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两晋南北朝时的农业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在农业的发展上,南北有显著的差别。北方由于战乱频仍,农业生产经由破坏到复苏的迂回曲折的发展道路,使其原来居于农业生产中心的地位有所下降。

南方由于处于相对安定的局面,并因为北方的动乱,加之人口的大量南迁和先进生产技术的输入等,而为农业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这一时期农业生产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其地位的重要性日益上升,为日后经济重心的南移创造了条件。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北方旱作区种植业以生产粟、麦为主。为解决春种粟时遇春旱,秋播麦时缺墒这一突出问题,农民们在前人土壤耕作技术的基础上,改进了耕犁,发明了耢和耙等整地工具,并创制了一整套的土壤耕作技术。

这套耕作技术的要点:首先是要耕好地,在犁细的基础上进行耙、耱。

据《齐民要术·耕田第一》记载,当时耕地已颇为讲究,以操作时期分有春耕、夏耕和秋耕;以操作程序先后分有初耕和转耕,即第二遍耕;以耕翻深度分有深耕和浅耕;以操作过程的方向分有纵耕、横耕和顺耕、逆耕等。此外,对耕地的时宜、深浅度书中也有记述。

其次是要多次耢地。《齐民要术·耕田第一》特别强调“犁欲廉,劳欲再”。“廉”,就是犁条要窄小,地才能耕得透而细;在此基础上“劳欲再”,将耕后的大土块耙小,耱则使小土块变成细末。多次耙耱,能使土壤细熟,上虚下实,有利于保墒防旱。耙耱进行的时间则以“燥湿得所”为好。

我国古代北方旱作地区的历代农民,就是利用这套保墒防旱技术,使广大灌溉条件较差,或没有灌溉的地区,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春季风旱和秋季缺墒的威胁。

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多种多收,以及农作物种类的变化,因此形成了多样化的农作制度。

《齐民要术》中记载的农作物有几十种之多。粮食作物有谷、黍、粱、秫、大豆、小豆、大麦、小麦、瞿麦、水稻、旱稻。

此外,还有纤维作物、饲料作物、染料作物、油料作物等。种类繁多的作物,为进一步发展轮作复种制提供了有利条件。

当时黄河中下游的二年三熟制作物大致有:粮、小豆、瓜、麻、黍、胡麻、芜菁、大豆。江南地区则发展了一年二熟制,作物主要是双季稻。南方在水热条件特别好的地区甚至出现了三熟制。

我国的间、混、套作始于公元前1世纪,经过500年的发展,到后魏已初步奠定了技术基础。《齐民要术》中记载了多种间、混作方式:林、粮间作有桑苗下“种绿豆、小豆”,“绕树散芜菁子”;蔬菜间作有“葱中亦种胡荽”等。

《齐民要术》的记载还反映出人们已深刻认识到间、混、套作中作物与作物、作物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并采取了正确的选配作物组合和田间配置方式。

种植绿肥是以田养田的一种有效措施。这时已是有意识的栽培绿肥。后魏时期,北方已广泛利用栽培绿肥以培养地力,《齐民要术》中记载的绿肥作物有绿豆、小豆、芝麻之类。并说利用绿肥和施肥有一样功效而省施肥之功力。对各种绿肥作物的肥效还进行了评价和比较。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人们认识到选种和良种繁育是作物增产和提高品质的重要因素,把选种、留种、建立“种子田”、进行良种繁育、精细管理、单种单收、防杂保纯结合在一起,形成一整套措施,奠定了我国传统的选种和良种繁育技术基础。

这一时期涌现大量农作物新品种,特别是谷类作物的品种大大增加。《齐民要术》记载的粟品种就已有86个,水稻品种24个。南方栽培稻除有秔稻和秫稻之别外,还有两熟稻、再生稻等品种。

播种质量比以前提高了,人们已掌握种子好坏的测定、选种、晒种、催芽等技术。《齐民要术》中记载的方法都是简易而又快速的测定法。用清水净淘种子,强调曝晒种子以及浸种催芽也被视为种子处理的重要环节。

为做到适时播种、争取增产,《齐民要术》已总结出了一些重要作物的播种期,把谷子、大豆、小豆、麻子、大麦、小麦、水稻、旱稻等许多作物的播种期分为“上时”、“中时”和“下时”。

