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制定宪法
这次会议中,我对会议的结果时而充满希望,时而又忧心忡忡。我总是一次又一次地凝视着主席座椅上的那半轮太阳,却无法说出它究竟是在上升还是在降落。但是现在我终于有幸得知,这是一轮喷薄东升的旭日,而不是一轮冉冉西下的落日。
本杰明·富兰克林
出使欧洲将近 9 年的富兰克林终于又回到了他日夜思念的费城。家乡的同胞们倾城而出,用最隆重豹仪式和最高的礼遇迎接这位功勋卓著、享誉世界的费城骄子。当富兰克林进入这座城市时,钟声和礼炮声齐响,在城市上空汇聚成一种巨大庄严的轰鸣,整座城市被淹没在鲜花和彩带的海洋之中。这种热烈欢迎的场面大大出乎富兰克林的意料,感动得他热泪盈眶,无法言表。
在此后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富兰克林的家几乎变成了人们朝拜的圣地, 前来造访者络绎不绝:费城大学教务长尤因亲率教授们登门拜访,向这位“建校元勋”表达了真挚的热爱之情和最美好的祝愿;宾夕法尼亚众议院议长约翰·贝阿德和议员代表前来探望他,并向他宣读了美好感人的祝词;立宪协会的主要领导人前来作客时,称赞他力“自由和宪法的奠基人和捍卫者”;⋯⋯另外,令富兰克林感到十分高兴的是他当年亲手创建的一些团体和组织也派人前来看望他:费城民团的军官们在詹姆斯·欧文将军的率领下前来向他表示敬意和问候;联合消防队的成员们也赶来了,其中还有建队时的四名老队员,他们与富兰克林进行了亲切友好的交谈;美洲哲学会的几位负责人则盛情邀请他出席该团体召开的会议。
富兰克林此时已经达到 79 岁高龄,痛风病时时困扰着他,身体和精力都大大不如以前了。他原想就此从政治舞台上退出,返回到大自然和书斋中去, 在读书、研究和游乐中颐养天年。谁想回家后这一计划就被打乱了,很快就身不由己地被卷入政治生活的巨大旋涡之中。
返回费城还不到一个月,宾夕法尼亚的议会选举开始了。10 月 11 日, 他当选为州参事会主席。29 日,他又以绝对多数票(除他本人和另外一票外的全票)当选为宾夕法尼亚州州长。31 日,他在一片满意的称赞声中宣誓就任州长职位。
如果说,富兰克林以前处理的是一些世界性的事务,而当上州长以后便只是经管一个州的政务了,虽然管辖的范围大大缩小,但要办的事情却更为具体杂乱,工作异常艰巨繁重。此时的富兰克林已经进入了人生的暮年,且体弱多病,不可能像从前那样日理万机,事必躬亲了。他现在的角色更多的是充当一名幕后的决策者和指导者,而把更年轻的政治家们推上前台,让他们出头露面,在实践中增长才干和威信。富兰克林把日常的州务工作交给副州长查尔斯·彼尔德,而他每星期只有一天左右的时间出席州务会议。对于这种情况,似乎并没有人发出过疑问和怨言,大家都把富兰克林看作一个年高德助的特殊人物,他们需要的是他的头脑、智慧和权威,而不是让他去亲自处理具体的事情。所以只要他住在费城,人们能经常看到他的身影,听到他质朴坦率的教诲和忠告也就足矣。
州长任内,富兰克林仍然笃信他一生所遵奉的一个重要原则:只要选定了某项有益的工作,就应该扎扎实实地把它干好。在助手们的大力协助下, 他为宾夕法尼亚人民做了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其中比较有意义的一项当数
对州宪法和刑法进行的改革。
富兰克林是宾夕怯尼亚宪法的奠基人之一,而且基于其民主主义思想, 他仍然对宪法的某些重要原则(如一院制议会体系、复式行政机构、主权在民和不设置享有特权的州长等)公开表示赞同,但他对于后来通过的“试行法”却怀有强烈不满。根据该法令,担任官职和投票选举前必须宣誓忠于宪法。立宪派在战争期间制定这一法令是由于危险的形势要求把州权牢牢控制在爱国派手中,而当时并没有考虑到公民的权利等问题。富兰克林认为,战争既已结束,任何法律都必须建立在全民意愿的基础之上,但如果该法律继续有效,就会排斥教友派等原则上反对宣誓的教派和少数民族的权利,因此必须废除这一过时的法律。
