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技术合同争议的仲栽和诉讼

第五十一条发生技术合同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国家规定的仲裁机构仲裁。

当事人一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仲裁机构的仲裁决定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没人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技术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和申请仲裁的期限为 1 年,自当事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