,热衷于打仗,很容易制服庄稼人。在农奴制下,盘剥是严重的,但并不完全是压迫性质的。贵族就是尚武的战士,自认为是地主,但是他同农人分享土地,他给农人一座房子和土地,使农人有了自己可以世代相传的产业。另一方面,他要求农人用每周一半的时间去耕种战士留给自己的土地。每块

① 英亩相当于 4,047 平方米。

采地都包括两部分:封建主的土地,利用徭役来耕种,还有一份土地是分给许多家农民的,每家农民每周用空下来的 3 天去耕种。在俄罗斯,农民的徭役一般上是用租金来代替,叫做“阿布罗克”(obroc),就其性质而论,应该总是均等的,但是在一个没有自由、也没有保障的国家里,封建主可以为所欲为,鱼肉他人。

欧洲西部地区,过去是罗马帝国,后来遭到日耳曼人入侵,这些征服者是独立的,为自己的英勇而自豪,他们十分珍视自己的自由,倾向于蔑视他们所打败的被奴役的民族。征服者的枷锁是无情的和沉重的,但并非到处都是清一色的。帝国的土地是由奴隶来耕种的;胜利者往往把主人贬为奴隶, 让他同他以前的奴隶一起劳动;另方面,战争和压迫很快就使自由人消耗殆尽。在查里曼帝国表面上全盛时期,奴隶制这个侵蚀性毒痈如此迅速地摧残人口,以致高卢的最辽阔的省份居然无力自卫去抗拒两三百名诺曼底人的蹂躏。但是在加洛林王朝统治末年,帝国的霸权给打破了,真正的主权落在封建领主手里,他们拥有宣战和嫁和的权力,他们感到有必要在农民身上培养自己的力量,把农民训练为士兵,于是,他们减轻当初强加于农民身上的枷锁,把几乎已经完全荒芜的土地交给农民,好让他们在较为有利的条件下从事耕作。于是出现各种类型的农民,一直保持到今天我们还可以见得到。

不论是在贵族当中,还是在农民当中,极大一部分家族消失了,因此, 一部分贵族的祖产就变得十分庞大,他们把整个省份据为己有,但是,这是一些荒芜了的地方,无论他们如何贪婪,也无法从农民那里榨取多少祖金。一般来说,他们是受到另一种感情支配的:有时是对权力的迷恋,有时是骄傲,有时是任性。他们把封邑的土地分给农奴,放弃了永久占有权,但是强迫他们付出劳务,比付出租金还要多,他们要一些人服兵役,要另一些人承担徭役,要所有人都俯首贴耳,往往还加上一些最侮辱人的规矩,每一个府第都有自己的一套。由于这整套封建规矩,庄稼人便生活在恐惧和屈辱下, 这要比贫困还难以忍受。农民每时每刻都会害怕人家把他们的牲口和打下来的粮食抢走;但是土地起码是他们的。土地是农奴制度下的土地,随着土地而来的是永无止境的租税和劳役,但土地可以永无止境地传给后代。甚至在革命前,施加于农奴身上的最可耻的劳役就逐渐废除了,而正是由于这个根源,才产生了许多自耕农,使今天的法国强大兴旺起来。然而,另外有些封建主,他们想得更多的是怎么能够肯定得到一份收入而不是权力,他们就把自己继承的土地分出去,条件有以下两种:他们给一部分人一份土地和必需的资本以便开发这块土地,但农民必须承担一切耕作劳动,并同封建主分享收成;对于另一部分人,已经积累了一定资本的,他们就光绘土地,而农民则必须完全独立地从事耕作,并在一定的年头内用现金缴付相等的租金:这就是地租。上述两种办法,都表现出文明和安全的一种进步;农民不再出卖他的自由人的身分,或出卖他的人格,他差不多平起平坐地拟订纯粹的金钱利益;他进行一桩交易,对自己是有好处的,对地主则好处更大,因为地主从此以后可以得到有保证的收入,随着农业日臻完善,这笔收入还要增加; 但这种交易只是暂时性质的,除此以外,则全部都是永久性质的。事实上, 佃农的地位总是那样,而地主绝大多数时候都保持着同样性质家族,一代一代传下去;相反地,地主有可能醉心于利用佃农所取得的进展,等到租期届满,便向他索取更高的租金,或者把他打发走。