12 月 15 日,一项废除“试行法”的议案提交到了议会,引起了激烈的争论。1786 年 2 月,辩论继续进行。由于废除“试行法”已成为广大民众的普遍要求,富兰克林对此事又施加了巨大的个人影响,在 3 月初进行的投票
表决中,这一议案以 45 票对 23 票得以通过。
9 月,议会又就修改宾夕法尼亚刑法的问题展开了讨论。比较而言,宾州的刑法在美国诸州当中算得上是严厉苛刻的。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偷盗、抢劫、纵火、伤害、过失杀人、强奸、鸡奸以及谋杀和叛国罪均处以一种徒刑——绞刑。同时,刑法中还保留了许多十分残酷的惩罚方式,如割耳、鞭笞、烙印等等。富兰克林一贯坚持罪与罚相称的原则,认为对轻罪处以重刑的做法与惩罚无辜者并无根本区别。在他的努力和指导下,议会对刑法做了重大修改,并通过了一部修改该州刑法的条例。按照这个条例,只有谋杀罪和叛国罪可判处死刑,其他罪行则分别给予监禁和劳役等处罚,并废除了那些带有中世纪痕迹的野蛮酷刑。
宪法和刑法的改革在宾夕法尼亚是一件顺应民意、大快人心的事情,不仅使宾州的政治更加公正开明,法律制度不断完善,人民的基本权益进一步得到了保障,也使富兰克林的社会威望大大提高。在 1787 年底进行的州选举中,富兰克林以全票再次当选为州长。
这一时期,富兰克林在个人产业的经营方面也取得很好的效益。富兰克林把自己的大半生部贡献给了美利坚民族的事业,特别是他的后半生,围长期出使海外.很少能照顾自己在国内的产业,而且他对于国家前途和命运的关心要远远胜于对金钱财富的追求,他出任州长后决定不拿分文报酬(规定他的年薪是 1500 镑)就是很好的例证。但由于革命后朝不动产增值等原因,他的房地产的价值一下子翻了两番,这一事实给了他以重大启示。他看到:国家目前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基本建设,但资金短缺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于是他抓住了这一有利时机,把自己的资金从法国的股市上抽回,转向开发国内的房地产业,结果仅仅几年的时间就见到了效果,他的财富总额急剧增加, 成了远近闻名的大房地产所有者。
虽然考虑州务和国家大事花去了富兰克林的大部分时间和精力,但他仍然与科学事业有一种难以割舍的情愫,常常忙里偷闲读一点书,整理一下资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研究工作。但他毕竟是一位进入耄耋之年的垂暮老人了,所以他这一时期的研究工作大多是对他先前研究成果的整理和总结,或者与他晚年的生活有密切的联系。1785 年夏天,他在美洲哲学会上宣读了返美途中写的《海上观察》一文,其中许多发现引起了与会者们浓厚的兴趣和关注,这篇论文于第二年发表在学会的会报上。1786 年年初,他设计制造了
一种人工手臂,可以用它将书籍从高高的书架上取下来,商店的店员则可以用它从高处取下货物。晚些时候他还发明了两种多用椅子,一种是可以折叠起来当梯子用的折椅,另一种椅子上装有摇动器和大扇子,只要用脚轻轻一动就能为坐在上面的人扇风、驱蚊。另外,他还向已经从事农场经营的孙子但普尔介绍了一种石膏肥料,据说使用后效果很好,并得到了迅速推广。
在任州长的三年里,富兰克林做了许许多多卓有成效的工作。这是富兰克林晚年向故乡人民献上的一份厚礼,但它的意义和影响却远远超越了这一时空概念,因此他获得了人民的衷心爱戴和尊重,他们为自己的土地上出了这样一位旷世奇才和时代伟人而感到自豪,纷纷把最崇高的荣誉和美好的赞颂奉献给他。1785 年,宾夕法尼亚的韦南戈地区建立了一个要塞。当地人称它为富兰克林要塞。12 月,费城的一个区被命名为富兰克林区。1787 年,麻萨诸塞州又命名了一个富兰克林镇。田纳西州建立之初也曾称为富兰克林州。由此可见,富兰克林不仅仅是属于费城和宾夕法尼亚的,他属于整个美利坚民族,因此即使他的故乡也不能独享他的英名。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国家又向他发出了召唤。
