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法兰克帝国的分裂(814—912 年)*
第九世纪中的最重要历史事实,是法兰克帝国的瓦解。瓦解的真正原因是封建制度,而封建制度基本上是一种经济和社会力量。大地主阶级原是查理曼政府所建立的基础,但在第九世纪中它获得了支配王室的力量。即在查理曼的统治时代,那瓦解的要素和过程,已可看得出来。在这样早的时期, 他所建立的行政机构,已开始被地方地主的利益渗入而受到了侵犯;而且, 地主的权力,由于吮吸着帝国的血液,迅速地变为日益强大。“恩地”①、采邑和免除权的制度终将引导帝国到毁灭的结局。
虔诚者路易(814—840 年)的懦弱、父子间的斗争、弟兄间的战争(结束于 843 年瓜分帝国的凡尔登条约)、男爵们的谋叛作乱;所有这一切无非是封建分裂主义的特殊表现而已。各种事情已变为地方性的了,没有全国性的事情了。
那么,封建制度是什么呢?封建制度即由个别私人在或大或小的领土范围内,在或高或低的程度上,代表或占有,夺取或行使公共权力的制度。它是由地主贵族,俗人或僧侣,男爵或主教或住持在一定的领土范围内,对那里所有的居民办理行政、执行司法、征收赋税的制度。在这样的一个政体里, 政府的实质是分裂的。王座只保留了一个空洞的宗主地位(宗主权),只是一个名义上的权力,而国王被缩成为一个阴影而已。在第九世纪中封建制度的办* 地图:锡倍德,《历史地图册》,第 56 页。法,还在萌芽状态,还在酝酿的过程里。这是潜在的封建制度,注定要在以后两百年间成长得更有力量,并随着它的成长,愈益巩固;终于形成了那封建时代的欧洲,而它的权力在 1150 和 1250 年间达到了最高峰。封建制度是一种政府的形式,一种社会的结构,一种以土地占有制为基础的经济制度。
喀罗林帝国的封建性清楚地表现在虔诚者路易 817 年时把帝国分给他的三个儿子的事件。他们是罗塞耳、路易和丕平。从这一项文献的序言里,显然可见,那分裂帝国的要求是由地主阶级倡议的。为什么?因为按当时流行的土地保有权制度,在国王死亡后,所有的“效忠”和“委身”契约都立刻失效,必须予以续订。只有自由保有地(自由地),不在此限。换句话说, 所有属于“采邑”的土地,都失掉产权。新王可依自己的意见,决定同原来业主重订或不重订契约。尽管习惯上有成规,法律上却没有强制国王续订契约的办法。显然,当整个业主阶级想到这样多的土地所有权或土地的财产会晴天霹雳般地破裂了时,他们自然会感到惴惴不安,因而为了避免这种灾难, 他们请求皇帝立刻解决这未来的问题。因为法兰克帝国是由采邑和保护权集合而成的一个又广大又复杂的国家,所以,一旦皇帝去世,混乱状态必然会接踵而起的;除非是防患于未然,立即把领土分配给那些应继承他的诸子之间。皇帝理论上的不可分裂性和实际上的统一性,遂因封建阶层的必然的利益而牺牲了;这一阶层遍布帝国境内,而它的忠诚当然也分裂在三个王子之间。法兰克帝国分成为几个王国,是不可避免的,也是不幸的。
这一事件是封建制度的胜利。虔诚者路易诸子之间的残酷斗争即由此而发生。而且,每个贵族竭力以公平的或肮脏的手段来扩大自己的产业。为了获得新的土地赠与,他们哄骗、威吓、或者背叛他们的宗主,为了剥夺邻人
① “恩地”(precaria)是由于请求而赐予的土地,即一种有条件的占有地。——译者
的土地,他们进攻他们。他们还强求别人承认自己对土地的世袭占有权。而另一方面撤回封地的权力,是公共权力为防止私人篡夺政权和政府的瓦解的唯一保证。
但是,诸王子之所以互相仇恨,还有比这残酷的领土竞争和争夺“忠诚者”更深一层的原因。各王子都拚命迫使皇帝分配喀罗林王室的世袭领,即国库领,并为自己争取其中最大的可能部分。国库领本身不仅是一个巨大的物质财产;而且国库领还可用以赐给采邑、分发荣典、换取“忠诚者”的支持以及增加政治权力。这些王室领分散在帝国全境,从比利牛斯山到多瑙河弯曲处,从罗马城之南到法里西亚;在面积方面,它们的大小不等,从小农庄或庄园到由成千成万农奴住着的广阔无限的可耕地带。从这些土地上得来的进款构成了王室最大的、最实质的财源。喀罗林国库领的广布性质,连同其庞大的进款(由于查理曼所采用的有效能的管理方法的结果),使国库领象广阔的网一般地笼罩着帝国。国库领的分隔和分散的情况对法兰克帝国的解体所起的作用,比地主贵族的地方政治野心还要巨大。帝国的连续多次的瓜分,以凡尔登的瓜分(843 年)和米尔森的瓜分(870 年)为顶峰,根本上就是国库领在皇帝诸子之间的分配。
国库领的中心位于中欧这一历史事实,可说明第九世纪中欧分割的原因,并使这些地区成为诸王间的战场,这一战场后来就是那些从法兰克帝国废墟上终于出现的各民族国家间的战场。未来法国和未来德国间的分界线, 在第九世纪已经划出,因为国库领的最大的一块,是位于它们之间的。东方和西方的国王都垂涎于 843 年创立的中间王国的领土,希望获得那里的富饶王室土地,因而分裂了这领土并瓜分了这战利品。如果喀罗林国库领位于另一地区,或者从来没曾分散过,欧洲那个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战争,可能已经避免了。
有人说得好:“如果喀罗林朝诸王曾能向前看而不是向后看,他们将会永远放弃了帝国的观念,退入米尔森条约所规定的广大疆界之内,并在他们的世袭领上建造了一个强有力的公国;他们将在事实上为自己要求了那正在出现的封建体系中的主要地位。”
查理曼曾清楚地看出,保存国库领的完整在政治上和经济上具有重大意义,尤其是保存奥斯特拉西亚大中央区的国库领的完整。在那里,他“实际上永远没有”让与过一块领地。在他长久统治的全部时期中,只曾让出九块领地。他所赠送出去的领地——而它们的数目是很少的——都是从那些孤单的庄园中赠出的。他坚决保持着所有的沿军事路线或河流的领地,或在各省中形成了一片接连的领地。在和这富饶而又广大的一片中央王室领相比之下,其他的国库领都是相隔很远地分散在日耳曼、意大利、南高卢和西高卢, 并且在收入方面也较差,由于距离太远、位置太散漫、管理也太难,这些领地是没有多大价值的。它们的用处,在于维持当地的官吏,并在这些地区遇到战争时,作为军事供应地;可是从经济观点来看,是不能和中欧洲的一块领地相提并论的。国库领是虔诚者路易的诸子所垂涎的对象,也是封建贵族所眼红的东西。国库领的瓜分是帝国分裂的基本事实;破坏国库领的完整, 就是毁灭帝国的统一。因为法兰克帝国的基石,便是国库领。国王权力的丧失与封建贵族权力的获得,是以国库领的分割或分散为比例的。国库领的完整维持了多久,封建集合体就维持了多久,即对王室的封建反叛被阻止了多久。因为贵族的领地在数字上少得多,而在连接情况上也差得多。
但是,王室土地只是喀罗林朝又广大又富饶的领地的一部分。中欧这一地区有许多寺院,而这些寺院也都是大土地所有者。这些寺院有很多是喀罗林朝建造的,因而是隶属于王室的。王室享有授予僧职之权;所以它不仅控制着这些“王家”寺院的管理,而且也染指于它们的进款。还有别的寺院, 是从墨洛温朝落入喀罗林朝控制之下的,因此,很多寺院,在中欧肯定超过半数,同国库领打成一片了。这些寺院的土地和王室财产没有差别。主教区也是这样的;主教的职位是在皇帝的庇护之下,而从主教为采邑方面,王室抽取大量进款。郡伯职位也是同样地授予的。总之,帝国政府是一个庞大的地主组织,而皇帝由于他的双重地位,即最大的地主兼地主政府的首脑,成为一个权力无限、财富无限的地主统治者。
上面所说的庞大财产包括有喀罗林朝的王族土地、王室土地、等同于国库领的教会土地,由土地基金支持的政府和宗教官职(土地基金不仅提供进款,也构成保护关系),这一切对诸王子和那些支持他们要求的地主贵族来说,是值得争取的。这一阶级的欲念在前一世纪里,是被查理·马德尔所激起,当时他曾夺取大量教会土地并把它们分配于贵族之间;而在第九世纪中这种欲念获得满足的机会了。
虔诚者路易的掠夺成性的诸子,各受一群渴求土地的贵族和高级僧侣的煽动,后者希望获得采邑,或获得一个赋予基金的教会或政府职位。主教和住持巧妙地以请求“恢复”那些曾由查理·马德尔在 732 年所没收的教会土地为借口,提出了这类要求。这位皇帝,好心肠而又懦弱,不能抗拒这压力。他的用意原是要保持国库领的完整,可是,他的传记的作者写道,在他统治的早期,他已这样地滥赠王室土地,“无论在古代史上或在近代时期(应注意‘近代’这词是指第九世纪的),王室都从没有这样慷慨”。
一而再,再而三,进行新的而永远不会满意的领土瓜分,可以说是分配封建化的土地——在 829、831、833、834、836、837、839 年。疆界的交叉、臣服关系的混乱以及由这些连续多次的瓜分所激起的封建的和个人的憎恨心理,这一切,终于造成了如此严重的一种局面,以致只有走上内战的道路。在所有这些瓜分中,不容置疑的是王室土地经常散失。主教区、寺院和各郡的分配办法都是一样的。经济因素已成为这问题中的唯一因素。(“大家都了解:要分配主教区、寺院、郡、国库领以及一切在上面所说的规定范围内的东西,连同附属于它们的全部东西。”)①两个兄长不平地说,幼弟查理获得了最好和最肥沃的部分(的确,给了查理以最肥沃和最优良的部分)②。到839 年这斗争的经济性质显然可见了。在进行瓜分以前的会议上,初次使用了关于王室土地、主教区、寺院以及各郡的进款清单。但是,这些“财产统计文件”,对这项目的来说,是太少和微不足道了(因为缺少地方资料)③。
下一年(840 年),虔诚者路易逝世,那就成为各派党徒发出暴动的信号。罗退耳决意要获得并保持在莱茵河和塞纳河间的和在阿尔卑斯山和法里西亚间的奥斯特拉西亚王室领的大中央区;路易决心要获得在莱茵河流域人口稠密的城市以及富饶的产葡萄酒的土地(⋯⋯莱茵河两岸的几个城市以及
① Omnesvidelicet episcopatus,abbatias,comitatus,fiscos et omniaintr apraedictos fines consistentia cum omnibus ad sepertinentibus in quacumque regione consistebant,etc.
