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工业组织

因为在 1830 年以前英国没有一种工业已经渡过了全面的技术革命,所以古老形式的工业组织和各种各样的过渡形式还充斥于全国。甚至在棉纺方面,早期的带金属零件的木制机器依旧通用:金属制造的“走锤”精纺机

(mules)新近方始发明而且只有在比较进步的纱厂中使用。①在 1824 年, 在兰开郡的纱厂里仍然有很多手摇的木制珍妮纺机(jennies),虽则为纺纱作准备工作的并条工序常常是用动力进行的。② 但是九年之后“现在作珍妮机纺工的人,据我想,已日趋没落了,”工业进步有如此之速。③经过了二十年的试验,遭受了二十年的反对之后,新法织布方始进入迅速发展阶段。第一个曼彻斯特蒸汽织布厂已经在 1806 年成立。据格斯特在 1818 年的估计,在曼彻斯特、索耳福德、米德尔顿、海德、斯太莱桥和其它各处共有这样的工厂十四家:他想它们拥有大约二千台织机。据他在 1823 年执笔时计算:“目前在不列颠开工的动力织机不下一万台”。它们主要是织造普通染色布和市布,但是新工作部门正在迅速征服中。他推测全国有织布工三十六万人,但是他的臆测或许偏高。①1830 年所作的一项估计把英格兰和苏格兰的数字估作动力织机五万五千至六万台,手织机二十四万台。②贝恩斯在1835 年写作时预计旧式工具不会很快地绝迹,他的预见证明是不错的。③

羊毛工业,因其历史悠久、长期受国家管理——而这种管理是棉纺织工业所完全逃避了的——分布面广,以及产品花样繁多,一直还没有经过很全面的变革。直到 1800 年左右,在西莱定甚至连飞梭机还不“很普通”。直

到 1840 年以后,地毯织工仍然是照古老的方法用手把梭投过织机。④毛丝纱,

① “在所有制造业企业中的 机器,就最大部分来说,都是木制的。”辛克莱:《苏格兰统计报告的分析》

(1825 年版),第 2 卷,第 200 页。一个进步的格拉斯哥公司在 1833 年正运进一部“走锤纺机”(Self-actor)。

《制造业、商业和航运业状况审查委员会》(1833 年,第 6 卷),询问案第 5398 号。费尔贝恩·李莉公

司(参阅本书第 200 页)在 1820 和 1830 年间正以“铸铁细棒”代替“笨重的木头和生铁块。”费尔贝恩载斯迈尔斯:《工业传记》(Smiles’“Industrial Biography” ),第 325 页。

② 《工匠和机器审查委员会》(“S.C.onArtisansandMachinery”)(1824 年,第 5 卷),第 413 页:斯托克波特。

③ 《1833 年的审查委员会》,询问案第 10684 号:也是斯托克波特。

① 格斯特:《棉纺织业简史 1823 年》(GuestR.,“A Compendioushistoryof thecottonmanufacture……1823”),第 46—48 页。

② 《制造商雇佣情况审查委员会》(“S.C.onManufacturers’Employment” ),1830 年(第 10 卷,第 221 号), 第 3 页。

③ 贝恩斯:《棉纺织业史》,第 237 页。

④ 《手织机织工。助理调查委员会报告书》,第 3 卷,注 586。据说在 1803 年十分之九的毛丝织工都使用飞梭。

也就是精梳毛纱,现在几乎完全是纱厂用机器纺绩了,虽则在 1820 年甚至纺线杆在英格兰还没有完全绝迹;但是,尽管有机器梳毛的各种试验,而精梳这个主要的预备工序却是一种手工艺。⑤在毛纺这个工序上也有一个类似的缺口。在各主要制造业区域中,梳毛的初步作业已经是行将由动力来接替的第一批作业之一,梳毛“机器”——即装有金属线齿并相向回转来开毛的一些滚筒——往往就装置在旧式水力砑布厂中。但是在 1835 年尤尔发表他的《制造业哲学》(“Philosophy ofManufacture”)时,介于梳毛和纺毛之间有一道尤尔所谓的“手工作业”,也就是在一部叫做“毛纺粗纱机”

(billy)的手摇木制机器上进行的“粗纺,”即为在精纺机上进行纺绩的粗毛绒所作的准备工作。“粗纺工”,尤尔写道,“虽然是工厂里面的人, 因为不依附于动力,所以严格地说,并不是工厂工人。”他注意到 1834 年

12 月刚刚公布的一项专利权,靠了那项专利权,第二部梳毛机就可以用现在所谓的搓条法为精纺机作准备工作并提供松毛绒了。这个关键性的发明只是在十九世纪后半叶方始广泛采用。①

在格拉斯哥郡之类的落后地区中,甚至精纺机也是在 1828 年前后方始见诸使用,导向“珍妮”纺机的手摇“毛纺粗纱机”也是用手操作的;虽则梳毛和一些其它工序都是由动力进行。②

关于羊毛和其它织物的织造,在这里只需这样说:动力刚开始试用,并且产生了照例的结果——在二十年代初期因毛丝工业的轻织物而引起的一次骚动;直到 1830 年动力织造依然是试验性的。至于比较重的大呢、粗呢、制服呢和毛毯之类,则一直还没有试用过动力机。在地毯织造方面,不难设想,也还没有试用,只是在最粗麻布以及某几种丝绸的织造方面曾经用作尝试。1830 年有一个委员会作报告时,还把“一旦发现在毛织品和丝织品的织造方面,利用动力为切实可行”,则情形又当如何,作为一个理论问题加以讨论。③第二年拉德纳对于动力的使用“除在丝织业最普通的部门以外,是

⑤ 关于纺线杆,参阅里思:《百科全书》,1819 年版,“毛丝”条;关于梳毛,参阅伯恩利:《羊毛和梳毛业史》(Burnley,J.,’“HistoryofWoolandWoolcombing”)(1889 年版),第 144 页。

① 尤尔:前引书,第 8 页。关于原来为精纺机准备梳棉条用粗纺机的起源,参阅丹尼尔斯:《早期的英国棉纺织工业》(1920 年版),第 123 页。

② 《手织机织工。助理调查委员会报告书》,第 5 卷,第 370 页。哈蒙德夫妇:《技术工人》(Hammond Mr and Mrs,“The Skilled Labourer”)(1919 年),第 148 页,说水力在大约 1800 年左右已经用于“珍妮纺机和其它机器”。就珍妮纺机而论这种说法是不无可疑的。曼彻斯特的丹尼尔斯教授告诉我,他没有找到以动力用于珍妮棉纺机的任何事例。[在美国羊毛工业中也没有“任何证实的事例”。柯尔:《美国毛纺织工业》(Cole,A.H.,“TheAmericanWoolManufacture”)(1926 年版),第 1 卷,第 112 页。]棉布业者请愿书审查委员会(1803 年,第 5 卷)所提到的机器并不是纺机,象哈蒙德夫妇所设想的那样,而是为整理用的起毛机。当时在西部有些毛纺厂无疑是拥有动力运转的梳棉机和手操作的粗纺机和珍妮机的。

③ 《制造商雇佣情况审查委员会》,第 3 页。

否能有多大推广,”表示“非常怀疑。”①

至于麻纺,则眼镜匠约翰·肯德鲁和钟表匠托马斯·波特浩司(即波托斯)这两位达林顿人已经发明了一种机器。几年之后既经为利兹的约翰·马歇尔大加改良,那个城镇也就因而成为英国的麻纺中心和这种必要机器的制造中心了。机器从一上来就使用蒸汽的利兹推广到阿伯丁、敦提和苏格兰的其它麻布城镇。但是一直到 1820 年左右,机器还只不过用于真正的所谓亚麻,而并非用于那种比较短的副产品——麻屑的纺绩,对于麻屑早期机器是不适用的。工厂所纺的麻纱也远不足应付所有的需求。在不列颠的市场上仍然有很多女纺工纺出的麻纱,至于爱尔兰的市场上则别种麻纱殊不多见。② 在苏格兰,乡间各处以及在敦提大街上每逢赶集的日子都有纱贩,女纺工同制造商直接进行大量的交易。③

麻布工业有一种和毛丝精梳工相似的、为纺麻做准备工作的梳麻工。梳理机在战争期间首先创行于利兹,但是直到“很多年之后”方始见用于苏格兰,甚至在那个时候也还一时“没有多大进展。”结果,控制着瓶颈的梳麻工“靠了罢工的手段在相当程度上控制了这个行业,强定工资率和学徒人数等等,并强行自己的要求,而不论其如何不合理”,正如一位雇主很久以后在他的回忆录中所写的那样。①

丝,按真正的字义来说是不需要纺绩的,却自有一段珍奇而重要的技术史。拈丝,也就是把丝拈搓成股以便可以经得住纺机的拉力,乃是最早大规模利用动力进行的织造工序——早在中世纪的意大利。在英格兰,这种方法由托马斯·隆比介绍到他那所座落在德尔比郡一个河岛上的著名水力丝厂, 即这同一个郡中阿克赖特棉纺织厂的先驱。在 1719 年隆比厂的成立和阿克赖特时代之间,类似的大大小小的丝厂已经在全国很多地方涌现来为这项加意培护的十八世纪英国蚕丝工业服务。最大的一个在斯托克波特,1796 年那里有“六部庞大的引擎,”雇用着“将近二千人,”②为斯比脱菲尔兹的职

① 拉德纳:《丝织业》(Lardner,“Silk Manufacture”)(1831 年版),第 275 页。另参阅本书第 251 页。

② 爱尔兰的机器纺纱始于大约 1805—1810 年;但是只生产很粗的麻纱。在 1820 年以后有相当进步,但蒸汽直到 1829 年方见使用。吉耳:《爱尔兰麻纺织工业的兴起》(Cill,c.,“The rise of the Irish LinenIndustry”)

(1925 年版),第 266、318 页。吉耳(第 265 页)根据霍尔纳:《欧洲的麻纺织业》(Horner,“The Linen Trade ofEurope”)以波特浩司为棉布制造商的说法,把他作为织布工。但他事实上是一个钟表匠。朗斯塔夫:《达林顿的历史和古迹》(Longstaffe,W.H.D.,“Hist.and Anti-quities of Darlington”),第 313、319 页。[他在申请专利权的说明中似乎被称为织布工。马歇尔:《经济史评论》,1927 年,第 626 页。]

③ 沃登:《古代和现代的麻纺织业》(Warden,A.J.,“The linen trade anci- entandmodern”)(1864 年版), 第 690—694、596 页。关于爱尔兰,参阅吉耳,前引书,第 318 页。

① 沃登,前引书,第 318 页。

② 录自昂温,载《英国史学评论》(Unwin,G.,“Eng.Hist.Rev,”), 1922 年 4 月,第 213 页,所引狄福:《游记》(1924 年版),第 2 章。

工们进行拈丝。当动力纺棉开始的时候,机器和操作工人供应了“工厂制度整个结构”的需求。1783 年,庄园用水权和丝厂都被一个叫作马斯兰的棉布制造商盘去。③但是水力发动或蒸汽发动的拈丝厂却先后在不远的麦克耳斯菲尔德、康格耳顿和曼彻斯特发展起来,那里的第一家蒸汽拈丝厂是维农·罗伊耳在 1819—1820 年创办的。④尽管日益集中于南兰开郡和柴郡,这种工业依然是特别分散的——散布于二十多个郡和“大约五十个城镇。”⑤蒸汽纱厂已是胜利的新事物。

机器早已掌握了很多织物的最后工序。这种掌握并非都是新事。在“砑布”方面,用水力运转的大木槌砰砰捶捣湿布,使之密厚,已不下几世纪之久;虽则在十八世纪的伦敦,还是以马作为动力。①用机械代替奇形的剪刀刮布的办法已经克服了刮布工的反对而见诸通行。② 罗拉洋布印花亦复如此,罗拉是一种比较新但采用得很快的发明,因为甚至用普通的“车水”机就很容易把它转动起来。③用水力进行金属辗轧,由来已久,这种单纯的机械原理并无二致。④使用动力以代替“马匹或人力”,也很容易,动力无疑已足够约翰·吉耳平的好友去运转那些用于砑光棉布、丝绸、麻布和印花布的重型“滚筒和压光机”了。⑤用水力进行压榨和打包的办法迅即随着布腊默在 1795 年发明的水力压缩机而来;因为到二十年代时它们已经传入了敦提。⑥在漂染方面由化学而不是由机器所引起的革命,还远在将来;但是伯托累的化学知识已经开始使漂白的方法革命化,并且有助于一种新工业的建立。苏格兰的老法漂白除借日光和雨的力量外还需用酸牛奶作辅助剂。在1764 年以后,这种辅助剂已经在一定程度上为很稀薄的硫酸所代替。二十一

年之后,有了伯托累所建议的氯水使用法,这种方法他在 1786 年就向詹姆斯·瓦特解释过。第二年德·索胥尔——它是一连串的伟大名字——给阿伯丁的柯普兰教授作了一番表演,柯普兰的商界朋友立刻加以试行。⑦到十九

③ 昂温,同上书,在他的《塞缪尔·欧德诺和阿克赖特》(“SamuelOldknowandtheArkwrights”)(1924 年版),第 2 章中则更为详尽。

④ 《丝业审查委员会》(“S.C.ontheSilkTrade”)(1831—1832 年,第 19 卷),询问案第 3022 号及以下—

—罗伊耳的作证。

⑤ 同上书,询问案第 11,368 号。

① 坎贝尔:《伦敦行名录》,第 261 号。

② 但是早期的刮布机并不用旋刀,旋刀的第一张专利证是在 1815 年领出的:克朗普:《1780—1820 年利兹的呢绒工业》(Crump,W.B.,“TheLeedsWoollenIndu-stry,1780—1820”)(1931 年版),第 44 页。

③ 这是皮尔的财产的基础;参阅《维多利亚地方志,兰开郡志》,第 2 卷,第 397 页。

④ 博耳顿曾经在索和用过;但是它还要早得多。

⑤ 《伦敦行名录》,第 262 页。

⑥ 沃登,前引书,第 615 页。

⑦ 同上书,第 720 页。

世纪初叶,商业用氯已经由格拉斯哥的查理·滕南特大加改良。他开设在圣洛罗克斯的那个工厂是在大约 1800 年创办的。①到了 1830 年这个厂占地已达十英亩。② 主要产品是硫酸、漂白粉、苏打和肥皂。兰开郡的大规模地生产化学品比格拉斯哥要晚一些。用勒布兰法制造苏打的第一个重要工厂是马斯普腊特在 1823 年——也就是赫斯基森把盐这种原料的国产税从一蒲式耳十五先令减到一蒲式耳二先令的那一年在利物浦创办的。六年之后,盐已经完全免税,马斯普腊特和一位合伙人经过“农业利害关系方面的一番激烈反对”之后,就在普雷斯科特教区的圣海伦斯教堂附近于十八世纪发达起来的那个风景宜人的小乡镇上开始进行制造。③在这期间,勒布兰法已在东北海岸旧海滨制盐工业中奠定了基础。曾经在邓唐纳伯爵所支持的拉瓦谢下面工作的威廉·罗什,早于 1806 年就用这种方法进行过试验;但是真正的开始却是二十年代时由于取消国产税的关系而由库克森厂在格次黑德和由罗什在沃克分别进行的。④

主要的冶金业到了 1825—1830 年已经差不多完成了它们的第一次革

命;虽则在 1828—1829 年尼耳森方始把热鼓风法应用于熔铁炉,而使所生

产的铁对所消费的煤的比率在苏格兰提高了三倍。①迟至 1788 年,不列颠仍有旧式焦炭炉二十六座,所产生铁约为英国的五分之一。总产量是六万八千吨。②继而有了蒸汽鼓风法,在 1793 年以后持续不断的军火需求接踵而来。这是具有绝大重要性的,因为“在十八世纪时铸铁和铸炮几乎是等同的,“正如迪奥尼夏斯·拉德纳在 1831 年所写的那样。③到 1806 年,一百六十二座焦煤鼓风炉和十一座木炭鼓风炉共产生铁二十六万吨——木炭铁所占的比例这时已差不多无足轻重——铸铁的用途正在日新月异之中。④ 到了 1830

① 《英国人名词典》[在第一版中,录自辛克莱:《总报告书》,第 5 卷,第 313 页的一句话是作为指滕南特的厂而引证的。事实上它是指另一个公司而言。马歇尔:《英国经济史评论》(1927 年),第 625 页。]

② 本书第 76 页。

③ 《维多利亚地方志,兰开郡志》,第 2 卷,第 399 页及以下。布罗克班克:《圣海伦斯史》(Brockbank., J.,“Historyof St Helens”)。戈塞治:《阿尔加利制造业史》(Gossage,W.,“History of the AlkaliManufacture”)。国产税于 1825 年取消。

④ 《维多利亚地方志,达拉姆志》,第 2 卷,第 301 页。[关于罗什,参阅罗斯安·贝尔:《太恩河和工程学》,载《英国机械学会会报》(LowthianBell,“TheTyneandEngineering”,Tran.“ Inst.Mech.Eng.” )1881 年,第 445 页。他在 1813—1814 年返回巴黎,并且不久之后就在沃克开始工作。]

① 斯克里夫纳:《铁业史》(Scrivenor,“Historyof the IronTrade”)(1854 年版),第 259 页及以下各页,以及《英国人名词典》,参阅本书第 525 页。

② 同上书,第 87—88 页。

③ 《袖珍百科全书》,“金属制造业”,第 1 卷,第 55—56 页。自然是一种张大其词的说法:参阅艾希顿:

《工业革命中的铁和钢》(1924 年版),第 6 章。

④ 斯克里夫纳,前引书,第 99 页:木炭铁不到总量的百分之三。

年,二百五十至三百座鼓风炉已有六十五万至七十万吨的产量,其中五分之二以上来自南威尔士,三分之一来自斯塔福德郡。⑤“幸而”,拉德纳写道, “大规模铸炮的业务似乎将告结束”;但是到了这个时候,新的社会用途, 尤其是煤气和自来水总管、柱材、栏杆、铁缆和桥梁材料等用途,使这种刺激保持了下去。伦敦甚至进行了以铁筑路的试验——这是在布拉克富莱尔桥和累斯特广场附近进行的。⑥在福内斯、伍斯特郡、德安森林和南威尔士仍然生产小量的木炭铁供作锡板和锡片之用,但是 1828 年以后在苏塞克斯的威尔德林区却丝毫不生产了。⑦

在这期间,既快而又经济的熟铁生产法已臻完善,并已广为采用。熔搅生铁以去杂质的搅炼炉和用带槽罗拉的拉铁条法已经在 1783 年由戈斯波特的亨利·科特领得专利权。在搅炼的铁还软的时候进行搅炼和辗压的方法, 行将取代那种在铁锤下既慢而又辛苦的生铁精炼法,并为条、板、链之类的生产提供了大量的坚金属,而没有这种坚金属原是无法进入新冶金时代的。在盆尼达林的洪富里厂先于使用原煤的搅炼炉而采用了一种焦煤精炼炉并加以改良之前,这种本身并不完全是新东西的科特法,还不是什么重大的成功。这种方法有一个时期差不多只通行于威尔士一地,以致通称为“威尔士法。”到了二十年代,它已经在斯塔福德郡和英格兰其它产铁区有了相当的基础;但是在 1800 年前后第一批搅炼炉方始运入苏格兰。在拉德纳执笔时, 这两种熔炉都烧焦煤了:在第二种熔炉中,将这时已经几乎没有炭质的铁块先加热半小时,然后再加以搅炼;当铁块“变成自然状态”时,也就是开始呈现稠粘状结构,几乎是筋状结构时,把它们取出,加以捶炼和辗压;再加热;然后在“水力运转的重锤”之下予以完工。自 1782 年以来,蒸汽已经应用到铁锤方面,水力已不再是不可少的了,但仍广泛使用。①

钢也可以比较大量地利用了,虽则迄当时为止它的用途还没有大大超出武器、刀具、“玩具”、以及在十八世纪时就已经使用钢的各种零件的范围。精钢原来一直是进口货,叫做金属条的那种小条成捆地装运进口。大约在都

⑤ 参阅斯克里夫纳,前引书,第 136 页中的估计数字。加洛韦:《煤矿史》,第 1 集(1898 年),第 477

页。波特尔:《国家的进步》,第 268、475 页。

⑥ 杜宾:《不列颠的商业实力》,第 1 卷,第 154 页。

⑦ 加洛韦,前引书,第 477 页。

① 关于科特,参阅艾希顿,前引书,第 4 章。另参阅关于科特家申请公共援助的国会报告书。《1812 年的委员会报告书》,第 2 卷,第 85 页,以及拉德纳:《金属制造业》(Lardner,“Manufactures in Metal”), 第 1 卷,第 83—84 页。关于苏格兰方面,参阅布雷姆讷:《苏格兰的工业》(1869 年版),第 50 页。搅炼法大约在 1820 年传到瑞典和法国,1821 年传到比利时,1830 年传到来因河流域的普鲁士,1835 年传到西里西亚。斯旺克:《古今铁史》(Swank,J.M ,“Hist.otIroninallAges”)(1892 年版),第 88 页。[在第 1 版中,在这一点中所提到的若干年后发明的内斯密斯蒸汽锤,给人一错误印象,以为在拉德纳执笔时所有的锤都仍然是水力运转的。马歇尔:《经济史评论》,1927 年,第 626 页。]

铎时代末期英格兰方开始制造。早于十八世纪时,设菲尔德已进行制造“泡钢”——把大部分是瑞典制的非常纯的纯铁条放在木炭上加热十二天左右, 直到吸收进一些炭质为止。“泡钢”是因它们制成时的外貌而得名的。但是在这种制法中,吸收炭质的多少很不规则。为了生产质量完全划一的钢,一位叫做本杰明·杭茨曼的设菲尔德的教友派教徒在 1740 年左右设计出一种方法,把碎泡钢、小块钢以及其它成分混合在一个小陶瓷坩埚里,铸成已知质量的钢锭。另一种取得质量勉强划一的办法,就是把泡钢条弄断,加热后再把它们成捆地锤炼成锭,俾使其中的杂质,不妨说,均匀化。这就是因供制造最好的剪具之用而得名的“剪具钢,”也就是在十八世纪时因其靠近索林根的原产地而得名的“德国钢”。纽卡斯耳的安布罗斯·克劳利自 1730

年左右就开始制造,但是设菲尔德直到 1770—1780 年仍然是从德国进口。在大战过去之后,这种进口货已经倒流了;1830 年,拉德纳正为了我们原应做成高级工具出口的时候而输出高级原料,惋惜不置。在 1785 年创造“剪具钢”的铁工厂已经在设菲尔德建立,而剩余原料就是由这些铁工厂和设菲尔德这时已经有了两代经验的铸炼钢厂所提供的。①

在纺织和冶金工业有了一部分变革的时候,十九世纪方始了解其意义的工程学从而有了可能。到 1815 年或更早一些时候,原料已可保证无缺。创造发明的技巧涌现于各行各业。工资每日三先令六便士的水车匠布林德利和工资更少的石匠特耳福德如何帮同创立土木工程这个专业现在已经是常识问题。但是在 1750 年前后,在坎贝尔看来,一个水车匠就是一个普通匠工, 他要开张营业比一个铅匠所需的本钱还要少些:“给散匠的工资并不比一个普通的木匠多。”①但是坎贝尔也知道“工程师”——用现代术语来说,即机械工程师——这样一种人,他是把他们划入制车匠、光学仪器匠和制锚匠之类小资本家之列的。

工程师为供应貯水池或为矿山排水⋯⋯而制造用火力抽水的引擎。这种工程师必需富于机械知识⋯⋯。他雇佣为他做铜工的铸造匠、为他做铅工的铅匠等各种五金匠以及为他作皮管的一批鞋匠。开业需要有一大笔资本[至少五百镑,据他在另一个地方说],并需在缙绅当中广有交游⋯⋯。他应该有稳健的头脑、而切忌轻浮,否则他就会经不起业务的诱惑而从事很多无裨实际而又费用浩大的计划。工人⋯⋯一星期挣十五到二十先令;懂得如何制成普通引擎成品的一个车间工头所挣的却要多得多。②