相对于战争时期而言,富兰克林返美后的这段生活是很平静的。但与此同时,他的生活又十分充实忙碌,并不断泛起新的波澜。他原想就此从政坛隐退,返回到大自然和书斋中去,在充满书香的氛围中颐养天年之乐。但他是身不由己的,似乎早已与国家的政治生活结下了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不解之缘,因此在他的晚年,他不仅要读书、写作、从事科学研究,还要为家乡宾夕法尼亚的重大事务奔走忙碌,同时,他还在不断地观察思考国家事务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并为之而操心劳神。
独立战争结束以后,美国有了一个比较安定的生存环境,社会经济开始走向复苏和繁荣,国家的疆域也逐步有所扩大,人民群众渴望安居乐业,过上富足的生活;这个年轻的共和国百废待兴,充满了朝气与生机。但是人们逐渐发现,在《邦联条例》下建立起来的新的国家体制还存在某些严重的缺陷。由于中央权力极小而州的权力很大,各州如同一个个独立的主权国家, 使整个邦联俨然成了一个由 13 个主权国家组成的松散的联盟。在这种体制下面的美国出现了许多无法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例如:国家不能建立稳定的财政秩序,无法保障债权人的利益,特别是战争中欠下的大量国债无法偿还; 国家不能实行关税壁垒政策,以保护美国年轻的民族工商业;美国在国际上处于软弱无力的地位,国家无法保护美国人的海外利益;国家还无法保证国内社会秩序的稳定等等。因此在邦联治理的几年中,表面十分平静的美国社会内部隐藏着严重的危机。
面对这种情况,许多政界人士感到忧心忡忡,他们迫切要求修改宪法, 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改变国家的这种软弱涣散的局面。此时退职在家赋闲的华盛顿也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他抱怨说:“在建立邦联时,我们也许把人性想得太好了。经验告诉我们,如果没有强制的手段,即便是最符合他们利益的措施,人们也是不愿采纳实施的。如果不建立一个握有控制整个合众国的权力的政权,我认为,我们作为一个民族,其灭亡将指日可待。” 对于上述这些意见富兰克林并不完全赞同,他认为国家的经济生活仍是健康的,财政状况和政局也比较平稳,但他清楚地看到国家体制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的改进。他在 11 月 26 日的一封信中写道:“我们发现在总宪法和州宪法中存在一些缺陷。考虑到它们形成的时候,有这些缺点是
不足为奇的。但我们对此应作出修改。”
经过一个时期的酝酿,1786 年 9 月 11 日,弗吉尼亚、纽约、宾夕法尼亚、新泽西和特拉华五个州的代表在安纳波利斯召开了一次正式会议,讨论通过了一个由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起草的报告,决定:鉴于在邦联体制下难以解决全国性的商业问题,建议于 1787 年 5 月的第二周在费城召开一个由
13 州代表参加的会议,以修改《邦联条例》。
虽然邦联国会赞同这个呼吁,但由于全国存在着广泛的反对者,特别是南方诸州和小州的政客们对建立强大的中央政府心怀戒备,因此许多人都预见这次会议只能在全国范围内引发一场徒劳无益的争论。就在这时,一场震撼美国统治集团的危机——谢司起义骤然爆发了。
丹尼尔·谢司(1747—1825),出生于麻萨诸塞州一个家境贫寒的农民家庭,年轻时在家务农。独立战争爆发后,为了摆脱殖民统治,争取民族独立,过上自由幸福的生活,他于 1775 年毅然投军,报效国家。他参加了般克山和提康德罗加战役,由于作战勇猛,屡立战功,1777 年初被提升为上尉。后来,他又参加了斯通波英特和萨拉托加战役,立下卓越战功,深受拉法那特将军的赏识,特赠送给他一把随身宝剑。