② ad Carolum vero plus fertilem et optimam largivitpartem.
③ propter ignorantiamregionum.
附近盛产葡萄的地方)④;秃头查理着眼于获得位于塞纳河和谬司河间密集的王室领(⋯⋯在谬司河和塞纳河之间⋯⋯给查理的⋯⋯主要地区⋯⋯他自己将坚决保持)⑤。三兄弟都“赶快以武力或以赐给采邑来拉拢忠臣”。很多人, 或者由于希望获得更多的东西,或者由于害怕丧失已得的东西,急不及待地委身于这个或那个弟兄。罗塞耳宣布,一切附庸,无论在帝国的什么地方, 除非支持他否则就要丧失土地。有些谨慎的人观察形势,等待潮流的趋向, 决心际会风云,飞黄腾达。在这微妙复杂的形势里,所有种族、乡土、语言以及旧臣属关系的区别,都弄得模糊不清。我们难以断言,在这混乱局面里, 高卢大多支持查理,或者日耳曼大多支持路易,或者“中央地区”和意大利主要归顺罗退耳。几乎全部阿奎丹都反对查理,东伦巴第拥护路易,莱茵兰
——或者说是那里的附庸——分裂于路易和罗塞耳之间,一切都在个人利益或地方观念支配之下。在派系之中,再也看不出地理的或民族的决定因素了。僧侣阶层和封建贵族都分成派系。没有一个社会阶层,象没有一个国家一样, 在它的臣服方面,是一心一意的。所有的喀罗林帝国旧时伟大统一的观念, 都已化为乌有;只有少数失意的政客对帝国的瓦解,还感到伤心。无论什么地方,找不出分裂的直线。欧洲是在混战的状态里。
对这项难解的纠纷,除战争以外,再也没有别的解决办法了。于是,发生了封特内战役(841 年),在那里罗塞耳对他的弟兄路易和查理英勇地作战——编年史家描写他怎样乘马冲入战场,昂然站在马鞍上,挥舞宝剑象舞打禾棒。因为丕平①现已死去了,弟兄中没有一人肯承认他的儿子丕平二世对他父亲阿奎丹“王国”的继承权。有一个当代的历史家一语道破了这大规模战役的封建性质。他说,“在这战争里,每一个人或者为了扩大自己的领地, 或者为了保卫自己的财产而搏斗。”封特内战役是一场派系之战。弟兄互相敌对。郡伯尼塔尔(从他的笔下我们看到这冲突的最清晰的历史)站在查理方面作战,而他的弟兄安吉尔伯特却站在罗塞耳的旗帜下。据说,在所有的继承都依循男系的时代,香宾却有准许女系继承的风俗,其原因是贵族在封特内战役里屠杀已尽。
可是,不到一年,罗塞耳同意了谈判和平条件。在耶稣复活节时(842 年),两个弟弟会集于凡尔登,长兄罗塞耳的使节也来到那里,当时罗塞耳已有倾向谈判的意思。两个弟弟同主教们经过四天的商议之后,做出一项答复,即罗塞耳可保持他的旧领土,意大利、罗尼河流域以及“中区地”(但这最后一地不包括查理所要求的亚尔丁和喀波那里——“炭林”在内)连同那里的一切王室领,主教区、寺院及州郡。但是,罗塞耳拒绝了,他说这不够报酬他的党徒,特别是因为他必然要补偿一切在别的王国内丧失了采邑的人。为了避免更多的流血,在这一点上让步了。
瓜分的一般性质,现在已经拟定,因而初步条约于 842 年 6 月 15 日,在梭恩河上近马康的一个岛上签了字。至于解决办法,委托给一个委员会进行。路易到萨克逊去镇压那里的农民起义,查理侵入阿奎丹,来压制他的侄儿丕平,而罗塞耳则往亚尔丁山的森林去打猎了。委员们也把他们的会议地点迁侈到科不林士的圣卡斯特教会去。他们早就知道他们没有掌握十分完备的资
④ …nonnullae civitates cum adjacentibus pagis trans Rhenum propter vini copiam.
⑤ …interMosam et Sequanam …ad Karolum …potissimamregionem…sibi debeat vindicare.
① 丕平是查理、路易和罗塞耳的弟兄,死于 838 年。——译者
料来作出公平的分割,因而在夏季时期他们派出了许多“调查员”去搜集有关的统计资料并作出有条有理的报告。可是,这项调查所花的时间,超过了预计的时间。的确,“调查员”和委员们在整个漫长而又寒冷的冬季里,共同进行了编辑资料的工作。正是这个季节的严酷气候,减弱了贵族们的贪婪欲念,再也没有一个人叫嚣新战争了。
读者当听到中世纪政府、中世纪教会、中世纪业主是精明的帐房时,也许会发生惊讶之感。他们的档案柜内塞满地租簿、赋税表、收支纪录簿、丈量册、财产清单等等。这全部管理技术可追溯到罗马帝国时代,而中世纪僧侣和封建贵族就是从那里获得了这种技术的。上文已讲过,伟大的格列高里所掌握的统计资料,一定非常完备。当日耳曼人定居于罗马各省并建立他们的王国时,他们利用了各省政府档案中的土地丈量册来在他们自己和罗马业主之间分配土地。据都尔·格列高里在 580 年关于契尔柏立克的记载,墨洛温朝曾企图修订这些赋税册,使之符合于当时的情况,但没有成功。契尔得柏特曾派遣官员往波亚叠去登记当地居民的资产。到了第六世纪已用“多页簿”(“polyptichum”)这个名词来称呼这类统计文件。查理·马德尔在颁布他著名的《还俗令》之前,已作出教会土地的“估计”。邦尼非斯曾要他所建立的寺院保持详细帐册。751 年当丕平把他父亲所没收的教会土地部分还给教会时,他在事先已做好规划书。765 年时麦次·克洛杜冈进行了他的主教区内的户口调查。查理曼的各项诏令和《庄园诏令》指出了,大皇帝曾是一个多么精明的管事员。对每一个派出去的“收税吏”,都发给一张征税表;他所征收的不得超过那张表上所认可的税款,违者将加以罚款和免职的处分。这类表册中,有些片断一直流传到今天,特别是《简明实例》。
有充足的证据来确定下列事实:喀罗林时代的盛世是以国家和教会方面力图整顿它们庄园的管理为特征的。喀罗林朝的复兴产生了大批规划,要把王室庄园以及从它们分出去的采邑的行政管理系统化起来。关于王室行政所作的这些努力,对安排宗教机关,不会是没有影响的。兰普勒赫做得对,他以《简明实例》和《普律姆租簿》相比较,来表明这两个领域间的联系。查理曼在 777 年曾命令进行萨克逊人的户口调查。在他的妻子喜尔得加德去世
后,在 783 年编造了关于她的财产清册。在 787 年还编造了关于圣汪列尔寺
院的财产清册。在 803 年,对全部应服军役的法兰克人,进行了户口调查。
808 年时,进行了另一次户口调查,调查所有领有少于三所庄园的法兰克人。
812 年时,对一切采邑,包括世俗的和宗教的在内以及国库领,进行了一次详细登记,“使朕得知朕有多少财产。”在这调查册内列出了个别庄园、建筑物、住宅房屋、家具、谷物、牛羊、马匹、家禽以及按职业分类的人口。在第九世纪,这项统计资料的卷册大大地增加起来。829 年时,虔诚者路易曾命令全帝国进行军事户口调查。846 年时,主教们在摩城会议上曾向秃头查理请愿,“编造”(当时所用的术语)“一张表册要列入您祖父和您父亲时代属于王室的领地以及那些作为采邑而保有的土地”。不幸所有这些世俗财产清册,已经失传,但是还有两种寺院清丈册的实例:一种是在圣泽门寺院于 811 和 826 年间所编的《财产统计册》内,另一种是在圣勒米寺院的《财
产统计册》内(约 870 年);它们都是第九世纪的两种无价之宝的统计古文献。我们知道,有很多这类寺院清丈册曾在这个时期编制出来。秃头查理, 看来是由于贫困所迫,对这类财产清册,是颇感兴趣的。
从上面的证明看来,842 年时派出委员会来登记一切有关行将分割了的
王室领和采邑之举,不是一件空想的事情。亚琛的王宫各局以及地方档案局当然掌握着一切必要的资料,而每一个宗教机关也都知道它所有土地的范围、从这些土地上所得的资财以及在这些土地上工作居民的人数和等级。
在 843 年夏季的后期,委员会又在凡尔登集会,在那里,委员们有着一
切由调查员所搜集的统计资料,因而于 8 月 10 日签订了最后解决条约。非常明显,在这领土的分割里,经济利益是占着最高地位的。土壤的肥沃、产物的种类、人口的多少以及地位的接连,都是主要考虑之点。这分割是把主教区、寺院、州郡和王室领划作三份来分配,对于它们的面积和它们的资源, 也曾特别予以注意。路易曾坚持要法兰哥尼亚的富饶葡萄园,并曾以放弃科伦周围的下莱茵河领地来换得了它们;而这下莱茵河土地给予了罗塞耳。这样看来,路易为了经济的利益,不惜牺牲了原来所主张的“语言区别”的原则。显然可见,这样一种分割领土的形式,就是,把主教区、寺院、州郡和王室领象一把纸牌般地分出去,漠视了也违犯了任何关于自然疆界、关于种族、关于语言的区别,连经济的安排,也因此有所不便。王国间的界线形成了一张杂乱无章的网;有的符合有的不符合于种族和语言的区别,有的依循几哩的自然界线,象河流那样,但多半是穿过河流、越过山脉的。每种财产, 以那时所使用的话来说,是放在天平上权衡过的。如果一份财产证明是太大, 不能作为单一的分配物,那末,把它弄碎或分裂开来。以二十世纪眼光去看, 这样的办法似乎是令人惊异地不公平的。但是应该记牢:那时既没有种族感觉又没有民族情绪存在。王国只不过是封邑的集合体。封邑是庄园的集合体。政治思想是完全属于地方性的——属于一省、一郡或一块封邑。两个统治的集团,即僧侣和贵族是属于同一阶层,属于同一等级,在各王国内都是相同的。农民,即农奴和贱农,也是属于一个等级,可是属于一个微贱的阶级, 被束缚于他们的地主的领地上。在各王国内,他们的身分和状况也是无分轩轾的。这样看来,人们的政治观念,是沿垂直线起作用的;下面的人,无论贵族或农奴,仰视在他上面的人;上面的人,也无论贵族或农奴,俯视在他下面的人。当时既没有关于社会或领土幅度的意识,也没有民族的或国家的情绪。
如果有人对第九世纪内战的经济性质还有怀疑的话,870 年的事件可完全证明这一点。不顾他们的侄子路易二世对洛林王国的权利,也不顾教皇的抗议,两个叔父于 870 年 8 月 8 日,在米尔森竟签订了分割条约,按照“分裂而征服”的古老办法,把“中间王国”瓜分了。我们确切地知道,这次分割是怎样实行的,因为我们掌握着详细的文献,而这些文献表明了过去在凡尔登是怎样做的。整个王国曾被认作“领地”。843 年的经验还没有忘掉, 统计的清丈册和地图也没有遗失。“那次分割是十分精密的,表册上列举了所有的点滴,象立契约者做的一样。”条约条文,先为路易,后为查理,列举出所有的主教区、寺院、州郡来归入各人所有。关于国库的庄园,没说出名字,但也包括入主教区和地方表册上,象一句老话常说的那样:“连同在它的范围内的一切庄园,领主的和附庸的。”①路易获得了两个大主教区、四个主教区、四十三所寺院、三十一个郡、四个“半郡”及两个“区”(郡的片断地区),查理获得了三个大主教区、六个主教区、三十三所寺院、三十个郡以及四个“半 郡”。里面,没曾提及天然疆界,也没曾就到人口的血
① cum omnibus villis in eo consistentibus,tam dominicatis et vass-alorum.
