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呼

在国际交往中,一般对成年男子不论婚否,均称先生;对已婚女子称夫人,未婚女子统称小姐,不了解其婚姻状况的女子可称小姐或女士,对戴结婚戒指的年纪稍大的可称夫人。这些称呼均可冠以姓名、姓氏、职称、军衔等。如“威廉·泰勒先生”、“校长先生”、“少校先生”、“戴维斯小姐”、“秘书小姐”等。以“夫人”称呼妇女时,可以用其丈夫的姓名,如“约翰·史密斯夫人”,也可用丈夫的姓、本人的名,如“玛丽·史密斯夫人”;如以女士称呼时,一般用妇女本人的姓名。

对部长级以上或地位高的人,称“阁下”、职衔或先生。如“部长阁下”、“大使先生阁下”等。但在美国、墨西哥、德国等地没有称“阁下”的习惯, 因此在这些国家可称先生。对有地位的女士可称夫人,对有高级官衔的妇女, 也可称“阁下”。

君主制国家,按习惯称国王、皇后为“陛下”,称王子、公主、亲王等为“殿下”,对有爵位的人既可称爵位,也可称阁下,一般也称先生。

对医生、教授、法官、律师以及有博士学位的人,可称呼他们的职务, 同时加上姓氏,也可加先生。如“查理教授”、“法官先生”、“律师先生”、“桑尼博士先生”、“卡特医生”等。

对宗教界神职人员,可称呼其宗教职位,如“牧师先生”、“阿杜拉阿訇”、“罗斯神甫”等。

在社会主义国家及有些民族主义国家,人们习惯上以“同志”相称。在资本主义国家,共产党人之间也互称“同志”。前面可加上姓名或职衔,如“某某同志”、“医生同志”、“主任同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