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中国区域地理

教材内容说明

本章教材按义务教育初中地理教学大纲(试用)的中国地理区域部分的知识结构,把全国分为:

  1. 北方地区,即东部季风区中秦岭-淮河一线以北的地区,基本上包括过去初一中国地理中的“东北区”和“黄河中下游区”(界限打破省界,按自然地理界线划分);

  2. 南方地区,即秦岭—淮河以南地区,基本包括过去初一中国地理的“长江中下游区”、“西南三省”、“南部沿海地区”。

  3. 西北地区,基本上包括过去初一中国地理的“北部内陆区”和“新疆区”。

  4. 青藏地区,基本上包括过去初一中国地理的“青海和西藏”。这样,以便于学生形成综合的自然、经济、人文的地理区域观念。

本章教材分为 6 节:第 1 节,中国区域地理的区域划分和北方地区;第

2 节,南方地区;第 3 节,西北地区;第 4 节,青藏地区;第 5 节,台湾省;

第 6 节,香港和澳门。

台湾省、香港和澳门的自然条件属于南方地区,由于目前它们的地位与内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还不一样,所以单独讲授。

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理和乡土地理由各地自编教材。

区域地理部分的教材,从区域性和综合性的观点,着重指出本区域的地理特征,选择每个区域地理环境与人类活动的主要问题加以论述,由于课时有限,不可能面面俱到。其中与本省地理、乡土地理有关问题,可在本省及乡土地理教学时再较详讲述。

区域地理的若干地理事实材料(如地形、气候、河湖、资源、城市、交通等知识),大多在前几章中国地理总论中讲过。这里要注意复习巩固,加深记忆和理解。

有关各区的彩色景观图像,集中安排在课本的前几页。北方、南方、西北、青藏四区基本上各有一页,这也是教材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注意运用。

教学目的

一、使学生了解我国广大领土因地理位置、自然条件、经济发展等情况的不同,形成各具特色的若干地理区域。

二、使学生了解不同地区的区域特征,并且知道在地理上形成区域差异的自然和社会等方面的主要原因。

三、使学生记住并理解各地区的主要地理事物(位置、地形、气候、资源、城市、交通等)的特点及其分布。

四、使学生了解各地区因地制宜发展生产的成就,以及国土整治方面的主要问题及措施。

五、使学生了解台湾省及香港、澳门地区的地理概况;知道我国已于 1997

年 7 月 1 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并将于 1999 年 12 月 20 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海峡两岸人民正在为实现祖国大陆与台湾的和平统一而努力。

六、使学生了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理和乡土地理的概况;本省和当地人民利用资源,发展经济的成就、问题和前景。

七、使学生进一步受到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乡土的思想教育。

八、通过区域地理的具体内容,使学生进一步受到人地关系辩证观点的教育。

九、继续培养学生读图、用图的能力和综合分析地理问题的能力。课时安排

建议:第 1—4 节,每节各 2 课时;第 5—6 节,每节各 1 课时。本省地

理和乡土地理约共占 10 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