统和语言的差别。就尽量努力分割得公平这一点上看,米尔森条约比 843 年所进行的有损害的领土分割已前进了一步。因为两个国王实际上各被授予了完全包围于其他王国领域内的领土。封建制度真的胜利了。
到了喀罗林朝诸王历史的末期,他们在东方和西方浪费了他们的世袭领,因而把自己的立脚地挖松了。甚至当他们幸而获得了新土地的时候,他们也把这些土地消耗净尽。例如,906 年时,有势力的巴本堡尔族从法兰哥尼亚被逐出而它的广大领地归国库所有了。当时,这些土地就分配给朝中受宠幸的贵族,而教会由贪婪的马因斯·哈托为代表,也取得了其中的一大部分——“财产和土地⋯⋯归国库所有而作为王室赠与分配给贵族”。②到了911 年,日耳曼庞大的国库领,除了分散的零星小块土地外,什么也没有了。国库领在法兰哥尼亚有八十三块,斯瓦比亚有五十块,巴伐利亚有二十一块, 瑟林吉亚有十二块,萨克逊有五块,佛里斯兰有五块。这些中莱茵的产葡萄地是最富饶的部分——“因为这些地方盛产葡萄。”③就这一方面看,西方喀罗林朝比东方喀罗林朝更贫困。
但是,瓦解的过程还没有跟着帝国的分裂和国库领的分散而达到终点。封建制度和瓦解的势力,同样在各王国本身,也起着分裂和分解的作用。因为帝国曾变为一个广大而无定形的封邑集合体,所以各王国势将分解为个别的封邑,而由于各省内地方上有着人种、语言和风俗的历史残余,这种分解的速度就更加快了。这一过程在法国和在意大利比在德国,更走极端;其原因是:在“罗曼”语地区内①,两种伟大而不相同的文化,即罗马文化和日耳曼文化,虽互相混杂而尚没有彻底融合起来,而在日耳曼方面,人种、语言和制度的单纯性较强。
当时,有组织的强盗帮会——而强盗们也是贵族出身的,编年史家称这批人为“邪教徒”、“盗匪”、“暴徒”,而称他们的帮会为“匪党”(herizuph)
——横行全国,在国王、教会及其他贵族的土地上,进行掠夺。这批“恶魔党徒”,象大主教欣克马尔有一次曾称呼他们的那样——理姆教会的土地上曾遭受他们可怕的劫掠——结成了一个帮会,其中成员以永不互相叛卖、经常共同行动的誓言团结起来。但是,所有的这些暴徒不是完全属于俗人。若干主教正是一样贪财,一样强暴。主教凡尔登·哈托在卦特内战后,变节投降了罗塞耳,由于他的肆无忌惮和贪得无厌的扩充主教领,变为臭名昭著。主教和住持之间存在着永恒的仇怨,他们象贵族一样地为争夺土地而互相搏斗着,而且象狼吃狼一样地互相厮杀着。欣克马尔的胞侄及同姓名的主教隆城·欣克马尔,曾受秃头查理的委托来管理若干王室领,不料他们把这些王室领并入主教领内,并且竟以武力来抗拒国王收回它们的企图。
在这样互相攻击的状态下,并由于这种使用暴力的方法,喀罗林朝时代旧有的大土地占有制已渐渐地缩减为小土地占有制了。查理曼时代的广大领地四分五裂,分成为较小的领地,因而出现了一群小业主贵族。连农庄和庄园在这压力之下,也趋于瓦解。庄园分成为小块地,即以前单一庄园的零碎部分。在第九世纪历史的纷乱实验室里,喀罗林国家的要素分解为分子,而分子再分解为原子。各种东西——政府、法律、制度、社会——都是有着几
② facultates et possessiones…in fiscum redactae sunt et dono regis ad nobiliores quosque distributae.
③ propter vini affluentiam quae in his locis exuberabat.
① 指拉丁语系地区。——译者
乎无限的地方分化和分裂主义的倾向。第九世纪的分裂主义不是一个种族或血统的问题,而是一个家族的问题,因为这些家族的利益已变为地方化了。然而,我们会犯错误,如果认为法兰克帝国的分裂只是一个破坏性的过程。一个改变和转变的时代在历史上很少是一个完全衰败的时期。第九世纪经历了新欧洲即封建欧洲的分娩的痛苦。按这个伟大意义来说,这是一个酝酿的时期。喀罗林朝的各种制度已不复适合于正在前进着的新时代,因为它们既没有必要的活力,也没有必要的伸缩性来在发展了的新条件下保持它们本身或帝国。封建制度的胜利是必要的,也是不可避免的。到了第九世纪中期, 法兰克帝国已成为一个庞大无比的过时货了。新的势力正在与腐败和分化的旧势力并肩而同时起着作用,就是说,它们在一个更为符合时代条件和时代精神的新基础上,起着重行团结政府和社会的作用。从腐烂的旧东西所造成的土壤上,注定要成长出新的更为繁盛的封建欧洲。尽管大封建主掠夺王室领地和王室特权的行为是自私自利的,尽管他们的策略往往是残暴、贪婪和不公平的,他们甚至干着篡夺和抢劫勾当,他们甚至常常使用暴力,可是封建制度的本质却是不差的,这从长期历史上看可以得到证明。
看来,有系统地使用主要从下级封建主募来的武装队伍,可归功于塞普替美尼亚·本哈特。可是,前途将是掌握在这些暴徒手里。他们将成为法国的贵族、附庸、十字军队伍的祖先、公爵和显贵。国王柔弱,这批人强大, 所以当地社会自然而然地倾向集结于强有力者的周围。帝国制度往往和地方制度格格不入,并且往往压制它们。而地方男爵却懂得它们,反映它们,而且应用它们。
但是,这种地方自治的新精神,不一定是集结在最大的地方巨头和世袭领主的周围。这类巨头多半属于法兰克人系统,因而不足以代表当地的情绪和予盾。其次,小封建主、低级贵族以及那些害怕自己的自由地被强大贵族并入封邑内的自由人,有时还有那嫉妒地方上俗人优势的地方主教或有势力的住持;这批人是反对大贵族的企求的。他们了解:这些野心贵族是披着“公共福利”的外衣,争取他们自己的利益。他们对高级贵族抱着嫉妒和怀疑的态度。所以,当高级封建主努力反对王室或互相反对的时候,低级封建主和自由人则努力反对高级封建主。低级贵族不时赢得胜利,因而国王由于害怕大贵族的权势,常常以他的势力,来支持小贵族,甚至来支持一个地方上既孚人望又有力量的本地人,尽管他完全不是贵族出身的。法兰克老贵族,由于多次内战、“北欧人”的侵入以及萨拉森人在南法沿海岸劫掠的结果,已经可怕地缩减;这一情况使这新的男爵阶层更加容易抬头,而封建制度遂按照新贵族生根于土壤的程度而成长着。
在第九世纪,这批“白手起家”的草莽英雄的成长,是一个有趣味的政治社会现象,也是一个实例,可说明“补偿律”在一个紊乱的无政府时期, 对挽救社会瓦解所起的作用(“这样,群众以习惯法来遏阻我所反对的盗劫和掠夺,好象依法行事一样”——给“汇合处”①的通告,860 年)。②坦尼描写了这项过程:
在查理曼以后,各种制度都没有了。但是在这时期,从国家的瓦解里培
① “汇合处”(Confluentes)指科不林士城,因位于摩塞耳和莱茵河的汇合处而得名。——译者
② “ Istas rapinas et depraedationes quas iam quasi pro lege multi perconsuetudinem tenent”- AdnuntiatioadConfluentes,860.