战争结束后,美国的国内矛盾日益激化,大资产阶级和大种植场主过着奢华糜烂、一掷千金的生活,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却日益恶化,处在水深火热之中。由于商品奇缺,通货膨胀,货币严重贬值,捐税多如牛毛,使得百姓无以为生,怨声载道,许多人因负债累累而被关人牢狱。那些复员回乡的美军士兵更是一贫如洗,生活陷入了绝境。为了谋生,他们不得不以票面额几分之一的低价把自己从军所得的土地券转卖出去。谢司返乡后每日辛勤劳作、节衣缩食,但仍入不敷出,债台高筑,为了还债,他忍痛卖掉了那把心爱的宝剑。
目睹人民群众在战后所遭受的种种苦难,谢司对社会的贫富悬殊和统治阶级的横征暴敛深恶痛绝,也深刻认识到国家司法制度和选举制度中存在的严重不公正性,他主张:“全部财富是美国人民一道从英国人的统治下夺回来的,因此理应归人民全体所有。”他号召人民拿起武器,“为重新分配土地和取消债务而斗争”。1786 年秋天,谢司提出土地与自由的口号,率领麻萨诸塞人民举行起义,并向波士顿进军。顿时,人民纷起响应,从者如云, 起义军最强大时曾达到 15000 人之多。他们捣毁法院,焚毁债务档案和税册, 打开监狱释放因债务而坐牢的贫苦农民,很快,起义像燎原的烈火一样燃遍了北方诸州,持续达半年之久,直至 1787 年初才被政府镇压下去。
谢司起义犹如一声晴天霹雳,对美国社会造成了巨大的震撼。面对风起云涌的人民反抗斗争,美国政治领导人的态度是截然不同的。
伟大的革命民主主义者托马斯·杰斐逊虽并不赞成农民群众用武力来解决债务问题,但他从自然权利学说和人民革命权利学说出发,对人民反抗暴政的精神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认为这种精神对于保卫共和政体和民主政治是极为必要的。他用充满激情的笔旗帜鲜明地称颂了麻萨诸塞人民的革命行动,他写道:“但愿每隔 20 年发生一次这样的叛乱。⋯⋯如果统治者不偶尔被其国民的反抗精神所警告的话,一个国家就不可能保持其自由了。让他们拿起武器吧!⋯⋯在一两个世纪内丧失少数生命有什么关系呢?自由之树必须时常用爱国者和暴君的血来灌溉。它是自由之树的天然肥料。”
但是,像杰斐逊这样对人民起义抱同情和赞颂态度的只限于极少数激进
的革命民主主义者,当时美国绝大多数政界人士对起义的爆发都感到惊恐万状,惶惶不可终日。他们把谢司起义视为洪水猛兽,既恨之入骨又怕得要死。如果说在起义前他们对于加强中央权力的主张还怀有疑虑的话,那么此时, 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已是急不可耐地要求立即对政府做一次大手术,加强它的权力和职能,以确保国内政治局势和社会秩序的稳定。虽然这一要求受到了某些民主派分子的激烈抨击,但它已经得到了在政治中居主导地位的大种植场主和大资产阶级的强有力的支持。因此,安 纳波利斯会议关于 1787 年召开 13 州代表会议的建议很快就得到了各州的广泛响应。
对于谢司起义,富兰克林不像美国的保守分子那样憎恶,但也不像杰斐逊那样持赞颂的态度。他认为麻萨诸塞人民的行动事出有因,而政府进行降服则是它的责任。他认为问题还是出在制度上面,如果不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国内的矛盾和冲突仍有可能发生。由于富兰克林的巨大社会声望,他被宾夕法尼亚议会推举为出席费城制宪会议的代表。但是他本人起初并不想参加这次会议,一是缺乏兴趣,二是结石病此时正严重困扰着他,使他的体力极差。但经过与政治研究会(1787 年初创建,富兰克林为第一任主席)的同事们协商和认真思考,他认识到这是美国历史上一个极为关键的时刻——重建国家的政治体制,自己作为一个人民推选出的代表有责任和义务为他们说话。于是他出席了会议。
- 月 25 日,有七个州的代表到达费城,刚够法定的数量,制宪会议正式
开幕。后来,派代表参加会议的州达到 12 个,共有代表 55 人,只有罗得艾兰没有派代表出席。
应该公正地说,这 55 位代表都是美国政界最出色的人物。他们大都年富
力强,平均年龄 43 岁。其中 5 人的年龄在 30 岁以下,其余大部分人的年龄
