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文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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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校期间要自觉地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有打架行为,凡有打架的学生一律扣除此大项考核全部基础分(12.5 分),并且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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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要文明礼貌,提倡文明用语,不说脏话,不骂人,凡说脏话、骂人者一人次扣 2 分。凡穿奇装异服,留长发者经老师劝说后仍不改者,每人
次扣 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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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遵守楼内生活八字准则,不准追逐打闹,大喊大叫,打口哨,凡有违犯者一人次扣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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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内要礼貌让路,不与教师、客人或同学抢道,凡有故意撞人抢道者一人次扣 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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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不得在楼内进行任何体育活动,诸如:拍篮球、足球、排球,打羽毛球,乒乓球、玩纸牌和踢毽等,违者一人次扣 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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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在楼内办公室扒门,坐桌子或窗台暖气片上等,违者一人次扣 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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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不得跳墙进出学校,违者一人次扣 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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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严禁吸烟,一经发现一人次扣 5 分。学生中若发现有偷盗者,一经发现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并且扣除本大项全部分数(1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