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判路易十六的意见
公民们!大会不知不觉地离开了问题的本质。在这里没有什么理由提起诉讼。路易不是被告人。你们不是法官;你们是政治家,是国民的代表,你们不可能是什么别的人。你们的任务不是对某人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而是采取拯救社会的措施,起国民先知的作用。废王在共和国里的用处只有两种:或是破坏国家的安宁并动摇自由,或是促进安宁与自由的巩固。可是我肯定说,到目前为止你们的讨论所具有的性质恰好是与这一目的背道而驰的。实际上,健全的政策为了巩固新生的共和国规定应怎样行动呢?这个政策规定要使人民彻底蔑视王权,使国王的拥护者陷于混乱。
因此,把他的犯罪行为作为一个问题向世界提出,把他的案件作为法国人民的代表们所会遇到的最引人注意的、最可畏的、最难对付的一个讨论对象向世界提出。在关于他过去是什么人的回忆和一个公民的尊严之固划定难以测量的距离——这正是使他对于自由成为危险的一种秘密方法。
从前路易是国王,而现在建立了共和国。单是这句话,就能解决你们所研究的臭名昭著的问题。路易由于自己的罪行被迫退位;路易宣布法国人民是造反,为了惩罚人民,他呼吁自己同类的暴君使用武力;可是胜利和人民认定了,叛徒就是路易本人。由此可见,路易不能受审判,因为他已被定罪了,不然共和国就没有理由存在。建议不管怎样也要把路易十六交付审判, 是意味着倒退到君主立宪的专制制度;这是反革命的思想,因为它使革命本身成为有争论的问题。实际上,如果路易可以复审的话,那末他也就可能受到觅恕,可能成为无罪的。还有什么可说的!在审判以前就认定他是这样的了。可是如果路易被宽恕,如果路易可能被认为是无罪的,那末革命会变成什么样子呢?如果路易是无罪的,那末所有的自由卫士就会成了诽谤者,而叛徒们则成了真理的捍卫者和无辜被压迫者的保护者;外国宫廷的宣言则成了反对当权党派的合法抗议。甚至路易至今所受的监禁也将成为不公正的迫害;义勇军、巴黎人民、法国的一切爱国人士将成为有罪的人。在自然法庭里所进行的这一巨大的诉讼案,犯罪与善行之间、自由与暴政之间的诉讼案, 最终的裁判将是有利于犯罪和暴政。
公民们,小心吧,这里虚伪的概念把你们引入了歧途。你们把民法和成文法的原则同国际法原则混为一谈了;你们把公民彼此间的关系同国民和阴谋反对他们的敌人之间的关系混为一谈了。你们也把人民在革命时期的地位同拥有坚强政府的人民的地位混为一谈了。
你们把保存政体和惩罚官吏的国民同消灭政体本身的国民混为一谈了。我们把一种与我们从来没有运用过的原则有关的非常情况列人我们所熟悉的概念的领域以内。这样,由于习惯于看到犯罪行为按照老一套的规则进行审判,我们自然也就会认为,国民无论如何都不能公正地按照另一种规则来裁判侵犯他们权利的人;在那里我们看不见陪审官、法庭、审判程序,在那里我们也就找不到公平的审判。我们把这些术语应用于与它们平常所表达的概念不同的概念,它们也就使我们完全误入迷途。习惯的自然势力是这样大, 以致我们把最任意的假定性,有时甚至把最不完备的规定,看成是真理或谎言、正义或非正义的绝对规则。我们甚至不考虑,多数人不可避免地会仍然坚持专制政治使我们养成的偏见。我们那样长期屈服在专制政治的桂桔之下,以致我们很难提高到永恒的理智原则,而一切上升到法律这种神圣来源
的东西,在我们眼里都带有不合法性,甚至自然的秩序在我们看来也是毫无秩序的。伟大人民的壮丽的运动、美德的崇高激情,在我们胆怯的眼里看来往往是火山的爆发或者是政治社会的垮台;存在于我们习性的软弱、智慧的堕落和我们所敢于要求的自由政府所应具有的纯洁原则、坚定性格之间的这种矛盾,当然是产生使我们感受痛苦的混乱现象的相当重要的原因。
当国民被迫行使起义的权利的时候,这个国民对于暴君说来,又倒退到原始状态。暴君怎么能引用社会契约呢?要知道他已撕毁了这个契约。至于公民间的关系,如果愿意的话,国民还可以保存这个契约,但对于暴君来说, 它在起义以后已完全失效,并为军事状态所代替。法院、审判程序只是为了市民社会成员而建立的。
认为旧宪法可以指导这一新的事物秩序的说法,是大错而特错;这种说法会意味着旧宪法是已经过时了的。什么法律能代替宪法呢?自然法则能代替它;作为社会本身和人民福利的基础的法律能代替它;惩罚暴君的权利和废黜暴君的权利——这是二而为一的问题。这二者都采用同一形式。暴君的诉讼——就是起义;对他下的判决——就是搞垮他的政权;对他的刑罚—— 就是人民自由所要求的东西。
人民审判不同于法庭审判:他们不下判决,他们像闪电一样予以打击; 他们不裁判国王,他们把国五化为乌有。这种审判比法庭审判并无逊色。如果人民为了拯救自己而起来反抗压迫者,试问他们对于压迫者能运用那种会给人民自己带来新危害的刑罚吗?
