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叫侵犯版权?哪些行为构成侵犯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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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国家版权法按两种形式来阐述:一种形式规定作者对自己作品享有某些专有权利。如果有侵犯这些专有权利的行为叫做侵犯版权。另一种形式是作者有权限制他人对其作品采取的某些行动,如果有采取这些行动的就是侵犯版权。

我国于 1984 年 9 月颁布的《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中列出了侵犯

版权的行为,共归纳为 8 种。

  1. 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的作品发表,不论是全部发表还是部分发表,也不论是原样发表还是删节、修改后发表。

  2. 自己并未参加创作,却强行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在他人创作的作品上署上自己的姓名。

  3. 未经本单位或合作者同意,将本单位集体创作的作品或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独自以个人名义发表。

  4. 未经作者或其合法继承人同意,发表未发表过的作品。

  5. 未经作者同意,对作品进行实质性的修改或其他有损作者声誉的修改。

  6. 除本条例另有规定者外,未经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同意,转载、翻印、翻译、改编、选编、录制、摄制、表演、播放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其已经发表的作品。

  7. 除本条例另有规定者外,使用作品的单位或个人拒绝按国家规定向版权所有者付酬。

  8. 进行其他侵犯版权的活动。

第一种行为是最严重的侵犯版权行为。一般叫作剽窃或者抄袭行为。剽窃大体有 6 种表现形式:

  1. 剽窃已故作者尚未发表的作品;

  2. 剽窃别人在内部刊物上发表的作品或内部散发的征求意见稿;

  3. 剽窃别人口头发表的作品;

  4. 以收集资料为名剽窃下级单位的作品;

  5. 专业作者剽窃业余作者的作品;

  6. 编辑剽窃作者的作品。

    1. 什么叫版权限制?

版权法律授予作者的经济权利和精神权利不是无限制行使的。各国都对作者行使版权予以限制。一是从时间上限制。每个国家给予的版权保护都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一般采取两种办法:1)以作者有生之年来计算;2)以作者首次发表之年来计算。一般国家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 50 年或

25 年。二是从地区上对版权加以限制。版权有严格的地域性,只有在承认和保护作者作品的地区才有版权。一个国家的版权法只有本国有效,超越国界就无效。三是为了社会利益而对作者自动行使版权作些限制,就是所谓的合理使用和强制使用。合理使用就是不经过作者的同意,不向作者支付报酬就可以使用作者已经发表的作品,但要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作品出处和尊重作者其他权利;强制使用是不征求意见,不需要同意,使用以后付给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