“上时”,为播种最适宜的时期。并指出要根据物候现象、土壤肥力和墒情等条件确定播种期;提出了种谷早晚要搭配、一般宜于适当早种,以及闰年应迟种等原则。

这一时期的田间管理,已经认识到了做好中耕除草工作有利于保墒防旱和熟化土壤,提高产量和产品质量。因而操作上比以前更精细,提出多锄、锄小、锄早、锄了的要求。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果树和蔬菜的栽培技术有发展与提高。

果树种类和品种增多,北方除枣、桃、李、梅、杏等“五果”外,还有柿、梨、栗等。南方果树,《齐民要术》卷十辑录的有几十种。果树品种培育也很早就受到重视。嫁接技术这时有显著发展。果树的防寒防冻已有裹缚、熏烟、埋蔓等方法。

蔬菜种类比秦、汉时期增多,据《齐民要术》记载,有葵、菘、葱、韭、蒜、蔓菁、芦菔、芸苔、各种瓜类等30多种。

栽培技术提高的主要表现,首先是土地利用率提高,一年之内可多次收获。其次,在菜园地的选择、整地作畦、匀播种子、施肥灌溉以及贮藏等方面的技术也比以前有所提高。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黄河流域蚕桑生产在全国仍占较重要地位,江南地区有显著的发展。蚕桑技术提高的表现是桑树繁殖较普遍地采用压条法。

压条方法是当年正月、二月压条,第二年正月中截取移栽。再就是人们对蚕的化性、眠性有了确切的认识。比如蚕有一化、二化,三眠、四眠之分,南方还有八化的多化性种,此系利用低温控制产生不滞卵,从而达到一年中分批多次养蚕的目的。这是我国古代养蚕技术取得的一大进展。

关于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土地制度,由于这一时期长期处于分裂状态,各地情况差异很大。三国时期的土地制度有三大特点,一是官田和公田的扩大,二是民田和私田并存,三是农业经营类型各不相同。

三国时期,战乱频仍,人民流离失所,无主土地大量增加,这些无主土地都成了公田。因而呈现出官田和公田的扩大的特点。

民田和私田并存,一方面表现为大地主享有政治经济特权,占有大量土地;中小地主也占有众多的土地。另一方面,小土地所有者大体上与汉代的情况相同。

在农业经营类型上,有地主和大小豪强的庄园经营,也有自耕农的小农经营,还有无地或少地农民的租佃经营。

两晋的封建土地制度,仍然和汉代大体相同,但是,它的私有形态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这就是门阀大土地所有制的形成和发展。

早在东汉末年,士族门第已逐渐在社会上形成一股势力,由于两晋封建官府从无士籍地主的士人中选拔官吏,他们踏上仕途后,在政治上是当权派,在经济上是大地主或地主兼工商业。他们互相传引,世代承袭,形成豪宗、大族门第、阀阅等强大的政治经济势力。

晋武帝司马炎于280年统一后,就下令实行“占田”和“课田”制度。这个制度包括的主要内容:

一是对王公、贵族、官僚、世族地主等,规定他们占有土地的面积、佃客户数、荫庇免役的亲属与奴仆人数。

二是对王公官吏占田数额,按品位高低规定了不同的限额。从一品官占田50顷至九品10顷,中间以5顷为差。

三是规定各级官吏应有食客及佃客数目。也对一般农民规定了他们占有土地的面积、课田面积、课田租额与征课户调的数额。

西晋实行的这种占田与课田制度,不是国有土地基础上的授田,而只是在法律上规定和承认私人占有土地的最高限额,以及按照土地亩数缴税的数额。

至于这个土地占有限额能否达到,国家并不给予保证,只是要求规定的课税田亩能够耕种,能按照课田亩数纳税就行了。

西晋的占田与课田制度,对于安定社会秩序,促进农业生产有重要作用。

北朝的土地制度是均田制。北魏孝文帝于485年发布“均田令”,开始实行均田制度。其后,北齐、北周也都沿袭均田制度。“均田制”就是封建王朝对国有土地也就是官田行按农户人口“计口授田”的制度,是封建官府创造的自耕农的土地所有制度。

据《魏书·食货志》记载,均田制的土地分配标准有以下几种:

一是露田,即种植作物的土地。凡年满15岁的男子,受露田40亩;年满15岁的女人,受露田20亩;奴婢也可受同样的露田,不受人数的限制,有多少奴婢,受多少露田;农民有牛一头,也可分得30亩土地,但以4头牛为限。

这个土地分配数额,是指不易田,即每年都可耕种的田。如因土质较差,需要休耕的,可以加倍受田。露田只能种植作物,不得另作他用,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二是桑田,即已经种植或允许种植桑、榆、枣等果木的土地。男子初受田时可领种桑田20亩;奴婢也可领得同样面积的桑田。

桑田上必须种桑树50株、枣树5株、榆树3株,限3年内种毕,否则,未种的土地即由国家收回。在规定的株数外,多种者不加限制。如果当地不适于种桑,那么,只给男子桑田一亩,种上几株枣、榆之类即可。

三是麻田。在宜麻的地方,男子可领种麻田10亩,女子5亩,奴婢也可领种同样面积的麻田。

四是宅地。每户有3人的,给宅地一亩,奴婢每5人给一亩,以为居室之用。宅地周围的土地,可作为园圃,种植桑、榆以及果树等。宅地归私人所有。

在北魏的均田制度中,还有土地还受的规定。露田和麻田,不得买卖转让,凡年龄合格者即受田,老迈及身殁者即还田。奴婢及耕牛受的田,则随奴婢及耕牛的丧失而还田。土地的还受,以每年正月的户口为基础,若受田后死亡,以及奴婢、耕牛转移,都要等到来看正月办理还受手续。

北魏实行的均田制对世族豪门地主兼并土地虽有限制作用,但它并不触动他们的既得利益,反而为增进其利益服务。如奴婢、耕牛等都受田,就对地主有利。均田制对地方官吏也规定了授给公田,但这种田并非私有,在官吏离职时,要将它转交给后任。

[旁注]

缺墒 土壤缺乏水分,无法满足植物生长中所需要的水分。旱地缺墒为播种的耕地20厘米耕作层土壤相对湿度低于60%,严重缺墒为湿度低于40%。水田缺水指在水稻栽插季节,因水源不足造成水田不能适时泡田、整田或栽插秧苗的面积。

齐民要术 是北魏时期,我国杰出农学家贾思勰所著的一部综合性农书,也是世界农学史上最早的专著之一。是我国现存的最完整的农书。系统地总结了6世纪以前黄河中下游地区农牧业生产经验等,对中国古代农学的发展产生有重大影响。

绿肥 是用作肥料的绿色植物体。绿肥是一种养分完全的生物肥源。种绿肥不仅是增辟肥源的有效方法,对改良土壤也有很大作用。但要充分发挥绿肥的增产作用,必须做到合理施用。

嫁接技术 嫁接是植物的人工营养繁殖方法之一。即把一种植物的枝或芽,嫁接到另一种植物的茎或根上,使接在一起的两个部分长成一个完整的植株。

门阀 是门第和阀阅的合称,指世代为官的名门望族,又称门第、衣冠、世族、士族、势族、世家、巨室等。门阀制度是我国历史上从两汉到隋唐最为显著的选拔官员的系统,其实际影响造成国家重要的官职往往被少数姓氏家族所垄断。后为科举制度所取代。

晋武帝司马炎(236年~290年),字安世。河内温,今河南省温县人。晋朝开国君主,谥号“武皇帝”。在位期间,采取一系列经济措施以发展生产,屡次责令郡县官劝课农桑,并严禁私募佃客,并废屯田制。出现一片繁荣景象。

北魏孝文帝(467年~499年),拓跋宏,后改为元宏。北魏王朝的第六位皇帝,杰出的政治家、改革家。亲政后,推行改革:迁都洛阳,鼓励鲜卑和汉族通婚;参照南朝典章制度等。孝文帝的改革,对各族人民的融合和各族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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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文帝从小就由汉人冯太后抚养,自幼深受儒家思想的熏陶,更加倾向于汉化改革。

他在统一北方后,鉴于各少数民族与汉族生产方式上的差距,为了改变这种落后的制度,吸纳接受汉人先进的文明,孝文帝在冯太后的辅佐下,进行了改革,史称“孝文帝改革”。

这场改革涉及当时的各个领域。在农业方面,孝文帝认真借鉴中原地区土地制度,颁布了均田,对租调制度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改革对各族人民的融合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