在 50 岁以下,60 岁以上的有 4 人,其中最年长者便是本书的主人公——本
杰明·富兰克林,此时他已经 81 周岁了。与会者多是相当富有的种植场主、大商人、著名律师及其他头面人物。而且,他们大都是久经风霜的政治家和思想家,具有渊博的学识、丰富的政治经验和高度的使命感。与会者原希望由富兰克林出任会议主席,但由于大雨阻隔,富兰克林三天后(28 日)才到会,于是,华盛顿被推举为主席,富兰克林担任副主席。但是,会议真正的灵魂却是一位年仅 36 岁的青年人麦迪逊。
詹姆斯·麦迪逊(1751—1836)是弗吉尼亚金乔治县人,在新泽西学院受过高等教育,参加过独立战争,是一位见多识广、富有成效的雄辩家和立法者,制宪会议的首倡者之一。麦迪逊带着自己精心设计的政治方案参加了制宪会议并大唱主角。他主张建立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并在这个政府中实行分权制衡原则:设立一个强有力的行政部门、一个具有民意基础的两院制国会体系和一个独立的联邦司法部门,并给予州一定的权力。会议期间,麦迪逊一直坐在会议厅的前面,对会议中发生的每一件事都作了详细记录,并起草了大部分宪法条文。由于麦迪逊在制宪会议中作出了巨大贡献,使他得到了“宪法之父”的称号。
如果说麦迪逊是以其高深的政治理论和法学知识在制宪会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从而成为会议的总设计师,华盛顿以其高度的权威性和组织才能保障了会议的顺利进行,是会议的杰出主持人和领导者的话,那么,富兰克林则是以他巨大的个人声望和高超的协调能力周旋于与会者之间,大行中庸调和之道,消弥分歧,减缓对抗,促使不同的利益集团达成政治上的妥协,从
而保证了会议取得圆满成功。实事求是地说,在制宪会议中,富兰克林本人尊奉的一些重要政治原则并没有全部被采纳。例如,他主张的一院制议会、复式行政机构和官员无薪制等原则遭到否决,而他提出的另一些重要建议虽得到代表们(或大部分代表)的认可,但也只有部分内容真正落实到宪法中去。所以,他对这次会议的主要贡献并不在于指导代表们接受某种特定的宪法思想和框架,而是促使代表们排除障碍,实现和解,在谋求美利坚民族总体利益的前提下在重大问题上达成共识。
富兰克林的这种作用最明显地表现在围绕议会代表名额分配问题展开的斗争中——这是会议进程中争论最激烈的一个焦点问题。在最初的讨论中, 大州代表主张设立两院制国会,采取以人口多少为依据的比例代表制;而小州代表则主张一院制国会和各州在国会中有同等的代表名额。由于双方观点相去甚远并互不相让,会议辩论很快就变成激烈的争吵。大州代表认为,美国大小州的居民人数相差悬殊(例如,特拉华只有 3 万余人,而弗吉尼亚的
总人口已达 42 万),因此让它们享有相同的代表数额是绝对不公平的,而小州代表则指责大州在搞奴役小州的阴谋。双方互相猜忌,斗争愈演愈烈,会议一度走到分裂的边缘。
- 月 11
日,富兰克林就这一问题作了第一次发言。他要求代表们停止争吵,就具体问题平心静气地进行磋商,他说:“我有幸看到,当这个问题提到我们面前时,会议是在冷静而热烈的气氛中进行的。如果出现了相反的意见,希望不要再重复争论,因为我们到这里来不是为了互相争执而是互相协商的,是宣布一种既定的看法和作出不可更改的决议,而不是来受启发或者被说服的。我们必须加强团结,这样才能有效地促进并保卫公众的利益。”富兰克林的话暂时平息了代表们的怒气,会议进入建设性的协商阶段。
但由于双方都不想做出实质性的让步,几天后矛盾再度趋于激化,双方互相进行指责,连持客观公允立场的富兰克林和华盛顿也受到了牵连。小州代表甚至扬言要采取有力的抵制行动,会议随时都有可能陷于流产。为了避免出现这种局面,富兰克林立即进行了干预。
6 月 28 日,他就代表名额分配问题作了第二次重要发言。他首先提议: 以后每次开会前应进行祈祷,因为“如果没有他(上帝)的帮助,⋯⋯我们将被狭隘的地方利益所分裂,我们的事业将会遭到挫败,我们自己将遭受后人的耻笑。更糟糕的是、人类从此以后将会因此对根据人类智慧建立政府感到绝望,从而付诸投机、战争和征服”。
