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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十分落后而且具有小资产阶级的性质,俄国的无产阶级专政必然有一些不同于先进国家的特点。但是俄国的基本力量以及社会经济的基本形式却是同任何资本主义国家一样的,所以这些特点能涉及的只是非最主要的方面。

这些社会经济的基本形式就是资本主义、小商品生产和共产主义。这些基本力量就是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特别是农民)和无产阶级。

无产阶级专政时代的俄国经济表现为如下双方的斗争,一方面是在一个大国的全国范围内按共产主义原则联合劳动的最初步骤,另一方面是小商品生产,是保留下来的以及在小商品生产基础上复活着的资本主义。

说劳动在俄国按共产主义原则联合起来了,第一,是指废除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第二,是指由无产阶级国家政权在全国范围内在国有土地上和国营

① 见《列宁全集》第 2 版第 37 卷第 253—262、428—437 页。——编者注

企业中组织大生产,把劳动力分配给不同的经济部门和企业,把属于国家的大量消费品分配给劳动者。

我们说俄国共产主义的“最初步骤”(1919 年 3 月通过的我们的党纲也是这样说的),因为所有这些条件在我国还只实现了一部分,换句话说,这些条件的实现还处在开始的阶段。凡是一下子可以办到的事情,我们用革命的打击一下子都办到了。例如,在无产阶级专政的第一天,即 1917 年 10 月

  1. 日(1917 年 11 月 8 日),就废除了土地私有制,无偿地剥夺了大土地所有者。在几个月内,又同样无偿地剥夺了几乎所有的大资本家即工厂、股份企业、银行、铁路等等的占有者。由国家来组织工业大生产,从“工人监督” 过渡到“工人管理”工厂、铁路,——这基本上已经实现了,但在农业方面, 事情还只是刚刚开始(办“国营农场”,即由工人国家在国有土地上办的大农场)。同样,把小农组织成各种协作社这一从小商品农业过渡到共产主义农业的办法,也刚刚开始实行。①由国家组织产品分配来代替私营商业这件事,即由国家收购粮食供应城市、收购工业品供应农村这件事,也是这样。下面将引用一些有关本问题的统计材料。

农民经济仍然是小商品生产。这是一个非常广阔和极其深厚的资本主义基础。在这个基础上,资本主义得以保留和重新复活起来,同共产主义进行着极其残酷的斗争。这个斗争的形式,就是以私贩粮食和投机倒把来反对国家收购粮食(以及其他农产品),总之,是反对由国家分配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