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能力培养的横向序列
学习能力的培养是教书育人的基本任务之一,靠几个老师在个别环节上单枪匹马地零敲碎打是不会有显著效果的,必须制定教改总体方案,进行综合治理。具体地说,天津四中吕兴旺老师认为,应从以下五个方面改革:
一、课程改革
培养什么规格的人,就应该设置什么样的课程。目前中学必修课程多, 难度大,课时重,无疑加重了学生的负担。我们应该根据社会主义建设对人才素质提出的新要求,灵活地增设选修课,减少必修课,开展丰富多采的课外活动,为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提供充分的条件。在这方面,南京师大附中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经验,他们下狠心压缩了必修课的份量,在全校六个年级中开设了二十多门选修课,大大拓宽了学生的知识面,激发了学习兴趣, 既减轻了负担,又培养了学习能力,取得了令人信服的成绩。
二、教材改革
目前中学使用的教材,绝大多数是沿袭苏联的传统教材,很多部分陈旧落后,根本不适用于今天的学生。再加上旧的传授方法又对学生的能力起了限制的作用。卢仲衡的数学辅导教材另辟蹊径,它的特点是让学生在学习基本知识的过程中形成学习能力,为我们提供了范例,语文、外语两门主要学科也应该有这种教材。
三、教法改革
教法是师生在教学过程中相互联系的活动方式和信息传递手段,它受施教者教学思想的支配,为一定的教学目的服务。教法直接影响着学法。现在中学普遍采用的专利法是填鸭式,是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在教学上的反映。但对培养人才十分不利,高分低能之人,比比皆是。这样的分数又有何用? 全心育人,给“鱼”又教“渔”,教法就会,获得解放,出现生动活泼的局面。
四、学法改革
学法受教法、考法的直接制约,单独提倡学法改革是徒劳的。教得死、考得死,想让学生学得活是不可能的。黎世法倡导的“中学生最优学习方法” 是符合教学规律和学法改革趋势,实践中也是可行的,但具体做法上不一定死守“六课型”。因为用一种固定不变的模式来“套”各种做法显然是荒唐的。
五、考法改革
考法实际上就是人才评价法、人才选拨法。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就相应地采用什么考法。考试能集中反映主考者的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考法制约着、指挥着教法和学法,没有考法的改革,教法、学法的改革既不易持久,也不易摆正方向。古今中外的教学实践都证明了考试是教学的导向化, 应巧妙地,充分地利用它的导向作用,改变当前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
轻能力的不良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