这些“火力引擎”制造商的小作坊是不难描绘的,它们的确是小型“作

① 艾希顿,前引书,第 54—59 页。劳埃德:《刀具业》(Lloyd,G.I.H.,“TheCu-tleryTrades”)(1913 年版),第 73 页及以下。

① 《伦敦行名录》,附录,第 323 页。

② 《伦敦行名录》,第 248 页。

坊”。但是,现在没有片纸只字提到这些工程师本人曾使用动力。然而有些本不会称作工程师的人倒是使用动力的。马修·博耳顿在 1770 年以前有几部水力发动的辗压机和车床。③但是动力在索和厂所起的作用很小,而在用机器制造机器方面则更小。那时有一种最不完善的、用手或马运转的“引擎”,供凿钻炮口之用。

这种引擎由米德兰的大铁商约翰·威金逊根据 1774 和 1795 年的专利权作了很多改进,这使瓦特得到不少的好处,因为他制造出他的气缸。④但是1830 年之后很久,乌里治地方的“钻孔锥”还是由一部“四马机”运转的;

①虽则到那时所有商业工程师都已经不用马作为动力了。

早期木制纺织机器是由使用人自行制造的,或由织机制造匠、钟表匠、木匠、工具制造匠、以及兼有机器特长的各种各样工匠直接为他们订制的; 那个时代的“工程师”主要是唧筒制造匠。学会制造机器之后,这些制造匠往往就兼营纺纱,所以这两方面是互相跨业的。曼彻斯特的麦康纳尔·肯尼迪公司在创办之初就兼营这两种业务。②亨利·侯兹沃思在曼彻斯特住了六年之后,在 1799 年去格拉斯哥,在 1824 年仍自称棉纺工兼机器制造者。“有很多制造商自造机器吗?”那一年的国会委员会主席同一位专家证人说:答复是“确乎很多。”③有些最大的公司这样继续了很久——贝耳珀的斯特腊茨厂就是一个例子。④但是到了 1820—1830 年,用其它机器制造机器的职业承办商,即现代世界上的真正机械工程师才刚刚在需求正达于最高峰的兰开郡和伦敦开始出现。

1841 年的机器出口法律审查委员会在听取了一些有资格的证人作证之

后,断定自 1820 年以来,随着机器工具的出现,“工具”这个名词的用法已经有了改变。工具,报告书提醒国会说,并不是国会所设想的那种东西: 并进而对于现在工具是什么东西加以解释。⑤工具演进的第一个阶段,大约

③ 斯迈尔斯:《博耳顿和瓦特传》(Smiles.S.,“Livesof BoultonandWatt”)(1865 年版),第 179 页。[在第 1 版中,根据埃特金:《伯明翰和米德兰铁器区》(1866 年版),第 262 页的记述,据说一个叫作特威

格的人和博耳顿在 1760—1770 年都为这样的目的而使用了“火力引擎”。但如果博耳顿曾经这样做,斯迈尔斯应不会遗漏掉,由于所涉技术上的困难,令人想到有关特威格的传说之误。]

④ 斯克里夫纳,前引书,第 92 页中的记述经艾希顿,前引书,第 63 页,附注 103 和第 3 章各处广为增补。

艾希顿(第 101—103 页)强调威金逊公司这类企业在工程学演进方面的重要性。

① 引用金氏的一篇(未发表的)伦敦大学论文(1923 年),第 15 页。

② 丹尼尔斯:《早期的英国棉纺织工业》,第 124 页注,第 128 页。

③ 《工匠和机器审查委员会》,第 347 页。

④ 尤尔:《制造业哲学》(Ure,“PhilosophyofManufactures” )(1835 年版),第 21 页。这种作法在二十世纪并未绝迹,至少有一个大梳毛公司是自造机器的。

⑤ 《机器出口法律审查委员会》(“S.C.ontheLaws affectingtheexportof Machinery”)(1841 年,第 7 卷), 第 7 页。另引据诺耳斯: 《工商业革命》(Knowles,L.C.A.,“IndustrialandCommercialRevolutions”)(第

是在 1800 和 1825 年之间,而这个阶段并不全然是明确的。那位木匠出身的世界发明家布腊默(1748—1814 年)或许是起点;虽然早在他的那个时代以前,钟表匠已经使用螺纹切削机床,即一种齿轮切削机,以及为极精细的金属加工用的一种“蜗形绳轮机”。为了制造他所发明的锁——在他的发明清单之中还包括水力机、有全付龙头设备的酒馆和厕所——布腊默设计了一系列的机器工具。亨利·莫兹利从 1789 到 1796 年一直在他的指导下工作,在这期间,他们改进了重型螺纹切削机床,即一种装有金属切削工具的滑架, 和其它不太引起一般注意的机器和器械。①自 1797 年以来,在杰雷米·边沁的兄弟塞缪尔·边沁爵士的指导下,木工机器在皇家船坞取得了极重要的进步,他的专利权证在八十多年后被一位专家说成是“真正杰出的发明天才的范例”:其中“有很多现在通用的最重要的机器原理⋯⋯[都]以最明确、最简洁的方式揭示出来了。”②同边沁合作的有发明家老伊萨姆巴德·布鲁内耳和机器制造匠莫兹利。他们在 1808 年建造了一系列的机器,在滑车制造方面,借重于这些机器十个人能做一百一十个人的工作。③理查德·罗伯茨从他们的“凿穴机”脱胎出工程师用的钻孔机和切削机。

罗伯茨(1789—1864 年),黑乡的一个鞋匠的儿子,早年是约翰·威金逊的一个模型制造匠,后来是莫兹利手下的一个机械工。1816 年他在曼彻斯特定居下来,他是给金属刨那种来源不明的机器以永久型式的人们之一。“我们所能知道的只是在 1821 年左右有几位工程师制造了一部这类的机器。”① 大约在他来到曼彻斯特的时候,“整个机器都是用手制成的。既没有刨平机、也没有钻孔机和造形机⋯⋯[只有]很不完善的车床和很少的金属钻。”威廉·费尔贝恩(1789—1874 年)在很多年后②谈到 1814 年的曼彻斯特时这样说,1814 年正是他从他以煤矿机学徒而开始生涯的太恩塞德,经过在伦敦和都柏林作了一段散工之后而来到曼彻斯特的那一年。在此后二十年间,费尔贝恩曾经设立了一个公司,那个公司,正如安德鲁·尤尔在 1835 年不胜敬

1 版,1921 年),第 75 页注。

① 机器和器械起原的最完善的记述仍然是韦利斯教授在 1851 年《博览会演讲集》(“EXhibitionLectures”),第 1 集,第 307 页及以下的记述。韦利斯指出 1772 年的《百科全书》中绘有一个比莫兹利所制造的更好的滑架。另参阅斯迈尔斯:《工业传记》,散见各页,而尤其是附录 3,“滑架的发明”。

② 白尔:《木工机器》(Bale,M.P.,“Woodworking Machinery”)(1880 年版),第 2 页。另参阅韦利斯,前引书,第 309 页。

③ 费尔尼文,载《英国土木工程学会纪要》(“Proc.Inst.Civ.Eng.”)(1863 年),第 22 卷,第 604 页。

① 韦利斯,前引书,第 314 页。据斯迈尔斯(《工业传记》,第 178 页,并散见各页)所知,有六个人自称是这种机器的发明人——罗伯茨、利兹的墨莱、德尔比的福克斯、阿伯丁的斯普林、伦敦的克莱门特和乔治·伦尼。威廉·费尔贝恩把莫兹利、墨莱、克莱门特和福克斯看作是“机械工具制造业的伟大先驱者,” 而以罗伯茨为第二代的领袖人物。斯迈尔斯,前引书,第 299 页。

② 在曼彻斯特英国协会上,1861 年。

畏地解释说,③可以替你生产出一个不论什么价钱、行业、场址或动力的设备齐全的纱厂;但是就工具来说,他总是以首功归之于莫兹利和罗伯茨。费尔贝恩的兄弟,利兹的彼得(1799—1861 年)正把工程知识应用到纺织机器上;但是在二十年代时,他的经营规模不大。④

很少工程师是大规模经营的。他们出身于各行各业。但却没有一个是早两代唧筒制造工程师的嫡系后裔。他们必须能掌握资本和开创事业。莫兹利制造各式各样的机器——制造磨粉机、锯木机、铸币机,在二十年代时则转而制造船舶机器——在 1810 年迁移到威斯敏斯特桥路,⑤并且在那里建立了一个很大的企业。到了二十年代它的规模究有如何之大虽不确知,但它却是伦敦首屈一指的行号了。在 1824—1825 年,莫兹利的老东家布腊默雇佣了

约一百人;亚历山大·加洛韦在 1824 年雇佣了约七十五人,在 1825 年雇佣了大约一百一十五人。布莱恩·唐金、约翰·马提诺,和其它一、两个工程师也是相当大的雇主,但是据说 1824 年在伦敦的那两、三百个“工程师师傅”和水车匠师傅之中,大多数人都肯定不过是一些小人物,①正如坎贝尔所说的高级工匠师傅而已:他们绝不会利用多少动力。他们的业务种类经一位锻工散匠(他说他被人称作机械师兼工程师)在 1813 年的学徒审查委员会中予以说明:业务是一种崭新的业务:水车匠从事经营,并雇佣一些锻工: 他们制造蒸气机、车床等等。②在 1824—1825 年所引用的最大雇佣数字是北部的——即曼彻斯特的赫威斯雇佣数字,他的企业“在建立纱厂和为它们装配机器时雇佣的人数很多”,可以给一百四、五十人以工作。③从那些年的作证中,可以对于二十年代的工程人员和他们所招募的人员得到一个相当明确的概念。加洛韦雇佣了“我们叫作造模工人的木工”、铁料和铜料工、锻工、火伕、打铁工、钳工、锉工、铁料、铜料和木料的车工。赫威斯的重要佣工都是从细木匠和钟表匠中罗致的;但这时他已经收录学徒。约翰·马提诺说,他可以很容易地从萧条的手工业中吸收更多的人来扩张他的企业,只要他们肯来的话:他曾经举钟表匠和工具制造匠为例。

在 1824 年,曼彻斯特的领导地位,已经为伦敦以外的人所公认;但是格拉斯哥的主要证人霍耳兹沃思声称,他的第二故乡现在“只不过落后于曼

③ 在《制造业哲学》中。

④ 但是在 1841 年,他雇佣了五百五十人。《机器出口法津审查委员会》,1841 年,第 208 页。

⑤ 斯迈尔斯:《工业传记》,第 223 页。莫兹利死于 1831 年。

① 加洛韦的作证,《工匠和机器审查委员会》,1824 年,第 19—26 页。《工具和机器出口审查委员会》

(“S.C.on theExportofToolsandMachinery”),1825 年(第 5 卷,第 115 号),第 41 页。布腊默,前引书,

1824 年版,第 37 页。唐金、马提诺、泰勒和海伊和伦敦方面的其他几个证人。

② 《关于学徒法请愿书审查委员会》(“S.C.onPetitions…respectingtheA-pprenticeLaws”),1812—1813 年

(第 7 卷,第 941 号),第 20 页。

③ 《工匠和机器审查委员会》,第 340、27 页。

彻斯特三、四年而已”,虽则“改良的机器的样品”还是从那里得来的。① 曼彻斯特的最大资产之一,据他说,并不是工人的精细分工,而是行业的精细分工。那里的棉纺织业是如此之大,以致像罗拉制造和纱锭制造这类的业务都是分行别业的,而在其余各地,机器制造者却不得不自行生产——这倒是副业史上饶有兴趣的一页。

棉纺织以外的大多数使用机器的工业还规模较小,年轻的工程企业的规模之所以小,原因正在于此。蒸汽机这种发动机本身也还很小,并且除开在很有限的一批工业之外,也很少使用:在这一批很有限的工业之中,计有矿业,矿业的普遍使用蒸汽起重和抽水大约始自 1790—1800 年;②鼓风炉厂;

棉布业以及,在稍逊的程度上,其它纺织业;和最后,在 1800 年以后的沿海和内河航运业。现在没有全国综合性的统计;但是幸而存在的那些关于格拉斯哥那个一度具有代表性的港口和具有代表性的最新式工业城的统计,倒是完备的。1831 年,格拉斯哥拥有人口二十多方,和蒸汽机三百二十八部。其中有六十多部是装在汽船上的。最大的汽船是三百八十七吨,装有两部蒸汽机,各有一百一十匹马力。其余的蒸汽机差不多全是装在那一百零七家动力发动的棉纺织厂里,其中很多家各装有几部。③ 陆上和水上的平均蒸汽机是二十五点六匹马力,格拉斯哥城和克来德河上的总马力当可发动一艘现代的巡洋舰。

在上述的工业以外,新机器和蒸汽的应用只不过是尝试而已。在大面粉厂和啤酒厂中,蒸汽已经采用。蒸汽印刷正从《泰晤士报》推广到其它报刊。在 1830 年以前,大沼泽地所装置的蒸汽抽水机不足半打。在整个基本金属

工业中,蒸汽正取代水力来发动轴系和其它简单机械。在 1822 年,格次黑德的理查德·霍桑开始利用蒸汽运转他的车床①,二十年代的其它工程师无疑也是这样去做的。但是在铁器和轻金属业中,企业的规模照例太小,不容许使用动力,所以那里的一切机器都毋宁列入工具类中,即如手力压榨机或手织机之类。“我们伯明翰的机器”,一位证人在 1824 年说,“在当代的科学著作中纵令提到,也是罕事。伯明翰的机器都寿命不长⋯⋯只是在某种机器风行的时候存在于一时,而且不出一厂或一城的范围以外。”②机器, 他接下去说,是轻便和手提式的。不管他心目中是指哪一种机器而言,恐怕多半是属于工具类的,虽则这段描述不一定排除动力,并且还很可能把此后

① 《工匠和机器审查委员会》,第 379 页。伦敦方面的证人,尤其是莫兹利和加洛韦,声称伦敦的工匠无疑是英国最优秀的并且饮酒也有节制。在布腊默的一百个工人之中没有一个酒徒,唐金的工人也“都是很可尊敬的一类人。”同上书,第 37 页。

② 加洛韦:《煤矿业史》(第 1 集),第 355 页。

③ 《1831 年的人口调查》(1833 年),第 1000 页。

① 《太恩河、维尔河和提兹河的工业资源》(1864 年版),第 253 页。

② 《工匠和机器审查委员会》,第 332 页。

二十年间在伯明翰渐渐普及的那样一种制度的雏型一并包括在内——在那种制度之下,一个小企业主租赁一间由中央发动机“传送”动力的厂房,而把他的轻便机器就联接在轴系上。③

当十八世纪之末,新动力和新机器连同它们几乎无穷无尽变革中的力能在不列颠突飞猛进的时候,它们震撼了这个社会,在这个社会之中——虽则水和风的旧动力已广泛利用,虽则很多种工具久已司空见惯,虽则装有或未装有机器和动力设备的资本主义企业已经完全确立——却仍有不乏最原始型工业组织的残余,而且不仅仅是化石或古董而已。高原人固然并不具有代表性;但值得回忆的是,高原人在十八世纪之末“还是用自制的皮革作鞋⋯⋯ 那里人人都是万能手。”①妇女还是从她们自己栽种的草本植物或灌木中抽取染料。纺车方始传入;砑布工作还是一群群且歌且作的妇女用手来进行。织布时“将唱另一只歌,”她们会这样说。②但是甚至高原妇女“如今一般也不像从前一样的织布了,” 1797 年的织机已经不如一代以前通用的简单“伯尔特机”(beart)那样适合于妇女了。③在低地和北英格兰,家庭为本身消费而进行的这种直接生产,虽没有到这样的程度,但在十八世纪九十年代仍然还是重要的。在串特河以北

农场主、制造商和工人差不多所穿着的每一件衣物,除开鞋帽以外,都是家里自制的;也就是, 用亚麻纺成麻线,用羊毛纺成纱,然后送去织染:所以差不多家家每年都有一匹麻布⋯⋯常常还有一匹呢绒。⋯⋯有时用黑白羊毛混织,这样织成的呢绒就不再染色。虽然在这二十年间富裕的农场主已开始穿着大呢⋯⋯可是在店里买来的一件上衣却被看作是狂妄和骄侈的标志,如果买主没有一笔独立财产的话。

但至于“米德兰和南部各郡”,却早可以说“工人的衣服,纵非全部, 至少大部分是从店里买来的了”。④ 艾登心目中是指包括乡间制造商在内的乡下人;而主要是小农场主和自由民之类。他承认有些工人太穷,买不起原

③ 波特尔:《国家的进步》(1851 年版),第 249 页。在博耳顿和瓦特截至 1800 年所建造的二百八十九部引擎之中,有一百零四部为纺织使用,五十八部为矿场使用,三十一部为运河和自来水装置(抽水使用), 三十部为冶金使用,二十三部为酿制啤酒和蒸馏使用。劳德:《资本和蒸汽动力》(1923 年版),第 175 页。

① 艾登:《贫民的状况》(1797 年版),第 1 卷,第 558—559 页。

② 格 兰 特 女 士 :“ 十 八 世 纪 末 阿 盖 耳 郡 的 农 民 生 活 ”(Grant,Miss K.W.“ Pe- asantlifeinArgyllshireintheEndofTheEighteenthCentury”),载《社会史评论》,第 16 卷(1918—1919 年), 第 147 页。

③ 艾登,前引书,第 554—555 页。

④ 同上。

料,但是他们怎样得到衣着,却略未说明;并且他的记述的某些部分是显然不适用于城市人的。但是 1797 年,真正城市人在北部仍然是一个很小的少数。他所写的这些阶层,在三十年之后至少还保留下一些这样的习惯,虽则骄侈和大呢日益成风。二十年代的一个遇事留心的孩子都还记得如何多德森家(那一家做每一样东西都有独特的制法,以致他家的姑娘不能对于生为多德森家人而不是生为吉布逊家人或沃森家人的那分权益视若等闲)已经把这些独特的制法从“酿樱草酒、腌火腿、和蜜饯洋莓”——在这些事情上甚至二十世纪的多德森家都还能显出特色——一直推而至于“漂白麻布。”无疑这种特色并不仅仅止于漂白而已。多德森家,当可记得,虽非住在串特河畔, 却也是住在它附近的。①

北部和苏格兰,不必说,还是墨守家庭自制面包的习惯:至今还是墨守不移。煤炭几乎随处可得;找不到煤的地方,一般是人口稀疏,足可由当地的泥炭和木柴供应来满足。然而在伯克郡,在 1831 年,每二百九十五个居民就有一个成年面包匠,无疑照例还有面包匠的妻子和或许他的一个孩子, 坎伯兰郡的比例则是一比二千二百。②燃料的缺乏曾经是米德兰和南部各郡放弃家庭自制面包以至公权农家中不举火的主要原因,虽则新运河和铁路马车对于补救燃料的缺乏早已有所供献,但是习惯一经破除,也就不会再恢复了。可是在树木比较茂密的西南部以及木柴易于取得的各地,这种习惯还是保持不变。酿酒和制苹果汁的习惯亦复如此。在北米德兰和北部的殷实乡下人家里自酿仍然很普通。不久以前,在贫寒得多的人家,并且在半城半乡的环境中,也还一直保持着这种习惯。1833 年,在达德利产铁区,每一个标准庐舍都有一间厨房、两间卧室和一个所谓酿酒房——但是这个酿酒房是朝维多利亚式洗碗槽倾陷下去的。看来达德利没有一个铁工再酿酒了,但是对于酿酒一事记忆犹新。①

当高原妇女放弃了“伯尔特织机”的时候,她们把织布工作交给了在工业组织方法的逻辑分类上比之生产者和消费者合而为一的家庭生产本身略高一筹的那一类代表人物——即在中世纪英格兰所谓的家庭织工,也就是用顾客自备的材料为顾客的订货而进行织造的十九世纪初期所谓的“接订货的织工”(customer’s wea-ver)。在 1825—1830 年间,这是整个苏格兰各地和威尔士若干地方农村地区的标准办法;在北英格兰仍然可以见到,虽则只以麻布织造为主,在串特河以南也还没有完全消灭。据历来的说法,“在十八世纪末,米德兰方面‘每一个教区里有一个织工;人们向不用姓名称呼他,而称他为织匠。’”②这里所引征的轶话是出自诺丁汉郡的,至于能否

① 《佛罗斯河畔的工厂》(“TheMillontheFloss”),第 1 编,第 6 章。马丽·安·伊凡斯生于 1819 年。

② 从人口调查的职业报告中计算而来:在面包匠的计算上大概没有什么严重错误。

① 《农业审查委员会》(1833 年),询问案第 9802 号。本节第 53 页。

② 韦伯夫妇:《教区和郡》(Webb,S.ana B.,“The Parishand the County”),第 47 页注。

据以证明南米德兰甚至在所谈论的这个时期还有任何这类残余普遍存在,殊属疑问;虽则接订货的织工在那里的确是人所共知的。诺丁汉和林肯郡事实上是在四十年以后(1835—1840 年)还有相当数目的这类织工残存的最南的两个郡。“这类家庭工匠在诺丁汉和林肯两郡一度是很多的。他们的人数现在已大为减少。”③在《织工马南传》那部著作中,这也是他们的十九世纪代表人物的故乡。

担任 1831 年人口调查员的细心教师们从每一个苏格兰郡中都提出了关于这类织工的报告,在一些工业郡和其它地区中虽然和市场织工——即城内雇主的厂外加工工人——淆混不清,但在极北部却完全是单纯的。例如在因佛内斯郡:每二百七十九个居民有一个接订货的织工。在苏格兰的另一端, 在伯里克郡中,如果数字可以信赖的话,似乎一直是每百人一人;但是因为除去接订货的织工之外,据报告还有一些织工“明白说是由爱丁堡和格拉斯哥的制造家师傅雇佣的”,或许还另有一些未据这样报告而也是这样被雇佣的。在人口调查的单纯数字和简单附注的背后,可以看到苏格兰正经历着英格兰在十三世纪或更早的时期肯定已经开始了的那个过程:家庭织工渐渐变成不是为本身即棉纱生产者这种消费者,而是为城市中的生产组织者做件工的工人。在 1820—1830 年这十年间,苏格兰接订货的织工仍然兼营麻纱和毛纱;但是羊毛工业的变革却有把他们这一方面的工作局限于南部一隅的倾向。在南部,正如在英格兰,接订货的织工在被单和桌布的战场上已经甘拜下风了。如果埃尔郡达麦林教区的年鉴可以凭信的话,①在巴尔惠德牧师的第二位妻子的主持下,多少年来总是“买那样多的羊毛去织毛毯,织毛毯的大纺车嗡嗡不停,织被单和枱布的小纺车又那样唧唧不休,把一所牧师住宅弄得一连多少天简直像一个八音盒一般。”在 1796 年她去世以后,纺毛的那个令人厌烦的嗡嗡不停的纺车寂静无声了:无疑后来再没有一位牧师的妻子把它转动起来:但是制枱布的小纺车还是唧唧不休的。

1831 年在威尔士的每一个郡中都有很多织工为家纺毛纱进行加工。但在很多场合下,为顾客订织并不是他们唯一的,或主要的业务;因为在北威尔士各地行销市场的法兰绒已经有了很有组织 的生产,而在蒙特哥马利郡—

—特别是在纽敦和拉尼德罗斯——则正过渡到工厂阶段。①甚至农家生产的法兰绒也行销市场,所以要把一个织工和一个雇农加以区别倒是不容易的。“农场主在他们自己家里用他们自己的羊毛制造他们的呢绒,”一位蒙特哥

③ 《手织机织工。助理调查委员会报告书》,第 2 卷,第 352 页。

① 约翰·高尔德:《教区年鉴》并不是一部工业革命时期正式的苏格兰经济史;但是迄还没有写出一部更好的经济史。

① 在 1832 年,纽敦的法兰绒“主要是工厂”制造的。《工厂法案审查委员会》(“S.C.onFactoriesBill”)