养了尚武好战的一代作为补偿。每个小首领稳固地立脚在他所占据的或他所保持的领地上。他保有这领地,不再在受托的地位或在使用的地位上,而是作为财产和遗产了。那成为他自己的庄园、自己的村庄、自己的郡邑了。那不复属于国王;他要求它是属于自己权利范围的。在这个时期,保护人,即保管人,就是一个能够战斗或能够保卫别人的人⋯⋯贵族按当时的语言,就是战士即士兵⋯⋯他的世系是无足重轻的。他常常是一个喀罗林朝的郡伯、一个国王的受封者、或新近无主人的领地上的一个强硬业主。在一地,他是一个尚武的主教或者一个豪勇的住持;在另一地,他是一个皈依基督教的异教徒、一个退伍的匪徒、一个发达的冒险家、一个粗暴的猎人⋯⋯无论如何, 这时代的贵族是勇猛的人,有权势的人,善于使用武器的专家;他不逃走, 不付赎金,在队伍的前头挺出胸膛稳固站立,以他的宝剑,来捍卫寸土尺地。为执行这种服务,他无需乎贵族祖先的①。
必须认识到,由于封建制度的成长,欧洲人感觉到从后期喀罗林时代的愁苦状态里获得了转机。尽管有弊病,封建制度比频于无政府状态的混乱总是好些;在男爵的法院里,连农奴也有了地位。“所以我们看到欣欣向荣的状态和成长着的文明,在野蛮、无秩序和暴虐政治的混乱局面里,酝酿起来了。”
老贵族对这些“暴发户”的憎恶,可以说明当时贵族的倾向。当虔诚者路易提拔一个农奴子厄波充任理姆大主教职位的时候,高级贵族和高级僧侣都大声抗议;因为随着教会越来越封建化,主教也日益从封建家族里遴选出来。反宫廷派对塞普替美尼亚·本哈特所控的罪状之一是:他本人虽属高贵出身,但靠拢低微身分的贵族,甚至靠拢平民出身的人们。844 年当秃头查理为了他被控叛逆而把他恶毒地杀死的时候,他的犯罪行为,事实上不见得比很多别的贵族要坏;他们也力求建立地方政权。但是,他犯了一个不可宽恕的“破坏等级”的罪行,因而大封建主把他彻底毁灭了。而在日耳曼,斯瓦比亚贵族仇视胖子查理的首相刘特华,并驱逐他下台,因为他是出身微贱部族的。当朱狄司公主和法兰德斯的鲍威尔淫奔的时候,康边宫廷大为震惊, 因为在贵族的目光中,那是一件下嫁的丑事。“有些大贵族无疑是从老根上生长出来的嫩枝,或者是老树干上的接枝,但大多数是不谈,不注意,也不知道这种世系的。”在两三代之内,这些暴发贵族的地位就和旧贵族不相上下了。当法兰克旧贵族逐渐从地面上消亡的时候,新的白手起家的贵族遂取其位而代之了。王座不仅对土地巨头丧失了它执行司法、征收赋税和征集军役之权,而且对封建等级制之外的农民和手艺人,也丧失了控制权。它在这种社会和政治退化的状态下,依靠社会的有机性而获得了拯救。社会安排的新形式、政治权力的新形式遂应运而发展了。
为使旧庄园体系维持久远,一种象查理曼时代所流行的秩序是必要的。可是,当欧洲被北欧人、萨拉森人、匈牙利人所骚扰而又被内战弄得四分五裂的时候,则情况已经改变了。战争破坏并分裂了领土。战争已使人口移到设防地点、城堡庇护所或者有城垣的寺院去。这过程产生了重行分配土地的需要。村庄已被破坏或改变面貌。社会生活集中于村庄的或市镇的集团,因而把它们联结起来的重要性也增加起来了。城堡和炮垒、设防的寺院和有防御工程的庵堂,替代了旧式庄园,作为庄园组织的中心。城寨成了领主的住
① 坦尼:《旧制度》,第 6 页。
所。领主的隔离状态需要以分封土地的方法来分裂领地,就是分裂旧领地并构成新的封建的和领主的“权利”。结果是封建制度的进一步发展。
城堡的建造,最鲜明地表现出这个新时代的暴力和地方权力强大的性质。在查理曼时代,当治安权可以有效地行使时,当帝国全境有法律和秩序而只在边境才有战事时,业主阶级曾住在不设防的乡村住宅上而农民也住在空旷的村庄里。但到了第九世纪这项情况已经改变;当时的帝国境内战争频仍,盗贼横行。安全,即保护生命和财产,是社会最急切的需要;当政府—
—特别在法国——显得无力保障安全的时候,大地主贵族阶层的成员就自行处理事情,建造了城堡来捍卫他们的领地以防止北欧人的侵犯或防止他们周围的强盗抢劫。可是,这种措施不一定是由于政府的疏忽所引起。贵族自然而然地认识到:替国王建造城堡将要加强王室,而这是他们所不愿干的。秃头查理曾不止一次地被迫中止那些为防御北欧人侵犯王国所必需的炮台工程,因为他不能获得守卫炮台的人。贵族是太爱疑心了。当路易三世在安得那赫战役之后企图在喀姆布莱附近建筑城堡,以防止北欧人侵入的时候,因为这个理由,他不得不放弃了这项计划。
建造城堡的仅利,是一项主权,也是一项王室特权。现在这项权利被封建主篡夺了。在法国和意大利——但尚没有在日耳曼,因为在那里国王的权力还强——这些建筑物开始兴起,那是封建制度的一个真正表现。人们可以想象,这种建筑物无论在北方或在南方的沿海,都有需要的正当理由:在北方海岸,北欧人一年比一年更加猖獗起来,而在南方海岸法国和意大利的沿海城市遭受着萨拉森海盗的掳掠。但是,实际上城堡的建造也在国境的正中心进行着。因为随着领土的封建化,每个封邑都有它的边疆。连微小的地形差别,象一个小山脊、一条溪流那样,也成为一条界线了。每一块形势有利的地点,象一座峻峭小山、一个悬崖绝壁、一个两河合流的河湾(在那里成了一个自然可资防御的三角地带)那样,都被占夺而设防了。而在没有这些地势的平坦空旷的原野上,则采用了粗笨的工程;堆起一个人为的土山,在山上建造城堡,而挖出了泥土的渠,正好成为城堡周围的壕沟。
国王向这新的无可奈何的形势屈服了。862 年时,秃头查理曾颁布一道著名的诏令;他先在序言里描写了令人可悲的混乱状态,然后在正文里承认了自己对保障安全的无能为力,因而指令:每个地主贵族应以建造城堡作为社会义务。这是一项多余的《罪己诏》,因为在他周围,这些阴森森的建筑物已经高插云霄。“保护”多半是一个空洞的借口。这些城堡成了强盗男爵的巢穴、匪帮的集合所;他们劫掠周围的乡村,赶走农民的牲口,拦劫商人和旅客,敲诈主教和住持。无防御的自由人和农民,被劫的僧侣、香客和商人大声抗议。他们很古怪地捧着圣经说:北欧人的侵入是偶然的,在掠夺之后就走了,但是这批强盗们象穷人一样经常缠绕着他们。因此,在 864 年秃头查理命令拆毁城堡,而这些城堡正是两年以前由他认可而建造起来的。这项命令只是说说而已。国王对他提倡建造城堡的行为果然自认不当,可是, 他没有破坏它们的力量了。封建制度已到了可以不理会国王而站住脚跟的程度了。
然而,建筑这些城堡,从当时的需要来看是有正当理由的。在设防寺院的墙垣周围,在上面造着城堡的山脚下,不自由的居民集结起来,感激领主的保护,即使它是残暴的、蛮横的。封建早期的急切需要,是保护和安全。那是以付出自由的代价来获得的。农民的屈从农奴制,不是全部出于男爵的
强暴;常常有乐于接受的。自由人的归入封建体系,也不是完全由于强者对弱者恐吓的结果。封建世界的委身制和附庸制,庄园世界的农奴制和贱农制, 都曾是社会的需要。它们遏阻了无政府状态,它们保护了生命和财产;正因为这样,它们代表着社会进步的现象而非社会衰退的现象。
在小说里,这些城堡被说成是石头造的建筑物,有城垣、城塔、吊桥、城门的格子吊闸等等。但是这些东西,是在城堡建筑的后来的远为进步的时期所发展起来的。欧洲的这些早期城堡,是用木料建造的,形式上很象美国早期边疆上的炮台,例如芝加哥的皮特炮台、文森兹炮台、第耳本炮台以及后来的“远西”①堡垒。它们仅仅是四方形的木头防舍,有宽阔的屋詹,陡峭的顶,还有几个洞口;如果使用浸着松香水的发火箭头使屋顶着火,或者敌人迫近城堡周围的木栏或木栅放火燃烧墙垣时,可以从这些洞口,把水倾入。城池仅仅是一条沟渠,有横过它的弔桥。窗户是窄狭的裂口。在由城池和木栅围着的广场之内,有几所房屋,当警报发出的时候,有逃入城堡以求领主保护的农夫寄宿在那里,并且可以寄放牲畜群。每个城堡的不可缺少的附属物,是一口水井。在第九世纪,城堡除非建造在平地上,必须依靠蓄水池和雨水。在一百呎或二百呎或三百呎高的山顶上,穿过坚硬的岩石来挖出一口水井,需要几百个农奴好多年的辛苦劳动。
城堡的兴起和它们的遍布欧洲,在生活方式和文明性质方面,产生了一个深刻的变革。它们开始了一个新时代,一个军事占优势的时代,就是封建时代。在第九、第十、甚至十一世纪,即在封建制度已自觉有力并发展成为一个巩固的政体之前,生活对社会上一切阶级来说,是又困难又粗野的。只在封建制度成了一个有秩序的制度的时候——至少达到象人类政府在任何时代所可办到的合理管理程度——城堡里的生活才变为又文雅又舒适了。到那个时候,军事建筑也已进步到这样的程度:城堡不复仅仅是木头防舍而变为宽敞甚至雄壮的石头建筑物了。坦尼生动地描写了第九世纪这种颓废文明的情况:
在这战争连绵的时代里,只有一种统治是合适的,即以一群人的统治来面对敌人,而封建制度便是这样;我们单从这一特征,就可判断它所防御的危险以及它所要求的服务。西班牙《编年通史》上说“在那些日子里,国王、伯爵、贵族和武士,为了随时作好准备,把马匹放在房间里,在那里他们和他们的妻子一同睡。”子爵在他的塔楼里保卫着一个谿谷的入口处或一个渡头的通路,边境上的郡伯绝望地奔赴漫天烽火的边境去,枕戈达旦⋯⋯他的住所仅仅是一个篷帐和躲避所;草秸和树叶铺遍大厅的地板上,这里,他同他的武装骑兵休息着,如果他有睡觉的机会,他便卸下靴踵铁;墙垣上的枪眼几乎连日光也不能透入;主要是防止被箭头的射中。
由于这些勇士,农民得享安全。他们不再被屠杀,不再被牵去作俘虏, 他同他的家属不再被赶在牛羊群里走着,颈脖被架入叉耙里。他敢于出门犁田、播种并依靠自己的收获;他知道万一遇到了危险,他和他的谷物、牲畜能够在炮台脚下的木栅圈内找得避难所。由于需要,主塔①的军事首领和旷野的早期居民之间,逐渐有了默契,而这就变为一个公认的习惯法了。他们替他工作,耕种他的土地,代他运货,付他报酬,付若干房屋费,若干牲畜费,
① 指美国的西部,太平洋沿岸地区。——译者
① 即中世纪时代城堡中之主塔或主楼。——译者
若干继承或出售费;他们被迫维持他的部队。但是当他享受了这些权利之后, 如果出于骄傲或贪婪心,他还收取超出他所应得的东西,他就错了。至于游荡的可怜人在普遍混乱和破坏状态下恳求他庇护时,则将遭受更苛刻的条件。土地是属于他的,没有他的准许,不能居住在那里;如果他指给他们一方土地,如果他准许他们单纯住在那里,如果他要他们工作或以种子供给他们,那么,按照他所规定的条件行事。他们将成为他的农奴⋯⋯