过去,人们为了取得显赫的地位和权力,似乎有好几种途径,今天则好

象只剩下一条了,那就是取得财富;因此,这个目标是更公开地向大家提出来了,更有计划地去设法加以实现。只要有办法挣得更多的话,没有一个人会满足于自己的财产。在所有各阶层的人当中出现的这种贪得无厌也对农业产生影响;大家认为,正是由于这个缘故,过去发生了这样的丑事:最善于经商的民族竟然在殖民地恢复奴隶制,并且扩展到拉丁美洲的自由国家。我们的父辈普遍地禁止把这种罪恶的暴行施加于兄弟和平等的人身上,他们废除这种制度,颂扬基督精神,文明进步和日益尊重人的自由和权利,而我们的同代人竟然变本加厉,恢复奴隶制,其残酷程度为欧洲罗马覆灭后所未见; 况且,正是最有远见,最自由,自称最热爱宗教的那些国家继续把这个污点加之于人类身上。

然而,在更接近我们的地方,也许以没有那样丑恶的形式,日益增长的利欲又再动摇了农人的地位,农人的地位在中世纪曾得到慢慢改善。在称作不断兴隆的情况下,利欲使农人怀念被叫做野蛮的时代。这是农人的地位给投机活动打开了新的境界,同时又给财富学派的教义打开新的境界。一方面是新经济学家,另一方面是最灵巧的农学家不断宣扬那些管理着大农场的最有钱和最聪明的庄园主;他们欣赏这些人的高楼大厦,完善的耕作工具,漂亮的牲口。但是在欣赏事物的时候,他们却忘记了人,甚至忘记了数一救人数。英国的 1 平方英里包含有 640 英亩地,这大约是一个漂亮而富裕的英国农场的面积。一个古老的庄园,一家庄稼人可以亲手劳动,不用外来帮助, 也不用雇工,但也不会无事可干,家里每一个人一年到头,夭天都有一定的活计,这样的庄园不会超过 64 亩;因此,需要有 10 个这样的庄园才能构成一个现代农场。这样,10 家农民就得被赶跑,以便把位置让给新体制的农场主,他可不是个农民。这个人只是用他的资本和他的聪明才智去参加生产的, 他并不亲手劳动,而是规定种些什么,监视和督促工人,他买入、卖出和管理账目,总之,他在农业上所占的位置等于商人或企业主在工业生产中所占的位置。事实上,在罗马农村中,人家把他叫做“管理商”,在英国把他叫做“农人老爷”;但是,富有庄园主的地位抬得有多高,为他从事田间劳动的人的地位就眨得有多低。前者为自己保留下决定、选择和用聪明才智去做的工作,也就是说,他不让工人和仆役去做这工作。他只要求他们卖力气, 并且尽可能把他们贬低为机器。社会应该防止把拥有智慧和财富的人的利益同只有一双手的人的利益对立起来。前者为了增加自己的利润可以设法把后者推到愈来愈不稳定的地位。于是这两部分人往往就乞灵于暴力,从而掀起可怕的流血革命,或甚至使社会闹得天翻地覆。如果斗争相反地是在暗中进行的,那么,市场表面上是自由的,但各种不同的利益则互相对立,这样, 总是富人向穷人发号施令。庄园主对雇工发号施令,然后是地主向庄园主发号施令;因为土地的面积是有限的,拥有土地的人则反对那些想掌握完全垄断权去耕种土地的人。

我们在上面已经看到:财富学派在农业上只考虑到靠这种垄断力量行事的人的利益;他们所说的利润就是这些人从生产费用中省下来的钱,也就是从维持他们的工人的费用中省下来的钱。在我们看来这些人就是国家,因为农人不仅人数上占绝大多数,而且也是物质生产和保卫国家的基本力量;人们从他们身上要节省的生产费用,就是幸福,就是穷人的盈余,代表着他们的全部物质享受;吃得好,住得好,穿得好,这种物质上的富裕同身体健康是息息相关的;还有适当休息、空暇,有了这些,生活才能有点乐趣,有点

