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革命法庭

重要的是正确弄清楚,你们对“阴谋分子”这个名词是怎样理解的,否则,最好的公民也有可能成为这个为了保护公民不上反革命分子圈套而设立的法庭的牺牲品。贵族法庭的活动总是要反对祖国的真正友人,它们总能在法律本身中找到把它应用于自由和平等的忠实友人的方法。在拉默特和拉斐德之流以后,曾有人不断地说:反革命分子就是无政府主义者和暴动者。他们还把这个名词套在真正清白的爱国人士头上。拉斐德分子、宪政主义者和他们的所有信徒们曾滥用法律条文来向法庭诬告自由的真正友人。在这里我不需要列举什么例子。如果你们把那种滥用法律的大门敞开着,那么你们刚才成立的法庭就会成为反革命的法庭。什么东西能让它成为革命的法庭呢? 被选出的人的性质。如果国民公会误入迷途,那它会把新的武器交给祖国的敌人。我要求确定这样一点,国民公会、自由的友人对“阴谋分子”和”反革命分子”这两个名词的理解究竟是怎样。在连洁的草案里所反映出来的东西,需要加以修改和改正。草案这样说:“法律禁止任何侵害国家公共安全、自由、平等、共和国的统一和完整的行为,违反者处以死刑。”由于你们革命地宣告了,任何人想要恢复王权,就要判处他以死刑。我希望在法令里把这一点加以规定。要使这个法庭能够处罚一切著作⋯⋯(会场中一部分人发出怨声)。很奇怪,当我提议限制公开出版反对自由、嘲弄主权和平等各项原则的著作,恰恰是那些被政府收买的人们的著作时,会场上却发出了抱怨的声音。所以限制这些著作,就是因为这些著作有意引起人民对暴君命运的同情,唤起人们盲目信仰王权,密告那些赞成处死暴君的人的看法,陷害自由维护者,挑起内战,说巴黎是一个应当引起各省猜疑的城市,并煽动共和国其他地区武装起来反对这个革命策源地。最后,我希望这个法庭处罚那些违反共和国法律和统一而利用自己的权力煽动军队叛乱的行政人员(会场里大部分人发出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