(1831—1832 年,第 15 卷),询问案第 6476 号。

马利郡的证人在七年之后这样解释说,②“并且他们还把呢绒送到纽敦的市场上去⋯⋯。兰布林麦尔附近的农业工人是按年雇佣的:他们都能织能纺; 农场主夏季用他们于户外工作,冬季则用他们在织机或珍妮纺机上进行纺织。”应该注意的是,珍妮机已经打倒了纺车。但是,在南威尔士,真正接订货的织工甚至在 1833 年还是常见的,并且当时对这类织工所作的记述③在十年或十五年之后可以适用于更多的人和更广阔的地区。“在三、四十年前” [姑就 1800—1810 年而论] “单独的教区织工”“在这个地方占有非常优越的地位,在数目和重要性上都堪与铁匠和磨坊主媲美;大抵每一个教区有一、两个,砑布机准此比例。”“在这个地区的僻静地方,这类人[在 1838 年]仍然可以看到,比例大约是每两、三个或更多的教区一个。”这种手纺和由教区织成的呢绒算来要比“工厂呢”坚牢三倍。织机都很重,并且“大多数是很古老的,因为新织机会收不回工本。其中有很多怕已不下几百年之久。”甚至在南威尔士,必须补充一句,那些拥有五至十个职工,装备了手力或水力梳毛设备以及手摇珍妮纺机或手织机的小型呢绒厂,到了 1838 年, 已经疏落地散布于全境各地了。教区织工的地位在前一代中所以那样大为降低,正是因为这类工厂逐渐出现的缘故。

至于英格兰北部,要把残存的接订货的织工同市场织工分别开来是有困难的;在兰开郡、柴郡、西莱定以及有卡来尔那样一个重要纺织中心的坎伯兰和全郡为肯达耳所支配的韦斯特木兰则显然很难。关于诺森伯兰,据 1831 年的人口调查中述称:“毛纱和麻线仍然是在乡村里纺绩,雇佣约三百名织工,分散在全郡各地。”①这种分散的麻布织工充斥于北莱定,但他们都处于纳尔斯博罗和利兹的市场影响范围以内,并且有一些的确是集聚在小市镇上的市场织工。在人口调查的附注中,正如在七、八年后手织机织工报告书中那样,提到了林肯郡接订货的织工,其中的材料证明,他们一直是以织麻布为主的。下述一段可以作为他们的墓志铭。

他们的人数大为减少了,〔纱的〕家庭制造更加今非昔比。棉布的低廉认为是主要原因。有一些人⋯⋯部分地从事于农业⋯⋯。从商业观点上看,这些人是完全无足轻重的,并且除去作为过去几代中一度人数很多的一个团体的残余之外,不能再唤起人的任何兴趣了。从可利用的这一点点

不完全的数字中,可以估计出,在 1831 年,就整个不列颠而论,他们为数应不少于五千,但也不会多于一万。接订货的织工是迄今仍为消费者原料加

② 《手织机织工》,第 5 卷,第 555 页。

③ 同上书,第 571 页。

① 1833 年,第 36 卷,第 474 页。

② 《手织机织工》,第 2 卷,第 352 页。

③ 这个数字是以这次人口调查中没有理由设想有任何织工是制造商的厂外织工的那些郡——诸如因佛内斯和卡尔迪根——的总数,和其余各地的估计数为依据的。

工的唯一重要的匠工集团,消费者的原料往往是从消费者的土地上生长出来并且已经在消费者家里经过了一道制造程序的。但是就消费者所供给的原料直接为消费者进行的加工,自然是非常普通的,正如迄仍看到的情形那样, 虽则如今已不如以往那样盛行。衣服、房屋、家具、车辆和工具的修补工作通常是由自行操作的工匠或开店的工匠来进行的,至少在伦敦和一些最大城镇以外的地区是这样的,但在这些城镇以内资本家店主却成为消费者和工匠店主——成衣匠、木匠、水车匠和细木匠——之间的一道鸿沟。“工厂布” 和工厂印花布可以买来以代替乡间的家纺;但是会送到当地市镇上的成衣匠或女裁缝那里去缝制,如果不在家里缝制的话。就许多有别于修理工程的建造工程来说,自行操作的锻工、鞍工以及水车匠、石匠、砌砖匠、木匠和房屋油漆匠都是和消费者有直接往来的——在伦敦和一些最大的城镇以外固然照例如此,在它们以内也并非不常常是这样的。

在 1825 年以前,建筑业并没有经过任何技术上的革命;①但是显然,在

伦敦久已开始的组织方面的局部变革,一直是和 1775 年以来那半个世纪的迅速都市化齐头并进的。在任何一种行业中工匠的上升为包工小雇主或终于成为大规模经营的营造商的事例,没有比资本主义高潮时期的十九世纪更加常见了;而且这个过程在 1800 年就已经并不新颖。对于包工者所使用的营

造商这个名称,在 1750 和 1800 年之间似已开始通行。在 1747 年坎贝尔偶

然用过这个名称,波斯耳思怀特在 1751 年也曾经用过;但是这个名称在坎贝尔的行业表中既不见于面包匠、银行家、酿酒家和屠夫之列,也没有成为波斯耳思怀特的词典中一个条目。坎贝尔认识一些建筑师,虽则他“简直不知道在英格兰有谁曾受过这项专业的正规教育。”“砌砖匠、木匠等等,” 他补充说,“都成了建筑师,尤其是

在对于市房建筑殊少规定的伦敦及其附近。”①他把砌砖业算作是“一种非常有利可图的营业;而以他们只限于为别人建筑而不从事于常常陷他们于破产的自己的建筑计划时为尤然:因为那些工匠营造商靠他们自己的房屋创出局面,并用自己的材料把自己关进监牢的事在伦敦并不是什么新闻。”

②他把砌砖匠师傅同面包匠、铅匠和玻璃装配匠这类小工匠列为一类。两代

之后,在滑铁卢战役的那一年,科胡恩却把“体面的营造商”同“第二等船舶所有主、商人和制造商以及货栈业者和体面的小店主”放在他按财阀政治将英国社会分成的七组之中的第四组之列了。③

① 本书第 102—103 页。

① 《伦敦行名录》,第 157 页。

② 同上书,第 107 页。

③ 《英帝国的资源》(“ResourcesoftheBritishEmpire”),第 107 页。波斯特格特:《营造商史》(Postgate, R.W.“ The Builder’sHistory” )(1923 年版),第 9 页,增补了营造商和承造商出现的日期。他提到了波斯耳思怀特的《世界词典》(Postle- thwayt’s“ UniversalDictionary” )中那段“意义深长”的记述:“有一些

为了进行 1831 年的人口调查,“营造商”已成一个公认的类别,在这个类别中据报伦敦有八百七十一人。但是在各农业郡中,这个类别常常是近于空白的——伯克郡七人,只德弗德九人,巴金汉郡十二人,整个威尔士仅仅一百四十七人。既不能太相信这些报告的准确性,也不能忘记一个伯克郡的砌砖匠或一个威尔士的石匠就会是一个小“营造商”,而可注意的是,“营造商”的分布和都市人口的分布是相当吻合的。看来在农业区域的城镇中, 一般适用这个名称的人很少;既然这个名称在这时已经通用,那么不妨设想,这一行业一般还是不存在的。一个地主要建造房屋,会照老办法直接去同砌砖匠、木匠、泥水匠和油漆匠师傅等接头,他们就会带他们的徒弟和伙计来施工。如果他住在威尔士或者苏格兰乡下,他原不需要专门的铅匠和玻璃装配匠。在整个苏格兰这两类匠工加在一起据报只不过六百七十二人,威尔士也仅二百四十三人,而在英格兰则有一万一千人。铅匠的技术和本领在苏格兰一直没有得到健全的发展。约翰·辛克莱爵士在 1814 年承认“铅匠的数目不很多”,但是他满怀希望地补充说,人数已“日有增加”。①如果他是对的,而 1831 年的教区校长也是对的,那么这种日有增加的情形一定

是在大约 1814 和 1830 年之间停顿下来了。

到了 1830 年,伦敦的“体面营造商”已经分成为几个专业化的确定类别。有一小类,即我们应该称之为承造商的那一类,差不多只承造公共建筑物。②第二个比较大的一类是专门从事于店铺和营业房屋的建筑的。第三类, 或许完全无体面可言,就是坎贝尔所说的不顾一切的砌砖匠的后裔,即以私人房屋进行冒险的那些人,也就是“投机营造商”,正如他们早已被人称呼的那样。他们并不是什么新型事物。在安哪女王时代,白特纳·格林就有它的“卡特的出租房屋”和“理查逊的出租房屋”,即盖成弄堂或大院的劣等民房。③他们的方法一直到今天还是如出一辙——冒险租来土地、赊购材料、在出售或出租以前就用未完工的房屋进行抵押贷款,不惜倾家落产来作孤注一掷。他们在 1816 和 1826 年商业破产时代遭到了特别沉重的打击。④这类营造商并不仅仅以伦敦一地为限。他们到处都自然而然地增长起来,其增长

砌砖匠师傅已开始过着优裕的生活,”他以 1774 年为开始的时期。《词典》上说“多数”(而不是“有一些”)师傅过得很优裕,“有一些”“很有身分了”;后者是“雇佣很多伙计的人”,“通常称作包工营造商”,并且为建筑物进行设计,绘图,打样和估价。这段文字见于 1751 年的第 1 版:而 1774 年版是第

4 版。

① 《总报告书》,第 5 卷,第 289 页。

② 《制造业、商业和航运业状况审查委员会》,(1833 年),询问案第 1659 号及以下。托马斯·伯顿的作证。关于地方承造商,参阅本书第 726 页。

③ 乔治:《十八世纪的伦敦生活》,第 342 页。但不能肯定卡特和理查逊曾否是“营造商”:他们可能只是房屋的地主。

④ 《制造等业审查委员会》,询问案第 1677 号。

之速,和他们自己那种往往靠不住的房屋不相上下。在利物浦,“一半以上的”新房屋是他们建造起来的。①尽管偷工减料的营造商一直受到许多应有的批评,可是没有他们,英国日益增长的人口又何以栖身,却向来没有人提及。至于城市没有经过设计,而且往往既没有修路也没有排水一节,这却不是偷工减料的营造商的过错;在厕所和铁制总水管才刚刚发明,而制造瓦器排水管的廉价方法还不得而知的时候,他们也无法供应第一流的卫生设备。他的房屋——尽管是那样糟不可言——比这他生长于其中的那些人类住所的标本,总还略胜一筹,不论他的第一块砖是铺在城里还是铺在乡间。②

偷工减料的营造商通常是出身于工匠的一个自己创出局面的小企业主,而往往注定还要退回到原来的队伍中去。伦敦的所有建筑行业中都充满了既“独立”经营而又或多或少地隶属于大营造商的小包工。姑以油漆匠为例。在三十年代后期,伦敦的有油漆匠师傅一千人。③常年在业的散匠据料有三、四千人,另每年约有七个月在业的散匠六至八千人,其中无疑有一些季节性的移民。④工匠师傅对常年在业人员的比例显然是很低的。在选举改革法案时代,一个算不上第一流的伦敦著名营造商的劳动干部情形如何,从上文引证的托马斯·伯顿的作证中可见一斑。⑤他在繁忙的季节平均雇佣一百七十人。他的帐上十六年之中的最高数字是二百三十五人。他支付他的爱尔兰砌砖匠手下的工人的工资是十七、八先令:有很多人失业。他所雇佣的有技术的散匠据他说是平均五先令一天,加上加班费,在旺季一星期可得三、四十先令;至于他们是否有六、七个月以上的旺季(这是坎贝尔认为一个十八世纪的伦敦砌砖匠在一年中的劳动时间),却未据说明。①

整个说来,各等各级的工业组织建筑业无不应有尽有;因为在最下层, 诚然是无足轻重的,有自行建盖泥草房或草皮房的旧式苏格兰农民,以及用地产上生长和采伐下来的木料就地进行修理或建筑,从而担任了接订货织工同样角色的英格兰木匠。最上层则是摄政桥或滑铁卢桥的体面的资本家承造商,连同他可能为油漆工程或为铺石工程而雇佣的伦敦工匠和一半受工匠师傅和分包商领导的爱尔兰小工的那个混合队伍。

在建筑业工人中,伦敦的小油漆匠师傅或铅匠师傅以及乡下的石匠师傅和木匠师傅最接近于分类学家的理想工匠——即自行管理工作和营业场所、自己拥有工具、自行购买原料,单独或带同一个学徒和一个伙计进行工

① 《制造等业审查委员会》,询问案第 4822 号。设菲尔德,询问案第 2887 号。

② 本书第 47 页及以下。诺耳斯,前引书,第 105 页。

③ 最奇不过的是,这项佐证得自《手织机织工报告书》,第 2 卷,第 279 页。

④ 据 1831 年的人口调查报告说,伦敦的油漆匠不过五千有奇:这个数字如果正确的话,当指工匠师傅和正规散匠而言。

⑤ 伯顿以仓库店铺等商业建筑物为专业。《制造业审查委员会》(1833 年),询问案第 1660 号。

① 关于工业工资的趋势的一般讨论,见本书第 670 页及以下。

作的工匠,并且他不通过中间人或包工而把他的货物或劳务卖给消费者。这个类型的工匠在全国的工业生活中究竟是如何重要呢?这不是一个容易解答的问题,但是却不能不试图予以解答。而最好是以伦敦问题这个最难解答的问题为开始。在伦敦,几世纪以来,很多行业中的小店主都一直是和工匠有区别的。但是,甚至在高度发展的行业中,也可能有经营销货的小工匠和多少符合这个定义的小工匠店主。姑以多半是真正伦敦最老的资本主义行业

——金银匠和玉器匠那个行业——为例。到了十九世纪,不但小店主和工匠通常是有别的,而且还有一个正式的中间层。“在我们和小店主⋯⋯货栈业者之间⋯⋯有一种中间人,”一个自行操作的金银匠在 1813 年这样说,“他们从制造商〔他是按照旧意义使用这个名称的〕那里进货,并且靠了长期信贷,已经包办了除一、两家重要者之外几乎全部小店主的贸易⋯⋯。”① 可是除开这些本人是工匠师傅而不是工资劳动者的金银匠,以及在分工细得多的钟表制造业中制造钟表零件出售的独立的“住家工匠师傅”(chamber master)之外,的确还有很多自行操作的小钟表宝石匠那类迄仍残存的工匠,这一类工匠虽然并非制造他们所出售的一切东西,至少懂得怎样制造并且能进行修理,而且他们上面没有任何工匠师傅。②

靴鞋业的情形大致相仿。至少一个世纪以来,伦敦的大鞋店不但不是伦敦工匠经营的,抑且始终连他们都没有雇佣过。这些鞋店一直经营外地制的靴子——大多数是在北安普敦、斯塔福德和约克郡制造的。“城里的零售店多半是由乡间鞋匠供应货源,”坎贝尔在 1747 年这样写道。③在 1813 年一位国会议员问斯塔福德的维廉·柯立尔说:“〔伦敦〕接订货的鞋匠师傅没有成为你的主顾吗?”“没有,还是和向来一样,他们始终是主顾,因为他们在这里作为订货出售的鞋子一半⋯⋯是斯塔福德和北安普敦制造的。”④ 但是伦敦靴鞋业的最低层却是虽收学徒但主要为鞋店做活的那些自行操作的小工匠,以及在乡间占优势的那一类虽不发达但系独立经营的制鞋修鞋匠。他们的纯粹修鞋工作究竟占几成,也就是说,他们的工人阶级顾客有多少穿乡下靴,又有多少穿旧靴,现在并不确知。从 1813 到 1824 年的斯塔福德、北安普敦、克特林和威林波罗的行业报告书中指出,在城里穿着笨重乡下靴的可能大有人在;而修理从拾破烂手里买来的旧皮靴的“翻修匠”曾经是十八世纪的常见人物。但是,像钟表宝石匠一样,这些修鞋匠和翻修匠完全是一种中世纪的独立工匠师傅,并具有中世纪的清洁和生活标准。①

① 《关于学徒法请愿书审查委员会》,第 11 页。

② 关于制表业,参阅乔治:《十八世纪的伦敦生活》,第 173 页及以下。

③ 《伦敦行名录》,第 219 页。

④ 《皮革税审查委员会》(“S.C.onthePetitionsrelatingtotheDuty onLeather”)(1812—1813 年,第 4 卷), 第 55 页。

① 关于伦敦鞋匠,参阅乔治,前引书,第 173 页及以下,并参阅第 233 页中杰出的记述。关于 1830 年鞋匠

总之,不论在最上层是怎样资本主义化,每一种依赖伦敦工人的伦敦行业在最低层都有一些工匠师傅。差不多还没有接触到机器的伦敦工业——即1831 年人口调查报告中所注明的“为首都消费和广大商业所必需的一切商品进行装配和整理”的那种工业——的永久特色和小规模经营,有助于把他们保存下来。成功的工匠师傅却有、至少自十三世纪以来就已经有继续不断地基本上变成为小店主、商贩和雇主的倾向。无疑,伦敦训练出来的手艺人变成为终生工资劳动者或计件厂外工人的,比没有走上这条路的人要更常见—

—而且更常见得多;但是他在很多次要的工业中却有变成为独立经营者的公平机会,并且在几乎所有工业中也都有相当的机会,姑不问那种独立经营者究有多大价值:它的价值是各不相同的。但是无技术的广大建筑工人、船坞工人、肩挑负贩、下手和各式各样的从属人员却是没有这种机会的。

从伦敦各公会的情况中可以反映出 1830 年左右的一般情况。比较大的商业公会久已取得了它们的现代特色。甚至在都铎时代,参加布商公会的布商还是少数:在十八世纪时,公会和布匹交易的关系纯粹是有名无实的。② 但是在三十年代,在较小的公会之中,“在二十多个事例中有一半或三分之二的公会都从事于贸易,并且参加贸易的那些人在公会中仍照例享有他们的自由。”①所说的这些公会并不都是同狭义的手工业有关的;但是这张一览表充分地体现出半世纪的组织仍然并非不适宜的那些久已确立的伦敦行业,虽则甚至在这些行业中,也不能设想从散工上升为工匠师傅就是劳动生活中一个必有的阶段。在面包匠公会中似乎“它的大多会员都是、或者曾经是有实际经验的面包匠”,散匠所以愿意参加公会并不是因为他们指望上升到工匠师傅的地位,而是因为“这种入会的自由被看成是能给以一定程度的体面”。②从其它证据中也可以清楚看出,十九世纪初期的面包匠散匠常常是终生工资劳动者。③抱着这些保留条件来阅读 1830 年的那张列有十二个可称之为有效公会的一览表是有益处的:那十二个公会是药剂师公会、面包匠公会、酿酒匠公会、屠夫公会、厨师公会、鞣皮匠公会、旅店主公会、石匠公会、铅匠公会、鞍匠公会和文具商公会。

在伦敦和特殊制造业区域以外,真正的工匠和跟他难以区别的很小的承造商到处都是常见的,虽则在高地线以南的任何地方大概都不占优势。在前

的数目,见本书第 104 页。

② 约翰逊:《伦敦布商史》(Johnson,A.H.“ TheHistoryof…theDrapersofLondon” )(1914 年版),第 2

卷,第 163 页。

① 昂温:《伦敦的行会和公会》(Unwin,G.“ TheGilds and CompaniesofLondon” )(1908 年版),第 344

页,是以有关 1835 年市改革法的询问案为依据的。

② 同上。

③ 参阅《安息日戒律审查委员会》(“S. C.on the Observanceofthe Sabb-ath”)(1831 年,第 7 卷),第 5

页中,例如,伦敦七千名面包匠散匠的请愿书。

几章中所举的技术上没有变革的工业和小规模工业经营的残余的每一个事例都是指这种人而言,虽则可能没有指明他的存在。④首先是自中古时代几乎一成不变地沿袭下来的那些古老的乡间行业——铁匠、面包匠(在南部)、水车匠、鞍匠、鞋匠连同砌砖匠、木匠和石匠。在不列颠恐怕至少有二万五千名真正的农村成年铁匠;①无可怀疑,有很多非农村铁匠都是工匠,因为这个名称过去是,而现在还是限于那种意义的。少数在年轻的工程工业中劳动或在纺织厂中做修理工作的铁匠无疑也包括在内;但是在 1831 年人口调查中的五万八千名铁匠这个总数之中,应适当地划入工匠类别的如果说不到四万五千人,那会是令人诧异的。即使将二十岁以下的学徒姑作为五千到一万人,这个数字也还是诺森伯兰和达拉姆全部老少矿工的两、三倍。鞋匠和修鞋匠数目之多,几乎令人难以置信。就不列颠来说,成年人的数字是十三万三千名。小店主和他们的雇工都包括在这个数字之内,像威廉·柯立尔那种为米德兰制造家服务的厂外加工工人也包括在内。②但是由于小店主和他们的雇工为数最多的伦敦的总数只不过是十六万五千零二人,由于这些人当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是独立的、虽则是等级很低的劳动者,由于伦敦式的皮鞋“零售店”在其它城市中很少见,并且由于在厂外加工工业已经地方化的那些郡中的鞋匠总数,肯定不会超过纯农业郡中鞋匠对人口的正常比例数达一万人③——因此可以相当有把握地作出下述的结论:在十三万人之中有十万多人在工业等级上是不会高于工匠小店主的。在辛克莱的 1814 年报告中有一段记载就指出十七万三千名苏格兰鞋匠,除开极少数例外,全是属于、或低于这个等级的。在描述了典型的、单干的农村修鞋匠之后,他说——“在比较大的城镇中,正规的制造厂已经建立,厂里的业务是由一个雇有散匠和学徒的工匠师傅领导的。”④比较大的苏格兰或英格兰的工匠鞋匠都会有一、两个学徒同他们一起操作;还可能有几个像本宁·皮斯脱的骑士所爱上的“牛奶街修鞋匠的女儿”那样的黑大拇指;全部加在一起却是一个很大的队伍。

在还很少接触到新动力的一种又一种工业里,凡是可能作交手战的地方,都可以看到自己参加劳动的小包工轻而易举地保住了他们的阵地。姑以制革业为例。很少有人认为在十九世纪的普鲁士有任何工业程序比不列颠所组成的单位更大一些的,但是曾经在爱丁堡做过学徒的一个龙加克尔的皮革

④ 本书第 97 页及以下。

① 本书第 96 页。

② 本书第 216 页和 233 页。

③ 这是根据像斯塔福德之类以资本主义厂外工业强大而著名那些郡的数字,和对其余各郡的资本主义厂外工作酌作保留的数字计算出来的。

④ 《总报告书》,第 5 卷,第 297 页。

商在 1813 年在柏林附近“看到了他生平所未曾见的最大的制革厂。”①伯蒙德塞是当时英国最大的鞣制和硝制中心,他不会不知道这个地方。但是把他的作证和布立治诺斯的一个叫做穆尔的人在前一两小时在同一个地方所提出的作证作一对照,他的证词也就不再令人诧异了。“你的生意不是做得很大吗?⋯⋯在这个郡里可能有三、四个鞣皮匠生意比我做得多。”这个生意做得很大的鞣革匠只不过说他雇用了七个男工、一个女工和一个粗笨的学徒。英格兰和威尔士边境上的那些小鞣革厂又当如何呢?