当我们清楚地想象在那些日子里人类生活的状态之后,我们就能够了解为什么人们愿意承认最可憎的封建权利⋯⋯人们生活于或可说开始生活于粗鲁而又残酷的统治之下;他们遭受粗暴的待遇,可是获得了保护。领主,即主权者兼业主,在这双重名义下,为自己保持沼地、河流、森林、一切野兽; 这倒不是一个大害,因为当时的原野差不多是一片荒地,而他在空闲的时间进行打猎来扑灭大的野兽,尤其是狼。他独自拥有这些资源,只有他才能够建造磨坊、炉灶和酿酒坊;设立渡口或购买公牛,并为了取得补偿,他征收使用它们的捐税,或强制人使用它们。如果他是聪明的善于管理人们的人, 并且要从他的土地上取得最大的利润,他会逐步放松或者准予放松那个网眼,因为网拉得太紧,贱农和农奴在里面工作,反而不能生利。由于习惯、需要、自愿的或强制的顺从性所发生的效果,领生、贱农、农奴到底各自适应了他们的地位,由共同利益而团结起来,构成了一个社会,即一个真实的团体。领主领,伯爵领,公爵领,成为世袭领;由于盲目的本能大家爱护这世袭领,大家对它效忠。领地同领主以及他的家属遂混淆起来了,在这一关系上,居民引领主以自豪;他们乐于讲述他的武功;当他的马车队通过马路的时候,他们拍手欢迎他,由于同情,他们为他的阔绰豪壮而欢欣鼓舞。如果他变为鳏夫而无嗣的话,他们将派遣代表团去请求他再娶,免得在他去世以后,国家将陷入因继承权而战争的局面,或受邻人侵犯②。
正是在这世袭领文化和领主情感的基础上,中世纪时代的物质和道德文明建立起来了。
历史上罕有某种进步而不伴随着某种衰败的现象的。关于喀罗林帝国灭亡的整个历史,便是这项真理的明证。在第九世纪,北欧人的侵入破坏了布勒塔尼的农奴制,虽然也可公平地说,封建制度从没在那里有力地流行过—
—倒不是因为在凯尔特人的心里对封建制度,有什么种族反感,而是因为那里土壤的多岩石、大森林和广阔的沼泽地和象封建制度那样的以土地为基础的政体是格格 不入的。甚至在塞纳河流域(在那里封建制度已是最根深蒂固的),北欧人的侵入产生了两种相反的作用,一方面促进了农奴制,另一 方面削减了农奴制。懦弱的农夫退缩到城堡的庇护之下,因而接受了奴役,作为获得安全的代价;勇敢的农夫以逃亡并参加北欧人的队伍而摆脱属于土地的农奴地位。那著名首领哈斯丁斯不是一个北欧人,而是一个逃亡的法兰克农奴。
如果有什么方法能够确定资料的话,那么,关于第九世纪人口减少的历史是有趣味的,也是有教育意义的。但是由于资料这样少,除了概述以外, 没有别的办法了。然而,这是一个确定的事实,在意大利、法国和日耳曼, 都有严重的人口低落现象,也许在日耳曼人口减少得最少。在法国南部地中海沿岸和北高卢,情况最严重,前者遭受萨拉森人的蹂躏,后者遭受北欧人
② 坦尼:《旧制度》,第 8—9 页。
的侵犯。可是中高卢和意大利内地,虽然逃过了这些盗匪的掳掠,但由于男爵和男爵间的冲突以及当时的混乱状态,也受灾深重。
第九世纪人口的移动,如果有可能追究的话,也是有趣的。这里,再一次可看出静的和动的趋势。当成千累万的自由人落入农奴地位时,坚决而又耐苦的农夫,逃入森林深处居住,以避乱世;而在百年以后,当最混乱的时期过去以后,教会和封建主在那里发现了这些森林里的小村庄,于是它们又把这种居民抓入什一税的圈套里和庄园制度的罗网里了。象这一类的移动, 是太难捉摸而不易追根究底的。但从下列两个例子里,我们可获得较多资料, 来说明整个区内的居民从他们旧地方移到或被移到一个新地方去。在法兰德斯,大批居民部分由于北欧人的骚扰,而更多因为低海岸上遭受海水泛滥, 离开了那里;关于他们的流亡记载,我们还可看到。乌得勒支的匿名编年史家早在第九世纪,曾描写这种居民说,“差不多象鱼一般地在水中生活着, 水从四面八方包围着他们,所以他们除非乘船,很少同外界接触。”圣柏坦的编年史家曾记述 339 年的一次洪水,说洪水冲破了当地的天然堤岸——他称之为“堤坝”,溺死了很多人并驱走了更多的人。有的难民被赶到日耳曼去,有的溯莱茵河上行,另有人渡过海峡到英国去。
大批居民从一区到另一区的移动是殖民,虽然“殖民”这个名词多半是用在比此更加严格的意义上。中世纪殖民史上著名的一章,是关于早在虔诚者路易时代对“两班牙驻防区”的殖民。查理曼战争(在西班牙北部对穆罕默德教徒的战争)曾使比利牛斯山和埃波罗河间的大块领土,变成一片荒芜。这荒芜地带甚至蔓延到寒普替美尼亚。为使这破坏了的地区再有人居住,虔诚者路易把这些荒地赐给宠臣,而后者使用了不自由的佃户来开发他们所得的土地。但更有意义的是按宽大条件发放大量自由地以利移民。在第十世纪, 当罗尼河流域萨拉森人被逐出以后,所遗留的人口稀少地区,也行使了这同一的殖民方法。
在人口移动方面,战争、盗劫、洪水和饥荒是四个最大的因素。单纯饥荒,除非很严重而又为时很长,是不会迫使人口迁移到别处去的。然而,农夫在恶劣气候条件下所遭受的痛苦,远非我们所能想象得到。一个长久的寒冬可以冻死他们的苗芽,一次旱灾,一个多雨的春季,一次谷象虫或蝗虫的灾害可以毁坏他们的收获。有的荒灾是地方性的,其他的荒灾范围较大。我们看到,在第九世纪中,有六十六次这样饥荒的记载。这一世纪是多灾多难的世纪。这种灾难对破坏社会禁忌的风俗、对疏松人和土地的关系、对增加无业游民、对恶化农奴的地位所产生的种种效果,是可以想象的。当然,这种灾难,即使在较小的程度上也使地主阶级受到影响,因为他们是从耕地上汲取他们的生活费用的。至于这种情况和不满状态如何影响到贵族阶层的渴望土地,甚至他们的反叛和盗劫行为,我们只能推测,但可断言,决不是没有影响的。我们确切知道:842—843 年的严寒冬季曾影响凡尔登条约的签订。
在第九世纪,犹太人问题初次出现于中世纪的历史上。看来,在此之前, 他们大部分曾住在西班牙和意大利。但到了第九世纪,他们向北散布,而进入了高卢。显然,在法兰克人征服北西班牙和萨拉森人侵犯法国南方海岸时, 是有一批犹太人随着他们去的,当时,萨拉森人从海岸曾深入罗尼河流域。犹太人掌握着大部葡萄酒贸易而他们又是利凡得商品——丝绸、香粉、香料等等——的转运巨商。他们在法国的人数又因罗塞耳一世在意大利驱逐犹太
人而增加起来,其中很多似乎是来到高卢避难的。里昂·阿哥巴曾发表一篇著名的《论犹太人的傲慢》的论文来反对他们,那是在中世纪文学里最早的一次反闪族主义①的表现。
但是,这大主教②的行为不是单纯地一个固执人的行为,而他之所以进行争论的动机,也是完全光明正大的。他正面反对一个罪大恶极的风俗,而这一风俗是由帝国中犹太人即大奴隶贩子所独有的。他曾禁止他所属主教区内的基督徒把奴隶售给犹太人来输出到西班牙阿拉伯人方面,而且还力图用种种方法限止这两个种族间的接触。然而,因为皇帝支持犹太人,所以阿哥巴只能向宫廷上的大臣以及主教们热烈呼吁,以期使事态符合于教会原则⋯⋯ 真实的情况是这样:在虔诚者路易时代,特别在他续娶第二位皇后朱理司以后,犹太人的地位可以公平地说,已达到威胁基督教的程度。查理大帝曾容忍犹太人;而路易还加上了他个人的偏爱;所以在他的统治下,他们享有在漫长的中世纪时期中无与伦比的繁盛地位。他们在他的保护下成为一种特殊人物,同贵族和教会站在平等地位;他们的特权还由一个皇家大员,即犹太人的总监来保障着;——后者竟僭用犹太人国王的称号。他们不负担军役, 他们是帝国商业不可缺少的商人,又由于他们长于理财,普通以包税任务委托他们。凡是足以满足他们民族的或宗教的偏见的事情,样样都做到了。他们享有基督徒不得享有的权利,完全的言论自由,每周一次的市场延到星期天,使外族人得举行礼拜式①。犹太人建造他们的教会并保有他们的土地与牧场;他们完全安全地种植葡萄园并建立磨坊。在皇帝宫廷上,他们以特殊隆重仪式被接待。他们携带妻子到那里,在人丛中只以他们的特别漂亮服装而引人注目。皇后朱理司对他们非常亲近,而朝臣也学时髦,竟出席犹太教集会,并赞扬犹太教传道师的布道甚干自己僧侣的布道。然而,犹太人在法国, 不能按照普通法律程序来收回债款。所以,他们必须上诉于皇帝②。
奴隶贸易,差不多全部在犹太人手里。奴隶是战俘,大部是从日耳曼边境上捕获的丹麦人和斯拉夫人。但是,在萨克逊的斯特林加的动乱被残酷地平服之后,可能提供了一些萨克逊人奴隶。值得注意的是在第十世纪,古典拉丁文“奴隶”(“servus”)一词不再意味着一个作为动产的奴隶,而意味着一个农奴了;当时另有从日耳曼东部边境俘获的斯拉夫人(Slav)得来的“sclavus”,这一名词,成了指奴隶的通用名词了。据十世纪的两个史学家的记载,我们知道,这些犹太奴隶贩子的总部设在凡尔登,在那里他们有一个筑着围墙的广场来圈禁奴隶。从凡尔登把这些奴隶装船,上行谬司河, 而后他们上岸步行,横过陆地低分水界达梭恩河,再装船下行梭恩河达里昂, 从那里下行罗尼河达亚威农,在那里把奴隶从船上卸下,再走陆路前行,过卡卡逊、那旁、珀皮南和巴塞罗纳,最后到达穆罕默德教西班牙。有时把奴隶从马赛由海路运出。但是第九和第十世纪地中海中海盗很猖獗,所以这种海运是罕见的。这些奴隶的数目(其中包括有很多妇女,特别是斯拉夫妇女) 一定是很大的,而这项贸易一定是很赚钱的。从西班牙史料,我们知道,哥尔多华的闺房用语是斯拉夫语。哈里发的卫队,也是由斯拉夫人组成的。我
① 犹太人属闪族(另可译塞姆族),反闪族主义就是反犹太主义。——译者
② 指里昂·阿哥巴。——译者
① 犹太人以一周之第七日(星期六)为礼拜日,基督教以一周之第一日(星期日)为礼拜日。——译者
② R.L.蒲尔:《中世纪思想史的实例》,第 47—48 页。
们有理由可怀疑皇后朱理司的宠臣塞普替美尼业·本哈特从赞助奴隶贸易而获得了利润;阿哥巴的敌对他,可能除政治原因以外还有人道主义的原因。但是,奴隶贸易不是第九世纪中法兰克高卢的唯一商业。有人说过,法
国的盗风和混乱状态已经普遍存在,使商业的经营不复可能。可是,秃头查理时代的商业活动和商业幅度有力地反驳了这项说法。甚至北欧人侵入的破坏性,也无疑地曾被夸大。
