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汉字的“六书”

汉字的“六书”是古人分析汉字的造字方法而归纳出来的六种条例,即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 6 种。

“象形”是用线条来描画事物的形状,用图画的手法概括物体的特征, 如“人、山、水、鱼”等字。象形字要表示抽象的意思,就得在象形字上加注提示性的符号,比方,在“木”字的头顶或脚底加一横,分别指明树的“根本”或“末稍”的所在,就是“本”字和“末”字,在“一”上加一点用来表示“上”的方位,这样造成的字就是“指事”。如果再把两三个现成的字并合起来,表示一个新的意思的字叫“会意”。比如,迭二“人”为“从”, 三“人”为“众”,“人言”为“信”,“日月”为“明”。“形声”字是由两个单字组成的,用一个单体字来表示这一字的意义范畴,就是这个字的“形符”,另用一个单字表示读音,就是这个字的“声符”,象“清、粮、邮、河、花、闷”等字都属形声字。“转注”和“假借”都是借用已有的字来代替要造的字,不能算一种造字法,而是一种用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