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屯田制度与庄田
明代处于我国封建社会晚期,全国的土地分为军屯、民屯和商屯,其中包括军垦田,地主所有地,自耕农所有地,此外还有皇庄、藩王占地和国家储备地等。
到了明代末年,正值我国历史上的第二次小冰河时期,自然灾变达到高峰,此时明代的土地兼并日益膨胀,土地法制已经无从谈起。
明代土地制度和其他各项典章制度一样,多因袭前代旧制。当然也有自己的一些创造,显示出时代风貌与特征。
1368年,明太祖朱元璋命军队诸将种植滁州、和州、庐州、凤阳等土地。凡开立屯所,各设都指挥一员统领。
此后,他一方面反复告谕全军将士开展屯田的重要意义,要求他们从思想上明确,在行动上落实,务求实效;另一方面不断下令军队走出兵营,到边区和人烟稀少的地方开垦荒地,力争军粮自给,减少百姓负担。
明太祖还一再遣将四出,到屯田第一线严加督责。于是,从东到西,自北而南,都在兴屯种田。洪武时军队屯田总计89万余顷。
永乐帝即位以后,令五军都督府及卫所遵洪武旧制,继续大力命军兴屯,开垦土地,发展生产。令年终奏报屯田所入之数,以稽勤怠。从而使军屯之制在永乐朝得以坚持下去。屯田总计90余万顷。
明代军屯,集中于边区,尤其是辽东、蓟州、宣府、大同、榆林、宁夏、甘肃、太原、固原等9个边陲要地,史称“九边”。这9个军事重镇,既是重兵固守的要地,也是军屯的重点地区。
1404年,明政府定屯田官军赏罚条例,多者赏钞,缺者罚俸。并对洪武时创立的屯田布告牌重加详定,令每屯设立红牌一面,列则例于上。
明代在实施屯田的过程中,首先强调军屯,并且在实施军屯的同时,发展民屯作为辅助。民屯之兴始于1370年,朱元璋接受郑州知州苏琦建议,决定移民垦田。明初轰轰烈烈的民屯就开始了。
明初民屯的中央高级管理机构为司农司,地方基层组织为里社制。当时的民屯有三种形式,即移民、招募和罪徙。
明初移民不仅有从南方移到北方,也有从北方移到中原、黄河南北的,还有从少数民族地区移到内地的。移民数量庞大,如徐达所徙的沙漠遗民,以每户五口计,就有十五六万人。这是因战争关系而被迁徙的例外情况。
从洪武至永乐年间,徙民屯田的数目,共有232600余户,如果每户以五口计,就有116万余人,恐怕实际数还不止于此。
此外,移民次数也不少,洪武朝大规模徙民就有15次,永乐以后,才逐渐减少,宣德以来,就没有徙民的事了。
明政府对应募的人,采取奖赏办法,如1393年,山西沁州民张从整等116户,告愿应募屯田。户部分田给张从整,又令他回沁州招募居民,然后往北平、山东、河南旷土之处耕种。当时,招募民人屯田的组织和移民一样,设有佐贰官员主持,仿地方里甲制度进行组织。
罪徙屯田是明代对犯法的人实行的屯田。罪徙屯田,主要集中弃凤阳、泅州和荒地较多的边区。
明代民屯的设置,是作为军屯的补充形式。民屯的推行促进了明初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同时也成为国家重要的经济来源。
与民屯、军屯同时进行的,还有商屯。从总体上说,商屯是为了满足军需,但出发点各有不同。推行民屯是为了解决民食,推行军屯是为了解决边区及内地军队的粮饷。而推行商屯,目标则比较单一,就是为了资助边境军粮。
商屯也称“盐屯”,是盐商为便于边境纳粮换取盐引而进行的屯垦。根据政府的需要,除用粮米换取盐引之外,有时也可用布绢、银钱、马匹等换取,但以粮换取是主要形式。
明初商屯东至辽东,北至宣大,西至甘肃,南至交趾,各处都有,其兴盛对边防军粮储备以及开发边疆地区有一定作用。
庄田是明代土田之制的有机组成部分。明代的庄田种类很多,有皇庄、诸王庄田、公主庄田、勋戚庄田、大臣庄田、中官即太监庄田、寺观庄田等。其中,于国计民生影响最大的是皇庄、诸王庄田、勋戚庄田和中官庄田。