对这一时期历史的细节,我们愈深入研究便愈觉得必须以保留态度来对待十八世纪本尼狄克派学者所得出的总括性的旧论断;他们说,“至于文化、政治和商业方面很少有古文献可以教导我们。”资料虽然少,时代虽然艰难, 但第九世纪所保留下来的文明遗迹,多于一般人所设想的。海上商业,由于地中海上穆罕默德教海权的阻挠,果然已经消逝,可是内地贸易还继续保持着,在规模上比过去所猜想的要大。在下文,我们将看到连北欧人的侵入也不是完全对贸易有损害的。
有些著名史学家常常主张:在第九世纪——甚至在第十世纪——商业和贸易差不多已完全停顿,而这种说法曾广泛被人相信。但是,查理曼帝国的商业繁荣状态不曾跟着他的逝世而立刻消灭。他所创立的良好海防制度,只是逐渐衰落下去。一直到 838 年时,我们还可看到虔诚者路易恢复海峡舰队。
在 841 年以前,北欧人对法国的侵掠还不算凶猛,而在秃头查理时代之前, 萨拉森海盗船也没有成为一个严重的危险。法里西安布匹贸易,在虔诚者路易时代(814—840)里继续进行着。甚至在北欧人入侵的整个时期,这项贸易还得维持下去。下谬司河畔的马斯特立希、提罗安尼的圣汪列尔寺院以及亚贝威勒附近的圣里奎尔寺院,都是布匹织造业的重要地点。甚至在第九世纪的晚期,虽然杜尔斯特德曾五次被北欧人侵犯,而两次被焚烧,可是法里西安布匹贸易还得存留着。829 年时在瓦牧可以看到法里西安商人的居留地; 886 年在马因斯发现了另一居留地,在那里辏集着多瑙河商路及从伦巴意大利来的贸易大道,而在喀罗林朝和萨克逊朝时代马因斯是莱茵区的商业中心。威特兰,位于谬司河口,重要性虽次于克匡都维克,但还被称为一个“商埠”,是一个小安特卫普①。
下莱茵河、谬司河和谢耳德河的地区,从罗马时代以来一向是一个转运的重要地点,就是,以北欧、不列颠、斯堪的那维亚的商品来交换南欧和东方商品的一个地区。可资证明的是有大量从别的地方来的货币曾在这个地区发现,或者是有大量在“低原国家”造币厂制造出来的货币曾转运到别的地方去。第六世纪的法里西安货币是模仿拜占廷货币的。在墨洛温时代,在杜尔斯特德、在马斯特立希、在赫伊、在第南特所造的货币,比在高卢本地法兰克造币厂所出的货币,并不见得少。杜尔斯特德造币厂所出的货币给瑞典和波兰提供了最古的钱币类型。虔诚者路易时代是以船为国徽的;克旺都维克货币上也刻着这一图案,而克旺都维克是法兰克帝国的主要海峡港口。在第九世纪后半期,马斯特立希被称为一个刻在它的钱币上的“港口”;都尔内和瓦仑西恩的情形,也是这佯。
布勒塔尼的半岛形状,在早期已使它容易遭受北欧人的侵犯;北欧人一定有时曾阻断下罗亚尔区同布勒塔尼、加斯科尼与爱尔兰之间的贸易关系, 而这种关系从查理曼时代之前起已是相当深的。可是,波特芬沿岸的食盐贸
① 即尼德兰的大商业中心。——译者
易、比斯开湾鱼业,甚至布勒顿—爱尔兰贸易,在整个第九世纪中,仍继续下去。显然,布勒塔尼同南法海岸的海路贸易一定曾存留着,至少直到第九世纪末期为止。圣加尔的“高僧”不会是无缘无故地说,那些侵入那旁港口的北欧人船只曾被误认为布勒顿船只。但是,要引述在后期喀罗林时代布勒塔尼商业的很多细节,是不可能的。最有关系的资料,是 848 年的一项特许状,规定在公爵诺米诺时代倍因斯的领主对商人以及运输商人在乌斯特河上的权利。勒敦附近的巴隆寺院的僧侣及缅因的巴索林姆寺院的僧侣都要求那港口税的一部分;这港口税是根据一个早期赐给的而提不出证明的特许状对商人及乌斯特河上运输征收的。公爵因为没有书面证据,曾召唤四个有关牧师区的最老居民来证明,他们宣称:从很早时期以来,航运权是属于倍因斯的领主,而不是属于巴隆和巴索林姆的住持的。难道不可假定其他布勒顿港口和“闸坝”(而它们在数目上是很多的)有类似的商业活动吗?
对南特和下罗亚尔区的商业来说,北欧人的偶然侵犯的确是个不幸,但更大的不幸,倒是法兰克人和本地布勒顿人为争夺那里的统治权所进行的残酷斗争。伯爵蓝伯特和布勒顿公爵伊立斯波各向北欧人乞援。这冲突当然把教会卷入了漩涡,公爵支持南特主教区的一个候选人,而国王支持另一个人。结果,国王的被保护人另外给予都尔的大主教职位(885 或 886 年)。而那胜利的主教阿克太得到南特港口税的一半,但后来他被伊立斯波的继承人撒罗门逐出。他在被逐以后,进行报复,竭力破坏南特的商业名誉;造谣说该城在 853 年已被北欧人全部毁坏,并说它庄 868 年还完全是一片荒凉,但事
实上,北欧人在 853 年的占领仅仅是一个暂时现象,而 868 年时南特已恢复
它过去的商业繁荣状态。布勒顿商业的真正遭受破毁,是在 907 年伟人阿郎
死后才发生的。对北欧人阻塞横渡“海峡”交通所发生的怨言,最早见于 846 年时卢普·得·菲利厄所写的第七十一封信里,在信上他抱怨说,“担心海上交通的中断”①。他所指的,是香客旅行的中断,但这同一怨言也可适用于商业方面。但是,直到 840 年虔诚者路易去世时为止,法国内地贸易,确是
很少受到北欧人影响的。841 年 3 月 21 日,秃头查理曾率领军队,乘着二十八只商船,渡过寒纳河出征,这次出征终于引起了封特内战役(841 年 6 同25 日);当时,这些商船曾从塞纳河口上溯到卢昂,而逃出了其他一切河上船只被罗塞耳的手下人破坏的命运。喀罗林朝诸王子内战的爆发,是在北欧人深入王国腹地的同一时期,在此之前,法国中部各城市大部还过着它们在查理曼时代享受过的生活。法尔康所著的《圣斐立柏特传》写于第九世纪, 书中说波亚叠是一个人口稠密的城市。甚至在十世纪的起初二十五年中,沙脱尔城据说也是这样。圣登尼斯的住持喜尔杜因死于 842 年,在他所写的一篇圣徒的《传记》里,有下列一句话,当然,他所描写的主要是他那个时代的巴黎,而不是皇帝多米蒂安时代的巴黎:“京都巴黎城⋯⋯人口稠密,商品富足,街衢纵横,河流环绕”②。弗勒里城的修道僧亚得里瓦尔德死于 878 年,说得同样生动:“巴黎城是多么著名的首府,过去它以荣誉、财富、土壤的肥沃、最安静的居民而光辉灿烂;称之为富饶的地市与商业中心,是很
① “ Intermissa transmarinorunm cura”.
② “ Parisiorumcivitas ,ut sedesregia …constipatapopulis,refertacommerciis ac variis commeatibus,unda fluminis circumferente”.
适当的。”圣泽门·得斯·普勒斯寺院的一个修道僧爱蒙,在巴黎第一次③ 被拉格涅·罗德布洛克占领之后,曾描述巴黎说:“在过去人口稠密的⋯⋯ 最出名的巴黎城内。”①在上述两句引语中都有“过去”字样,证明该城已受到损害。可是,甚至在北欧人侵犯的高潮里,尽管有四次侵袭和一次又长久又猛烈的围攻,巴黎的商业还是存留着。北欧人只有一次曾穿入城内。在845、856、861、865、885—886 年,巴黎近郊曾受到严重损害。但是巴黎人向来是遵循同一战略的,即让河的两岸遭受蹂躏而逃避到岛上去。这里僧侣和教士、商人和手艺人都来寻求避难所。从下列情况,我们知道,城内商业并没有完全被破坏:861 年 1 月中,北欧人在立足于下塞纳河维塞尔小岛上之后,突然在隆冬之际,发动了侵掠,掳走了若干商人。战争和对北欧人的贸易是携手并进的。在《圣柏坦编年史》关于 865 年这一年的记载里,有一段奇怪的消息,指出了这一点。在那一年,塞纳河两岸有骑兵队巡逻。左岸的队伍执行了它的职责,把一支五百名北欧人的队伍逐出了卢昂,后者是正沿着旧罗马大道向沙脱尔挺进。在右岸由于伯爵阿拉德的疏忽,有一支二百五十人的队伍穿入巴黎周围,搜寻葡萄酒,可是失败而返。巴黎近郊的居民主要是手艺人和小商人,其中大多数也许是依附于下列寺院的:圣宅未、圣麦利、圣泽门·勒·琅、圣劳郎各寺院以及圣马丁·得斯·香普教会。可是在法国,还是有一些自由工人存留着。皮特里诏令(864 年)指出了这一点, 虽然这些工人无疑地在递减着。
差不多所有讲述秃头查理时代的作家,似无理由地主张:国王的立法到处证明了政府的腐化和社会的瓦解。可是,有重要意义的是 862 年以前关于桥梁的立法,是纯粹属于商业性的,而无关王国防务的。查理关于市场、贸易等等立法,难道不可认为是商业复兴的标志吗?的确,僧侣阶层——特别是寺院——是这项复兴的主要受益者,因为大部市集和市场都是授给它们的。但问题是:法国在商业被一般说成是几乎全部破坏了的时期,还有活跃的贸易。
查理象他的祖父一样,认为商业是属于王室的资产。可是,实际上,他们两人都曾赐给教会权利在他们的领地上建立每年一次的、每周一次的或别的市场。在第九世纪,这些市场数目上曾大大增加,但我们不知其详。僧侣们的贪财和男爵们的图利野心与掠夺行为,当然阻碍着商业活动,可是这些新的小市场的激增却标志出:一种经济上自发自生的过程,假定可以这样说的话,是在起着作用。从一方面看,王室的特权赠予可认为是王室对商业控制权的衰落象征。但是从另一方面看,这些赠予证明了一个进步而非退步的过渡,因为它使社会适合于新的社会经济条件。第九世纪的突出现象,是城堡、木栅和墙垣的迅速增建;如果说仅仅是为了防御,是不能完全说明这种新的现象的。
我们必须经常注意到:在中世纪社会里,各种有机的因素——宗教、军事和商业的——在形成城堡和寺院周围的这些“集团”里,曾起相互影响的作用。在十一和十二世纪里,关于政治组织和社会结构上的巨大变革,有很多根源。但是,这种丰饶多产的社会过程的开端是可追溯到北欧人入侵时期
③ “ Quid Lutctia Parisiorum nobile caput ,resplendens quondam glo-ria,opibus,fertilitate soli,incolarum quietissima pace,quam non immerito regum divitias,emporium dixero populorum”。
① “ Urbem quondam populosum…opiniatissimam Parisiorum civita-tem”.