愉快,才能有点时间用来培养情操,有点时间来培养才智。

但是,人家要消灭的,不仅是人的幸福,它被看做是无益于生产的费用, 人家还要消灭人本身。大规模农场的资本雄厚,机器完善,技术高超,人们认为,这种农场的优点就是能够用愈来愈少的农人去做同样多的工作。而事实上,在世界其余的地方,估计农业使用着四分之三或五分之四的人。英国居然把全国人口的四分之三从田地赶到城市去。那种为了人类的经济学家、而不是为了财富的经济学家,看到这种发展,不能不感到痛心。农业劳动能保持身体健康,精神愉快,是什么体力劳动都比不上的,它能训练出更好的士兵去保卫祖国,这是什么也比不上的;它如此多样化,可以培养出这样多的才智,也是无所匹敌的;如果农人和产业结合起来,那末它就会使靠双手吃饭的人前途得到保证,这同样是什么也比不上它的。一俟全国的土地都种上了,那么,在农村节约多少劳动力,就要把多少个家庭从农村驱赶到城市, 这些家庭是注定要遭殃的。即使他们能够在工厂里找到工作,他们也不得不放弃新鲜的空气、太阳光、体力活动和大自然的景色,田园乐趣、多样化的劳动以及前途的保证:它们的处境就会岌岌可危,仰息他人;他们的道德逐渐沦落,因为放荡是它们能够麻醉自己逃避现实的唯一办怯。于是它们很快就会灭亡。

毫无疑问,在城市和乡村,特别是在乡村,它的人口不宜超过一定的限度,否则相互之间就不得不进行竞争,贱价出卖劳动力,或者是花费更大一部分劳动,而比以前生产得却少了,因此得不到充分报酬;但是每一个国家, 凡是农民的生活得到一定的保障、享有一定的幸福、有一定的前途,那么, 它的繁荣本身就会对人口的无限度增长筑起一道屏障,这甚至是唯一有效的屏障,因为,没有一个人会自愿地降低自己的地位,在一个国家里,很少有一个未婚的人,在有把握生活得和他父亲差不多之前就结婚的。事实上,在小农国家里,一个农民,不管是地主,农场主还是对分制佃农,如果不能把妻子带到他将来要从父亲那里继承的耕地、或者他可以有把握得到的耕地上,他是不会结婚的。但是,短工的儿子,而且是所有的儿子,只要他们得到了锄头或撅头,只要他们知道他们是他们父亲的唯一财产,那么,一俟他们有能力象他们父亲那样劳动,他们就结婚了。然而,社会应该希望人口增多,只要大家都活得体面、有道德和幸福,但是永远不要超过这个限度。

经济学家和农学家希望通过引进大农场和彻底科学的耕作方法进行一场革命,因而又从另一方面威胁着全民的幸福;这场革命使农人看不见多么需要在消费需求和生产之间保持一定的关系;它把每一个农场主的全部收获交给了商业;这样一来,每一个人都必然依赖于全体,每一个人的生存都决定于市场的机会,随着市场所定的价格,一会儿是这一个人注定丰盛过头,而那一个则贫困待毙,一会儿又是那一个注定丰盛过头,而这一个贫困待毙。直到不久前为止,农业财富还能避免市场这种碰运气的摆布。农人只是与土地打交道,从那里取得生活资料,在农民阶级真正兴旺的所有国家,自耕农的经济过去是这样,今天也还是这样。他计算着,他和他一家人的生活需要多少麦子、酒和各种各样的食物,这是他首先要得到的产品。他无需向地主交租,又无需给工人付工资,如果他需要钱的话,那只是为了得到城市工业生产的几乎是奢侈品的东西。为了购买这些物品,他把一些食物拿到城里去, 这是他最有把握出售的一些食品,出售的目的是很有限的,不会引起市场壅塞。如果农民购买了土地,因而负了债,或者要不断地交纳现金去租地,那

么,他在生产中就不可能那么自由了。他就不能只是打下足够自己生活用的粮食,他就必须出售,千方百计出售,以使得到他所需要的钱。尽管附近的城市不想买,他也要在那里出售。如果他不能在售卖中赚钱,亏本出售也势在必行。但至少,他自己消费的那一部分,也就是包含着他全部收获的生产费用在内的那一部分,不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如果他的租金是用食物来计算的,他就可以逃脱这种不幸的摆布;他不致象庄园主或欠地租的农人那样, 麦价愈低,或者是消费者愈不需要小麦(结果是一样的),就愈是不得不出售他的小麦。