我们被一些与我们毫无共同之处的其他国家的事例引入了歧途。如果说克伦威尔在受他支配的审判委员会里审判了查理一世;如果说叶丽莎白依同样方法审判了玛丽雅·苏格兰斯卡雅,那末这是很自然的:暴君牺牲自己的同类,不是为了人民,而是为了争权夺利。他们这样做,是企图用虚幻的形式来欺骗普通老百姓。这里的问题不是原则,不是自由,而是欺诈,是阴谋。但是人民,如果不遵循它的全能所支持的正义和理智,还能遵循别的什么法律呢?
在哪一个共和国里,惩罚暴君的必要性成了有争论的问题呢?塔克维纽斯曾受过审判吗?如果罗马人敢于宣布自己是他的辩护人,在罗马人们会说些什么呢?可是我们现在做的是什么呢?我们从四面八方邀请律师来替路易十六辩护。一切自由人民都看成是最大犯罪行为的事情,我们则当作合法行为而予以准许;我们自己促使公民去做无耻和堕落的事情,我们将来还能把公民的桂冠赏给路易的辩护人,因为他们为他的案件进行辩护,是能够希望获得胜薪的,否则你们就是向世界表演一幕滑稽剧;我们敢于谈论共和政体吗!我们诉讼形式,是因为我们没有原则;我们说自己温和,是因为我们毅力不够;我们以假人道自夸,是因为真工人道的感情和我们格格不入;我们敬仰国王的影子,是因为我们不懂得尊敬人民;我们对压迫者温和,是因为我们对于被压迫者没有任何同情心。
路易十六的诉讼案!但是这个诉讼案如果不是向某一法庭或某一议会控告起义,又是什么呢?国王既已被人民消灭,谁有权来把他复活,以便利用他未制造混乱和叛变的新借口,而这种行动方式又能引起什么别的后果呢? 你们为路易十六的保卫者们开辟活动天地,就是恢复专制反对自由的斗争, 就是准许咒骂共和国和人民。因为为过去的专制君主辩护的权利必然引出谈论与他的案件有关的一切的权利。你们在恢复一切党派,你们在复活和鼓舞
已沉睡了的保皇主义;你们在给予他们自由表示赞成或反对的机会。路易的辩护者们在你们法院里,甚至在你们讲台上能够公开主张的那些论点,将在到处被人重复。什么东西可能比这更合法、更自然呢!这样的共和国真是好样的,它的创始人从备方面给它树立敌人,乘它还在摇篮里的时候便向它进攻!你们请看吧,这种做法已经取得了多么神速的效果。
在八月间,王权的所有拥护者都躲藏起来了。凡是敢于袒护路易十六的人,都可能被认为是卖国贼而受到惩罚。现在他们都昂首阔步地为所欲为了。贵族社会最臭名昭著的作家们,现在重新执笔大放厥词,并且能找到比他们更无耻的信徒;现在肆无忌惮的言论充斥了你们所在的城市、八十三个省份, 甚至这一自由的神圣尊严场所的回廊;没有经过你们同意并违反法律来到这里的武装人员,现在在街市上发出反叛的呼声,要求不要处罚路易十六;现在巴黎城里潜伏着一些人,据说他们是为了拯救路易十六免受国民审判而聚集起来的。大力士们已聚集在周围,一心只想取得为维护王权而大显身手的荣誉,你们剩下的只是为他们打开这个大厅的大门。我还有什么可说呢!现在路易甚至把人民的代表们一分为二了:有一些人表示拥护他,另一些人则反对他。在两个月以前,谁能想到,路易的不可侵犯会成为有争论的问题呢? 但是自从国民公会一位议员建议在讨论其他问题以前,首先认真地讨论这一想法的时候起,制宪议会的阴谋分子用以掩盖国王最初违反誓钓的罪行的国王不可侵犯性,就被用来替国王的一切侵犯行为辩护。唉,真是犯罪的行为! 唉,真是可耻!法国人民的讲台竟充满了称赞路易十六的颂辞;我们竟听到了蹋揭暴君的美德和善行的声音!我们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挽救了优秀公民的荣誉或自由,避免仓卒决定的不公平。还有什么可说!我们看到了,以何等可耻的欢乐心情通过了对人民代表的骇人听闻的诽谤。这些代表都是以热心自由而出名的。我们看到了,这个大会一部分人在共同揭发愚蠢和腐败的行为以后,是怎样马上被另一部分人驱逐出去。只有暴君的问题才是这样神圣的,既不可能作相当持久的讨论,也不可能作充分自由的讨论;这里有什么可奇怪的呢!这两种不同的现象都来自同一根源。凡是同情路易或路易之流的人们,一定渴望杀害第二次要求处罚路易的爱国议员们。他们能够宽恕的, 只是那些对路易采取温和态度的人。是否曾经在一瞬间放弃过以鞭打人民卫士的方法来奴役人民的计划呢?现在用无政府主义者和造反者的标签来驱逐人民卫士的那一切人,不是一定会自己惹起他们的背信行为向我们预示过的那种混乱现象吗?如果相信他们的话,这个诉讼案最低限度也会拖延几个月,拖到明春各国专制君主要对我们进行总攻击的时候。这对谋叛分子说来是多么广阔的天地啊!
