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前期的图书

清代的图书事业可分为前后两个时期:清初至鸦片战争为前期,鸦片战争至清末为后期。清代前期的刻书事业沿袭了明代格式,官刻、家刻、坊刻

仍是三个各具特点而又相互补充的组成部分。清代历朝官刻都由武英殿承刻,此外则有曹寅所主持的扬州诗局所刻印的书。武英殿和扬州诗局所刻各书,缮写刊刻之工致,纸张遴选和印刷、装订之端庄大雅,无不尽善尽美, 有的还采用细薄洁白的开花纸精印,为清代刻书事业树立了良好的楷模。清代私家刻书,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著名文人所刻自己的著作和前贤诗文。这类书大都是手写上版,所谓“写刻”。选纸用墨均较考究,是刻本中的精品。另一类则是考据、辑佚、校勘学兴起之后,藏书家和校勘学家辑刻的丛书、逸书或影摹校勘付印的旧版书。雕版书籍以私家刻本为最有价值, 各式各样丛书的出现成为清代出版事业的特色之一。坊刻主要印行私塾学生读物和民间通俗作品,在当时不被藏家重视。清代书坊经营最久的要算“扫叶山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