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琴

我国的拉弦乐器主要是指各种类的胡琴。胡琴的前身是唐代时我国北方少数民族创造的奚琴,约于北宋时传入中原地区,到了元代,已在全国广泛流行(古代把北方少数民族统称为胡,对他们创造的乐器,也冠以“胡”字, 胡琴因而得名)。经过近千年的不断创造、改革(特别是近数十年来),胡琴有了很大的发展,成为颇具民族特色的系列乐器。常见的高、中、低音的拉弦乐器主要有:

高音:京胡、板胡、高胡、二胡等。中音:中胡、四胡、坠胡等。

低音:大胡、革胡、马头琴等。

胡琴类拉弦乐器在构造上的共同特点是:有一个木制或竹制的琴筒(有圆筒形、六角形、扁圆形等多种形状),一端蒙以蛇皮、蟒皮或木板(如板胡是用薄桐木木板做面板的),即发音的音箱;琴杆上张有二根钢丝弦或丝弦(四胡、革胡则张有四根弦)通过琴杆的弦轴来控制和调节音;用竹杆马尾弓,夹子两弦之间拉奏(革胡、马头琴用木杆马尾弓,在弦外拉奏)。

胡琴类拉弦乐器在演奏上的共同特点是:用右手运弓,使弓毛与琴弦摩擦而发出音,发音的强或弱,连贯或跳跃,刚劲或柔和等等,都取决于运弓用左手按弦,以产生出不同高低和不同长短的乐音,并通过左手指法的运用, 产生出各种弦乐器独有的揉弦、滑音、颤音、泛音等表现手法;所有拉弦乐器均无固定品位,可以自由地演奏各种变音和调弦转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