对于阴谋和贵族政治说来,是多么好的养料啊!因此,拥护暴政的所有信徒还能希望从自己的同盟者那里得到援助,而外国军队将会支持反革命分子的勇敢行为,同时他们的金钱将会引诱负责决定国王命运的法院变节。公正的上天啊!专制政治的野蛮匪帮们,又在准备为了路易十六而蹂躏我们的祖国!路易从牢狱里继续同我们进行斗争,而这时却有人怀疑,他是否有罪, 能不能像对待敌人一样未对待他!我还是想相信,共和国不是供我们开心的空话,而想要恢复王权的那些人能采用什么别的手段呢?
在我们这里有人引用宪法来稚护国王。我注意不在这里重复那些反对这种做法的人所陈述的一切论点。
关于这个问题,我只想对那些不能信服这些论点的人们说儿句话。你们
已经做过的一切事情,都是宪法禁止你们做的。如果废黜可能是对于国王的唯一刑罚,你们就没有权利不经过审判而废黜他。你们没有任何权利把他关在监狱里。他有权要求你们释放他,并赔偿他的捐失。宪法斥责你们;你们就向路易十六叩头求饶吧!
至于我,我觉得较认真地对论宪法上的这些微妙之处是可耻的。让学校, 法庭或者最好是伦敦、维也纳和柏林的内阁去讨论它们吧!当我确信讨论这个问题会引起丑闻的时候,我是不会长久去讨论它的。
有人对我们说,这是重要问题,应当用明智和谨慎的态度来解决它。这是我们把它弄成重要问题的!我有什么可说呢?这是你们把它弄成问题的。你们认为它有什么重要呢?也许是它很难解决吧?不是的。也许是涉及的人物位高势大吧?从自由的观点来看,没有比他更卑贱的人了;从人类的观点来看,没有比他更有罪过的人了。只有那些比他更卑鄙的人才会尊敬他。也许是结果有好处吧?但这不过是必须加快进行的另一个论据。重要的问题是人民法律的草案;重要的问题是某一个受专制压迫的不幸的人的事情。你们向我们建议的这些毫无止境的延期,究竟是由于什么原因呢?莫非你们害怕人民的意见受到侮辱吗?除了害怕自己代表人的软弱无力或名利野心以外, 好像人民自己还怕什么东西;好像人民是一群卑贱的奴隶,无意义地效忠于被奴隶群众赶走的愚蠢的暴君,并且死心塌地甘愿沉沦于卑贱和奴隶的地位。你们谈到意见,难道说不是你们应当指导这个意见,支持这个意见吗? 如果这个意见误入歧途,走上歪路,那末有过错的不正是你们自己吗?也许, 你们害怕联合起来反对你们的外国国王吧?当然啰,击败他们的正确方法是在他们面前表现自己的恐惧!使专制君主们陷于混乱状态的正确办法是宽恕他们的同谋者!也许,你们害怕外国人民吧?这就是说,你们还相信对于暴政的天生的热爱。那末为什么你俩渴望得到人类解放的荣誉呢?根据什么奇怪的逻辑,你们认为,对于人权宣言一点也不感到惊讶的民族会害怕处罚一个最残酷的压迫者呢?最后,据说你们害怕后代的意见。是的,确实后代将要对我们的不彻底性和我们的软弱性感到惊讶,我们的后人会耻笑这种推测,同时也会讥笑父辈的原见。
有人会向我们说,研究这个问题需要天才。可是我肯定说,所需要的只是善意。问题不在于启发自己,而在于不要自己欺骗自己。有些事情在某一时期我们看来是明白的,为什么在另一个时期我们却不明白了?用人民的健全思想很容易解决的东西,为什么对人民的代表来说却变成几乎不能解决的问题呢?我们能不能有一种违反共同意志的意志和不同于一般理智的理智呢?