以及第九世纪的暴力时期的。对这两世纪的历史,我们愈深入详细研究,我们愈多发现:这时代就社会变革的起源、社会对新条件的适应、新制度的进化各方面来说,是丰饶多产的。如果说有关的资料少,那不是因为时代不开化所以不曾留有纪录,而是因为纪录已被毁灭。然而,还算幸运,我们有足够的纪录来证明那个时代的有机性的生活。关于这些“新市镇”的著名例证, 可在法国的东北部找到。法兰德斯、布鲁日、柏基、伊泊尔都是由于地方社会集中于一个城堡的周围而产生的。但是,在很远的南方也可看出同样的情况,例如,在鲁息雍。
然而,在这改变着的社会秩序里,教会,特别是寺院,所得的利益,比城堡要多。在它们的城垣之下举行重要市集。商人们在它们的疆界之内并在它们雇佣之下作为经商代理人,往来于法国各河流上,进行活动,这些活动是早期中世纪和十一与十二世纪城市社会兴起时期之间的一个联系环节。卢普·得·菲利厄曾经描写有关制造寺院所使用的这一类船只的情况(在 85l
—852 年间的冬季)。这种船只往来于罗因、塞纳和瓦兹各河流上。为了建造船只,他从松斯主教区内玛纳地方运来了二十棵大树。铁似乎曾是最难得的东西。因为水运多于陆运,所以在沿河的适当地点上,这些主教区的和寺院的团体设有存放商品的仓库或储栈,叫做“庇护所”、“小舍”(希腊文“Kasela”)或“祭盆”(“Patella”)。甚至在北欧人入侵期间,寺院还在急切地申请沿河港口的特权;这一事实指明了法国内地贸易还是有利可图的。843 年时,准予科米里寺院被免交罗亚尔、塞纳、玛恩、萨特各河上及“朕领土内其他河流上”的一切通行税;852 年时,给与都尔附近的圣辛福林寺院这河流两岸的各一港口;859 年时,免除圣泽门·得·奥舍耳寺院的各种通行税;同一年,免除标力修道僧的通行税,并给与他们“在叔尼克街上”的一个市场权;860 年时,赐给乌耳赫尔教会从这主教区商业上所得全部进款的三分之一;862 年时,圣乌尔班寺院获得国王的批准,建立了一个每周一次的市场,864 年时,圣登尼斯寺院获得了彭他兹的市场权;867 年时, 圣瓦斯特寺院获得了“海峡”沿岸的并非不重要的柏尼瓦尔港。但是,圣汪列尔寺院似乎曾把“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原则,推行到最极端的地步, 因为 863 年时这寺院实际上获得了塞纳河下游的科德柏克作为储货港口,而这港口正是位于北欧人入侵的道路上。
商业情况如此,工业情况亦然。工业大部在寺院护翼之下繁荣起来。这里,我们无需讨论这一麻烦问题,即罗马帝国后期的工业团体,在蛮族入侵时期之后,是否还存在,是否还有助于中世纪行会的起源。我们看到,一个重要的历史事实:第九世纪里,有大批手艺人的集团附属于寺院,而附属于世俗庄园的是较少的。有时,关于建造一所新寺院的消息吸引去大批这类工人,那里需要雇佣工匠、砍石工、木匠、制革匠、染工、染布工等等。第九世纪里,关于这种工业集团的最著名的例子,是在圣里奎尔寺院的集团,但也有关于其他类似集团的例证如在苏瓦桑寺院、在圣登尼斯和它的附属寺院以及在圣柏坦寺院的集团。
关于圣里奎尔和圣柏坦寺院方面,有详细的资料可以表明:各种行业是集合在寺院周围的“各街区”的——据圣柏坦寺院《编年史》记载,是“依行业集聚的”。在圣里奎尔,我们看到有马具匠街、面包工街、皮货业街、鞋匠街、葡萄酒商人街、漂布工人街等等,总共有十一个“街区”。这一文献表明了第九世纪一个市镇的整个工业组织的情况。应该注意:虽然各行业
看来是分得很细的,但没有例证说明圣里奎尔手艺人间会社的内部联系。然而,关于苏瓦桑鞋匠这个例证中,我们曾发现一句令人捉摸不定的话:“鞋匠保护同盟”(“Clientala sutorum”)。但这句话也只不过是指一个同业人结合的会社而已(也许是起源于日耳曼人的?)。那是喀罗林朝立法所力求取缔的会社,也是欣克马尔的著名条文法所提及的会社。
上述法国第九世纪里商业和工业活动的例证,可驳倒当时的修道僧们的悲愤之谈,所以我们必须以保留态度来看他们所描绘的那种可怕的混乱景象。当割让诺曼底给洛尔夫的时候,卢昂还是有一小撮商人的。无可否认, 寺院的困苦状态往往故意描写得过分,为的要说服国王来增加它的财产。当然僧侣们常常忍受艰难和愁苦,但这是在完全相对的情况下而言的。他们受的苦比老百姓少,而且他们因此而获得了大量的补偿。布尔乔亚尖锐地说过, “僧侣们借助于伪造的证状,一般所得的比所失的要多。”
关于法国这一时期的商业活动,我们可从“丹麦金”①的历史,获得其他有价值的例证。商人曾好多次缴纳这种捐税。860 年时“国王查理对教会的仓库以及一切商人住所,也对穷人征收了捐税”②,在下一年,这些商人(或其他象他们一样的商人)象上文所说,突然遭受了北欧人对巴黎近郊的侵袭。866 年时商人再次为了缴付什一税而被估产。然而,关于那时法国的商人阶层,877 年的康边大《征税令》以及同年后来不久在基尔赛所颁布的对这命令的补充条例,都提供了最详尽的资料。在前一项命令里,行商和坐商按照他们的财产都须缴纳“丹麦金”。但征集这项捐款的手续证明是麻烦的,所以六周以后,在基尔赛于 877 年 6 月 14 日从王国的其他商人另征收一项规定的款额——从卡皮人(也许是叙利亚商人)和犹太商人征收十分之一(他们资本的十分之一?),从基督教商人征收十一分之一。
弄清楚上述的商人集团的来历,是很有趣的。 877 年法令所提及的坐商一定是有关 860、861 和 866 年所提及的那些商人;他们以巴黎作为基地,利用河流作为交通大道,经过法兰西岛和香宾,进行贸易;并且也许在塞纳河上游察柏斯进行越过阿尔卑斯山的贸易。在 1121 年路易六世所发执照里第一次正式承认了“巴黎水上商人”;他们是否就是这种水上商人的先行者呢?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我们这里得到了证据来说明巴黎商人公会从第九到十二世纪已有一贯的即使是模糊的历史。
还应弄清楚基尔赛诏令里所提及的那些行商的来历。今天业已证明,在中世纪早期法德两国商业发展的历史里,这些“候鸟”③从时间和重要地位来看,都走在坐商之前。在第九世纪,城市生活还未曾充分发展,市场权利很不明确,地方管理很不稳定;所以各省贸易不能同更有利的东方奢侈品的“过路”贸易竞争。甚至迟至十一世纪,法国的情况似乎依然如此,如果我们可从“上帝休战”作出推论的话;它的条文旨在保护商人的人身,而没有一句话说及固定的市场。试把康边的《征税令》(那是向在巴黎设着店铺的商人们征税的)同基尔赛诏令第三十一条对比一下,就可看出有三种行商—
—基督徒、犹太人和卡比商人。其中关于犹太人的商业活动,已经周知,无须再事论述;也许只要指出在那个时期法国犹太商人的人数看来比平常要多,因为罗塞耳在 855 年曾把犹太人从意大利逐出。但谁是第三十一条所说
① “丹麦金”(danegeld”)是为防御或进攻丹麦所课的捐税。——译者
② “ karlus rex exactionem de thesauris ecclesiarum et omnibus mansis ac negociatoribus ,etiam paupertinis fecit”.