同另一种古老的工业,啤酒酿制业,也可能有交手战。伦敦有“十一家大啤酒酿制厂”,都居于全国最大的企业单位之列;但是也有很多的小厂。

②家庭啤酒酿制在农村地区是非常普通的。但是还有第四种形式的生产者应

加以考虑,即不妨称之为酿酒匠的那种自行酿制啤酒的领有执照的酒店业者。这类酒店业者,在伦敦地区只有十七个,可见“那十一家”和它们的联号的力量之大;但是在整个不列颠却有二万三千五百七十二个。①这类酒店业者在萨里、 肯特和汉普郡都很罕见;但在哈尔弗德郡、艾塞克斯和牛津郡却早已相当多了。这就渐渐到了伦敦势力的边缘:那“十一家”, 据记录所载,在这一带地方都有联号。在英格兰的另一端,领有执照的自酿酒店业者在诺森伯兰、坎伯兰和达拉姆都很罕见,这或许是因为家酿太普通,也许是因为沿着牛羊贩所走的道路都有威士忌酒“黑市”贸易的缘故。

②但是在这一带的很多地区中,大啤酒酿制厂都很罕见,小酿酒业者也不很

普通,而领有执照的自酿酒店业者却比比皆是。在设菲尔德“国产税”征收区——也就是城镇和区——中,有酿酒业者九人,零售酿酒业者十五人,领有执照的酒店业者一千零七十一人,在后者之中有九百三十人是酿酒的。在利兹、哈利法克斯、兰开斯特、诺思威奇、德尔比、考文垂、利奇菲尔德、赫列福德以及整个西南各郡和威尔士的“征收区”中,各级酿酒业者之间的比率差不很多。领有执照的自酿酒店业者在曼彻斯特“征收区”中没有那样多(在一千一百一十三个之中占七百个):在利物浦则几乎没有(在一千二百五十七个之中占四十个)。这究竟是因为有大啤酒酿制厂还是因为惯于饮糖酒的缘故呢?或许是两者兼而有之。利物浦在三十年代时有规模宏大的啤酒酿制厂。③ 赫尔的数字相似。在东安格利亚方面,领有执照的自酿酒店业

① 《皮革税审查委员会》,1813 年,第 46 页。

② 本书第 98 页。在 1836 年,这个伦敦大啤酒酿制集团,这时共十二家,在伦敦所消费的七十五万四千夸脱麦芽之中用去五十二万六千夸脱。巴纳德:《不列颠和爱尔兰的著名啤酒厂》(1889 年版),第 13 页。

① 依据 1830 年的国产税报表,1830 年,第 22 卷,第 167 页及以下,第 217 页及以下。情况因 1830 年的

啤酒条例而变得对酿酒匠更加有利了。本书第 685 页。

② 在诺森伯兰和达拉姆有很多苏格兰烧酒非法贸易的检举案。《国产税报表》,(“ExciseReturns”),

1830 年,第 22 卷,第 217 页及以下。

③ 参阅德拉克尔:《大干线铁路指南》(Draker,“Roadbook of the GrandJunctiOnRailway”),第 71 页中

者在萨福克(在六百七十四个之中占有二百二十七个)和剑桥“征收区”(在九百九十八个之中占一百六十个)中是相当普通的;但是这类酒店业者和“零售酿酒业者”在诺里治“征收区”却很少见,那里的数字是——啤酒酿制者五十一人;零售啤酒酿制者三人;领有执照的酒店业者一千零七十人;领有执照的自酿酒店业者三十七人。瑙威治和伦敦一样,都是资本主义的老家, 并且资本主义已经扩张到了啤酒方面。那些地区的啤酒酿制业者都是能干的商人。在所有“征收区”之中最不资本主义化的一个是在英格兰的另一端的、即斯托尔布里治征收区——啤酒酿制者一人;零售啤酒酿制者四十人;领有执照的酒店业者七百七十三人;领有执照的自酿酒店业者七百五十三人。就整个不列颠来说,领有执照的自酿酒店业者所占的比例差不多恰恰是三分之一。

在英格兰,蒸馏制酒是一种集中的和地方化的工业。大多数大烧酒蒸馏厂,像大啤酒酿制厂一样,都设在伦敦。①在三十年代初期生产烧酒两倍于英格兰的苏格兰,也可以看到一些大企业。桑伯里的詹姆斯·海格父子行和克拉克曼南的约翰·斯坦因行在 1831 年各有二十五万加仑以上的产量,其

它六个行号,全都位于高地线以南,也有十万加仑的产量。但是在 1831—1833 年,据国产税官员所知道的二百三十九个苏格兰蒸馏酒厂的平均产量,包括海格和其余各行号在内,是每一蒸馏酿酒厂每一工作日约仅一百二十加仑。官员们观察得很仔细:他们报告说有一家企业一天蒸不出两加仑,又说有很多家的平均日产量不过十至十五加仑;但是可能在狭谷和岛屿上有一些蒸馏器逃避了他们的耳目。② 北部的一些小蒸馏酒厂并不是整年营业的。它们是包佃人和大农场主的农庄副业。酿制开始于收割之后,停工于春耕之前。据熟习这种工业历史的人推测,一年一千加仑的产量的等于一个中等规模的蒸馏酒厂中一人一年劳动的四分之一;所以,如果这种推测可以认为是事实的话,苏格兰的平均蒸馏酒厂差不多是一个十人的单位。约翰·斯坦因厂和詹姆士·海格厂可能整年各雇佣五十至七十人,北部的冬季蒸馏酿酒厂则有一半时间仅雇佣四、五人。①

随着比较大的工业来临,不论其是否已经过革命,工匠问题就变得更加复杂了。和很多大工业中的工厂工人相抗衡的小生产者的继续存在,是不难证明的。但是由于这些工业通常是为遥远的市场而生产,所以不大可能对一

利物浦各行业的记述。

① 在 1783 年,伦敦蒸酒师声称,“他们的产量是整个英格兰蒸馏酒厂的十二分之十一以上。”乔治,前引书,第 40 页。

② 《国产税调查委员会第七次报告书》(“SeventhReportofCommissionersof ExciseInquity”),第 2 卷,附录 19。

① 关于这些事实和估计数字,必须感谢基马尔诺克的约翰·沃克父子公司的亚历山大·沃克爵士。

个最终消费者进行出售。他已经同一定的代理商或商人发生了关系,可能是生产者试试这个商人、再试试那个商人,看谁对他最合适的那种自由贩卖的关系,也可能是生产者纯粹成为商人的一个厂外加工工人的那种完全依附关系,程度各有不同。再者,小工匠师傅也可能是各等各级的工匠,有单独操作或带同散匠和学徒的,也有本人是小雇主的,甚至还有自己拥有厂外加工工人的,这些问题在设菲尔德的一些行业中得到了很好的说明。在设菲尔德和那一区中,表面上独立劳动的小生产者比比皆是。②有些称作工匠师傅, 有些称作散匠。在城镇近郊就有一些大镰刀和刈草镰刀制造者,他们的生活仍然是半农业式的。餐具刀的锻工、刀柄匠、磨刀匠;弹簧刀刀口锻工、弹簧锻工、甲片锻工、刀柄匠和磨刀工;以及制剪刀的五种行业和制锉刀的四种行业等那些分工很细的行业在1824 年总共雇佣了大约八千五百人。在1822 年,“为了保护弹簧刀、餐具刀、剪刀、熨斗和锉刀各行业,以及今后可能入会的其它这类行业”——也就是,为了有可能给设菲尔德的所有各行各业以保护——而组织的联合会,决定:“除本章程另有规定外,凡属本行业联合会各行各业的成员,均不得同时有两个以上的学徒,”又“凡学徒未满法定年限⋯⋯和有〔?没有〕店面、工具等之类设备的人员,不得在本行业联合会的任何行业中开始制造。”所有这类规定读起来都很像是十五世纪行会章程中的一段摘录。但是再上面的一条规定却不大合乎文法地说:“所有散匠⋯⋯应为他所受雇的每一位工匠师傅准备一个工作簿,并保证他们的工作经常登进簿中,”这表明散匠可以是不止一位工匠师傅的计件厂外加工工人,而这却是每一个中世纪行会所明文禁止的。但是,诚然,散匠有他自己的工具、某种家庭作坊、熔铁炉、或利器磨具。他能够而且有时的确是独立地生产成品的。①

在十八世纪时,从瑞典或俄国进口精铁的赫尔商人也给予设菲尔德的小工匠师傅以长期信贷,来资助刀具的出口贸易。设菲尔德的代理商继之而起,他们发挥同样的功能,并且除给小生产者以订金并供给工具外,还有时成为很多作坊的真正所有主。拿破仑战争和 1816—1817 年的贸易不景气, 在商人制造家当中起了很大的破坏作用。随着他们的陷入困难和失业日增, 这类小生产者,不论是不是专门意义的工匠师傅,都只好自行作背城借一之计了。

据说在 1820 年,“原料的低廉使每一个能筹足现款或信贷来购买尽他在一个星期中所能加工的原料的人,都能自己作工匠师傅了。⋯⋯所以在解雇的散匠之中,这类所谓‘小工匠师傅’的数目已经惊人地倍增⋯⋯从而货物山积,但质量却往往非常低劣,并且为了换取现钱,换取原料,换取任何

② 拉德纳:《袖珍百科全书》,“金属制造业”(1833 年版),第 2 卷,第 12—13 页。劳埃德:《刀具业》(1913 年版),第 445 页并散见各页。

① 这些规定见劳埃德,前引书,第 472—473 页。另参阅第 191—192 页。

东西,以至并为不换取什么而通过各种新奇的途径,按最低条件把货物推销出去。”①这个行业暂时又退回到了手工业。但是资本主义和商业知识不久又显出了威力;在 1833 年,描述“小工匠师傅”这段插曲的一位证人说,

现在他们可以“在事实上视为商人的散匠了。”②而且,在 1823 年,第一个真正的刀具工厂已经由格里符斯创办起来:从炼钢到制刀柄的整个过程都在工厂里进行。③虽然如此,这些行业的性质并没有杜塞了能干的工人走向成功之路的门径:在工人和“小工匠师傅”之间并没有一道鸿沟:并且经常不断地有人爬上去。幸运的工匠师傅会把他的“小”字抹掉,并且升到,正如拉德纳承认有很多人已经升到的那个“有恒产和有体面的地位。”④

设菲尔德的工匠或小生产者同代理商的关系在黑乡的很多行业中有了略加修正的翻版。在十七世纪后期,伍耳佛汉普顿和威林哈尔的锻工所造的锁都是由跑四方的商贩买去推销的。在十八世纪初期,这些人在伍耳佛汉普顿或伯明翰开设了店面,锻工把他们的锁和其它铁器成袋地送到那里。这个制度一直继续到十九世纪之后很久,并且在二十年代还具有相当的重要性。

⑤锻工就是工匠或小工匠师傅,并且某种形式的学徒制度也很普通——诚如

在整个黑乡的情形那样。⑥ 在沃尔索耳和布罗克斯威治的马衔马鞍铁器业中,小工匠师傅制造的货物也同样是由本地商人或代理人掌握和推销的。1843 年调查委员们常常加以描述的那些掩藏在房屋背后的肮脏到令人难以置信和望而生畏的小作坊——这是特别指伍耳佛汉普顿而言的——就是其中“简直没有一个够得上把姓名榜于门楣的小工匠师傅的”。①当时在所有那些无穷无尽的分而又分的伯明翰各行各业之中,远不像那样令人却步的伯明翰作坊,可容纳六至二、三十个人。②“这个城镇的工业,”在三十年代后期作过一番观察的一个法国人这样写道,“像法国的农业一样,已经陷入割裂状态。你⋯⋯简直见不到什么大企业。”③他的印象是:“资本在不列颠虽趋于集中,而在伯明翰却越来越分散。”最小和最低级的是达德利、塞格莱和克拉德莱欧石南灌木丛的那些制钉作坊,这位法国游历家在其中的某

① 转引自劳埃德,前引书,第 194 页。

② 《制造业等审查委员会》,询问案第 11,604 号。

③ 劳埃德,前引书,第 182 页。

④ 前引书,第 2 卷,第 13 页。

⑤ 《伯明翰和米德兰的铁器区》(1864 年版),第 85 页及以下:另见本书第 281 页。

⑥ 《制造业 童工 报告书》(1843 年,*114 卷),第 26 页。

① 《制造业中童工报告书》,第 27、80 页。

② 同上书,第 32 页。关于十八世纪末的伯明翰,参阅汉密尔顿:《英国黄铜和自然铜工业》(Hamilton, H.,“The English Brass and Copper Industries”)(1926 年版),第 272 页。除开博耳顿—瓦特公司之外, 伯明翰的大企业很少。

③ 弗谢尔:《英国的研究》(1845 年版),第 2 卷,第 147 页。

些作坊里,看到一些一天制一千个铁钉的衣不蔽体的姑娘。这些就是所谓“家庭”作坊,其中有一些是附属于小农舍的;但是那里总有一位工匠师傅—— 事实上,正如一位英国观察家在 1817 年曾经报告过的那样,一般至少有两位;因为工匠师傅是专家,而且在作父亲的为这一位工匠师傅制造这一种铁钉的时候,作妻子儿女的一般则是为另一位工匠师傅制造另一种铁钉。④

这些“铁钉工匠师傅,”照他们长久以来的称呼,远比刀和锁的代理商和铁器商更加是名符其实的;而制钉者却并不是独立的工匠。在 1830 年前后,据料在黑乡约有五万名制钉者① 包括男、女和儿童在内——工匠师傅发给他们铁丝,收回铁钉。这是一个纯粹厂外工作制的范例。伯明翰各行各业中的小工匠师傅却居于一种全然不同的地位。不论他制造钮扣或火炉用具或棺木家具、灯或针或枪身或玉器,他都是独立的;虽则他可能是很正规地为一个替他推销货物的特定代理商而生产,或者,等而下之,已或多或少地处于那个代理商的财政控制之下。在大多数场合下,经营规模都是那样小,以致上升和下降都很容易。不幸的小工匠师傅会退回到散匠地位,成功的则可能指望雇佣二、三十人,而不复是五、六人了。在 1833 年各行各业之中没有一个大企业主不曾一度是小企业主的。到伦敦出席国会作证的那种出类拔萃的雇主会得意洋洋地谈到他的七、八十个工人;说明他如何是非常例外的一个,或者不胜伤感地谈说他事实上曾雇佣过一百二十人的那个过眼云烟的鼎盛时代。②

在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初期,在金属加工业和其它某些行业中,可以看到一种很重要的工业组织形式的事例,在这种形式之下,技术工人,也就是“工匠师傅”或工匠师傅的后裔,都在雇主的场所里进行劳动,但却保有在若干场合下曾一度更大一点的独立性的标志——其程度则因环境而异。时常可以看到商业企业主慢慢地把工匠师傅变成为工厂工人。十八世纪初期,“伦敦铁器商”安布罗斯·克劳利在达拉姆的文拉顿地方组织了他的大铁器厂。在厂的各个作坊里,制造铁钉、铁锁、铁凿和一切铁器——大部分供作出口

——的“克劳利的班底”中的工匠师傅——他们是被这样称呼的——从厂里的“物料保管员”(iron-keeper)那里领取工具和原料,但自行雇用锤工和学徒,并以减去原料成本的售价作为收入;在成本之中,当可想见,一定会包括“铁器商”克劳利,即现在的安布罗斯爵士的一些间接费用和利润在内。文拉顿的一部分工作是按照真正工厂方式进行的,但大部分是按上述的方法进行。在十九世纪的前二十五年中,这种业务仍然存在;但是那个时期

④ 《上院济贫法报告书》(“Lords’ReportonthePoorLaws” )(1817 年),第 207 页。

① 参阅伊佛雷姆·鲍尔:《伯明翰和米德兰的铁器区》,第 110 页及以下的最杰出的历史叙述。

② 参阅雇佣七十——八十人的迪克逊和雇佣工人从一百二十降到六十人的索耳特在《1833 年制造业审查委员会》(“S.C.onManufactures ofl833”),第 4330 号及以下的询问案和 4540 号及以下的询问案中的作证。

的组织形式却不甚详知。①看上去但又不十分肯定的是,在米德兰各郡中声名昭著的一位尤托克西特的玉器商托马斯·柯普斯太克在大约 1775 年有一个类似的组织。他的那些“各拥有一部轮机的玉器匠”的作坊“都一一排列在树荫遮蔽下的一个方形大院的周围⋯⋯上面就是锻工和镶工的作坊。”②

在十九世纪,正向工厂工人转变的工匠师傅的过去的独立性,有时从他私人还继续收学徒这一点上可以看出。我“允许工人收学徒,”伍耳佛汉普顿的一位铜铸造商在 1833 年这样说,这位铸造商曾经在一个企业规模都很小的区域里开设了一个颇具规模的企业。③有别于私人学徒的所谓“工厂学徒”在技术工人看来是如何勉强,从 1817 年对克拉根维尔和已经采用了工厂学徒制的考文垂钟表制造业进行调查时的作证中可以看出。④船匠由于非常关心旧风俗习惯,而且他们的职工会正处于 1824—1825 年废除结社法斗争的高潮,加之工匠师傅因行业的关系又必不可免地要在雇主的场所进行操作,因而在他们当中有这样一种主张,认为组或“班”应如何组织,他们有自行决定的权利,并由组或班按议价集体地接受船厂工作。造船的价格按吨计,修理则视工作而定。包工组可能是由五至二十个船匠组成的。如果他们发现自己不能单独完成这项工作,就按一定的工资雇佣其它船匠,而在他们自己之间则互分议价的剩余收入。① 这些包工组也主张有决定工作范围的权利,即决定某项工作是不是自然地出于委托给他们那一包工组的工作,从而是不是他们分内的工作。这类的权利要求,有些比较大的造船商在二十年代顺利地予以拒绝。比较小的企业主却接受了这种原不是新的习惯。“我有我照例雇佣的两班人,”一位小企业主这样说;“我同意了一、两个领班的意见⋯⋯不把他们所不愿意要的人强派给他们。”他的解释很简单:“在我自己是劳动者的时候,我也拒绝和‘非船匠’一起做工。”②这种争执在职工

① 《维多利亚地方志,达拉姆志》,第 2 卷,第 281 页及以下。艾希顿:《工业革命中的铁和钢》,第

195—197 页。

② 麦特雅德:《韦季伍德传》(Meteyard,“Life of Wedgwood”),第 2 卷,第 398 页。这些玉器匠等可能都是半独立的工匠师傅,因为至少对玉器商的这种半独立性质的关系在工匠师傅之间历经十九世纪还依然照旧。著者曾经认识一位自行操作的工匠师傅,他在一个玉器商的房子里有几间作坊,但是为这个玉器商作多作少,悉听自便。

③ 詹姆斯·迪克逊,见 176 页所引据的作证。

④ 《钟表匠请愿书调查委员会中作证记录》(“MinutesofEvidencebefore

① 对于这个制度的最好的叙述见布莱克威耳的一位老造船匠格里夫在《航海法审查委员会》(1847—1848 年,第 20 卷),第 8003 号及以下的询问案的作证。在外港,这类包工组有时是事实上没有雇主而自行建

造船只的:参阅《维多利亚地方志,达拉姆志》,第 2 卷,第 303 页。

② 《结社法,特别是 乔治四世,第 5 年,第 95 章审查委员会作证记录》,(“S.C.on Combination Laws, paticularly……5 Geo.IV,c.95,Minutes of Evi-dence”)(1825 年,第 4 卷,第 565 号),第 247 页:罗瑟海斯的斯奴克的作证。

会史上是司空见惯的。工人的权利要求是根深蒂固地建立在一种古老的有自尊心的技术行业的传统上,它的成员——纵令就专门意义来说是散匠——也拒绝被当作帮工去和不久以前还是“非法工人”的那些人 the Comm. on Pititions of Watchmakers”)(1817 年,第 6 卷,第 287 号),第 73 页。在考文垂制表业中有一百零二种再分工的手艺,每一种得收学徒一人——机器匠再分为十四种,制动器匠再分为五种,表壳匠再分为四种等。工厂只进行表的完成工作,即装配工作。一起劳动。

在一个大企业中容许所属工人保有一定程度的独立和自决,可能只是我们对由上而下的组织所了解的一点点东西。工组的工作、工组的件工合同、以及工组对于加入该组工作的控制权,在十九世纪初期经过了革命的铁厂中和在十九世纪后期经过了革命的钢厂中都可以看到,在那些铁厂和钢厂中它们不可能是过去的残余,因为服务于炼铁炉的辗铁组和服务大钢炉的各组都是十八世纪所根本没有的;但是在所举的这些事例中,那种往往出于勉强的自决,却丝毫不能表示它已经由上而下地立为定制。

当一个中世纪的行会禁止散匠把工作带回家或为一个以上的工匠师傅做工时,这项政策毫无疑问是旨在防范他们变成为纯粹的厂外加工工人,这与其说是为他们本身的利益计——散工并没有制订这项章程——毋宁说是因为厂外加工制一旦确立,最有地位和最有商业技术的工匠师傅就会把他的同行抛在后面,而将大部分可利用的劳动力都吸收去为他自己服务。行会是信仰工匠师傅的机会平等的。结果行会失败;而厂外加工制渐渐成为英国资本主义工业组织的占优势的——虽则绝不是唯一的——形式。在乔治四世在位时多半仍是占优势的形式;因为它虽则在一方面对大工厂和制造厂节节失败,但在另一方面却又始终以家庭生产和工匠为牺牲而有所得逞。只有在原料属于商业雇主,并且在需要厂外加工工人的技术的加工过程完成之后再行缴回的时候,资本主义厂外加工制才可以说是完全确立——所谓原料,即如发出去纺织的羊毛,发出去织造的棉纱,发出去“缝纫、上衽和结纽”的衬衫,须制成铁钉缴回的铁丝、须制成洋囝囝缴回的肢体,和须制成皮靴缴回的皮革等。

在英格兰的厂外加工工人之中,手织机织工占最显著的地位。用纺线杆或者用纺车为雇主进行的手纺,在英格兰已差不多绝迹——至多不过四十多年的纺织厂纺绩已经把手纺消灭净尽了——在苏格兰和威尔士也早已趋于没落。除去大概二万至三万台动力棉织机,以及在麻、毛丝和蚕丝织造方面的少数试验性的动力织机外,在二十年代后期不列颠的每一台织机都是手操作的。对于手织机虽从未进行过普查,但是绝不会少于五万台,而可能会远远超过此数。织户的极大多数是雇主的厂外加工工人。专接顾客订货的织工

有五千至一万人。①用小工匠师傅的织机在工匠师傅的场所里进行操作的散匠织工和受雇于大制造商的织机车间的工厂织工或车间织工,也有一定的数目;但甚至在 1841 年也还可以说,“在织造业人口中无论工厂织工或散匠都不占一很大部分。”② 织工通常都自己有一台或几台织机——至少有这样多的固定资本是自己的——但也有时租赁织机,或租赁供织机用的某种“复式滑车。”后一种办法在暗花织造、特别在暗花绸织造方面是常见的。③ 在雇主就是织机所有主或复式滑车所有主的场合下,他对工人的控制也就加强了;但是到 1825—1830 年间,由于织工之间的竞争随着爱尔兰人的涌入兰开郡和苏格兰西部以及动力织机的开始发生影响而日甚一日,尤其是在手织布的织造业方面,这种控制却早已够强有力了。并非每一个手织机织工都是雇主的一个纯粹厂外加工工人。在北部,有些人还有一点土地;但是随着竞争的趋于激烈,这点土地对于棉布织工也就没有多少帮助了。

“兰开郡有两种不同的手织机织工,”切斯特主教市洛姆菲耳德在 1827 年这样报告说,“住在大城镇的和住在山间乡下地方的⋯⋯目前他们是兰开郡中最困苦的一类人;因为他们向例是按很高的地租租进几小块地,由作父亲的和作儿子的耕种,而作母亲的和作儿女的则有两、三台以至于四台手织机⋯⋯靠手织机赚来一点线⋯⋯就用来支付他们的地租⋯⋯他们失去了织机工作,同时救济其他无地织工的济贫捐也提高了。”在卡来尔附近曾经发生过同样的情形。②约克郡也有它

的小农织工;但是他们同乡下的那点利害关系尚不致成为他们的负担。这种关系仍有助于维持他们作为独立的手艺人——他们所在的地区既然是和持有土地的织工关系密切的小制造家师傅那个阶层占优势的一个地区,那就更加是这样了。

到了这个时候,织工以外的其他纺织工人大部分都是在雇主的场所——

① 本书第 210 页。

② 《手织机织工报告书》(“ReportonHandloomWeavers”)(1841 年,第 10 卷),第 2 页。

③ 在 1700 年以前,织机是由皇家闪光丝绸公司供给的。斯科特:《早期的股份公司》(Scott,W.R.“ Early History of Joint Stock Companies”)(1911 年版),第 3 卷,第 79 页。至于洋纱织造,在 1800 年左右,“每一种操作用的纺车和联动装置”都是由雇主供给的。昂温:《塞缪尔·欧德诺和阿克赖特》,第 46 页。织暗花绸用的昂贵的杰卡德复式滑车也是大多数织工力所不及的;但是用这种滑车的还不太多:在斯比脱菲尔兹的一万四千多台织机之中只有一百台用这种复式滑车。《维多利亚地方志,米多塞克斯志》,第 2 卷,

