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的教育思想

生平和著作简介

让·雅克·卢梭(1712年~1778年)法国18世纪著名的启蒙思想家和教育家。1712年6月28日出生于瑞士日内瓦一个钟表匠的家庭。母亲早逝,很小就跟随父亲识字,阅读文学、历史一类书籍。10岁时父亲因打官司败诉外逃,卢梭由此成为孤儿,没有受过系统的学校教育。从16岁开始离开故乡过流浪生活。他走遍了全瑞士,还到过法国、意大利的许多地方,做过仆役、家庭教师、私人秘书。长期的流浪生活和复杂的工作经历,使他对下层平民社会有较深的了解,对法国封建社会的不平等有深刻的认识,由此也使他获得了广泛的知识,逐渐形成了他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成为18世纪资产阶级激进的启蒙思想家。

卢梭30岁时带着自己创作的乐谱和剧本来到巴黎。以后他很快结识了启蒙运动的思想家狄德罗、伏尔泰等,成为“百科全书派”的重要成员。

1749年,法国狄昂学院发起“科学与艺术的进步能使道德改善还是使道德堕落”的有奖征文,卢梭的应征论文获得首奖,在社会上产生巨大影响,成为有名的文人和思想家。在这篇文章中,他断言科学和艺术的进步对道德和风俗起了败坏作用。他说:“随着科学与艺术的光芒在我们的天边上升起,德行也就消逝了。”这种把科学与道德对立起来的观点,显然是错误的。但卢梭的本意并不是攻击科学和艺术,而是“暴风雨般的攻击了当时那个矫揉造作而又想入非非的社会”,因其彻底的反封建性而获得了首奖。

1755年,卢梭又撰写了狄昂学院第二次征文《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在这篇论文中,他确认人类在“自然状态“下是自由、平等的;在道德上也是善良的。后来由于出现了私有财产,才产生了种种不平等、不自由的现象。他写道:“谁第一个把一块土地圈起来并想到说:这是我的,而且找到一些头脑十分简单的人居然相信了他的话,谁就是文明社会的真正奠基者”。他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封建罪恶现象的根源是私有财产,但他并没有因此而完全否定私有制,只是主张颁布国家法律,调节私人财产的数量和平均私有财产,要求把土地私有制建立在社会成员个人劳动的基础上,因而是很不彻底的。

1762年,卢梭先后出版了《社会契约论》和《爱弥尔》等书。《社会契约论》提出了一个民主平等的社会原则,认为国家的建立是人们协调一致而订立契约的结果,因此人民有权掌握国家的政权。卢梭的这个民主精神,彻底地表现了资产阶级民主原则,为以后的法国大革命的领袖们提供了主要的政治思想,也影响到美国的资产阶级革命。

《爱弥尔》是卢梭半小说体裁的教育名著。在这本书中,卢梭通过对他所设想的学生爱弥尔的教育,竭力反对封建教育,系统地阐述了他的自然教育的观点。在书中,他不仅尽情地攻击了封建政权,还尽情地抨击了教会,因此遭受迫害,他的书被判为禁书并在巴黎广场当众焚毁,本人也受到通缉,被迫逃往国外。晚年卢梭怀着悲愤的心情完成了他的自传《忏悔录》,坦率地总结了自己一生的经历和思想抱负。1778年7月2日因中风而与世长辞,终年66岁。

卢梭一生阅读过大量书籍,研究过洛克、笛卡尔、霍布斯、莱布尼茨等哲学家的著作。他是18世纪法国哲学中源出于洛克一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他的哲学和政治思想以及教育思想都受到洛克思想的影响。他的宗教观是自然神论,认为上帝是宇宙的自然规律的化身,反对盲目愚昧的宗教迷信,虽然他不是一个无神论者,但在反对教会势力方面,其自然神论是有进步意义的。

论教育的培养目标

卢梭提出教育应培养能够保持人的本性的“自然人”,换句话说,即“自由的”、“自食其力”的“对任何职业都有所准备的人”。这种人身强体壮,心智发达,能力强胜,可以胜任任何工作。不管命运怎样变动他的地位,都能应付自如。卢梭向自己的学生提出,不管将来从事什么工作,都没有什么关系,重要的是学会如何生活,知道怎样做人。他说:“从我的门下走出去,我承认,他既不是文官,也不是武人,也不是僧侣,他首先是人……”显然,这是针对旧教育培养目标的弊病而提出的。他的理想学生爱弥尔靠自己的双手劳动,自食其力,他不依赖别人而生活,他是一个不衣租食税,不攫取别人劳动果实的自然人。卢梭的“自然人”与封建社会培养的“上帝的奴仆”以及不劳而获、寄生虫式的贵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所提出的培养目标既适应了资本主义自由竞争的需要,又符合了人的自然本性,有着鲜明的时代特点。

