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如何掌握教育评估原则
现代教育评估,是按照一定的价值标准,对受教育者的发展构成及其变化的诸种因素所进行的价值判断。在班主任工作中,学生是教育评估的核心对象。班主任作为评估的主体,对学生所进行的种种评估,最终是以长期累积的综合效果对他们的人格形成发生影响的。要想取得教育评估的理想状态,就要正确把握教育评估原则。
教育评估原则是进行评估工作所依据的法则或准则。任何有效的评估行为,都是评估主体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循某种评估原则的结果。评估效果不佳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重要的一点可能是偏离了正确的评估原则。因此, 在评估过程中,班主任应力求把握以下原则:
- 目的性原则
目的性指的是某一评估活动必须在特定的评估目的指导下开始实施。评估目的包括指导和学习的目的、领导和管理的目的、调查和研究的目的。这三个目的是教育评估的具体目的。评估的目的性原则,要求教育评估目标不能偏离教育目标,这是因为教育目标是评估目标的标本依据,评估目标是教育目标的具体体现。二者是一致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提高教育效果,保证
教育目标的实现,这是教育评估的根本目的。教育评估是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基本环节,因此,任何评估活动都必须置于一定的目的指导下。
就教育评估的指导和学习目的而言,在评估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评估内容和指导内容的关系,使评估目标和指导目标统一。如果两者不统一,评估就成了与教育活动无关的东西,而且还会把这种评估结果误解为教育成果。因而,在进行评估时,应对评估结果有所反省:教育目标是否得到了评估。例如,有的教师在评估的指导和学习目的指导下,通过学科指导来完成预定的教育目标,于是就对成绩评定的分数确定一个比例:如基础知识占 40%, 分析、综合能力及创造性等占 40%,对学科的兴趣爱好占 20%。但是,在实际评定时,却往往没有按方案进行,而是把基础知识的比例提高为 70%,上课态度和作业情况定为 30%。这样的评估就偏离了指导目标,违背了评估的具体目的。在这种情况下,教师不可能看出自己的指导目的在学生身上实现与否,学生也不可能从中得到教师的指导目的与相应的学习方面的指导。如果是这样的评估,其后果只能是学生为了得到好的评估而只注重基础知识和课堂态度,相反却忽视了高层次能力的开发。显然,这样就容易导致“教育效果”偏离教育目标,不能真正地发挥教育评估的职能作用。
- 客观性原则
教育评估的发展历史,主要是以探讨评估的客观性而展开的。追求教育评估的客观性,是现代教育评估的一个基本特点,也是教育评估的一条重要原则。教育评估的客观性原则,要求评估以正确的资料为基础,对教育成果进行客观的价值判断,切忌主观随意性。
在评估过程中,要想做出符合实际的科学判断,就必须尽可能地把握评估对象。要做到这一点,关键应在于教育评估的主体。评估主体能否对评估对象做出客观评估,必然对其产生极大的影响,尤其是作为评估主体的班主任对学生影响则更大。如果评估是客观的,就能更好地发挥评估的激发性功能的作用,增强被评估者的信心,使其奋发向上。反之,就会破坏评估双方的心理平衡,挫伤评估对象的积极性,甚至会影响学生的成长和发展。然而, 在现实的评估活动中,往往渗透着主观主义的色彩。这种情况不仅表现在评估的过程中,而且表现在对评估结果的利用上,还表现在评估主体与客体的人际关系之中。其原因主要是评估主体的评估观点和评估标准不相符。另外还由于评估主体对人的认识和判断的局限性。比如某个学生在某一方面突出的好或坏;或者是学习成绩好而掩盖了其他方面的不足。这样的评价,实际上是被评估主体个人感情所左右。
- 诊断性原则
一般来说,教育评估的过程,首先是确定评估目的,然后通过测验和观察收集有关评估对象的资料,最后依照相互关联的评估标准对资料进行科学的解释,做出客观的评估,并以此为基础对以后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改善措施。这个过程就包含着诊断,也就是说,诊断贯穿于评估的全过程。教育评估活动如同医疗活动一样,它以评估对象学生为例,班主任与其他评估人员首先运用相应的方法从学生那里尽可能地收集客观资料,这一阶段一般称作教育测定,相当于医学的医疗检查。然后,根据评估标准,对所收集的资料作出客观的判断。在教育活动中,评估的指导是一致的,把评估的结果用于指导和改进今后的工作,这也是评估的目的所在。教育评估的诊断性原则, 就是要求教师尤其是作为评估主体的班主任教师,能对评估对象作合乎客观
的判断,以便改进下一阶段的工作。这同医生诊断病情一样,诊断是为了治病,否则诊断是毫无价值的。从这个意义上看,教育评估与医学诊断具有相近的过程和类似的机能。因此,评估主体应按照诊断性原则的要求,对评估对象进行确认,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拟出改进措施,以便有效地进行管理工作。
- 全面性原则
现代教育评估的对象非常广,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可以说它包括了教育管理的各个领域。而各个领域之间的关系又极为密切,进行评估时,只有从评估对象的相应联系中去研究评估材料,才能正确地认识评估对象,作出客观、全面的评估。看一个班级也是如此,不能两眼只盯着升学率,这样, 只看智育,忽视德育和体育,就容易偏离办学方向。对学生的评估,同样要坚持全面性原则。评估学生要从动态入手,不能只看过去,不看现在,或者只看现在,不看过去;不能只看枝节,不看主流,以偏概全;不能只看智育, 不看德育等。对学生的评估,要力戒片面性,要看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的和谐发展。为此,评估主体应利用科学方法,获取确凿的评估信息,以便较好地把握事物的整体,从事实的联系中去掌握事实,切不可依靠那些片面的和随便挑出来的事实。
- 连续性原则
从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过程来看,教育成果是一个累进的过程。固然每一个阶段的学习都有其特定的目标,但其前面又都是互相衔接的。因此,对进行学生评估时,要判断本阶段目标任务的完成程度,就要设法确认前一阶段的水平,否则,本阶段的目标到达度是难以判定的。不做这种确认工作而进行的评估,其效果是很低的。学校的具体教育目标既有阶段性的特点,又有连续性的特点。小学为初中打基础,初中为高中打基础,不同阶段虽有不同的目标,但它又都是互相衔接的。这个衔接,好比接力赛一样,一棒接一棒地前进。要出好成绩,各棒的连续成绩必须好,任何一棒出了故障,都会影响整体效果。评估学生也是这个道理。因而,班主任应根据教育评估的连续性原则的要求,从整体的观点出发,既要看阶段效果,又要看综合效果。
总之,党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具体目标的依据,而对学生的教育评估的标准,乃是班主任指引学生进步的方向和路标,对学生进行评估的原则和方法, 乃是班主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风帆。凡此种种,均是班主任共同探索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