在其他耕作制度下,各种社会等级的农民使土地生长果实,赖以为生, 而不拿到市场上去卖。他知道自己需要多少麦子、多少酒、多少油、多少麻; 他劳动、收获,用不着计算他一天时间价值多少,也用不着计算他的食物价值多少;他活得富裕时就高兴;除了风雨不调以外,他用不着害怕什么灾祸。他没法想象怎么会因为大自然馈赠太丰富而破产。然而,他并不是把一切都留给自己的:佃农把主人的那一份交给地主;印度的“里奥”把属于君主的那一份交给“詹明达尔”(收税官);斯拉夫王侯把他的农奴在徭役中打下来的小麦存入他的粮仓。这是用来供应城镇的那一部分,是投放于商业和拿到市场上去的那一部分;但是它完全归有钱人所有,只有他去碰价钱高低的运气,他拿对他来说是纯利润的东西去碰运气。他的收入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视运气而定;他的资本并不投放于农业,所以不会受到损失。

人们在我们面前把大农场描绘成完美无缺的,但是,相反地,这种农场的全部产品却任由市场波动摆布。农场主一家的消费同他拿来进行投机的收成比较起来只是区区之数,他连想都想不到。他一方面用现金交地租,另一方面付工资给所有雇工,因此他必须在取得任何利润之前,就用他的小麦去卖钱。英国农场主是最聪明、最能干的农场主,他从来不问他那一省需要多少麦子。大海、运河、铁路向他提供这样方便的交通条件,他可以把整个英国都看做自己的市场。他从来不想一想,要是生产得比需求得更多就有可能在这样广阔的市场上引起壅塞。然而,当美洲、波罗的海或黑海那边的麦子来同他争夺市场的时候,他便觉得自己受到了侵害,他抱怨,要求禁止进口, 他指出,他生产上的损失不仅吞没了他的收入,而且影响到他的资本。的确, 他取得了所谓的保护法,但并不总是足以保护他的;因为,他并不能肯定, 造成市场充斥而导致破产的并非他自己的过错。总之,这些保护法只保护他自己,因为真正的农人、短工的利益恰恰相反,他只是靠工资为生,所以希望面包价钱便宜。他受农场主雇用,本应同他一起生活,却很快对农场主产生反感,因此最后使社会本身受到威胁。事实上,在他生活中的各个方面, 农场主都是他的敌人,农场主设法削减他的工资,使他白费力气,并使他的生活资料更加昂贵。

小麦贸易自由问题多年来引起多少激烈的争论,就象现代政治经济学引起纷争一样,难道就没有人因此想一想,这个问题的由来正是我们所谓的进步吗?大农场出现了,农业日臻完善,使许多人力劳动再也没有用处,许多人也就没有饭吃。在此以前,从来没有人想到需要这种规律:设法让面包涨价,相反地,政府的全部研究工作都是为了让人民得到更廉价的面包。

此外,财富学派提出抽象的目标,为了实现这目标,选择了自认为可行的途径,但在实践中却很少不离开这一途径的。同我们一样,他们把劳动看做是社会财富的伟大创造力,但是,他们一方面严格注意从来不让穷人故意

纵乐和怠情荒废时日,另一方面又毫不犹疑地经常使穷人因找不到工作而无所事事、肚子空空、心里充满了忧愁。他们奉送给有钱而聪明的农场主双倍的利润,因为这些人包办了一切,在节气最适宜的时候,把最要紧的工作干完。他们使用数以百计的工人,事后就辞退掉,所有无需使用人的智慧和技巧的活,都用机器去完成;然而,自耕农,即为自己而劳动的农民并不把他自己的利益同他所使用的人的利益分开来,他知道一年里有闲时,有下雨和下雪的日子,不能到田里去劳动,他便把不紧急的活,留到那些时间去做。他为一家人安排一年的工作,使大家能均衡地劳动,他并不嫌弃那种得不到应有报酬的活,即那种可以用更经济的办法去完成的活,如果说最经济的办法不是在空闲的时间去干这些活的话。要是用机器打麦,而冬天天气不好的日子里,他和他的儿女却无事可作,这对他来说,只能是一种损失。有钱的农场主收割完了就把工人打发走了,至于他们冬天怎么过,他是不管的。但是,如果社会把账好好算一算,它就会发现,这个农场主其实是盗窃公共慈善事业,它也会发现,为了算出从机械发明上所取得的真正利润,就必须从中扣除这种发明由于剥夺工人劳动而使工人蒙受的损失,一直算到工人能找到同以前一样有利的工作时为止。