自然教育理论

卢梭自然教育的核心是强调对儿童进行教育,必须遵循自然的要求,顺应人的自然本性。这里卢梭所说的自然本性是指儿童自身的发展规律、儿童的年龄特点和心理特点。卢梭从人性善的原理出发,认为人们的心中没有原始罪恶,一切错误和罪恶都是由不良的社会环境所造成的。他在《爱弥尔》一书中写道:“出自造物主手中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变坏了”。所以,他强调教育应脱离“文明”社会的樊笼而顺应人的自然天性,使之在自然中率性发展。

卢梭认为人的天性是好的,但观念和道德并不是先天的,人们生来缺乏的,又是成年以后所需要的一切,都是教育的结果。他认为人们所接受的教育有三个来源:即来自自然、来自人和来自事物。其中,“我们的才能和器官的内在发展,是自然的教育;别人教我们如何利用这种发展,是人的教育;我们对影响我们的事物获得良好的经验,是事物的教育。”卢梭又指出这三种不同的教育中,“自然的教育是完全不能由我们决定的,事物的教育只是在有些方面才能够由我们决定。只有人的教育才是我们能够真正地加以控制的。”他由此便得出结论:只有使我们力所及的两种教育(人和事物的教育)去服从于力所不能及的教育(自然的教育),三者通力合作,并指向于同一目的时,才能使人得到真正良好的教育。在这里卢梭提出了一个十分可贵的思想观点:“大自然希望儿童在成人以前就要像儿童的样子”。由此可见,卢梭的自然教育就是要求教育应该遵循儿童自身的发展规律,根据儿童的年龄特点和心理特点来进行。在“遵循自然”这个问题上卢梭比夸美纽斯前进了一步。他没有采用引证自然的方法,没有任何神秘主义色彩。卢梭关于教育的三个来源观点,缺乏科学的论证,但是却反映出卢梭已接触到遗传、环境与教育三者对人的发展的作用以及相互关系这样一个教育理论中的基本问题。

与“遵循自然”紧密联系的是“自由教育”。因为在卢梭看来,人的最重要的自然权利就是自由。因此,遵守自然的教育必然是自由的教育。这种教育必须保护儿童善良的天性,使身心得到自由的发展。卢梭坚决反对压抑儿童的个性和束缚儿童的自由,反对严格的纪律和死记硬背;主张让儿童完全自由的活动,并尽可能多地给儿童以自由活动的机会,让他们能用自己所有的方法去看、去想、去感觉一切事物。教育者的任务就是创造一个能够促进儿童自由发展的合适环境,从旁仔细地观察和适当地诱导,当儿童感到经验或力量上不足时给予适当的帮助,而不应该强迫儿童接受成年人所特有的方式和方法。卢梭认为,只有依照儿童的本性自由发展起来的人,才能成为真正的、自由的人。这一观点,具有解放思想,打破死气沉沉的教育局面的进步意义,有利于充分发挥儿童的主动性和培养独立活动的能力。但是卢梭过分地强调儿童的自由活动,忽视教师正面的指导作用,这是不可取的。

儿童的年龄分期及其教育

卢梭从自然教育的理论出发,依据他对儿童发展的自然过程的理解,将其划分为四个年龄阶段,并根据各个年龄阶段儿童身心发展的特征规定了相应的教育任务。

1.婴儿期的教育

卢梭将从出生到2岁划为婴儿期,他认为应以体育保健为主。因为健康的身体是智慧的工具。体育乃是一切教育的基础。这时的体育主要是以身体的养护和锻炼为主。其关键是“多给孩子们以真正的自由”。他反对捆绑婴儿的四肢,要求衣服宽松肥大,使婴儿的肢体可以充分自由活动,而且衣服不宜穿得太多,应该养成他们适应各种天气变化的能力。卢梭还主张婴儿应该由母亲哺乳,由父母亲自养育。儿童还应该培养具有抵抗疾病的能力,不能完全依赖医药的治疗。不能溺爱儿童,不强迫或加速儿童语言的发展,应该顺其自然。

2.童年期的教育

2岁至12岁为童年期,卢梭称这一时期是理智睡眠时期。童年期的孩子言行多受感性的支配,缺乏理性的力量。所以这个时期不要直接对儿童进行智育,教育的任务是发展儿童的外部感觉器官。因为外部感觉器官是智力教育的前提。

卢梭认为,为了发展外部感觉器官,应该尽量给孩子提供各种活动的机会;为了触觉,应该让孩子亲自去摸去抓每件东西,多在黑暗中做游戏,由此使儿童了解感觉与引起感觉的事物之间的关系;为了发展视觉,要让儿童尽早地学习写生画和制图;为了发展听觉,卢梭主张应使儿童练习唱歌,注意发音纯正、清晰,并习惯听有节奏、有旋律的声音;对于儿童的味觉和嗅觉,卢梭认为不应该竭力加强发展,儿童的食物应该是自然的,简单的。卢梭是西方教育史上第一个详细地研究幼儿外部感觉器官的教育问题的人,这对后来学前教育学的发展产生过巨大的影响。

