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见与会谈的安排
提出会见,东道国和来访者及外交使节的权力是平等的。主客双方都可以在认为合适的时候提出会见的要求。当然,从礼节和两国关系上考虑,东道国应根据对方身份及来访目的,在来访者抵达的当日或次日,安排相应的领导人和部门负责人会见。来访者及外交使节亦可根据两国关系和本人身份及业务性质,主动提出拜会东道国某些领导人和部门负责人。
通常,礼节性拜会,由身份低者拜会身份高者,来访者拜见东道主;如是正式访问或专业访问,则应考虑安排相应的会谈。外交使节到任后和离任前,就对与本国有外交关系的国家驻当地使节作礼节性拜会。外交团之间对同等级别者的到任礼节性拜访,按惯例均应回拜,身份高者对身份低者可以回拜,也可以不回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