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的社会地位日益突出

人类文明的进程,同时也带来了现代社会为之烦恼的“文明病”,即运动不足和身体某些部分过度劳累所带来的种种疾病。为此,各国采取了一些措施,最主要的是大力发展体育和娱乐事业。日本、欧美诸发达国家许多大型工业企业都增加体育设施,鼓励职工参加体育活动。因此,一些国家作出规定:居民区应有一定的体育场地和设施。

从六十年代以来,不同国家相继制定或修订了体育立法。如日本 1961

年的《体育振兴法》,罗马厄亚 1975 年的《发展体育运动法》,法国 1975

年的《发展体育运动法》,美国 1978 年 105 的《业余体育运动法》。八十年代,中国也开始制定《体育法》的工作。这些体育法的制定和修订,都力图使本国的体育生活法律化、制度化,使民族的体育得到更大的发展。

体育不仅在各国国内生活中的地位日益上升,在现代国际政治生活中也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各国除把参加国际重大比赛争取优胜作为一种显示国力、振奋国威和民族精神的重要手段外,不少国家还常利用体育作为国际竞争的有力武器。

随着经济的发展,科学的进步,人们物质文化生活将不断得到改善和提高,并不断产生新的更高的要求,因而体育的职能也日趋多样化。当社会进入高度自动化、电子化、信息化以后,人们的体力劳动将大量减少,工作时间大量缩短,余暇时间明显增多,体育越来越成为提高生活质量、满足人们

肌体需要及精神享受的重要手段,成为人们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甚至可能上升为人们的业余生活的第一需要。可以预言, 在丰富人民文化生活中,体育的作用将愈来愈显得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