第 137 页。

① 《1826—1827 年移民审查委员会。第二次报告书》(“S.C.on Emigration,1826—1827.Second Report”), 询问案第 2262 号。这证实了丹尼尔斯教授的下述看法(《早期的英国棉纺织工业》,第 137 页。):人们所以把织工持有土地的程度以及持有土地对他们的利益看得过分,始终是以威廉·拉德克利夫的米勒尔市镇报告为依据的。“在山间”持有土地的织工只为“山间”无地织工缴纳济贫捐,而不为许许多多无地的城市织工缴纳济贫捐。

② 同上书,第三次报告书,询问案第 2824 号及以下。

即工厂和作坊进行操作的。但是梳毛业方面的情况却很复杂。梳毛工可能是一个从事厂外加工工作的纯粹家庭工人,专为一个毛丝纺商或羊毛商,也就是说,羊毛整理商或商人,做计件的梳毛工作。但他也可能是受雇于一个小工匠师傅的“梳毛作坊”的散匠,这是在织毛业方面虽罕见而在梳毛业方面很普通的一种办法。在十八世纪时——在纺织机器时代以前——小梳毛工师傅一直是一种公认的工业类型,并且在梳毛机器一般地有效以前,他们还在苟延残喘。给他们做的工作乃是从毛纺商而不是从梳毛工师傅的观点来看的厂外加工工作。在雇主的场所进行梳毛已越来越有必要,因为,直到十八世纪之末,还有一大批跑四方的单身梳毛工像爱尔兰人赶收成一样地赶剪羊毛的季节,来给当地的羊毛商做梳毛工作。这个阶层正随着毛丝工业的集中和家庭纺绩的消灭而趋于没落——因为在早年间羊毛可以很方便地在产地附近梳好纺好的——但是还没有绝迹。最后,有些毛丝纺厂把手工梳毛工聚集在厂里,工厂工人离开了动力。①

无论是由制造家或者大店主在资本主义基础上组织起来的那些成衣工业的部门,差不多都完全凭靠厂外加工工作。但组织并不简单:从零售店领活计的人——指伦敦的情况而言——可能本身也雇有厂内或厂外工人。“这里有一些叫做廉价工的裁缝,”詹姆斯·密契尔在 1839 年顺便向手织机织工调查委员会报告说:② 这种廉价工雇佣一些妇女和儿童,有时达十二人之多:“他把衣服领回家,在星期六支钱。”比较有技术的做厂外加工的裁缝和他们的妻子一起操作:在伦敦“这个行业中大约有一半人的妻子都能挣到”九先令一星期。“在伦敦制成的衣服据说有三分之一是由开设作坊并雇佣其他妇女和女童的那些妇女承做的”:这一类应包括直接为消费者做工的女成衣匠和为店铺作各种外活的妇女在内。密契尔的报告书虽然是以 1837

—1838 年所作观察为依据,无疑,对前十年的情况也会适用的。他所谈到的有技术的裁缝的一切,对于伦敦和各大城镇做厂外加工的承接订货的鞋匠也未始不适用。斯塔福德、威林波罗、凯特林和北安普敦那些承接陆、海军的合同、为出口进行大量制造和长久以来供应伦敦“售货店”以货源的大制鞋作坊是仰仗厂外加工的。斯塔福德的霍顿公司在战争期间曾经雇佣了“将近一千名”男、女和儿童。和平以后,工人不得不“限定为一星期六双或八双,” 据说,在 1813 年,只有家庭人口多的那些人才可以挣到十二先令。①这并不是说工业组织有什么弄错的地方。不仅仅在城镇中,而且“在周围的村庄和教区里”都有厂外加工工人。②

① 参阅詹姆斯:《英格兰毛丝纺织业史》(James,J.,“ History of the Worst-edManufacture in England” )(1857

年版),以及希顿:《约克郡的羊毛和毛丝工业》,“梳毛”项下。

② 《报告书》,第 2 卷,第 281 页。

① 《皮革税审查委员会》,第 52 页。

② 《上院济贫法审查委员会》,1817 年(1818 年,第 5 卷),第 101 页。

编结和针织业的各个不同部门基本上都是厂外加工工业,针织业雇主不但占有原料,而且往往占有织工所租用的针织机。比之织布机的出租更加普通的针织机的出租,是那样有利可图,以致本业以外的小资本家也把钱放在针织机上作为一种投资。在 1812 年证人们对于“面包匠、屠夫、农场主的儿子等”的这种作法,啧有烦言:并且建议应只准“袜商、花边制造商和劳动者”拥有针织机,以免外界人的勒索。③在这个行业中,正如在成农业中一样,转手雇佣是人所共知的:“一个跑四方的针织商就是一个袜工师傅; 他从针织商那里领取原料,和他的工人一起进行加工,并且只收加工部分的工价。”④这是一个重要的行业,向以累斯特郡、诺丁汉郡和德尔比郡为它的大本营;但在目前所讨论的这个时期已经一蹶不振。在重要性上甚至同织造业的单单一个部门都不能相提并论了。现有的、但并不开工的针织机究有多少,据现可利用的最可靠的估计是 1782 年约二万台;1812 年二万九千五百九十台——精确得奇怪以致令人不敢相信的一项数字——1832 年仅三万三千台。①这些针织机差不多全部是在英格兰的,苏格兰的针织机编结业却不出塞耳扣克、皮布耳兹和登佛里斯等少数地方,虽则为市场而进行的手工编结到处都很多。②

凡是工匠仍然可以在家里做活的那些行业,无不为厂外加工工作的发展提供过机会——先采取工匠自备原料、但经常为商业企业主做活的那种不完全的形式,继而则采取原料也为工匠师傅所有的那种完全的形式。要把凡是据知其中有某种形式厂外加工的英国各技术性城市行业一一加以列举,那无异是要编制一部完整的英国行名录索引。此外还须考虑到农村的女工匠和半技术性妇女。在一个饥馑和物价高昂的时代里,纺纱机,连同针织和花边编结“工具”,已经使乡村妇女都无所事事,从而减少了家庭收入。任何可以发给家庭妇女去做的活计都有了现成而又廉价的工人。商人、慈善绅士和济贫法改革者都是利害相关的:而在这些之中,以利润追求者是最积极、纵然是最缺乏同情心的职业介绍人。巴金汉郡的古老的麻制花边和枕头花边在1800 年左右曾经是那样发达,以致,如上文所述——或夸张其词的叙述那样

——“在这个郡里已找不到任何妇女为农业生产而劳动,”经过了几年的战后困难刚刚恢复旧观,而随又遭到机器竞争所带来的损害。③早已在巴金汉、

③ 《针织机织工请愿书审查委员会》(S.C.on Framework Knitters’Peti-tions”)(1812 年第 2 卷),第 17、28 页。

④ 同上书,第 30 页。

① 马格里季:《针织机织工状况报告书》(Muggeridge,R .M.,“ReportontheConditionof the Framework Knitters”)(1845 年,第 15 卷),第 15 页。

② 辛克莱:《总报告书》,第 3 卷,第 295 页。

③ 《维多利亚地方志,巴金汉郡志》,第 2 卷,第 106 页。〔手摇花边机,即“工具”是在十八世纪发明

的。在 1818—1820 年,花边机初次使用动力,到 1831 年那个行业中已经有了二十二家动力工厂。费尔金:

哈尔弗德和贝德弗德交界地方奠定了基础的草辫编织业正在迅速推广。在十八世纪后期经巴金汉侯爵介绍到北艾塞克斯之后,这个行业变得那样有用, 以致到了 1840 年,在霍尔斯提德、布伦特里和波金地区,妇女老幼都日不暇给了。①多尔塞特的线绳、捆扎绳、网织物、缆绳和粗绳这些老行业,连同帆布和粗麻布业都以布里德波特和比敏斯特为城市大本营,而深入扩张到了庐舍之中。②跨过这一郡,在沙甫慈伯里和布兰德福德附近有一种乡村衬衫钮扣工业。③以伍德斯托克、尤维尔和伍斯特为主要城市大本营的手套制造业,在牛津郡、萨默塞特郡和伍斯特郡都各有其厂外加工村的 attributa regio(附属地区)。在这个世纪的初期,伍斯特的七十个手套师傅领导和组织了六千个劳动者,其中有一些是在工作场所的整理工和货栈工,但大多数是厂外加工工人。到了 1826 年,雇主已经增加到一百二十人,工人大约

有一万以上;但是在 1830 年以前由于赫斯基森撤消对法国手套的禁令,人数就已经大为减少了。④

以上所述只不过是庐舍厂外加工业对于乡间福利所供献的主要例证而已,至于全部供献如何,实无法予以估计:然而绝不会是很大的。但已经看到的是,在 1830 年纵火事件爆发时,萨默塞特手套制造中心仍安静如常—

—因为妇女和儿童都帮同给男子以支持。

在工厂立法开始时,棉纺工对于单单把他们这一项工业挑选出来作为管理和寓于管理之中的监督的对象,不断提出抗议。他们的理由往往是正当的;但改革家和国会的这种作法也不难理解。工作时间长和儿童工作过累, 的确不仅以棉纺业为限;但引起公众注意的却是大棉纺厂周围的那种毫无例外的、令人可怕的情况;虽则十八世纪的不善观察和不够敏感的公众没有太注意到拈丝厂的或许更大的弊恶,其中有少数丝厂差不多是同样可怕的。② 在棉纺机器时代的初期,小企业自然很多,并且其中有一些最恶劣的弊害。丹·肯沃锡在 1832 年告诉一个委员会如何在他童年时代,他们经常“在一

《机织针织品和花边制造业史》(Felkin,W., “ HistoryoftheMachineWrought andLace Manufactures”)(1867

年版),第 237 页及以下。〕

① 《维多利亚地方志,艾塞克斯志》,第 2 卷,第 275 页。在萨福克亦复如此,《维多利亚地方志,萨福

克志》,第 2 卷,第 250 页。

② 《维多利亚地方志,多尔塞特志》,第 2 卷,第 350 页。欧恩利勋爵(普罗瑟罗),《英国农业之今昔》,

第 312 页。

③ 《1831 年的人口调查》,“多尔塞特”项下。

④ 《维多利亚地方志,伍斯特志》,第 2 卷,第 304 页及其所引证的著作。《维多利亚地方志,萨默塞特

志》,第 2 卷,第 329、427 页。《维多利亚地方志,牛津志》,第 2 卷,第 255 页及以下。

① 《维多利亚地方志,萨默塞特志》,第 2 卷,第 427 页。

② 关于丝厂的规模,参阅丹尼尔斯:《早期的英国棉纺织工业》,第 99 页,关于它们的弊害,参阅乔治:

《十八世纪的伦敦生活》,第 261 页。

个星期的最后两天中日以继夜地、并且在星期日也整天地”劳动。都有谁呢? 委员会这样问道。“只有我的姐姐、姐夫和我;有时还有另一个男孩。”“你的意思是说⋯⋯这些都是雇佣的工人吗。是的;都是属于那个企业的。”③ 但是甚至在 1815—1816 年间,主要制造业中心平均蒸汽棉纺厂的规模,就在英国工业中也是史无前例的。格拉斯哥的四十一个棉纺厂平均各有工人二百四十四人。邻郡的三个棉纺厂就是属于詹姆斯·芬莱公司那一个企业的, 各平均在五百人以上;而新拉纳克的戴尔·欧文公司则雇佣了一千六百多人。在英格兰方面,贝耳珀和密尔福德的斯特腊茨厂计有工人一千四百九十四人。曼彻斯特及其附近的四十三家重要棉纺厂一览表上所举的平均雇佣数字是整整三百人:在这四十三家之中麦康纳尔·肯尼迪和乔治·亚当墨莱那两家公司各雇用一千多人。在选举改革法案的那一年,类似的一张同样数目的曼彻斯特棉纺厂一览表所举的数字是将近四百零一人。①

在织造业的组织也由纺工管理时(这是在 1816 年很少见但在 1830 年以前已经普通的一种办法),棉纺厂工人和厂外织工的总数字,在极端的案例中是非常庞大的。1816 年,格拉斯哥的蒙提思·博格耳公司在他们的帐册上有四千名——纺工,一些动力织机织工,两个分设的染厂中的三百名染工, 和一批厂外洋纱纺工。② 在这同一个时期,普雷斯顿的霍罗克斯·米勒公司在四个分别设立的棉纺厂中雇佣了七百名纺工,整个乡间的手织机织工共约七千人。③

这些都是大公司。如果有可能把丹·肯沃锡一直在里面操作到 1814 年的那种类型的棉纺厂一并包括在内,平均数字会大大地减少。但是在此后二十年间那种最小型厂已经被淘汰,而纺绩和动力机械的合并变得比较常见的时候,新指派的视察员所访问的平均棉纺厂,在三十年代初期在厂内雇佣的人数肯定不到二百,但或许在一百五十以上。④通常企业的雇佣数字和其它大多数资本主义行业中少数出类拔萃的大企业的雇佣数字大致相仿的这样一种工业已经建立起来。举世闻名已近两世纪之久的韦季伍德的艾特劳里亚

③ 《工厂法委员会报告书》(“ReportofComm.onFactoriesBill”)(1831—1832 年,第 15 卷),询问案第

2069—2077 号。

① 关于 1815—1816 年,参阅《联合王国制造业中童工状况审查委员会》(“S.Con the State of the Children in the Manufactures of the United Kingdom”),第 230 页及以下(格拉斯哥),第 16 和 20 页(芬莱和欧文), 第 217 页(斯特腊茨),第 374 页(曼彻斯特);关于 1832 年,参阅《联合王国税收、人口等表》(“Tablesof theRevenue ,Population,etc. oftheU.K.”)(波特尔制表),第 2 卷,第 102 页。

② 《1816 年报告书》,第 162 页。蒙提思·博格耳公司是苏格兰蒸汽动力织机的先驱者;虽则 1801 年水力织机的第一次成功的使用应首归功于加特林的布坎南。马威克:《苏格兰的棉纺织工业和工业革命》, 载《社会史评论》,第 21 卷,第 207 页。

③ 同上书,第 270 页。

④ 关于早期工厂统计的困难情形的讨论,参阅《经济季刊》(1915 年),第 477 页。

厂在 1816 年有工人三百八十七名,而太晤士河上的第二个造船商在 1825 年

雇佣了约二百三十人。①迟至 1850 年,甚至还没有一位令人钦佩的统计家敢于说英国平均煤矿所雇佣的“地下和地面上的男、女和儿童”是在八十人以上的。②二十年前,由于很多矿坑都只是露天采掘——尤其是在约克郡—— 数字一定还要小得很多;虽则在太恩塞德和维尔河沿岸那些平均产量很大, 员工很多的矿坑是既大且深的。在 1800 年,据估计老华尔森德煤矿每年能采掘煤炭十六万多吨。③1830 年,太恩塞德的四十一个开工的煤矿,年产量约在二百二十五万和三百万吨之间,劳动力量,包括地面和地下的一并在内,约为一万二千人——也就是说,在一个平均煤矿里,三百个工人(其中有二百名是地下的)可采掘五万至六万吨。④

维尔河的数字甚至更高一些。但是,就整个煤矿业而论,这样的数字是例外的。然而,的确有一两种第一流的最古老工业,其平均数字堪与后来居上的棉纺业数字媲美。第一种就是在 1826 至 1856 年这三十年间在人数和产量方面已登峰造极的锡铜矿,连同以它为基础的自然铜和黄铜工业的某些部门。自从各皇家矿业公司和矿石炮台厂在伊丽莎白女王时代建立以来,这些工业始终是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十八世纪最大的黄铜工厂——格拉斯特郡的瓦姆雷矿——雇佣了约八百名工人;最大的炼铜厂很少是几十个工人的; 安格尔西岛上由托马斯·威廉斯管理的两个联合起来的最大铜公司在它们的鼎盛时期(1790—1815 年)在岛上雇佣了一千二百名矿工,“在阿姆卢赫、圣海伦斯和斯温西都有熔炼厂,在格林菲尔德和大马鲁有轧铜厂和制造厂; 此外,还有它们自己的船舶。”①但这些都是突出的而不是具有代表性的公司。在黄铜和自然铜制造业的那一端却充满了小企业。②在矿业方面平均单位是大的。从包括一百六十个矿在内的差不多详尽无遗的 1838 年康沃耳数字中可以得出每矿约一百七十人这样一个平均数字。③

严格的说,多尔寇斯或惠尔—基蒂只有在经营规模上才能和新拉纳克或

① 艾特劳里亚厂,见《1816 年报告书》,第 60 页;第二个造船商是杨格(《1825 年结社法报告书》〔“1825 ReportonCombinationLaws”〕,第 197 页)。太晤士河的第一个公司,威格腊姆·格林公司,“在开全工

时”约有六百人。同上书,第 220 页和本书第 99 页。

② 《统计季刊》,第 13 卷,第 84 页。

③ 《煤业状况报告书》,1800 年,第 547 页。

④ 这个数字是太恩塞德当代首屈一指的“评论家”约翰·布德尔在 1830 年伦敦港煤炭委员会所提出的数字

(第 8 卷,第 1 页,下院委员会,第 405 页;上院委员会:布德尔曾在两院作证)。

① 汉密尔顿:《1800 年以前英国黄铜和自然铜工业》(1926 年版),第 252 页并散见各页;另参阅《下院自然铜 工业报告书》(“H. ofC. ReportontheCopp- er…Trade”),第 1799 页(未列进期刊的报告书, 第 10 卷,第 653 页)。

② 本书第 102 页。

③ 数字见《统计季刊》,第 1 卷,第 78—79 页。

贝尔珀相比拟。在康沃耳人当中有一种独立精神的强大潜力。诚然,那里有很多工资劳动者——即“日工” (daymen)——而且他们的数目正与日俱增。但是那里也有矿场的旧贵族,也就是在矿长于“安排工作日”举行“段工”正式投标之后把工作分别承包下来的那些人。一小伙一小伙的“包件工”

(tutworK-ers)是按议定的工价包挖一个竖坑或穿凿一个横坑道的。他们和矿场当局之间立有正式往来帐,工资常常是先行垫付的。一伙伙“按产品售价计酬工” (tributers)是按实售价格议定的百分比进行采掘和准备矿石的工作,也是先预付所谓“生活费”(subs- ist)。④这些人可以同安布罗斯·克劳利的“工匠师傅”或太晤士河的船匠组相比拟,而不能和棉纺厂的纯粹工资劳动者相提并论。矿场仍然是一个具有工厂主要特征的企业单位——是一些投资冒险家所拥有的、并且绝对依存于使它免于水患的动力中心。最深的多尔寇斯矿在 1808 年已深达二百二十八噚。①

其经营规模堪与棉纺媲美的第二种工业是铁工业。远在第一个棉纺厂建立以前就已经有了企业规模很大的铁匠师傅。纺织方面的发明尚在进行中的时候,这类企业已经有一些是巨型的了。在 1765 年创办默瑟尔·“特德福尔”厂②的怀特黑文铁商安东尼·培根,终于成为国会议员,并且“自认为是在上层社会活动的人物⋯⋯在 1783 年把他在西法尔斯法的租地权和铁工厂一并转让给⋯⋯克罗谢先生,但为他自己和他的财产受让人保留了一万镑的纯年金。”③除非他欺骗了克罗谢(这不大可能,因为克罗谢也很发了一笔财),西法尔斯法一定是一宗很有用的财产。这只不过是培根的“矿产帝国”的一部分。④他把班尼达伦厂卖给了洪福瑞,也就是使精炼法臻于完善的那个人;把道莱斯厂卖给了以布罗斯莱的约翰·格斯特为合伙人之一的刘易斯;并且把普利茅斯厂卖给了安东尼·希耳。培根在七年战争时身受其惠的大炮合同,早已转让给卡隆铁工厂——即由娄巴克发展起来而一度曾与詹姆斯·202—206 页,以及《维多利亚地方志,康沃耳志》(也是刘易斯编), 第 1 卷,第 568 页。“包件办法”和“按产品售价计酬办法”都已经渐渐为普通工资劳动所取代,尤其是“按产品售价计酬办法”。瓦特有利害关系的那个厂。到了 1814 年,由于在多年战争之中承造大炮,又得利于瓦特所装置的动力,卡隆工厂被一位苏格兰人①说成是“欧洲规模最大的工厂”:他

④ 刘易斯:《锡矿区》(Lewis,G.R.,“The Stannaries”)(1908 年版),第

① 《维多利亚地方志,康沃耳志》,第 1 卷,第 565 页。

② 默瑟尔·特德福尔应作默瑟尔·特德维尔,作者采引用原用语,故于特德福尔一字加一引号。——译者

③ 戴维斯:《南威尔士》,第 2 卷,第 458 页。另参阅斯迈尔斯:《工业传记》(1879 年,第 2 版),

第 130 页,和艾希顿:《工业革命中的铁和钢》,第 210 等各页。

④ 斯克里夫纳:《铁业史》,第 122—123 页。培根曾经在默瑟尔附近向塔波特勋爵租了四十方英里的土地, 斯迈尔斯,前引书,第 130 页。

① 辛克莱,前引书,第 5 卷,第 286 页。

们雇佣了二千名工人。但是,苏格兰的平均铸铁厂在那时只不过雇佣大约二十人而已。②

滑铁卢战役以后的英格兰和威尔士比较大的铁工厂都是属于卡隆厂这同一等级的。在战争期间克罗谢也拥有职工二千多人;③西法尔斯法厂依然蓬勃如故。据说在 1812 年黑乡有十个铁工厂,每个厂的成本都在五万镑以上。④有一位旅行家相信布莱德福附近的娄·穆尔·博林公司在二十年代拥有一千五百人,包括煤矿夫在内。⑤在 1824 年,塞缪尔·沃克和维廉·耶茨在斯塔福德郡高斯波·奥克他们的工厂里雇佣了七百人,和大约一千三百名“煤矿夫和铁矿夫”。⑥ 他们只有共计三百五十匹马力的蒸汽引擎七部可供使用。沃克号,即罗瑟拉姆铁工厂的主要业务,正如很多比较大的铁工厂一样,是一个现代经济学家所谓的综合性企业——拥有两类矿厂以及一些熔矿炉、锻铁厂、铁板厂和一个铸铁厂——它们制造自洋铁片和熟铁件以至于大炮和吊桥等大多数东西。⑦1833 年,英王的斯温福德的柯尔宾山的维廉·马修斯在他的达德利附近的厂里雇佣了四、五百人;他所制造的新“产品”之中有建筑用铸铁、煤气管和自来水管、铁栏栅和铁驳船。①安东尼·希尔号, 即默瑟尔普利茅斯厂,以制造可锻铁为专业。在有七座鼓风炉和精炼炉的配合下,他的将近一千五百名工人年产条铁二万吨;他在坎伯兰还有“一个铁矿工厂。”②到了 1830 年,从安东尼·培根的“矿产帝国”中发展出来的那四个大企业,每年由格拉摩根运河输出七万吨铁,格拉摩根运河是输送笨重原料的唯一出路。③但是由于在二十年代中期容纳所有这些工厂的默瑟尔教区的全部人口不过二万左右;由于那里还有几个小工厂;由于妇女和儿童在制铁业中没有多大用处;并且由于这些工厂还会需要一些供应粮食等项的各类人口——看上去希耳的 1833 年雇用数字甚至仅就这四个大企业而言也绝不会是具有代表性的。从大约会有二十岁以上的男子五千人的二万左右人口之中,是难以产生六千名铁工、矿工、和铁矿夫的。

