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军刑法典
我发现在为水兵规定的刑罚和为军官规定的刑罚之间,有令人惊奇的不相一致的情形。犯同类罪行对于兵士就要判处死刑,对于军官只是降级,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平权的原则吗?
如果这种原则是正确的,如果这是正义和自由的原则,那么我就要求使同样的罪行受到同样的惩罚;如果认为这种刑罚对于军官过于严厉,那么对于兵士也应当不使用这种刑罚。
这里所说的罪行是在军事勤务上可能犯的最危险的罪行之一;如果你们由于水兵犯了普通纪律上的过错而要把他判处死刑,那么上述罪行难道不应孩受到最严厉的惩罚吗?
我发现在为水兵规定的刑罚和为军官规定的刑罚之间,有令人惊奇的不相一致的情形。犯同类罪行对于兵士就要判处死刑,对于军官只是降级,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平权的原则吗?
如果这种原则是正确的,如果这是正义和自由的原则,那么我就要求使同样的罪行受到同样的惩罚;如果认为这种刑罚对于军官过于严厉,那么对于兵士也应当不使用这种刑罚。
这里所说的罪行是在军事勤务上可能犯的最危险的罪行之一;如果你们由于水兵犯了普通纪律上的过错而要把他判处死刑,那么上述罪行难道不应孩受到最严厉的惩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