一向笃信自由主义原则的富兰克林竟然提出要向上帝祈祷,使得与会者们颇感意外。这一建议虽未得以实施(据说是因为会议没有钱请牧师),但却达到一个良好的效果——人们的情绪逐渐平静下来。休会两夭后富兰克林提出了一个方案,呼吁双方修改各自的观点,以求在立场上有所接近。他打了一个生动的比喻:“当制作一张大桌子而板条的边不合适时,工匠就会从两边取下一点,使它们能很好地接合起来。同样,为了能在某种调和的建议下结合起来,我们双方就必须放弃某些要求。”这一方案为会议所采纳,7 月 2 日,富兰克林被选入一个委员会,负责设计一个妥协方案。
委员会讨论的第一个方案的要点是:设立两院制国会;在两院都实行比例代表制。但遭到小州的坚决抵制。此时,富兰克林又作了他的第三次重要发言,他们希望双方作出妥协,并提出“财政事务应由人民直接选出的代表负责”这一重要原则。富兰克林的话得到代表们的赞同,并为最终解决问题
提出很有价值的参考意见。通过反复讨论,大州首先作出让步,小州也对自己的立场作了调整,于是双方达成了妥协。7 月 5 日,该委员会向制宪会议提出了一个方案(通常称为《康涅狄格妥协案》,也称《大妥协案》),该案规定:国会设上下两院;上院代表每州两名,由州议会选出;下院代表以各州人口为比例选出;一切有关征税的法案皆出自于由普选产主的下院。这一方案经制宪会议讨论以 5 票对 4 票获得了通过。
《康涅狄格妥协案》的通过是制宪会议取得的一个十分关键的胜利,因为它直接关系到美国新宪法能否制定出来井为各州所接受。由于这一方案调和了各方面的利益,因此为新宪法的诞生和实施扫除了许多障碍,而这次著名的妥协则是与富兰克林的名字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这是他对制宪会议做出的重大贡献之一。
制宪会议每天开会 4 至 7 个小时,是在严格保密的状态下进行的。会场门窗紧闭,武装哨兵严密地把守着各个出入口,以防止外来的干扰。尽管时值酷暑,烈日炎炎,室内蚊蝇乱飞,卫生条件较差,但与会者们始终以饱满的热情全神贯注地商讨这件关系到祖国千秋大业的事情。会议整整开了 16
个星期,于 9 月 17 日结束,代表们终于为未来的新国家勾勒出一幅宏伟的蓝图。虽然争论远没有结束,新制订的《联邦宪法》还有待于各州的批准才能生效,但代表们仍为完成了一个极其神圣的使命而感到无比欣慰。
会议的最后一天是签署宪法的日子。在秘书宣读了新宪法的正式文本之后,富兰克林起身发言,他说:“我承认,这部宪法中的一些内容我目前还不赞同,但是我不敢肯定我会永远不赞同它们;因为活了这么久,经历了许多,由于有了更丰富的知识和更充分的考虑而改变观点的例子,即使对于重大问题,也是这样,我原以为是对的,后来却发现井非如此。随着年事的增长我越发怀疑自己的判断力而注意别人的判断。⋯⋯因此我同意这部宪法, 因为我希望的不是一部更好的宪法,而且我也不能断定这不是最好的宪法。为了公众的利益,我愿牺牲对它的缺陷所持的意见。”接着他要求全体与会者同他一起签署这部宪法。
讲完这番话后,富兰克林十分庄重地在宪法文本上签了自己的名字。随后代表们也陆续在文件上签了字。在最后一批代表们签字的时候,富兰克林凝视着雕刻在华盛顿座椅上的半轮太阳,语重心长地说:“在这次会议中, 我对会议的结果时而充满希望,时而又优心忡忡。我总是一次又一次地凝视着主席座椅上的那半轮太阳,却无法说出它究竟是在上升还是在降落。但是现在我终于有幸得知,这是一轮喷薄东升的旭日,而不是一轮冉冉西下的落日。”
9 月 18 日接近中午时,富兰克林来到宾夕法尼亚州议会会场,用十分庄重的声音向议员们宣布了《联邦宪法》签署的消息,并把宪法的文本呈交给议会批准。21 日,州议会正式开会讨论这一问题,12 日新宪法被批准了。与此同时,一个争取批准宪法的运动在全国各地紧锣密鼓地开展起来,至 1788
年 11 月,北卡罗来纳州最后一个批准了宪法,这一运动最终在全国取得了胜利。
一个新型的联邦制国家在北美诞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