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

针对人口数量多、素质低的状况,我国制订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政策。落实这一政策应从如下方面入手。

首先,人口多、底子薄——提倡少生。

我国人口多,资源有限,经济落后。人口增长速度不加以控制,后果严重。因此,实行计划生育,是我们的一项基本国策。过去我们常以地大物博自傲,但是,不要忽略了,我们不仅曾是第三面积大国(仅次于原苏联、加拿大),同时又是第一人口大国,960 万平方公里按 11 亿人口计算,平均每人只有 13 亩,相当于世界人均占有土地面积的 1/3,美国的 1/4,加拿大

的 1/40,与澳大利亚更是无法相比。我国 14.9 亿亩耕地,平均每人仅占有

1.35 亩,相当于世界人均占有量的 1/3,美国的 1/10,加拿大的 1/20。特别是,建国以来我国耕地面积每年以 80 万亩的速度锐减,而人口却以每年1400 万的速度迅增。1988 年,我国粮食产量 39401 万吨,在世界上名列前茅, 但人均占有量只有 359 公斤,不到世界人均占有量(800 公斤)的 1/2;国民生产总值 13853 亿元,位列世界前 10 名,但人均占有 1260 元人民币,仅相当于世界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 1/8,发达国家人均占有数的 1/28,在世界各国中排在 100 位之后。根据有关 80 年代初的资料,在我国抚养一个孩子到 16 岁,在农村需 2950 元,城镇 6400 元,大城市 9200 元;从教育费用说, 国家花在一个小学生身上的钱为 504 元,中学生为 798 元,大学生为 8000 元;显然,有效地控制人口,有利于资金积累、改善人民生活,有利于就业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尤其是,实现人口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协调一致,事关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大局。

其次,人口基数大,年龄构成刚转为中年型,增长快——提倡晚婚婚育, 间隔生育。

我国 30 岁以上的人占全国人口的 60%以上,每年有 2000 多万人进入婚育期。如果不下最大的决心,采取坚决而又恰当有效的措施,实行计划生育, 把人口增长的势头控制住,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及给我们的子孙后代,都会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因此,我们必须严格控制结婚和生育年龄, 做到计划生育。对于符合条件,可生二胎的育龄妇女,也要严格实行间隔生育。

第三,人口素质低——提倡优生优育。

现代生产力和高度发达的科学技术对人口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劳动者既要有好的体质,又要有较高的智力水平,还必须受过良好的教育。针对这一要求和我国人口素质偏低的情况,必须抓好如下四个环节。

(1)普及优生优育知识,使全国人民特别是婚龄育龄青年具备一定的优生优育方面的常识,减少盲目性。(2)把好适婚青年的结合关。防止近亲通婚;了解双方的家族病史、个人病史;进行婚前检查,填写体检登记表,特别是有无生理缺陷,有无遗传性疾病。(3)把好优生关。做到适龄生育,及时进行孕期检查。男女双方或一方有遗传性缺陷的,要对胎儿进行有关的检查,根据遗传规律(显性和隐性遗传发生的几率),争取生一个健康儿童。避免生下先天遗传病显性遗传的儿童。(4)努力做到优育。抓好后天培养工作。一是要抓好早期教育、智力开发,二是在学校教育中使青少年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