卢梭还认为12岁以前的儿童没有道德概念,不宜对其讲抽象的道德概念。若需要只能用“自然后果”的方法进行教育。“自然后果”即对于儿童的过失不去责备和惩罚他,而是利用过失的自然结果,使儿童自食其果,从而促使其反省并改正。卢梭认为,在幼儿,感觉中不存在的东西,在其大脑中也不会产生相应的观念,他们必须通过自己的切身体验来认识周围的事物和现象,认识活动及其结果的意义。例如孩子打破了房间里的窗子,就让他昼夜都受风吹,别怕他受风寒,“因为宁可让他着凉,不可让他发疯”。卢梭主张在对待孩子的缺点、错误或过失行为时,可以结合孩子的行为及其结果进行教育,使他们在自身行为的不良后果中接受教训,从而改正缺点和错误,这在一定程度上是符合儿童的心理特点的。但也有一定的局限,例如卢梭认为,受风吹不是惩罚,而是过失的自然后果。其实这还是惩罚。

3.少年期的教育

12至15岁为少年期,卢梭认为这时是“劳动、教育、学习的时期”。因为儿童到12岁时已经有了强健的身体,有发育良好的感官,有了独立工作的能力和习惯,“可以进行智育和劳动教育。”这时期教育的目的在于发展学生的智力,培养学生对科学的兴趣和研究科学的方法。

在教学内容方面,卢梭认为应该以有益的、必需的、正确的和符合儿童理解能力的知识为主。他尤其重视有实用价值的学科如天文、地理、物理、几何以及读、写、算等学科的学习。他完全排斥神学,但也排除人文学科,认为这些学科要到15岁以后才能学习。

既然卢梭认为智育的主要任务是交给学生打开知识宝库的钥匙,是教给学生掌握知识的工具,而不是知识本身,那教给学生掌握工具的方法是什么呢?卢梭首创地提出运用“发现学问”、“发现真理”的发现法。他说:“问题不在于告诉他一个真理,而在于教他怎样去发现真理。”他强调,在发现法实施的过程中,首先,发现不是凭空发现,应该以儿童的经验为基础。儿童要在经验的基础上通过亲身的实践活动发现真理。其次,教师要设置问题,布置情景,去激发学生的发现思维。他举了这样一个例子:“我拿起一块石头,假装要把它放在空中,可是我一空手,石头就掉下来了。我看见爱弥尔很注意我的动作,于是我问他:‘这块石头为什么掉下去了呢?”这样,使爱弥尔发现问题,认真思考,以解决问题,这就使他上了第一堂物理课。显然,卢梭重视的是采用观察、实验等形式,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会正确地思维和判断。

除智育以外,卢梭对劳动教育也非常重视。他认为“劳动是社会的人不可减免的责任,任何一个公民,无论他是贫或者是富,是强或是弱,只要他不干活,就是一个流氓。”只有劳动才使人“过着自由、健康、诚实、勤劳和正直的生活。”卢梭要求爱弥尔首先学习农业劳动,因为农业是最诚实、最有益于人类的。但他又让爱弥尔看到农业劳动者被束缚在土地上,是不自由的。所以爱弥尔还要再学习一种劳动技能。他认为,在人类一切可以谋生的职业中,最能使人接近自然状态的职业是手工劳动,而手工劳动中最有益、最适合学生兴趣的是木工。木工可使人灵巧、机敏,能发展人的优美典雅感,他要求爱弥尔每周要有二天的时间到木匠的工场里学习木工技术。这时期的教育使爱弥尔既有工匠的双手,还有哲学家的头脑。

4.青春期的教育

15岁到成年为青春期。卢梭称这个阶段为“激动和热情”时期,应该进行道德教育。

卢梭从资产阶级人道主义观点出发来看待道德和道德教育,他认为人们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情欲,即“自爱”,“扩张自爱而爱他人,这就变成为道德”。基于这一认识,他把道德教育的任务归为:培养善良的情感,正确的判断和良好的意志。为了培养青年善良的情感,应当让青年去观察人类的苦难、贫困和悲伤的情景,以培养同情他人的感情。为了培养正确的判断,他认为最好的方法是学习历史和伟人传记。而培养良好的意志则需要实际的练习,即社会道德的实践。总之,他认为在道德教育方面“一定要少说多做”,“要善于选择地点、时间和人物,以实例教育学生”,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卢梭的道德教育中也包含了宗教教育。他从自然神教出发,认为爱弥尔在18岁以前不应该同他谈宗教,直到他能自己探究宇宙万物的基本原因时,就会逐渐理解宗教的起源,然后成为研究自然进而寻求自然的创造者,最后趋向自然神教的世界观。

卢梭的社会政治思想深深地影响了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正如拿破仑所说:没有卢校,不会有法国革命。在世界教育史上,卢梭也是划时代的教育思想家。他的教育思想对后来的资产阶级教育家以极大影响,如裴斯泰洛齐、福禄倍尔、康德、泛爱学派的巴西多以及俄国大文豪列夫·托尔斯泰,直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斯宾塞、杜威、蒙台梭利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