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学考场规则
一、学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纸和稿纸,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直尺、圆规、三角板,但不得带计算尺、计算器。
二、学生在考前 15 分钟进入考场,凭准考证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展开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查对。考试铃响后,才能开始答题。
三、学生迟到 30 分钟不准入场,考试 30 分钟后才能交卷出场。
四、学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老师询问,但不涉及试题内容, 如遇试题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五、学生答题一律用蓝、黑色钢笔、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一定要按试卷规定的格式答卷,一律不另加附页。答案用红色笔和铅笔答卷
(用铅笔绘图除外)或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六、学生除在试卷规定的横杠上方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外,不准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
七、学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交卷后,应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八、考试结束时间一到,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翻放,坐在座位上不动,等候监场老师将试卷收齐,核查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不交卷不能退场。
九、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卷, 不准携带小抄,不准换卷等。对舞弊和违纪考生将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