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表彰奖励
班集体建设是事关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大事。班集体建设考核验收合格后,将奖励如下对象:
1.班集体建设先进班级。
凡经县教育局验收合格的班级,将授予“先进班集体”证书。2.先进班集体的班主任。
凡先进班集体的班主任,作为县优秀班主任的当然人选(不占县下达的优秀班主任名额)。
- 先进班集体的任课教师。
凡先进班集体的任课教师,均将其当年任教情况记载于个人业务档案, 作为该同志注重德育,注重全面育人的工作实绩。
- 学校有 10%的班级为“先进班集体”的,授予“班集体建设先进单位” 奖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