我会听到,国王不可侵犯的维护者们提出了一种大胆的看法,这种看法也许是我自己没有胆量提出的。他们会肯定说,如果在 8 月 10 日把路易十六杀死,那是做了一件好事;但是这种意见的根据只可能是路易十六的罪行和人民的权利。难道说三个月的期限改变了他的罪行或者改变了人民的权利了吗?如果说当时把他从群情愤慨中拯救了出来,那当然只是为了使国民公会用国民名义郑重决定对他的刑罚给予人类敌人以更大的恐怖。但重新讨论他有没有罪或者他能不能受处罚——这是意味着背叛法国人民。可能有这样的人,他俩或者为了降低公会的尊严,或者为了使国民失去一项体验共和国原则的事例,或者由于别的更加可耻的动机,不反对假手私人来行使国民审判的职能。公民们,谨防这个陷阱吧;凡是敢于提出这样劝告的人,都是替人
民的敌人服务的。无论如何,对于路易的处罚,只能在具有社会复仇的庄严性质时,才会有意义。末代国王的卑鄙人格同人民有什么相干呢?
各位代表,执行人民什托你们的职责,无论对于人民或对于你们自己都是很重要的。共和国是宣布成立了,但你们是不是已经在事实上把共和国给了我们呢?你们还没有颁布一种法律来证实这种名称,你们还没有根除专制政治任何滥用权力的行为;抛弃这种虚名吧——暴政在我们这里还完全存在着;此外还有更下流的派别,还有更不道德的骗子,他俩在播下混乱和内战的新种子。共和国呀!路易还活着哩!你们又在把国王置于我们和自由之间啦!让我们不要由于我们良心的怀疑而成为罪人。让我们不要由于对罪人表现多余的宽大而自己落到他的境地。
出现新的困难问题。我们对于路易要判处什么刑罚呢?死刑过于残酷了。有人反驳说,不对,活着对他更残酷;我要求让他活着。国王的保护者们,你俩由于同情或者由于残忍想要免除他对犯罪所应受的刑罚吗?至于我,我是厌恶我们法律滥施规定的死刑的,我对于路易本人既无爱也无憎, 我憎恨的只是他的罪恶行为。我会要求你们至今称做制宪议会的议会废除死刑。如果说理智的基本原则在它看来是道德上和政治上的邪说,这不是我的罪过。你们从来不会想到引用这些原则来保护那么乡不幸的人。这些人的罪行与其说是他们个人的罪行,远不如说是政府的罪行。但是由于什么厄运支配,你们竟想起这些原则未保护头号罪犯呢?你们正是为了那个唯独能适用死刑的人而要求取消死刑。是的,一般说来,死刑是犯罪行为,而这只是从这样一种考虑出发的,即按照自然的永恒不变的原则,只有在死刑对人们或社会的安全是必要的时候,它才能被认为是正当的。社会安全从来不要求对普通罪犯判处死刑,因为社会永远能够用其他方法来预防这种犯罪,并能使犯人不致为害社会。但是当国王被革命推翻而革命还远远没有由正义的法律巩固起来的时候,当单是国王的名字就能给起义的国民招来战争的时候,监狱也好,放逐也好,都不能使国王的存在成为对公共福利毫无威胁的事情。审判上所承认的这种普通法律的残酷的例外,只可能由国王犯罪的本质来解释。我以悲痛心情说出这一重大的真理⋯⋯。但是路易应该死,因为祖国需要生存。
无论在内心还是在外表都受到尊敬的和平的、自由的人民,可能倾听关于宽宏大量的劝告,但是我国的人民在作了这样多牺牲和进行了这样顽强的斗争以后,他们的自由还受到反对。在这里法律还只是对不幸者才铁面无私, 暴君的犯罪行为还是争论的对象——这种人民应当要求复仇。而向你们建议的宽宏大量太像是彼此分赃的一伙强盗的宽宏大量。
我建议你们立即作出关于路易命运的决定。至于他的妻子,请你们像处理犯了同样罪行的一切被告人一样,把她交付审判。
在和平和社会自由还浚有巩固以前,不让他的儿子离开塔庙监狱。
至于路易,我要求国民公会立即宣布他是法兰西民族的叛徒,是反对人类的罪犯。我要求根据这一理由,在 8 月 1O 日崇高烈士们为自由而牺牲的地点,让路易对世界作一个有教育意义的榜样,并为了纪念这一难忘的事件, 建立一座纪念碑,来加强各国人民对自己权利的认识和对暴君的憎恨,使暴君们的心里对人民的审判感到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