要把这种基本铁工业中的平均企业同平均棉纺企业或康沃耳矿场作一

② 同上。

③ 斯克里夫纳,前引书,第 123 页。

④ 艾希顿,前引书,第 100 页:未引据出处。

⑤ 梅丁格:《不列颠和爱尔兰的兴起》,第 1 卷,第 123 页。

⑥ 《工匠和机器审查委员会》,第 116 页及以下:沃尔的作证。塞缪尔·沃克并不是第一个。

⑦ 《制造业审查委员会》,1833 年,询问案第 9506 号及以下:沃克的作证。《英国人名词典》中唯一的一个塞缪尔·沃克是一位牧师,他的驯诫经于死后印行:关于沃克的家世,参阅艾希顿,前引书,散见各页。

① 《制造业审查委员会》,询问案第 9600 号及以下:马修斯的作证。

② 同上书。询问案第 10,207 号及以下。本书第 75 页。

③ 斯克里夫纳,前引书,第 123 号。

确切比较,是没有任何数字可供利用的。虽然在默瑟尔附近小铁工厂寥寥无几,但南威尔士、蒙默思郡和黑乡的其余各地却有很多——在 1830 年英国四分之三以上的鼓风炉都设在这些地区以内。④把熔炼和精炼及某以后几步工序合而为一的办法,并不普遍。而看上去或许平均铁匠师傅这种基本生产者,作为资本家和企业主来说,同棉纺工居于同等地位;虽则,正如 1814 年的苏格兰的数字所表明,全国各地有很多小铸铁厂来利用这时产量既丰而又时髦的铸铁。

通常组织成为较大单位——的确向来就是如此——的一种第二流,也可能第三流的工业,是玻璃制造业。1833 年,不列颠有一百一十六个“玻璃制造厂”;但是一个“公司”往往不止有一个“厂”。①国内首屈一指的公司艾萨克·库克森的公司,在南希尔兹有七个厂,在纽卡斯耳有两个厂。可靠的雇佣数字现已无可利用,②但是从国产税报告表中对于经营规模的大小可得一约略的概念。在那一年库克森公司所缴纳的国产税约为六万镑。如果他们的所有各“厂”都从事于普通玻璃瓶的生产,那么这个数字可以说明它的产量是在八万吨以上,因为国产税是七先令一英担。库克森各厂事实上都是很大的玻璃瓶制造厂,但是它们也制造国产税每担七先令六便士的窗用冕牌玻璃和纳税六十先令的玻璃板。不管它们这三种玻璃的产量各占多少,总归是以千担计的。作为一个税源来说,仅次于库克森各厂的就是斯托尔布里治的威廉·钱斯。他的三个“厂”除制造窗用冕牌玻璃和税率与冕牌玻璃相同的“薄玻璃”,很少制造其它玻璃。由于他所缴纳的国产税是五万四千镑, 所以他的产量必在七百吨以上。第三是三个厂共缴纳玻璃瓶税和冕牌玻璃税四万镑的纽卡斯耳的里德利公司;第四是两“厂”共缴税三万九千镑的布里斯托尔的科特普公司;第五是同样由两“厂”共纳税三万八千镑的南威克公司和格茨黑德的查理·阿特伍德公司。平均英格兰“厂”缴纳的国产税为六千多镑,平均英格兰公司为九千多镑——这一数字表明每个公司计产玻璃瓶一百二十多吨,铅玻璃约一百六十吨,或者冕牌玻璃或簿玻璃一百二十多吨。这些都是 1833 年的大宗货。这时玻璃板制造得很少——整英格兰约仅七百吨。①在苏格兰,这整个行业中的经营规模都比较小一点,在爱尔兰则

④ 拥有一、两座以上熔铁炉的公司是例外。参阅斯克里夫纳,前引书,第 135 页,及本书第 528 页。

① 《国产税调查委员会第十三次报告》,1835 年,为本段的依据。

② 麦卡洛克的《商业词典》中的一项臆测。

① 拉文赫德(圣海伦)的英国玻璃板公司根据乔治三世,第 13 年,第 38 章那一条例,在十八世纪后期享有垄断权。它运进了法国工人。1798 年,它在商业上失败,全部盘出;但直到 1815 年左右纽卡斯耳的摩克森·卡斯伯特公司开始制造时止,玻璃板还只是在拉文赫德一地进行制造的(“大约二十年前”,《国产税报告书》,第 40 页)——在此后二十年间价格逐渐减低了“据我想整整三分之二”(《国产税报告书》,

第 131 页钱斯的话)。在 1827 年已经开始制造冕牌玻璃的“酒商和浓酒精酿制者”从拉文赫德迁到了皮耳

金顿斯。《维多利亚地方志,兰开郡志》,第 2 卷,第 405 页。

小得多。

在通常业务仍然很小或者仍然按照厂外加工或手工业方式组织起来的许许多多行业中,都可以看到或拥有动力或无动力的多少具有一点工厂形式的鹤立鸡群的大企业。例如,设菲尔德的格里符斯的新刀具厂和伦敦的大啤酒酿制厂就是这样的。都伯林的一个马车制造商罗伯特·赫耳顿在 1825 年雇佣了二百二十二人。② 这些“畸形物”在十八世纪,甚至在十七和十六世纪时就已经闻名了。在伯明翰区的小工匠师傅当中,据相信 1770 年博耳顿在索和厂就有了容纳七、八百人的设备。③据说尤托克西特的资本主义玉器制造商柯普斯太克,曾经雇佣了二、三百人;约西亚·韦季伍德是肯定雇佣了几百个工人的第一人。在现代纺织机器发明以前,乔治·斯特里克兰爵士曾经一度在波因顿他的毛纺厂里雇佣了一百五十人。④在十八世纪初期,文拉顿的“克劳利的职工”很多。德尔比的托马斯·隆比拈丝厂的“所有建筑物占地长达八分之一英里”。⑤这一类的工厂可以追溯到半传奇式的马姆兹伯里的斯图普和纽伯里的杰克。

在摄政王即位时,刚刚出现了这样一种工业,其经营规模一向是、而且必需是大的。那就是煤气工业。伦敦煤气灯灶公司在 1822 年从马头路、砖巷和帷幔路那三个厂输送煤气的总煤气管共计一百二十六英里半,所用资本达五十八万镑。伦敦老城公司约有总管五十英里:南伦敦公司三、四十英里, 哈克尼路的帝国公司二十英里以上。①爱丁堡煤气厂在 1818 年有将近二十英

里的总管;曼彻斯特煤气厂在 1823 年深冬之际每日供应煤气十万立方英尺。

②在那一年查报这项工业的国会委员会向公众保证说,用煤气的危险并不如

想像之甚;又说煤气本身并不是爆炸性的;并且说他们不能“在结束他们的报告以前不对公众在增进社会便利和安适方面所取得的这样伟大、这样日新月异的方法表示欣慰⋯⋯并且他们认为,如果作为一种维持治安的手段而普遍用于首都街道照明方面,是裨益匪浅的。”③

在经过局部革命的工业中,使用动力的大单位已渐渐普通了,但也还不是真正有代表性的。棉纺织以外的纺织工业的情形正是如此。大企业和麻、毛、丝的大纺织厂自然是有的。英格兰的麻纺和毛丝纺正步趋棉纺工业的后

② 《结社法审查委员会》,1825 年,第 8 页。

③ 斯迈尔斯:《博耳顿和瓦特传》,第 129 页。

④ 阿瑟·杨格:《北行记》,第 2 卷,第 7 页。

⑤ 安德逊:《商业史》(Anderson,“HistoryofCommerce”),第 3 卷,第 91 页。

① 威廉·康格里夫爵士的报告,载《煤气灯审查委员会》(“S.C.on Gas-LightEstablishments”)(1823 年, 第 5 章,第 195 页。)

② 同上书,第 89、48 页。曼彻斯特煤气厂是“市营的”——是未经警察局长的核准而成立的,这颇使韦伯夫妇引以为慰,《英国地方政府》(1922 年版),第 262 页。

③ 《报告书》,第 4 页。

尘。马歇尔的利兹麻纺厂很可以同曼彻斯特的大工厂媲美——但不如它们当中的任何一个那样健全。布莱德福区早已有了一些大毛丝纺厂。但羊毛和毛丝的织造却一般仍旧“在厂外”进行,虽则有些雇主已经把他们的所有工人都聚集在眼前,就像利兹的沃莫耳德·戈特厂和沃莫耳德厂那样,在他们的厂——1799 年大火后重建的那个厂——里,“整个制造工序⋯⋯自第一步松毛至成品整理⋯⋯都是以很大的规模进行的。”① 纺织厂的规模在想像中很容易予以强大;而且又没有二十年代的一般数字用来对这种想像加以核对。但是现在却有三十年代的数字。1835 年安德鲁·尤尔从第一批工厂视察员的报告书中计算出平均毛纺织厂或丝毛纺织厂是四十四点六人,其中主要是妇女和儿童。以 1839 年搜集的材料为依据的一项比较晚但比较准确的计算所举的相应数字是五十八,并指明羊毛工业中的巨型企业约克郡那三百四十二家毛丝厂的雇佣数字是七十五强。② 那是这类工业和它们的组成单位经过了十年或十五年发展之后的数字。在三十年代初期,纺织厂正在迅速建造中; “其速度之快足以使任何人为之瞠目,”一位见证人在 1833 年这样说。③如

果有 1825—1830 年的数字的话,以羊毛工业的所有各厂的职工为三十五到四十人,而以毛丝纺绩业为五十到六十人,可能不是不合理的。较大企业的厂内和厂外工作加起来的数字一定要大得多;因为在很多场合下,特别是在现发展阶段的羊毛工业中,只有少数活计是在厂内完成的。在毛丝工业中, 一个人可能专从事于纺绩。但是在比较大的羊毛企业中,从头到尾整个生产过程却掌握在同一些人的手里——而不问工作是“在厂内”或“在厂外”进行。1825 年,一位威克菲尔德的军呢制造商告诉结社法审查委员会说,包括织工在内,他雇佣了四百多人,一位哈德茲菲尔德的证人在谈到他那一区细呢业的大企业主时也说:“如果他们有一百个织工,我就认为他们是重要人物,但是他有将近三百人。”①八年之后,哈德兹菲尔德的约翰·布鲁克“相信他雇佣了”一千多厂内和厂外工人,“英格兰整个西部最大的高级制造厂之一”号称有一千五百人。②

不论平均企业或平均工厂是不是计算,在这段记述的另一面都不能不提出约克郡成大批的家庭织呢匠。在这个世纪的前十年之中,到利兹那两个主

① 贝恩斯:《约克郡的今昔》(Baines,E.,“YorkshirePastandPresent”),第 3 卷,第 158 页,引据 1806 年的一本指南。1834 年这种办法在利兹的真正城镇中是普通的。《手织机织工请愿书审查委员会》,询问案第 500 号。“布多半是在织工自己屋里织吗?不,在城镇里不是这样:在邻近地方却是如此的。”

② 尤尔:《制造业哲学》和《纱厂及工厂审查委员会第二次报告书》(“Second Re-portofS.C. onMillsandFactories”)(1840 年,第 10 卷),附录 2。

③ 《制造业审查委员会》,询问案第 1104 号。

① 第 59、131 页。

② 《制造业审查委员会》,1833 年,询问案第 1859、1320—1322 号。

要呢绒公所去出售自制呢绒的织呢匠,算来有三千多人;③除开利兹本身的另一个小公所之外,在西莱定还有其它几个重要的售货公所。到了 1820 年它们的数目已经减少;但是甚至在二十五年之后,累昂·弗谢尔对它的生命力还获有深刻印象:“c’est en Angleterre qu’il faul aller pour voir, tant que l ’humble édifice subsiste encore,cette exception toute d émo- cratique aux progrès absorbante de la grande industrie。”〔“只要这个简陋的组织仍然存在,他就必须到英国去看一看令人响往的工业大跃进中的这个完全民主化的例外事物。”〕④这个组织仍然有相当的生命力;因为在 1858 年,据约克郡的历史家解释说,从事于呢绒工业的人在工厂劳动的只占一半——还有极大部分计件织工和一小半仍然独立劳动的家庭织呢匠都是在厂外的。⑤

在机器和工厂时代以前,在著名的 1806 年呢绒工业国会报告书第一次正式标以“家庭”字样的那些织呢匠和按照伊丽莎白女王法令上的用语来说,“发料出去制造和销售”的那些人之间,并没有截然划分的界限。① 买进羊毛、在家里同家属和雇工一起劳动的小资本家,如果生意兴隆的话,就会把纱发给一些邻近的织工;如果非常兴隆的话,就会集中力量去干买进、发料和销货的工作,而渐渐成为一个企业家。只要一个纺工一根线的这项机械原则仍然有效,那么,除非他的确是以很小的规模经营,就不能不送一点原料到自己家庭组织以外去纺绩。很少能自己进行成品处理或整理这最后一道工序。这项业务都集中在城镇上,由商人进行,或者为商人而进行。第一批拥有纺织工厂的“商人制造家”,大抵就是出身于这类匹头整理商的;虽则在几乎不知道什么是真正家庭式生产的约克郡和英格兰西部,发达的“发料”织呢匠,随着机器的见诸使用,也能以自行建立纺织工厂了。②

家庭劳动者对于机器的反应各有不同。砑布工作向来是委人代做的,常常是在旧领主的水车上进行。早已由机器进行的梳棉工作之类的其它一些工序,现在他们可以用同样的方法进行了。初纺和精纺工作他们可以很顺利地用手摇粗纺机或珍妮机这类所费无多的工具在自己家里进行。有时他们传统的办法把未整理的匹头卖给商人,而委人代为整理后自行“推销。”“我有一点商人的成分”:“当我有存货时;当生意清淡时;”“我偶尔也把布匹

③ 贝恩斯,前引书,第 3 卷,第 158 页。

④ 前引书,第 2 卷,第 18 页。关于 1820 年以前的减少,参阅《呢绒标识法审查委员会》

(“S.C.onLawsRelatingtoStampingWoollenCloth”)(1821 年,第 6 卷),第 49 页。

⑤ 贝恩斯,前引书,第 2 卷,第 625 页。

① 《工匠法》(“TheStatuteofAtificers”)(伊丽莎白,第 5 年,第 4 章),第 20 节。

② 关于商人制造家的兴起的一些最可靠的证据是哈利法克斯的华特豪斯在 1821 年布匹戳记审查委员会

(第 7 页及以下)中提出的。

整理好”自行出售;——诸如此类的话都是并非不常有的作证。③

家庭织呢匠对机器的反应,最耐人寻味和最重要的结果就是合作毛纺织厂(co-operative mill),也就是所谓公司毛纺织厂(company mill)。起初,这些毛纺织厂往往就设在旧砑布机原址上的水车所在的地方;装置在那里的第一部,也往往是最重要的一部新机器就是带大线齿滚筒的粗梳机。

①在 1810 和 1330 年之间,蒸汽已普遍采用;到了后一个年份,公司毛纺织厂也已广为推行。十二年之后,这已经是“原则而不是例外了。”②1843 年的经营办法如下:织呢匠买进已经分好类的羊毛;在毛纺织厂里进行“粗梳” 和精梳,在四十年代并往往进行“头道纺”,然后由织呢匠“在自己家里” 进行精纺和织造;在砑布机上压使密厚;以未完成的,按过去和现在的术语来说,即“未整理的”织成品出售,再由商人加染和整理。早年间,织呢匠都是不太正式地联合起来的。由十至四十个人各凑五十镑上下的一笔款子买地建屋,然后抵押出去,赊购机器,并设置一位经理。甚至没有入股的人, 只要付一笔普通的佣金,也可以使用这个毛纺织厂。共同所有人有一些不会书写。早年间并不开立任何银行往来户。普通法根本不承认这些非正式的、未经特准的股份公司;所以贪污舞弊的机会很多。到了二十年代,比较慎重其事了,正式股份证书已经通行。1825 年的一张证书③订明所有股东必须是居住在毛纺织厂一英里半方圆以内的织呢匠;毛纺织厂必须在银行开立往来户;必须有一个董事会和董事若干人;一切措施必须以董事名义进行。纵然如此,这些办法在法律上仍然是非正式的。这类公司既非特许成立,自不能集体地进行诉讼或被诉讼,一个合伙人也不能因共同债务而对另一合伙人提起诉讼——除非在衡平法院或有可能,并且在贾戴斯控贾戴斯案(Jardyce

v. Jardyce)的那个时代里,约克郡人理应认为这类控告是不可能的。 公司毛纺织厂一并包括在三十年代的工厂统计中;但是因为每一个公司

毛纺织厂都为二、三十个小制造商进行一部分织造工作,所以它们列入了和私有工厂完全不同的一个类别。然而它们的存在就足以证明机器是所向披靡的,并且早在 1830 年以前就有一位有远见的工匠料定它们作为独立家庭制

③ 例如约翰·赫恩萧,见 1821 年《布匹标识审查委员会》,第 73 页。

① 本书第 189 页。

② 《股份公司审查委员会》(“S.C.on JointStockcompanies”)(1844 年,第 7 卷),附录 5,第 348 页。早期公司毛纺织厂的最好的报告书是以工厂助理视察员贝克和织呢匠白斯塔尔的约翰·努塞的作证为依据的。《手织机织工的报告》(“HandloomWeavers’Report” ),第 3 卷,第 549 页有一段关于法尔斯雷一家

1831 年公司毛纺织厂的很好的记述。十八世纪的一家名称相同的公司的继承者 1826 年的伯明翰黄铜公司, 和这家公司毛纺织厂颇有共同之处。它是小制造商在合作基础上组成的,这些小制造商承允有二十镑的股份就从这个厂里购买五英担铜——共有七百股股份。它在 1830 年倒闭。汉密尔顿:《黄铜和自然铜工业》,

第 237 页。

③ 见《1844 年的报告书》。

造业附属品的寿命不会太长。当手摇珍妮纺机甚至在次级纱的生产上都不能再同动力运转的精纺机竞争时,只有织布业依然是家庭式的,但纯粹家庭织工久已不复是独立生产者了。成为生产大本营的将是纺织厂而不是家庭;虽然纺织厂的再分成为若干不同的行号在三十年代、四十年代以及更晚期间都是人所共知的——即“在一个建筑物之中往往有几个行号”:“有时达十二个之多”①——但再分成为二、三十个行号却是绝无可能的。势非得到某种方式的集中不可。但是水到渠成的时机尚未到来:在二十年代,公司纺织厂仍然是必要的过渡。

三十年代初期的麻纺织厂和丝绸厂,平均来说,比之羊毛工业中的纺织厂要大得多。据尤尔的计算(1835 年),麻纺厂的平均雇佣数字为九十三点三,丝绸厂为一百二十五点三,而毛纺织厂则为四十四点六,棉纺织厂为一百七十五点五。那时有将近一半的麻纺织厂是苏格兰的。很多都是很新的, 其中雇佣人员的总数——包括爱尔兰在内——不到三万三千人。鉴于为顾客和为市场生产的手织机织造数量之大,以及在二十年代初期依然照旧的手纺数量的极其可观,可知不列颠的工厂工人——为数可能有二万左右——在1825 年绝不是这项工业中具有代表性的工人。至于丝绸业,则情形有所不

同,虽则有一些同样的理由也是适用的。在 1820 和 1830 年之间,大蒸汽丝

绸厂有很快的发展,特别是在曼彻斯特。在 1819—1820 年曼彻斯特的第一

个拈丝厂已经为维农·罗伊耳建造竣事。到了 1832 年,“可以称作曼彻斯

特纺织厂的”共有十二个。①在 1825 和 1832 年之间,为供织造廉价纺织及所谓爱尔兰毛绸和远近闻名的维多利亚羽缎之类的蚕丝及其它纤维混织物之用的动力织机,正在那里进行着成功的试验。这些曼彻斯特纺织厂将会提高平均雇佣数字。在另一方面,拈丝及其相关联的工序久已是纺织厂的业务,所以纺织厂的数字当包括这个行业的那一整个部门在内。1824 年这一年,据计平均拈丝厂的雇佣数字是一百七十六人。②现在只剩下织造业了。它的组织是异常庞杂的,但它还不是一种工厂工业,虽则有时也把一些织机聚集在工厂厂址里。③一个基本上是拈丝的工人对丝绸工的关系,并非不常常和霍罗克斯那类普雷斯敦纺工对他们数以千计的农村织布工的关系相似,尤其是在北部——诸如曼彻斯特、利克、康格耳顿和麦克耳斯菲尔德等地。例如,麦克耳斯菲尔德的艾顿,一个这类的雇主,在 1818 年在他的帐

① 《纱厂和工厂审查委员会》,1840 年,询问案第 8648 号。

① 《丝业审查委员会》,1832 年:罗伊耳的作证,询问案第 3022 号及以下。

② 同上书,询问案第 11,360 号:麦克耳斯菲尔德的布罗克耳赫斯特的作证。

③ 参阅,例如,《缎带织工请愿书审查委员会》(“S.C. onPititionsoftheRi-bbonWeavers”)(1818 年,第 9 卷,第 5 号),第 66 页——厂内有三十台织机,厂外有七十台织机的一个考文垂缎带企业家:第 76 页, 厂内有五十台,厂外约有一百台的一个麦克耳斯菲尔德的丝巾企业家。

册上有六、七百个名字——“在工厂里的却不到半数⋯⋯”。①维农·罗伊耳也是一个拈丝工兼商人。

在织工之中,在麦克耳斯菲尔德占优势的手帕织工和考文垂的缎带织工

——但并非斯比脱菲尔兹的宽绸织工——这两者之中,有一个恰好相当于当代累昂绸业中 maîtres ouvriers(工匠师傅)的“承包人”阶层。②承包人从一个工匠师傅那里领取蚕丝,自行雇佣散匠和学徒,并“抽取所得的三分之一,作为偿还他的卷络、整经、店面和织机的费用。”直到 1813 年,麦克耳斯菲尔德一向有承包人所收学徒不得超过二人的决定。自从学徒法取消以来,整个制度在历史变化之中。工匠师傅渐渐撇开了承包人而使散匠去找自己的织机滑车和作坊了。

在考文垂区,这种承包人制度或类似制度一直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在1820 年以前,工作一向主要是为伦敦工匠师傅进行的。但是,由于工匠师傅在当地也有一个同承包人交接的代理人,所以在那里也有淘汰掉这类中间雇主(sub-employer)的可能。直到 1818 年,这种淘汰工作显然没有多少成

就;但是随着在 1818 和 1832 年之间一下子就能织出很多窄条缎带的那种“蒸

汽织机”的迅速推广,这种承包人制度也就渐趋没落了。③ 1818 年,在这个区里约有蒸汽织机三千台,“独摇”(即单条缎带)织机五千五百台。到1832 年,独摇织机在城镇本身已几乎一台不剩,而蒸汽织机则有四千五百台;在“蒸汽”业中没有任何“承包办法”——即“由工匠师傅供给经纱和发放待制品”——但在四乡的独摇业中承包人仍占优势。①到这时已有很多工匠师傅在考文垂定居下来。这些工匠师傅和伦敦的工匠师傅已经淘汰了承包人,而自行供给散匠以蒸汽织机,这样就巩固了他对散匠的控制。

在斯比脱菲尔兹,工匠师傅是同织工直接交接的,企业规模则大小不一,虽然平均企业或许很大。在 1832 年,据说斯比脱菲尔兹有七十九个宽

绸制造商。在 1838 年,这一区计有开工的宽绸织机六千七百五十一台(另天鹅绒织机二千五百五十一台)。由于这两个日期相距太远,数目也太不肯定,所以无法证明这一分别开列的简单总数是否正确,也不清楚知道 1832 年的资料是否包括天鹅绒织机在内;但是这些数字却泛泛地指出三十年代时的一种规模颇为不小的平均企业。整个说来,丝绸工业是高度资本主义化

① 参阅《缎带织工请愿书审查委员会》(“S.C.onPititionsoftheRibbonWeavers”)(1818 年,第 9 卷,第 5

号),第 66 页。

② 同上书,第 68、90 各页。关于累昂,参阅勒瓦瑟尔:《工人阶级史》(Levasseur,“Hist.desclassesouvrières”);巴里塞:《累昂制造业史》(Pariset,“Hist.delafabrique Lyonnaise”);戈达:《累昂绸业工人》(Godart, “L’ouvrierensoiedeLyon” )。

③ 蒸汽织机并不是一个动力织机:它是曼彻斯特织带业中久已使用的荷兰式织机或绣花机的变种。

① 《1818 年委员会》(“Comm.of1818”),第 7 页。《1832 年委员会》,询问案第 968、999、1001、1193

号。

的,正如现在到处都很容易看见的外来工业的情形那样。大企业主可能在财政上同拈丝和制造两业、甚或同进口业都有利害关系。但是在它的庞杂组织之中,却有种种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单位。只有在拈丝方面是以名符其实的工厂占优势的。②

向例是把十九世纪初期英格兰制造公司,不论其组织形式如何,都认作是,像许许多多一味往高长的树木一样,只顾自己朝着财富和尊敬的太阳长上去,而毫不顾它们的丛林的生死存亡。这种照例的想法基本上是正确的; 但是却有许多证据证明在有共同利害的成长物之间存在着有理性的、纵然是无情的合作,而且其间的合作看上去或许比现在残存的证据还要多。①“我们不常听到,”亚当·斯密这样写道,“雇主的结社。⋯⋯但是谁要因此设想雇主很少进行结社,那就对这个问题无知到了不明世故的程度。雇主随时随处都以一种默契的、但经常而又划一的结社来防止工人工资的上涨。”② 他的心目中只有雇主结社的这一方面,无疑是最重要的一方面。在大结社法通行的时候(1799—1825 年),这种“默契的结社”有时也形之于言语;虽则整个说来,那黑暗的二十五年的工业史足以证明斯密的另一句话的正确性:“我们所以不常⋯⋯听到这种结社,正因为它是照例的事,换句话说谁也听不到的事,正是自然状态。”否则正如一位证人在 1824 年所说,雇主的结社乃是“一件日常的丑闻”。③但是控制工资的结社以及其它一切结社, 在记载之中,蛛丝马迹也不难寻索;纵然在无明显踪迹可寻的地方,至少前者也往往是不无可疑的。

“利益集团”之间的组织是从十八世纪承继下来的一个传统。“西印度利益集团,”连同由居住伦敦但与产糖殖民地有关的人们所组织的那个西印度委员会,是一个绵延不绝的、强有力的政治势力。④精于宣传方法的联合

② 本书第 191 页。《1832 年委员会》,询问案第 4805 号及以下、8612 等各号。《手织机织工》)

(“HandloomWeavers”),第 2 卷,第 227 页,《经济学报》,1916 年,12 月号,“斯比脱菲尔兹法令。” 七十九这个数字是有问题的:同一个证人说在 1826 年有一百六十七个公司(询问案第 8612 号)。这个数字或许是仅指比较大的公司而言的;因为“每一个用两、三台织机的人差不多都会称作师傅制造家”。《对外贸易第二次报告书》(丝绸和酒)》〔“Second ReportonForeignTrade(Silk and Wine)”1821 年,第 7 卷,第 421 号〕,第 29 页。

① 这段文字是在艾希顿的《铁和钢》出版以前脱稿的,该书第 184 页也有一些类似的论断,并附有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初期的雇主结社的一些宝贵的实例。

② 《国富论》(坎南版),第 1 卷,第 68 页 。

③ 《工匠和机器审查委员会》,第 12 页。

④ 彭森:《十八世纪中伦敦的西印度利益集团》(Penson,L.