有些人即使眼睛只看到增加财富,认为发挥人民的才智,如果不能转化为金钱,就不屑一顾,但是,当人的才智能够使工作做得更快和更好,他们就不得不承认才智的重要性了。在工厂里,工作往往一年到头都是一样的; 因此,人们发现,比较有利的办法是让每一个人分别去做老是那一道工序, 他愈熟练就做得愈快,他可以不动脑子,几乎用不着什么积极性就可以完成。既然完全用不着脑子和积极性,那么机器就可以代替人,而人就只不过是部机器。但是农业不容许人类为了贪婪而牺牲这些最高尚的能力。农业的各种劳动,轻重缓急逐日不同,除了需要大大加强体力以外,还要求不断运用智慧和经久不倦地注意做好工作。农场主如果忽略智慧和工人的兴趣,他就打错算盘了;因为这种智慧和成功的欲望应该指导每一镰刀、每一铲子如何操作。为了种地种得更聪明更用心,从事劳动的人应该是那些事先下本钱,然后获得收益的人。任何农人,即使一切条件都一样,在这一点上,都比不上自耕农,因为他把一切经验的回忆和一切长远的希望,同他最直接的利益都溶化在一起了。长期租借契约的受益人或者收地租的地主,得到差不多同样的好处,因为他们得到永久性的保证,其次是对分制佃农;虽然他只得到收益的一半,他同地主一样关心取得好收成和做好他的农活。小农户,即亲自劳动的农人,在租期最初几年,同地主的利益是相同的,但在后几年,他的利益变了,于是他为了现在而牺牲未来,就象成语所说那样“竭泽而渔”。农奴在封建主土地上做苦工时尽量拆烂污,但自己的地则种得既动脑筋又用心。

长年的雇工对自己的工作没有真正的兴趣,但是出于对雇主的感情,仍然设法把活做好。按周计算的短工只图少出力气而又不致被辞退,他们干活既不动脑筋又不用心。奴隶只有仇恨,只想报仇,他们劳动中受尽折磨,要是他们的主人什么也得不到,他们才高兴呢。因此,一种经营方法愈是提高农人的地位,愈是让农人得到康乐和独立,那就愈能使农人把智慧和感情溶化在他的劳动中,这是成功的保证。

但是,看来应该有一些比利润更为高尚的考虑来指导立法者。他应该设法为农人在其生产的财富中,保留最大的、而又不妨碍他继续生产劳动的一

部分,去造福于人数最多的阶级;他应该把最大多数的公民固定于田地上, 让他们从事农业劳动;因为,在收入相等的情况下,穷人在那里要比在城市里能生活得更健康,更幸福。立法者应该在相当粗重的个体劳动所容许的范围内发挥他们的才智,最后,尤其是应该培养和加强他们的积极性。为此目的,他应该保证农人生活稳定,赞助一切能使他们得到土地永久权的契约, 反对威胁他们的地位和前途的契约;因为积极性是同回忆和希望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它是用时间来哺养的,只顾眼前的人无积极性可言。根据相同的道理,立法者要避免农人之间,或农人同国家的其他阶级之间斗争和竞争增多起来,他应该看到,最有利于所有人的团结和幸福的经营方法,不是把最多的收入送给地主,而是最紧密地把地主和农人的利益结合起来。

为进一步了解立法者如何能完成这一任务,怎样能够不仅照顾到抽象地说的财富的增长,而且也照顾到公民人数最多的阶级的幸福和积极性的增长,我们相信,应该把我们的目光轮番地投向这样一些国家,那里农人的命运将会告诉我们应该为他们寻求什么,应该避免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