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偶发事件的反应

这里指的是教师对于那些典型的不端学生的突发行为做出反应。这种情况下,可供估计形势和策略的时间是短暂的,而事情大部分是在教学过程中发生,因而又是不可回避的,这时候需要教师尽快地反应做出有说服力的回答。能力强的教师会抢先一步进入教室管理的情境。当学生的问题行为一露头,立时就给予制止。

确定对学生行为可能采取的反应时,有八个要点需要教师考虑,可以不做出定型化的千篇一律的反应。

程度。问题行为扰乱学生是其它活动的程度如何? 时间。这种行为持续多久?

频率。多久发生一次?

条件。在特定的环境中,原因是否明显,行为是否合理? 邻接。问题行为的发生和其它一定的行为是否接近?

普遍性。在一定条件下,问题行为是否都有发生?

标准。问题行为是背离了这一年龄组的学生应遵守的标准。对他人影响。这种行为是怎样影响他人的?

我们已经多次强调,不到万不得已,教师不要中断教学来处理问题。但教师中断教学后的斥责行为又是处理偶发事件不可缺少的,在此需做以下几点:

①斥责应清楚而肯定,不应粗鲁和带有威胁;

②中断应明确指出正在斥责的具体学生、具体事件,而且强调指出所期待的积极行为;

③斥责应有一个中心,而不是多方非难的;

④教师应避免苛刻而大动感情的斥责;

⑤教师要慎重利用“波浪效应”,因为针对一个学生的斥责会涉及全班同学;

⑥教师应对学生的自制力进行一些简单的暗示。可以使用“记住了吗?” 这样的话,以便提醒那个学生,什么行为会受到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