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略者的可耻下场

1936年12月12日,西安事变发生。这次事变的发生及和平解决,结束了十年内战局面,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初步形成。广田内阁原来对华外交政策在巨大冲击之下,变得更加积极地促进侵略。日本军部酝酿已久的侵华战争正在紧锣密鼓地准备。

1936年12月8日,陆相寺内寿一开始叫嚣:“我们的协调精神和态度是有限度的。只要南京政府不放弃反日排日思想,今后两国关系的调整是困难的。我们有坚强决心:今后帝国正当权益濒于危急,在华日侨生命财产受到威胁,将采取必要措施。”

由于广田弘毅内阁在执行军部的侵略计划时,并不太听话,广田弘毅并不是军部想要的能够发动大规模战争的强硬阁魁。1937年1月23日,广田内阁在政党与军部的尖锐对立下,迫于压力不得不提出总辞职。同年6月,广田出任第一次近卫内阁的外相。卢沟桥事件爆发后,广田参与了所有对华战争扩大化的决策,是日本推行全面侵华战争的主谋之一。

战争初期,德国驻华大使陶德曼曾在中日之间进行调停。但在日军攻占南京后,日本外务省方面提出了令中方难以接受的近似于投降的苛刻条件,实际上堵死了和谈的道路。陶德曼调停无果而终。

此后,日本政府发表了“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的声明,关闭了与中国政府谈判的大门,中日战争走向长期化。

1938年,广田丢掉了外相职务,被宇垣一成取代。1940年,广田出任米内光政内阁的参议,担当起顾问的角色。同年,参加了决定第二次近卫组阁的重臣会议,广田由此进入国家“重臣”之列。

直至日本战败为止,广田一直参与日本历届内阁的组阁工作,为日本国家最高统治集团的核心分子之一。对于日本扩大对中国的侵略、挑选东条英机担任首相和发动太平洋战争,广田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日本面临战败之时,广田曾与苏联驻日大使马立克秘密会谈,力图争取对日有利投降条件,但未能成功。1945年12月,广田弘毅被驻日盟军逮捕。

1946年3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确定广田弘毅为甲级战犯。法庭认为:

广田弘毅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主持日本外交或参与日本外交决策,他对于日本侵略中国、日本与德国和意大利建立法西斯同盟及挑起太平洋战争负有直接的重大责任。

另外,法庭判决书指出,广田在日本政府内是一个极有能力的人物和强有力指导者,“在他所任职的整个时期中,他对于军部及各届内阁所采用所实行的侵略计划,有时是设计者,有时是支持者”,“当从事谈判的时候,对于牺牲日本邻国所得来的或欲得的利益以及所期待的利益,是绝对不愿放弃的;如果不能用外交谈判满足日本的要求时,一向就赞成行使武力”。

判决书还指出,在发生南京大屠杀暴行的时候,身为外相的广田明知每天都进行着成千上万的杀人、强奸及其他暴行,但“没有在内阁会议上主张立即采取措施以停止暴行,以及他未采取其他任何可能的措施来停止暴行,这是他对本身义务的怠忽……他的怠忽已构成犯罪”。

因此,法庭判定广田犯有“破坏和平罪”和“违反战争法规惯例及违反人道罪”,并判处他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