的基督徒商人呢?那当然不是指巴黎的“水上商人”,因为他们已按康边《征税令》付过税。尽管没有人敢于提出,但我敢说,这里所指的是意大利商人, 虽然没有特殊资料来说明这批人就是他们。
当然,这项信念的论据,是从推论得来的,但我认为是有可能性的。那有一部分是以秃头查理晚年时代法意两国间存在着很密切的政治关系为基础的。这种关系比一般所认为的更接近,更亲密。修道院院长度申当论及教皇约翰八世的困难时,曾中肯地说,“一个意大利人或罗马人处之泰然地住在阿尔兹、伟恩、里昂,甚至象理姆、松斯圣登尼斯和都尔一类城市,对他来说,也不见得完全陌生。他在自己的语言中,已经熟悉它们的地方名称和风俗习惯了。”
第九世纪里,意大利人,特别是威尼斯人,是西欧最著名的基督徒商人, 而在这一时期(877 年),意大利和法国间的关系特别有利于两国的接触。罗塞耳一世和路易二世都在不久之前,同威尼斯签订了条约,规定威尼斯商人在缴纳惯例通行税后得在水陆两路自由往来于他们的领土上。皇帝路易二世在 854 年还曾特别努力保护到罗马去的商人和朝圣者(从阿尔卑斯山那边?)使之不受骚扰。海德曾大胆推测:意大利商人可能早在这个时期,已经转运利凡得商品到阿尔卑斯山之外,但他所援引的唯一论证是:在达哥伯特时代有人曾提及在圣登尼斯寺院市集上已有伦巴商人;那对第八、第九世纪来说是没有道理的。 849 年时,卢普·得·菲利厄曾出使罗马城。我们不知道他曾走什么道路,但他的书信(第六十六封信)是有趣味的。他带看见匹日耳曼麻布作为赠给教皇的礼物,并预先写信给意大利边境上一个主教,要替他准备好一些“意大利银币”。舒尔茨说明了在第十世纪后期,阿尔卑斯山路在商业上的使用情况,并指出了威尼斯商人曾独占斐拉腊和巴费亚市集上的东方贸易。
但是克里尼·鄂多所著奥里腊克·吉拉尔德《传记》第二十七章中的一节文字是涉及 894 年的。在那一年吉拉尔德为了他要建造一所修道院,曾往罗马城去觐见教皇福马萨斯。在回来时,他停留在巴费亚,即旅客走过圣伯尔纳德山路的经常出发地点,在那里他碰到了几个威尼斯商人。这段文字是有趣味而又有结论性的例证,说明第九世纪在巴费亚市集上,已有经营东方商品的威尼斯商人。舒尔茨对威尼斯商人在这样早的时期越过了阿尔卑斯山这件事,有所怀疑。他认为法德两国商人在伦巴城,特别是在巴费亚利 斐拉腊,找到了接触地点;理由是,“一般讲,商品过手的人数,从古代以来, 已大大增加了。”但据我看来,越过阿尔卑斯山的贸易,与其说是由法兰克商人经营,不如就是由意大利商人经营的,而察柏斯是意大利人同法兰克人交换商品的地点。察柏斯的地位和它对商人的异常重性,似乎证明了上项意见是不错的;而基尔赛诏令特别指出这些商人,是明显地不同于康边《征税令》里被课税的法兰克商人。
应该记牢:在这时期,阿尔卑斯山路是开放着的,还没有被萨拉森人骚扰,并且至少在政治和军事事务方面是常常使用这条山路的。从意大利入法国的常走的道路,是由巴费亚、伊甫里阿、阿俄斯塔,越过大圣伯尔纳德山路;从那里再分出两路:(1)经由圣摩里士和瓦雷达到里昂;(2)经由日内瓦湖、奥勃彭太里尔以及日罗马路达到贝臧松并从那里到隆格耳和香宾。另一条到里昂的路,是经由圣约翰·得·马里安和钱伯里的。
可是,在秃头查理统治的最后几年里,法国与意大利间的联系是很密切
的。那不久将在罗尼河流域建立勃艮第王国的波索,876 年时,是查理的最有势力的附庸;查理曾娶他的姊妹黎契尔德为王后。 870 年时,国王曾赐给他圣摩里士·恩·瓦雷寺院、伟恩城的产权以及利奥纳省;871 年时授给他在罗尼河流域罗塞耳的全部遗产的管理权;876 年时查理称帝后,把意大利政府付托给他;877 年时他得收回布鲁日郡。从战略来说,波索的地位, 是无与伦比的,因为他在意大利与法国之间拥有两条要道——经由瓦雷和经由圣约翰·得·马里安的两条大道,是阿尔卑斯山两侧的主人翁。此外,他还占有罗尼河和罗亚尔河流域的两个重要地点,就是,里昂和布鲁日。在他的最近的领土内,有阿列尔河和罗亚尔河的汇合处以及梭恩河和罗尼河的汇合处,那从交通观点看来,是法国由南到北、自西至东的焦点地区。
阿尔卑期山两条主要山路和法国河流系统的中心都集合在一个人手里这一事实,一定便利了意大利和法国之间的商业交往。情况一定是这样的。在香宾市集达到它们的极重要地位之前好久,这地方的商业在第九世纪,已预示着这国家的未来命运。上塞纳河察柏斯的重要性,已可看出。但摩城在这个时期也有一个商人居留地,那里的居住区是在 862 年被北欧人破坏了的。的确,早在第九世纪,香宾未来市集的轮廓已经表现得非常清楚,所以著名的小说《加林·得洛厄伦》(“Garin de Loherain”)里所描写的已经一半是历史,一半是故事;它把那里市集的建立归功于秃头查理。这些市集比过去听设想还要古老得多。 963 年时,弗罗杜尔曾明白提及玛恩河畔夏龙的一个市集。
在第九世纪,察柏斯曾是香宾的主要商埠。今天,它是奥布州塞纳河畔巴尔区内的一个穷苦村庄,约距特罗伊两公里。近代的历史研究不仅发现了这地方的巨大历史重要性,而且发现了察柏斯的真正所在地,那是这种研究的一个有意义的例证。直到近时为止,只知道察柏斯是十二世纪中属于香宾伯爵的一个城堡区,但它在这个家族的采邑中已是一个“看不见的星座”, 因为它的地位已不为人所知。到了十二世纪,关于它早期商业上的重要性, 已被忘得干干净净。
但是,察柏斯的商人是哪一类的商人呢?他们当然不是法兰克商人,因为后者如上文所述,在康边《征税令》里已被课税。也不是“基督徒商人”
(见第三十一条)和犹太商人,因为“卡比人”(Cap-pi”)和这两种商人有区别。“卡比人”可能是在法国的叙利亚商人。希腊字“Kapelos”从希罗多德直到安娜·昆尼那时代是通用的。这个字传入叙利亚,成为“Kapila”, 意即“商人”;从那里这个名词通过西欧的叙利亚商人,又收入在法兰克法律的词汇里。
从史料来判断,到了第八世纪,那些原在墨洛温朝时代人数如此多的叙利亚人,已经减少,而在第九世纪,对他们竟没有直接提及,除了一个例子, 即一个叙利亚学者曾帮助虔诚者路易阅读《新约全书》这一事。罗马和君士坦丁堡间为了破坏偶象问题所发生的破裂以及查理曼和东罗马帝国的磨擦, 可能对叙利亚人的贸易,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在查理曼时代,东方贸易的数量是不很大的,至少他和巴格达的商业关系是不密切的。然而,难于置信: 叙利亚人在几百年中在西欧已成为东方贸易的主要代表人,竟会在这个时期完全被关在门外。说叙利亚商人在第八世纪以后不再常到西欧这一论点,只是“从没有记载得来的论点”。当然,法兰西国家的东方贸易已经缩减,但在查理曼以后并不是完全没有的。
有当代的资料,可证明利凡得货物在法国流通的情况。阿波描述北欧人围攻巴黎(885—886 年)的著名叙事诗里尽量讥讽了那些被东方奢侈品、豪华服饰、太尔紫衣、宝石及安提阿皮革腐化到精神萎靡的人。此外,我们还可获得圣加尔寺院高僧的证明,那是大家所熟知的;他表面上是在论述查理曼时代,但实际上是更多地反映了他的时代的文明。
上面指出第九世纪后期法国可能有叙利亚商人之后,就有一个问题发生了:他们是经过什么道路来的?他们是否象从前一样,取道海路,经过马赛和罗尼河三角洲上的马利亚纳港而来呢?在那里,科比在 716 年曾被授予征收香粉和香料的关税之权。从查理曼时代到十字军时代,在高卢著名城市中, 再也没有比马赛的历史,更加模糊的了。848 年时萨拉森海盗船曾劫掠马赛, 此后几百年中它被一块纱幕遮盖着了。可是,尽管这些海盗在海上出没以及多年中意大利和布罗温斯沿海遭受他们的骚扰,我们还找出了资料可证明基督徒船只运输能顺利地冲破这些危险关头。因为 844 年时秃头查理在给圣登尼斯寺院的特权证状里,豁免了属于僧侣或僧侣商业代理人的贸易船只的一切捐税。“他们(商业代理人——译者)代表那些人的利益⋯⋯不论通过什么不同的港口⋯⋯为了经营贸易,来到马赛。”①其次,878 年时,教皇约翰八世经由海路曾来到阿尔兹,从那里还旅行到里昂和特罗伊。然而,在这些年代里,关于罗尼河三角洲上商业的最饶趣味的叙述,是 920 年国王布罗温斯·路易给阿尔兹大主教马拿西的一件特许状,内有一处直接提及希腊商人, 也有一处暗指叙利亚和犹太商人。
叙利亚商人之所以被逐出西欧,可能是因为威尼斯人日益激烈的竞争; 戚尼斯人逐渐把他们从商业领域内排挤出去,虽然他们至少在整个第九世纪中,还能在察柏斯立住脚。因为,如果威尼斯人早在这个时期已经经营越过阿尔卑斯山的贸易这一论点可以站得住脚的话,那么,他们的大部分商品一定是从利凡得得来的。象上文所述,威尼斯商人在查理曼、罗塞耳和路易二世时代已享有异乎寻常的便利,而且在第九世纪后半期,大部意大利和君士坦丁堡之间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由于萨拉森人在南意大利的侵掠,教皇约翰八世和皇帝路易二世都和皇帝巴锡尔一世签订了盟约。
从上文所引的例据看来,显然,北欧人的侵犯不仅没有象过去所说的那样,破坏了商业,法国在第九世纪商业的数量和种类反比过去所曾想象的还要大。虽然西欧和利凡得间的商业关系,随着罗马帝国的衰败而垮下去了, 可是叙利亚人在高卢维持他们的商业传统,比以前所设想的要长久得多。也许连在中世纪时代中最艰难的时期,法国也没有完全回复到一个纯农业的社会组织。有些经济史家认为,所谓庄园制度的“自给自足”是一种幻想;这项意见甚至从第九世纪的很少的资料里,也可获得了有力的支持。
在本章结束时,我们可略为谈一谈关于第九世纪法国境内的旅行。毫无疑问,公路上的情形已经恶化,除了交通上大不便利以外,还有盗贼横行, 使陆上旅行比水上旅行更不安全,而且水路运货比陆路要便宜。可是,不可能相信,不安全的状态竟会严重到象编年史家所描写的那种程度。虽然,如果一个有高级社会地位的人或携带贵重物品的人要旅行,途中保卫几乎是必要的。可是那时,即使在和平的时期,显贵人员和富裕商人也一向是在保卫下旅行的。在卢普·得·菲利厄的书信里,可找到一件关于旅行的危险的出
① “ qui pro eorum utilitate ad Massiliam…seuper diversos portus…mercatus negotiandi gratia advenissent”.
奇的例子,生动地反映了第九世纪的生活状况。这封信是他写给他的朋友理姆·欣克马尔大主教的:
我害怕把比德著《评注》一书送给你,因为书很大,不能藏在大衣内, 也不能安放于手袋里携带着;而且即使能够用这种或那种方法,还须害怕路上碰到流氓,他们看到这手抄本如此漂亮,一定会起贪心的;这样我和你就都将失掉它了。所以,最妥当的是我亲自把书交给你,承上帝佑助,只要我们能够安然在某处会面,我就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