M.“TheLondonWestIndiaInterestintheEighteenthCentury”),载《经济史评论》,1921 年 7 月号。

烟草商,曾经使沃颇耳的国产税方案归于破灭。①1871 年,在约西亚·韦季伍德第一次领导下——这一次并不归功于他——组织成为英国制造商协会的很多种行业的联合起来的实业家,帮同粉碎了皮特对英格兰和爱尔兰间自由贸易的同样合理的建议。②大约在同一个时期,布里斯托尔和南威尔士的自然铜“联合化炼所”正企图和安格尔西岛的威廉斯那个铜世界的新兴势力商订瓜分市场的合同。③ 随战争而来的种种工业困难,已经使许多联合行动

——诸如关于捐税、工人结社、货币问题、护航和捕获物、枢密院令、海外财产损失、破坏机器的骚动以及对谷物法等所提出的抗议和请愿——有了必要。在大和平时期④,英国政府及其国会委员会和调查委员会对英格兰形势问题的日益担心,使遭受物议的利益集团——棉布业者、丝绸业者、食盐业者和航运业者等等——联合或结合了起来。有一些利益集团却是没有外部压力而自然团结起来的。

“没有一个规定价格的委员会吗?”国会渔业用岩盐委员会主席在 1817 年向柴郡的一个盐商兼制造商这样问道。⑤答称:“这个行业是由分设在不同地点的几个委员会管理的;但是若说这些委员是为了规定价格而指派的, 那肯定是错误;我们把它看作是⋯⋯为促进⋯⋯和改良贸易而设的⋯⋯一个殊可称赞的联合会。”问以究竟规定价格是不是促进贸易的一种方法;答称“是的。”另一位以国内最大食盐所有主自居①的证人解释说,这是这类联合会的“第二个或第三个”。“它曾经被称为结社,但是他却称之为改进贸易的联合会。”在稍加追问之下,他就承认“加价想来是非常明智的。”这位既重要而又有阅历的事务家为了自卫起见又补充说:“我想恐怕没有哪一个行业没有这一类的委员会会议。”简直没有一种贸易,另一位证人肯定说, “无论是对波罗的海的贸易或对巴西的贸易、或其它任何贸易,各关系方面不是联合起来的。”这种论断,尽管存有偏见而不能据以判断事实,但却是富有启发性的。可注意的是,凡所引证的事例都是贩卖商而不是制造商。它们令人想起亚当·斯密的另一句名言:“甚至为了寻欢作乐,同行也很少在一起聚会,但每有会商,却总离不了反公众的阴谋,或提高物价的诡计。”

① 布里斯科:《罗伯特·沃颇耳的经济政策》(Brisco.N.A.,“TheEcono-micpolicyofRobert Walpole”)(1907

年版),第 92 页及以下。

② 墨莱:《英格兰和爱尔兰的商业关系》(Murray ,A.E.,“CommercialRel-ationsbetweenEngland and Ireland”)

(1907 年版),第 12 章。欧勃莱恩:《十八世纪爱尔兰经济史》(1918 年版),第 21 章。艾希顿:《铁和钢》,第 169—174 页。《美国历史评论》(“American HistRev.”),第 25 卷中维特·鲍登文(他认为皮特的建议是不合理的,而且是胡乱草成和有危险性的)。

③ 汉密尔顿:《英国黄钢和自然铜工业》,第 7、8 章,本书第 239 页。

④ 这是哈里埃特·马提诺的用语。

⑤ 1817 年,第 3 卷,第 123 号,第 22 页。

① 托马斯·马歇尔。

在 1818 年,伦敦“啤酒酿制商为规定和减低价格所举行的会议”——

一种相当委婉的饰词——是“他们非特不讳言,抑且扬言是有必要的。”③ 那同一年,丝绸业中的雇主却缄默不语。麦克耳斯菲尔德有一个委员会。据麦克耳斯菲尔德人说,它是以防止偷丝为宗旨。④ (这是厂外加工制的工业中雇主组织的一个公认的职能:以此为宗旨的毛丝委员会是依法成立的。⑤) 一经追问,麦克耳斯菲尔德人就承认“他们的目的是各种各样的。”再就偷丝问题加以追问说——“他们难道是专门为这个目的开会吗?”——他们规避了这个问题:“我们常常为了那个目的开会;我殊觉抱歉地说,未免太常常了。”斯比脱菲尔兹也是同样地守口如瓶。那里有一个雇主协会,而且收取会费。它的主要目的也是为防范偷丝。关于其它的目的,证人则巧为规避, 而且设法不使自己牵连在内。①在 1825 年结社法争论过程中,很多雇主的组织暴露或半暴露出来,主要是造船业和航运业的组织。太晤士河的造船商, 或其中某些造船商为同船匠工会进行斗争而新组织了一个协会。②有三十二个造船商收到了通知,并且有十八个曾经到会。这个特定组织似乎是新成立的,但未必没有正式的或非正式的先驱者。1820 年纽卡斯耳的船舶所有主改组了他们的协会。他们貌似诚恳地声称这个协会不是一个同海员进行斗争的组织:“除去仅有的一次之外,从来没有”讨论过海员的工资问题。③它的职能是什么,未据说明,但明眼人是不难揣测的。在黑乡,远在 1800 年以前铁钉师傅就经常聚会,并以规定工资为主要目的,虽则关于这一点他们始终没有机会在威斯敏斯特出席作证。④

纽卡斯耳是十九世纪初期寿命最长、声名最著的雇主结社——即太恩河和维尔河煤炭“产销限制”委员会——的大本营。⑤自 1771 以来,这个组织

② 《国富论》,第 1 卷,第 130 页。

③ 《接受抱怨啤酒价昂质劣的若干伦敦居民的请愿书的那个委员会的报告书》(“Reportof the Comm. towhomthe Petitionofseveral InhabitantsofLondon…complaining of the high price and inferior qualityof Beer , wasreferred”)(1818 年,第 3 卷,第 295 号),第 4 页。

④ 《丝带织工请愿书审查委员会》(“S.C.on PetitionsRibbon Weavers”),第 79 页。

⑤ 本书第 425—426 页。

① 《丝带织工请愿书审查委员会》,第 191 页。

② 《结社法审查委员会》,第 404 页。

③ 同上书,第 166 页。

④ 《伯明翰和米德兰的铁器区》,第 110 页。艾希顿,前引书,第 184 页,那里提到了几个结社(本段未加引证)。

⑤ 波特尔:《国家的进步》一书中曾予以讨论。主要的材料是根据《1800 年煤业状况报告节》(“Reporton the Stateof the Coal Trade of 1800”)《伦敦港煤业状况审查委员会》(“S.C.on the State of the Coal Trade in the PortofLon-don”), 1830 年(第 8 卷,第 1 号)和上院同一问题的委员会中的作证(第 8 卷,第 405 号)。

就一直存在着,只是在你死我活的竞争,即所谓“商战”期间有过几次间断。它的力量就是太恩河和维尔河对伦敦以及差不多整个英格兰东部、东南部和南部的海运煤供应,已享有几世纪之久的那种天然垄断权。随着运煤河及其联运铁路的建成而通车的斯托克顿一达林敦铁路,已经或多或少地侵犯了这项垄断权;但是它还没有受到严重的威胁。在二十年代,这个制度是这样运行的。每一个煤矿指派一个代表到纽卡斯耳,再由这些代表选出一个委员会。先评定各个煤矿的等级,然后按照它可能的产量,规定其在各级煤的产量和销售总额中所占的一定比例。中央委员会视市场情况,逐月——后来则每个星期——规定一次“产销”总额,各个企业即按照它在总额中的配额装运。目的自然是为了维持这些联合起来的所有主认为有利可图的价格水平。最上等煤的所有主一年一次提出他们建议在今后十二个月内的售货价格。各级次等煤的价格即按最上等煤的价格调整,委员会的职责就是核准与争取上项煤价相适合的最高“批额”(issue)——这是当时对定期公布的拟议“产销”总额所作的称呼。对于“基数,”即在总产额中各老矿所享有或新所争取的配额,自然是屡屡发生争执的。这类争执的爆发无异是一番“商战”的开始,于是各矿不复和平地售货给商人了,而往往“雇用船只把各自的煤斤运往市场”① 力图争取各自的最大“产销额”。但是他们总归又回到协议上去,于是那些再继续“商战”就会从边缘上逼掉海里去的边际企业——用现代经济学上的术语来说——又能在维持伦敦人取暖方面分得一份利润了。

对于“产销限制”的实施情况,1800 和 1830 年的国会委员会曾经进行了很详尽的调查。1824—1825 年委员会事实上并未过问。1830 年委员会在听到来自提兹河的煤开始在伦敦同来自太恩河和维尔河的煤展开竞争,以及在产销委员会的价格订得太高时,内地煤田就能以插足它旧有的垄断区域等情况之后,遂荐请国会信赖自由公开的竞争以防止垄断的弊害,并表示希望其它地区能不受利诱,拒派代表前往纽卡斯耳。① 结社法既着手废除,而国会又正为他事所分心,这项建议遂被采纳。至于究竟这个制度在怎样程度上是一种不折不扣的弊害,或究竟那些利害关系人的标准论证——也就是说垄断能给贸易以稳定性——在怎样程度上能使它有存在的正当理由,却不是这里所要探讨的问题。

为了种种明显的理由,撇开反对工资劳动者的那种无可避免的默契的结社不谈——关于这个问题,1825—1835 年的职工会史当多所论列——这种一致的行动,在年轻的行业中以及在正经历迅速变化的行业中,比之在煤矿

关于煤业的地理分布,参阅本书第 300 页后附图。

① 《1830 年审查委员会》,第 7 页。在一个现代经济学家看来,这些都是常见的 Kontingentierung-Kartell

(分配卡特尔)的问题。[关于苏格兰的类似的卡特尔政策,参阅汉密尔顿:《苏格兰西部煤业中的结社》,

《经济季刊》(经济史), 1930 年 1 月号。]

① 《报告书》,第 17—18 页。

业、船舶业和海外商业之类的那些多少具有连续传统的行业中,可能性要少些。你们的行会在一个相对的静态时期为规定一“公平价格”而集会,未始不会被一位中世纪的亚当·斯密斥为阴谋反对公众:他也许不错。现在可以肯定的是,它的成员既然都是以差不多同样的方法经营,那么,为“促进贸易和进行改良”而经常集会原是很可能的。但是一个拥有布满精纺机的纺织厂和巨额银行存款的人,未必会同只能供备珍妮纺机和为求这类纺机能使用得比较有效而正试图参加公司纺织厂的那些人采取一致行动;虽则珍妮机纺工可能,并且事实上也的确联合了起来。如果太集中注意于正历经迅速变革的工业或工业部门,那就难免有夸大这个时代的野蛮工业个人主义的危险。工匠师傅或企业主的集体预见和自私心,未必会比个人的预见或自私心好多少,但它们迥然不同。它们在大体相等的单位所组成的任何具有共同利益的集团之中,都滋长得很快,而不问这些单位是大是小。约克郡的家庭制呢匠是肯定有“阶级意识的”。在 1816 和 1833 年之间,棉纺工匠师傅的“阶级意识”,在舆论批评和政治怨恨的刺激下,渐渐发展起来。米德兰使用焦煤的铁匠师傅,一旦成为固定的集团,差不多立刻就举行定期的季度集会了,

①并且在十八世纪八十年代,他们为英国制造商协会组成一个强有力的分支

团体。在九十年代,他们同南威尔士、约克郡和苏格兰的工匠师傅合作,对皮特所建议的生铁国产税展开了斗争。他们取得了胜利;当这项建议在 1806 年又卷土重来时,他们又取得了胜利。米德兰的历次集会的确规定了价格, 并且制定了售货条件。在 1802 和 1824 年之间,在新港断续举行的南威尔士

集会,以及在 1799 和 1824 年之间,在不同地点举行的约克郡集会,也都如

出一辙。南威尔士根据“产销”办法制定了一些产量规章;但是在 1830 年以前,这种政策无论在米德兰或在约克郡都还一无所闻。恰好在那一年铁匠师傅的结社已趋于衰退。威尔士的集会已在 1824 年停止。继 1825 年的贸易繁荣之后而来的萧条导致各地展开了不义的竞争和杀价推销。约克郡集会的议事录在 1828 年停笔,承认会议失败。在 1831 年,米德兰和南威尔士都提出了以共同行动来减少产量的建议,但是未获通过。然而米德兰集会显然还继续举行,而且到 1839 年——当下一次萧条来临时——终于采取限制政策。总之,当铁路时代开始时,铁业在工会方面已经没有什么要学习了。①

在这个世纪开始时,工人对于工会已经没有多少东西要学习了。职工互助会或职工会,虽则无疑是资本主义工业组织的产物,却并不是十八世纪和

① 这类集会可以追溯到 1777 年,而在那一年或许也不是初次。艾希顿,前引书,第 164 页。

① 关于截至 1831 年为止的整个问题,参阅艾希顿,前引书,第 7 章,《资本家的结社》(“Combinations of Capitalists”)。约克郡会议议事录原件现存设菲尔德公共图书馆。关于 1839 年的产量规定,参阅斯克里夫纳:《铁业史》,第 290 页。

十九世纪初期工业革命的产物。②工业革命——以及第一次工业革命因以和英国革命同时发生的那个政治事件——反而妨碍和促退了职工互助会的自然发展,这类互助会在十八世纪时无视整套反结社法的存在,而仍在稳步地前进。③甚至 1799—1800 年的大结社法对于遏制这种发展都没起多大作用, 虽则毫无疑义这些法律使得职工互助会的活动对于它的领袖们比以前更加有危险性了。但是职工互助会从来就没有太安全过;如果对于那些寿命短暂、施行不力从及每一个工人和某些雇主蓄意破坏其宗旨的条例过分予以重视,那么法国 compagnonnages(职工会)这类虽始终非法但活动了数世纪之久的工人社团的历史就是一个警钟。④单单一个插曲就足以说明局势的实况了。十八世纪的职工互助会中最强大、分布最广和看上去最激烈的一个,就是梳毛业散匠的互助会。自从乔治三世以来这个互助会就一直是非法的。在1812 年——恰恰在结社法有效时期的中期——内政部得悉梳毛工工会打算在考文垂举行大会,当即以能否提出检举的问题征询英王法官的意见。他们答称:“这类结社是既有危害性而又危险的,但是究应如何处理,殊不得而知。”因而,虽据说大多数梳毛工都是有共和主义嫌疑的非国教徒,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①

这个互助会的故事的本身就很好地说明了第一次工业革命在职工会史上的重要意义。当手工操作控制着毛丝业的时候,梳毛工正处于一个职工会组织者所最欢喜的地位;他们是不可少的技术工人,他们的生产过程的成本虽高,然而在成品的总成本中却不构成一重要部分。所以,像生产过程同梳毛业近似的那些十九世纪初期的梳麻业一样,他们“凭靠罢工而在一定的程度上控制了这个行业,强定工资率和学徒人数等等,并强行他们的要求,而不论其如何不合理。”②虽然直到 1825—1830 年为止还没有一部梳毛机获得

真正的成功;但是机器的开始采用却助成了 1825 年大罢工之后约克郡梳毛工的一败涂地。机器悬在他们头上又复二十年;在四十年代后期它坠落下来了,把他们的工会压成粉碎。在此后半个多世纪之中,像梳毛业那样不具备

② 首创工会史的韦伯夫妇的《英国工会运动史》(Mr and Mrs Webb’s“ TheHistory of Trade Unionism” )是不须介绍的。参阅 1920 年版,第 45—46 页。

③ 这一系列的反结社法见坎南版《国富论》,第 1 卷,第 68 页注。

④ [乔治夫人:《再论结社法》(Mrs M.D.,George“ TheCombinationLawsreconsidered” ),《经济学报》(经济史),1927 年,证明这些法律比这里所提示的要更无实效。]

① 这段插曲是哈蒙德夫妇在 1919 年露布的。《技术工人》,第 200—201 页。波斯特格特:《营造商史》

(1923 年版)所说:“ 有任何活动的任何工会即根据这些条例予以处理”一节(第 15 页)同下面七页所述的事实颇不相符:在 1810 年,伦敦建筑业——砌砖匠、泥水匠和木匠——已经“有了充分完善的组织来进行罢工”,并将工资从二十八先令提高到三十先令。当然,很多职工会运动者受到了检举和处罚。韦伯,前引书,第 78 页及以下。[但大多数是犯普通法所规定的阴谋罪。乔治,前引书。]

② 本书第 191 页。

职工会机构的行业已屈指可数了。③

多少有点相似、然而不像那样灾难重重的是水车匠的故事。这个古老的职工互助会的局部失利,但非永久性的失败,是 1814 年学徒法的废止所促成的,虽则其主要原因是逐渐创立了现代机械工程的一系列的技术改革。在十八世纪末和十九世纪初,向例是凡合格的和学过手艺的水车匠一律按计时工资给酬。① 当时有一个标准计时工资率——至于是不是通过定期的集体议价商定的,虽未据证据说明,但想来如此。在 1813 年前后,这个工资率是四十二先令一星期。水车匠这种机械工业中的老贵族工人——在诺曼人征服以前就有了专业水车匠——在受雇于新兴的工程工厂时,不论做什么活计, 甚至于推磨,也坚持要求这种工资。他们不准许非水车匠做水车匠的活计。但是伊丽莎白劳动法的学徒条款的废止,使雇主能以,正如某雇主所说,“用新工人来压倒这个排外的集团了。”而且,为破坏水车匠的政策和因应这种新工业不断变化中的要求起见,有些雇主决定尽可能“按照各个人的专长给酬,并允许各自签订各自的合同,”从字里行间就看出了过去的集体讲价或至少非常严谨、非常有拘束力的习惯。亚历山大·加洛韦在 1824 年称这种根据单独议价的结果而订定工资的办法为“机械工经济”,另一位来自伯明翰的证人②说,这种办法正普遍取得优势。它一直对于结社和老水车匠的政策是最具有破坏性的,加洛韦这样指出;所以“向来讥笑和拒绝机械工名称的那个行业[耐人寻味的妙笔]也不得不采取机械工这个名称,并按机械工经济去管理他们的业务了。”③这种经济也适用于已经成为这个工业中的制模工的木匠和细木匠。他们旧有的计时工资率是三十先令。加洛韦则是按照工作的性质给付工人工资,从三十先令以下起(以下多少未据说明),直至四十二先令。

但是,尽管学徒条款已经废止,尽管有结社法的存在,水车匠还是展开了顽强的反抗。曼彻斯特的赫威斯①说,他们“很少[替他]做件工”,并且承认他就在工人大喊大叫的时候限制了他厂里水车匠学徒的人数。不论是否水车匠出身,工程师显然不久就有了专业观点。姑且再引赫威斯的话来说:

③ 关于 1907 年的情况,参阅克拉潘:《羊毛和毛丝工业》(Clapham,J.H.,“TheWoollen and Worsted Industries”)(1907 年版),第 209—210 页。

① 这段记述是以《工匠和机器审查委员会》,1824 年,第 27 页及以下的亚历山大·加洛韦的作证为依据。关于伦敦老水车匠社团(计有三个)的严密情形,参阅斯麦尔斯, 《工业传记》,第 309 页中威廉·费尔贝恩所述他本人在 1811 年的亲身经历:关于水车匠理应引以为荣的那种技术,参阅第 314 页(还是费尔贝恩)——“他受过一般良好教育并能自行设计图样。”

② 威廉·布朗顿。《工匠和机器审查委员会》,第 323 页。

③ 莫兹利(第 39 页)曾经解释说,有一个时期“水车匠不肯同工程师一起操作”。马提诺(第 6 页)认为“按质量”给付工资使“我们无法再进行结社”。

① 参阅:《工匠和机器审查委员会》,第 341 页及以下。

“他们不会允许其他工人加入这一行;在我们的制造厂里,尤其是不允许机器制造工加入,除非他们在[织]布厂、麻厂、或毛呢厂工作过五年。”他曾加以默许,因为他已经知道他的工人为此而“罢工”。“你的意思是说工人已达到目的吗⋯⋯?是的。”机械工程业,或不论用什么名称,显然是一种成年人的职业——与棉纺业不同——并且是需要若干年见习(不论叫做学徒或其它任何名称)的一种职业,以致在老水车匠的传统局部瓦解之后,并非不相似的种种新传统——连同塑造这类传统的社团或工会——差不多立刻就成长起来了。

一个强有力的互助会在受到并非突如其来的机械革命威胁的时候,如何保存自己的实力,从造纸业散工工会的历史中可以看出。这个工会的组织是煞费苦心的。共有梅德斯通、卡夏尔顿、韦尔斯、利兹、曼彻斯特等五个“大组”,各有其规定的地区。根据一位前任秘书在 1825 年委员会中的作证, 凡是职工会所作过的事,它几乎没有一件没有做过:它曾经不顾结社法的禁令而给罢工以经济支持。