皇庄,即由皇室直接命太监经营,并以其租入归皇室所有的田地。它是皇家的私产,是皇帝制度的产物。
皇庄在我国已有长久的历史,汉代称“苑”,唐代称“宫庄”。明代起初亦称“宫庄”,最早建于永乐末年,地点在顺天府丰润县境内,名为仁寿宫庄。宣德时,又陆续建立清宁宫庄和未央宫庄。
1459年,因诸王尚未进居封地,宫中供用浩繁,明英宗设立昌平县汤山庄、三河县白塔庄、朝阳门外四号厂宫庄为皇太子朱见深的东宫庄田;北京西直门外新庄村并果园、固安县张华里庄为朱见潾的德王庄田;德胜门外伯颜庄、鹰坊庄和安定门外北庄为朱见澍的秀王庄田。
明宪宗继位以后,将原先朝廷所没收的太监曹吉祥的庄田改为皇庄。明代皇庄之名,由此开始。
诸王庄田,即王府庄田。它的产生缘起于明朝的分封制度。明朝建国之初,明太祖为了上卫国家,下安生民,承前代之旧制,开始分封宗室。
从1370年起,相继选择名城大都,正式分封诸子为亲王。因为古时称封建王朝分封的地为“藩”,称分封之地为“藩国”,所以人们又称亲王为“藩王”、王府为“藩府”。
洪武以后,俱依“祖宗成法”,代代分封。由明太祖、明成祖至明神宗12帝,亲王55国。亲王嫡长子嗣位为王者,凡321人。
勋戚即勋臣和皇亲国戚。勋戚庄田和中官庄田的性质与王府庄田无异,都是为了侵夺国家税粮。从地理分布上与皇庄基本相似,主要集中于北直隶地区。
中官庄田为太监而设。除上述皇庄、王府庄田、勋戚及中官庄田之外,明代还有为数不少的公主庄田、大臣庄田和寺观庄田。
[旁注]
永乐帝(1360年~1424年),即明成祖朱棣,明代第三位皇帝。1402年登基,改元永乐。他五次亲征蒙古,多次派郑和下西洋,编修《永乐大典》,疏浚大运河,迁都北京。在位期间经济繁荣、国力强盛,史称“永乐盛世”。
知州 古代官名。明、清以知州为正式官名,为各州行政长官。直隶州知州地位与知府平行,隶属于省,可以辖县。散州知州地位相当于知县,隶属于府、道,不辖县,长官均称知州。知州一般是从五品文职官员。
徐达(1332年~1385年),字天德,濠州钟离,今安徽凤阳人。明朝开国军事统帅。初朱元璋为郭子兴部将,往归之。从南略定远,取和州。渡江拔攻城取拔寨,皆为军锋之冠,以大将统兵征战。后为左相国,拜大将军。洪武初累官中书右丞相,封魏国公,追封中山王。
明英宗(1427年~1464年),朱祁镇,明朝第六位皇帝。在位期间,继续推行仁宣朝各项政策,社会经济有所发展。后宠信太监王振,王振广植朋党,遂启明代宦官专权之端。他自己也深受其害。
明宪宗(1447年~1487年),朱见深,明朝第八位皇帝。在位初年为于谦平冤昭雪,恢复景帝帝号,又能体谅民情,励精图治。在位末年,好方术,终日沉溺于后宫以至奸佞当权,西厂横恣,朝纲败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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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成祖朱棣注意社会经济的恢复与发展,认为“家给人足”、“斯民小康”是天下治平的根本。
他大力发展和完善军事屯田制度和盐商开中则例,保证军粮和边饷的供给。派夏原吉治水江南,疏浚吴淞。在中原各地鼓励垦种荒闲田土,实行迁民宽乡,督民耕作等方法以促进生产,并注意蠲免赈济等措施,防止农民破产,保证了赋役征派。
通过这些措施,永乐时“赋入盈羡”,政治稳定,经济繁荣,达到有明一代最高峰。朱棣被后世称为“永乐大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