差不多所有老的、未经过革命的伦敦技术性行业都有各自的互助会或结社,虽则不常常包括散匠在内。弗朗西斯·普雷斯这位最可靠的证人向工匠和机器委员会①描述了成衣业散匠的那个“完善和永久性的结社,”连同它的那个“差不多军事性的”制度。他补充说,“在其它行业中虽然没有这样完善的组织,但总归⋯⋯有某种组织”;他并且进而描述了木匠和铅管匠的组织。他认为这些结社“一般[是]成功的。”伦敦的帽匠组织得特别好,并且他们几乎同其它每一个城市的帽匠互助会都有联系,据他这样说②。它们有疾病、丧葬和失业补助金;它们使用路单;它们支持非帽匠的罢工;并且

——不顾结社法,俨然就像伊丽莎白第 5 年第 4 章不曾修正过一样——厉行除本人的儿子外任何师傅不得收录两个以上学徒的这项规定而无丝毫通融余地。伦敦的木匠和细木匠有粗具规模的“五个个别的社团”:③只有在遭到火灾损失、工具损失和有丧葬开支的场合下,才发给正规补助金,至于失业补助,则以自愿捐助去应付。靴匠有两个社团:一个是伦敦的,一个是威斯敏斯特的。如果某雇主在十四年之后的隐名作证可以信赖的话,那么他们,像成衣匠一样,在纪律方面也“差不多是军事性的”——“他们举行会议来规定他们的价格。”“他们不到你的店里来工作吗?不,那是违反他们的规定的。我不敢留一个人在我的店里做活;如果我这样做;他们会全体罢工的。”④

在斯比脱菲尔兹,织工在十八世纪时肯定有过某种组织;但是到了十九

① 第 44 页及以下。

② 兰格的作证,第 91 页及以下。

③ 第 176 页。

④ 《手织机织工》,第 2 卷,第 281 页。

世纪前二十五年之末,它已经趋于没落了。他们的行业是一个濒临瓦解的行业。过去曾经有过一个织造业计件工资议定书。它究竟是非正式议定的,还是由一个专门会议,或者由工匠师傅和职工互助会的代表共同议定的,不得而知。①在 1773 年斯比脱菲尔兹条例通过之后,工匠师傅委员会和工人委员会共同商订了工资率,法官随即给以法律上的效力。这足见工人之间的良好组织。从大约 1795 年起,工匠师傅就显出越来越不愿意适用这项条例了,

终于在 1823 年,大多数——但并非全体——工匠师傅都投入了要求废止这项条例的一次如愿以偿的风潮。在废止前的各式各样调查期间,工人对于他们的组织讳莫如深,正如工匠师傅对于他们的那些一样。②在 1818 年,一位工匠师傅以“叫做善意会(the Good Intent)的少数会友所遵守的”一套章程提出来作反对工人的证据,据那套章程第 3 条的规定,凡因要求法定工资而拒绝工作的人,“给以失业补助金。”(仍然有法定工资,但不予遵守。)至于工人的捐助,据约翰·贝克解释说:“完全是随意的”;他们从来没有罢工;“根本没有什么委员会”;而只有“少数几个叫作财务的收款人”: 遇有争议时,他们就指派一个“你如果认为合适就不妨称之为委员会”的东西;并且有一位行业秘书。③随着斯比脱菲尔兹条例的废止,这个原不很巩固的组织基础从根本上破坏了。在伦敦以外,这项工业正在迅速的推广中。斯比脱菲尔兹,连同它的古老传统,首先丧失了它的优越地位,继而丧失了它的繁荣,因而在那里发展组织的机会也就一年年地减少了。

直到 1814 年为止,在麦克耳斯菲尔德丝帕织造业中一直有一种公认的计件工资表,或者照工人们的称呼,折子。①工匠师傅们不再用这种折子了, 因为贸易渐渐从他们那里转移到曼彻斯特,并且他们深以减低工资竞争为虑。现在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这是由任何可以叫作工会的事物安排的。在18l7 年,疾病和丧葬互助会在麦克耳斯菲尔德比比皆是,但是有一位织工证明这些互助会实与工资无干:“我向不知道有因失业或类似情形而向任何这种性质的社团提出过任何申请”;② 他的作证始终没有遭到任何反驳。在另一方面,从 1807 到 1815 年,在承包人和织工之间曾经有过一项按照全然中

世纪的方法规定学徒年限的最周密的协定。③这项协定在 1807 年 2 月 11 日经由十二个承包公司和一些工人代表签字,这至少说明有一个专门进行协商的委员会和或许一个或几个互助会在幕后支持。强制学徒的废止从根本上破

① 克拉潘:《斯比脱菲尔兹法令》,《经济学报》,1916 年 11 月号。关于著者在那篇论文中并未利用而现存于金匠图书馆的工资册,参阅乔治,前引节,第 182 页:它的日期注明为 1769 年。

② 本书第 257 页。

③ 《丝带织工请愿书审查委员会》,第 59、195 页。

① 《丝带织工请愿书审查委员会》,第 63 页。

② 同上书,第 103 页。

③ 同上书,第 90 页。

坏了这一项协定。

正如中古时代的兄弟会可以进行正规行会工作一样,职工会的活动在麦克耳斯菲尔德多半是、而其它各地则肯定是由一些友谊会悄悄地进行而没有留下丝毫痕迹的。全面而直接的证据自然缺乏;虽然 1824—1825 年的结社委员会对于具有职工会职能的共济会的事例进行了探索和登记,并且表示过遗憾。④在 1838—1839 年,据正式报告说,“没有一个问题比问他们是否是共济会会员,为工人阶级更加讳莫如深了”;⑤但是据知,凡是能入会的织工,几乎全都入会了。在西莱定,这类社团“差不多是工人所普遍凭靠的组织”——“但是根据国会条例发给凭证的那种方式的社团,却不如自由赠与、秘密团体、疾病互助和丧葬募捐会那种方式的社团来得普遍。”①

奖励正式友谊会的一系列条例(1793—1829 年)和给工业结社以最大限度的打击,是互为表里的。在滑铁卢之役那一年所编制的一项报告把备案的会员作为一百万左右,② 此外还必须加上非正式的“秘密团体、疾病互助会和丧葬募捐会”的成员。“这些互助会,”1825 年审查委员会这样报告说, “在很多场合下都是由同一行业中的劳动者组成的;组织社团的习惯和机会⋯⋯无疑为提高工资和其它一切非法目的而进行的结社提供了便利。”职工会的领袖们未始不能效法弗朗西斯·普雷斯在作散匠时代的所作所为,那时他为了避人耳目,“曾假托棠蒂③ 疾病互助会的名义”把制短裤工互助会加以改组。④ 但是有些行业因为所得工资太少,而没有余力进行什么互助会或职工会的活动。全国人数最多的行业,那个虽死非其时但工业革命却已注定其死亡的手织机业,早已使棉织业的大多数部门无此余力了。一个厂外工人团体可能进行两种主要形式的职工会活动——计件工资标准等级表和为厉行这种等级表而进行的罢工——但是前者因方式随着经济生活脉搏的加速而变动得更快,已经一年比一年更不切合实际,后者则因动力织机的开始运转已使庐舍织工考虑到自己的织机一旦停工就会永无开动之日,而变得危险太大。“织工不能像纺工、木匠和细木匠一样地团结起来是什么原因呢?” 一位曼彻斯特棉纺工在 1834 年这样被询问说。“他们太穷,而嫉妒心又太大⋯⋯他们如果从口袋里拿出半便士给人,那就必须多做半便士的工,因此他们不肯帮助人。”①但是在 1824—1825 年,有很多职工团体还没有受到威

④ 《工匠和机器审查委员会》,第 590 页。

⑤ 《手织机织工》,第 2 卷,第 255 页。

① 《手织机织工》,第 3 卷,第 539 页。

② 《友谊会法审查委员会》(“S.C.on theLawsrespectingFriendlySocie-ties”)(1825 年,第 4 卷),第 6 页。数字是九十二万五千四百二十九。参阅本书第 372 页。

③ 罗伦索·棠蒂,意大利银行家,曾创行联合养老保险法。——译者

④ 沃勒兹:《弗朗西斯·普雷斯》(Wallas,G.,“FrancisPlace”),第 19 页。

① 《手织机织工请愿书审查委员会》,1834 年,询问案第 6659 号。

胁,并且还有继续组织有效职工会的能力。有一些这类的组织暴露了出来。意义深长的是,其中最完善、管理最好和最有控制力的就是约克郡花呢织工的组织,这是此后还有五十年受不到威胁的一个行业。这个职工会的主要目的就是控制计件工资率,而且它有非常引人注目的机构。②但是就手织机织工这一个阶层来说,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初期的这些职工互助会和职工会的萌芽,在工业革命的摧残下,是不会有健全发育的。

互助会和结社在伦敦旧手艺行中尽管是那样强大,它们在都伯林却更加强大——而且也更会兴风作浪。我们所以把爱尔兰的首府和英格兰放在一起,是因为爱尔兰的互助会不但和英格兰的互助会声气相通,而且彼此合作。每一个行业都有它的互助会,都伯林的侦探长在 1824 年这样说。③ 结社法“完全无效”。因为禁止非法工人(也就是没有学过徒的工人)、禁止工人按低于工会工资标准而工作和禁止工人向法庭提出互助方法有关证据的那些会章,都是用木棒强制执行的。有一些这类的社团——在 1824 年所引证的事例是细木工的一件事例——同工匠师傅进行了集体的公开的讲价。很多这类的社团同英格兰的相应社团订有“表格”办法——所谓“表格” 就是一种路单,持单人在出外寻找工作时得凭以向工会会友请求帮助。所引证的事例是翻沙工、铸造工、鞣皮匠、帽匠和“工作服剪裁匠”的事例,其中虽有一些英格兰社团,除此而外余无所知,但是这张一览表可能也还是不完备的。

在 1824—1825 年其活动情形经过最祥尽调查的一些社团就是船业锯木匠和船匠的社团,这一点殊可庆幸,因为他们的手艺在不知从何年何月起就一定有资本主义和在雇主场所操作的习惯存在的一个行业中,是最具有典型性和最重要的未经过革命的手艺。① 利物浦的雇主痛斥这两个集团的暴戾专恣。他们说锯木工拒绝计件工作并坚持非轮流雇佣他们的工人,和限制学徒的就业不可——在这些行业中学徒制依然还没有为废止学徒的 1814 年条例所触及。从得自自行操作的造船匠方面的证据可以看出他们的政策是差不多的。②看上去,他们的社团,像锯木匠的一样,兼有共济会和职工会的性质。它发给医药费、丧葬费和妻子丧葬费;并且设有一位互助会医生。它抵制一切发生劳资争议的船只;强迫所有在利物浦学过徒的人参加他们的行列,拒绝一切没有学过徒的外行入会,阻止造船厂招收太多的学徒,并限制每日的工作时间。它规定各种特定工作所需要的人数;并且它已经取消了件工制, 据它的秘书这样说,因为在件工制之下,老年工人很吃亏。在太晤士河畔,

② 《结社法审查委员会》,1825 年,第 27 页。克纳尔斯博罗的麻布织工也进行粗具规模的集体讲价。《工匠和机器审查委员会》,1824 年,第 540 页。

③ 同上书,第 289 页及以下:另参阅第 421 页及以下和第 465 页及以下。

① 本书第 99 、228 页。

② 《工匠和机器审查委员会》,第 183 页及以下,第 202 页及以下。

在 1825 年新成立、但肯定不如默尔西河畔的那个组织强大的伦敦船匠节约会,也遵循着大致相同的政策,并且在要求集体讲价和管理编组问题上曾经同雇主发生过如此严重的冲突,以致雇主——或某些雇主——拒绝雇佣它的会员。③在太恩河畔,有四个工匠工会拒绝为任何不肯保留七年学徒制的雇主做工。

二十年代的海员并未为工业革命所波及,因为在海上所使用的蒸汽机不过聊胜于玩具而已。有一些海员也遭到了拒绝同非工会工人一起工作的指控。①据闻他们把这些非工会海员叫做“工贼”,这是十九世纪工会俚语中很早或最早使用的一个惯用语。箍桶匠也未为工业革命所触及,对于他们的那个典型的、强有力的伦敦工会,1825 年审查委员会曾特别予以注意。②他们企图提高和规定工资,限制学徒人数,并控制劳动时间:他们的武器是一致罢工,拒绝和非工会工人一起工作,以及所谓——并且也很可以说——对“工贼”的迫害。在设菲尔德各旧式行业的“每一个部门”中也都有强大或毋宁说强横的结社;那里的结社已闻名将近一世纪之久——虽则二十年代的委员会并未有过这样的报告。③

在技术行业中,结社正如火如荼,但是很难证明究竟哪几个社团是旧有的。十八世纪的职工互助会的历史甚至连轮廓都模糊不清,以致某些组织在明知有过这类组织的那些行业中是不是一脉相传的也无法确知——例如裁缝,他们的互助会最初是在十八世纪第一个二十五年中所听到的。1824— 1825 年委员会认识到结社在很多行业中都不是新事物,但是历史调查却不是他们分内的事。那些章程已落到他们手里的社团,很多都显然是新成立的, 但是有一些却未必不是旧组织的死灰复燃。1825 年委员会对于它深入其组织之中的所有那些社团里的非常正式的管理制度,连同“它们在表面上凭以进行管理的”会长、秘书、委员会和印行的章程,都显然感到诧异并获有深刻印象。④所有这一切都指出了早已可称之为职工会世界中的那些旧传统。

新的或经过革命的各行业之中也都有各自的工会,这类工会——正如在年轻的工程业中那样——未始不会把学徒制及一切传统从旧世界全盘搬到新世界。但是由于新兴行业的流动性组织、它们的迅速发展、新工人的不断涌入、雇主的易于利用结社法来抵制混合的工人群众以及地点和工序的屡屡变更,结社诚非易易。以训练和学徒的传统政策为例,在一个古老而稳定的行业中原是十分合理的,但是如果一成不变地适用于一个既不古老又不稳定

③ 《结社法审查委员会》,1825 年,报告,第 6 页;作证纪录,第 180、250、350 并散见各页。关于工作组的争议,参阅本节第 258 页。

① 《结社法审查委员会》,1825 年,报告,第 5 页。

② 同上书,报告,第 2 页和作证纪录,第 58 页及以下。

③ 劳埃德:《刀具业》,第 239 页。

④ 《结社法审查委员会》,1825 年,第 6 页。

的行业时,则似乎是——而且一般说来也必会是——一种纯粹刻板的保守主义了。在纺织厂这个新时代的典型的已差不多成熟的产物中,一群群的妇女和儿童形成了另一个新问题。尽管如此,渐渐继承了旧传统的男纺工,早在1824 年以前就已经为组织而奠定了值得注意的始基。

在斯托克波特,在工厂里以手摇珍妮纺机操作的工人,仍然有他们在“1792 年签订的旧规章。”①珍妮纺机既然是在 1770 年方始取得专利许可, 而且又没有立刻用之于工厂,那么在一个新行业中组织发展之迅速,于此可见。制订这类规章的那些社团已经失败,并且已经瓦解。一个新的社团—— 斯托克波特珍妮机棉纺工联合会——在 1824 年刚刚成立:它“现在正处于襁褓时期”,一个会员这样说。纺车纺工没有工会,因为他们全部是妇女和儿童,而只以少数男子做监工。在格拉斯哥,珍妮机或精纺机的男纺工的结社,在纺织厂时代的初期并无所闻。在 1805 年左右,它们才初次作为负责

谈判工资的团体而为雇主所注意,在 1810 年,照一个工匠师傅的说法,他们“试图决定我们必须雇用谁。”① 当时有过一番斗争:他们被击败,并且签订了一项文件,声明放弃这种支配权的主张。这类主张自然都是要求排斥非工会工人的那一种主张的变相。对纺工和新工业中的其它工人来说,非工会工人,即工贼,无异是旧手艺行中的散匠相与斗争的那种“非法工人”—

—即直到 1814 年学过徒的人还有合法权利拒绝与未学过徒的人一起劳动;

因为法律既可适用于当时存在的旧行业,所以他无权这样作。在 1810 年失败之后,直到结社法废止时止,格拉斯哥的纺工就靠秘密方法,有时也以暴力为凭借:在他们和已经有了结社的埃尔郡煤矿工人当中的那些袭击和投硫酸的事件,受到了 1825 年委员会严厉的谴责。

棉纺织业中的大多结社——常常是地方性的和为期短暂的,正如在当时环境下所能指望的那样——仅只致力于工资问题,或至少仅只为工资问题而斗争。和 1810 年格拉斯哥争端同时并作的曼彻斯特区的纺工大罢工,是以提高工资为目的的——但已告失败,虽则主持其事的总工会似乎已经有了很完善的组织。②在 1818 年曼彻斯特的一个政治和经济性的风潮中,约有二千名纺工参加的一次工资罢工又复使至少两万人陷于失业。尽管有其它各地职工互助会的少量财政援助,包括伦敦鞋匠和坚决工会分子帽匠的不止一个社团的援助在内,这次罢工还是以失败告终——部分是由于结社法适用的缘故。③

① 《工匠和机器审查委员会》,第 409 页,另参阅查普曼:《兰开郡棉纺织工业》(Chapman,S.J.,“ The Lancashire Cotton Industry”)(1904 年版),第 193 页。[《曼彻斯特卫报》(“ManchesterGuardian”)上的一个评论家指出,这个社团至少可以追溯到 1785 年。]

① 亨利·侯兹沃思:《工匠和机器审查委员会》,第 476 页及以下。

② 哈蒙德:前引书,第 93 页。

③ 同上书,第 97 页,另哈蒙德:《城镇工人》,第 306 页及以下。

采煤业是技术革命拖延得很长的一个行业:不但没有什么革命十年,甚至连革命三十年都没有。所以没有任何理由指望走向组织化运动的刺激或惰力会开始于一特定时日。在工作具有相当规模的旧矿区中,矿坑的公共生活为共同行动提供了一个天然的舞台。在另一方面,十八世纪的矿工往往自成一类,既无知而又野蛮,并与城市生活和手工业的传统互相隔绝。约翰·韦斯利曾经以一个派往野蛮地方的传教士的身分深入金兹伍德的矿工之中。德安森林是正式的异教徒区域。“这个森林虽则地广人稠,然而既是教外之区,”所以除去在最外沿的边境地方外,很少教堂。非国教徒在十九世纪实行了一次显著的改革,在 1810 和 1840 年之间建立了“很多礼拜堂”;但是氏族式的和秘密的森林生活的传统或照例以纳妾代替结婚的风俗,都是不足为奇的。①在 1775 年方始制定的那项著名的国会条例(乔冶三世,第 15 年,

第 28 章)开宗明义写道:“鉴于苏格兰有很多矿夫、运煤夫和盐民现仍处于奴隶或奴役状态中,束缚于终身劳动之所在的煤矿或盐场,更且随矿场而买卖”——兹特为立法,总之此后不得再有类似情形。这项条例并未奏效, 只是 1799 年的修正条例(乔治三世,第 39 年,第 56 章)之后才有了真正的解放。既经解放,苏格兰矿夫才慢慢地投入了国民经济生活的潮流。他们有很长一个时期还是绝对不和外界通婚的。甚至住在城镇里,据十九世纪的一位有见识的观察家这样说,“他还是不能见纳于大工业团体”;而且在 1775年条例公布了一个世纪之后,这同一位观察家还能以写道——“在他同石匠、木匠、成衣匠、鞋匠和其它工匠之间,似乎仍缺乏同情,并且很少真正往来。”②

在十九世纪前二十五年中,有很多地区因炼焦和蒸汽用煤的需求迅速增加,以及接踵而来的煤气用煤的新需求,而把工人吸收到矿坑上去,这些工人既不是旧的采矿业者,也不准备和他们混在一起。到了 1830 年,爱尔兰移民已经开始出现于自埃尔郡至格位摩根和萨默塞特一带的西部煤田;① 但是他们并没有进入诺森伯兰和达拉姆的煤田。在这里,不难逆料,有一种开始得很早的结社。直到 1844 年为止,诺森伯兰和达拉姆的例行办法,是论年雇佣工人——或毋宁是按十一个半月雇佣的,因为一年就会给每一个工人以工作地点的合法“居住权”。在 1765 年,工匠师傅曾经试图采行这样一项规定,即:凡是没有从他的最后一位工匠师傅领得“离职证”的坑夫,一律不得雇用。目的是为了防止在煤炭需求有增无已的时候争夺劳工——但是历史家却立刻想到了中世纪的农奴非经请准不得在庄园以外工作这一类似的事例。北部的矿夫却有一个比较接近的苏格兰事例。不论他们是否商量过,他们全体四千人一致举行了罢工,造成的损失虽很小,却取得了胜利。

① 《制造业中童工报告书》,1843 年,第 158—159 页。

② 布雷姆讷:《苏格兰的工业》(1869 年版),第 20 页。

① 在雷姆讷:《苏格兰的工业》(1869 年版),第 20 页。另参阅本书第 90 页。

②但是在十八世纪有无永久性的组织,现已无案可稽。然而,到 1810 年再度为了“年度保结”问题而在太恩河和维尔河畔发生罢工时,工人的确有了一个“兄弟会”。来自各矿坑的代表举行了会议;但是由于雇主求助于法律和陆军,很多代表都陷身监狱或无异于监狱的达拉姆主教的马厩中。③这一次矿主取得了胜利。随着结社法的废止,工会公开了,所以伦敦德里勋爵在 1826

年 2 月 26 日惶惶不安地致函内政部说,工会“完全建立起来了”,“如果煤矿主不事抵抗⋯⋯他们只有无条件地屈服于工会所提出的任何规章之下。”①他们在伦敦德里勋爵领导之下进行了抵抗,运进了外地的劳工,对工人施以殴打,并且经过对双方都最不合时宜的一次非常之长的罢工之后—

—因为太恩河和维尔河正渐渐丧失它在伦敦市场的垄断权——在 1832 年摧毁了这个工会。②

比太恩河和维尔河流域的煤矿要小得多的一个老工业区里的那些煤矿的矿夫工会所抱的宗旨,从 1825 年委员会所得到的设菲尔德及其邻近地区的煤矿工人工会的那份未标明日期的章程中,得到了很好的说明。③工会由一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则是由各矿各派代表二人所组成。它的基金主要是供维持“劳动公平价格”这个目的使用的——至于如何维持,却未据说明。“标准劳动价格表”上如有任何变动,“这项规定当立即生效”。最后,还有一项意义极其深远的条款作了下述的规定:“不合格的人”进矿对设菲尔德的矿夫已经造成了很多损害,今后非自十六岁起即从事采煤工作者外,一律不准进矿。这些规定全然不是友谊会性质的;它纯粹是一个行业性的纲领。像旧工匠厌恶未经适当训练的“非法工人”——即被认作是不合格的工人—— 一样的那种情绪,在力求避免同非工会工人一起工作的那种意愿背后重又表现了出来。纵令设菲尔德的矿夫同设菲尔德的锻工和磨工没有多少社会联系,他们总也呼吸到了这样一种空气,这种空气充满了行业自尊心、偏见和排外性,并且对外行是非常有害的。他们的章程没有具体指出哪些已经进矿的是“不适当的人”——就诺森伯兰和达拉姆来说,该是来自山间的那些饥无以为食的铅矿夫①——但不难想见,他们的生活一定是维持不易的。

② 哈蒙德:《技术工人》,第 12—14 页和韦耳伯恩:《诺森伯兰和达拉姆的矿工工会》(Welbourne,E., “TheMiners’Union of Northumberland and Durham” )(1923 年版),第 21 页。哈蒙德夫妇的记述说损害很少,韦耳伯恩的记述却说很多——“骚动和破坏遍及整个太恩河流域。”[哈蒙德先生告诉我说,只要内政部文件和地方报纸所述属实,《技术工人》中的叙述就是正确无误的。除开在一处煤矿之外,此次显然没有暴力行为。]

③ 哈蒙德,前引书,第 22 页。韦耳伯恩,前引书,第 24 页。

① 哈蒙德,前引书,第 29 页。

② 韦耳伯恩,前引书,第 39—43 页。

③ 《结社法审查委员会》,1825 年,报告,第 51 页。

① 韦耳伯恩,前引书,第 3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