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格之辨在雅俗
中国传统美学主流是尚雅贬俗。历代的文艺批评理论家都把雅俗当作重要的审美批评标准。刘勰在《文心雕龙·体性》篇中,第一次把文学风格正式分为八种:“一曰典雅,二曰远奥,三曰精约,四曰显附,五曰繁缛,六曰壮丽,七曰新奇,八曰轻靡。”在这里,刘勰具体解释“典雅”的内涵, 就用了“熔式经诰,方轨儒门”这八个字,意思是说,取法于经书,并模仿于儒家典籍,所论还是从思想内容入手,而且,与“典雅”相对的是“新奇”, “新奇者,摈古竞今,危侧趣诡者也”。晚唐的司空图在《二十四诗品》中
继承了刘勰“典雅”的概念,但在具体解释这个概念时,他却做了新的发挥: “玉壶买春,赏雨茆屋。坐中佳士,左右修竹。白云初晴,幽鸟相逐。眠琴绿阴,上有飞瀑。落花无言,人淡如菊。书之岁华,其曰可读。”这里所描绘的其实正是佳士们“赏雨”的典雅情境。司空图是以景之雅、情之雅、人之雅,来渲染一种典雅的气氛,让人感受到“典雅”风格的韵味。杨廷芝《诗品浅解》说得简单明白:“典则不枯,雅则不俗。”而这正是司空图不同于刘勰之处,说明典雅作为一种风格已经有了新的内涵。唐代殷璠在《河岳英灵集序》中也从文体的角度提出了“雅体、野体、鄙体、俗体”的区别,而实际上就是雅俗二体。到了宋代,趋雅避俗的呼声越来越高涨。黄庭坚所处的时代正是北宋初年,西昆体颇有影响,他针对西昆末流的浅薄藻饰提出了“宁律不谐,不使句弱;用字不工,不使语俗”(《题意可诗后》)的主张, 要用劲峭生硬、清新奇崛的风格对流行的诗风进行变革。后来的赵翼在《瓯北诗话》中评黄庭坚的诗,就说他“专以拗峭避俗”。黄庭坚之后,几乎所有的批评家都把雅俗的区分看得非常重要。宋人徐度说:“凡作诗,工拙所未论,大要忌俗而已。”(《却扫篇》)另一位宋人严羽则具体指出:“学诗先除五俗:一曰俗体,二曰俗意,三曰俗句,四曰俗字,五曰俗韵。”(《沧浪诗话》)元人杨载也把“俗意、俗字、俗语、俗韵”作为诗人必须警戒的东西。清人刘熙载的看法与他们大致相同,他在,《艺概·诗概》中说:“俗意、俗字、俗调,苟犯其一,皆古之弃也。”清代骞宗赛在《芥舟学画编》卷三《山水》中甚至辟有专章来论述《避俗》,并提出了雅和俗不同的五种表现:五俗是“格俗、韵俗、笔俗、图俗、气俗”;五雅为“高雅、典雅、隽雅、和雅、大雅”。这种崇雅鄙俗的思想主张和社会风尚直到明中晚期才有了一些改变。以李贽、袁宏道、冯梦龙为代表的一批文人士大夫,针对明代严重的复古主义思潮,提出了“宁俗伤雅”的主张,这恐怕是传统社会中最为大胆的对世俗文化的肯定。在实践中,文人士大夫的介入,也促进了俗文化水平的大大提高,从而推动了雅文化与俗文化的相互融合。
不过,崇雅鄙俗也好,宁俗伤雅也好,总之,除了这种艺术的宣言,我们更需要确定雅和俗各自的内涵和外延。
但是,雅和俗又是最难确定的东西。钱钟书先生在《论俗气》一文中介绍亚尔特斯·赫胥黎的观点:“赫胥黎先生以为俗气的标准是跟了社会阶级而变换的;下等社会认为美的,中等社会认为俗不可耐;中等社会认为美的, 上等社会认为俗不可耐,以此类推。”然而,钱钟书先生认为:“赫胥黎先生的说法只让我们知道俗气产生的渊源(origin),没有说出俗气形成的性质(nature),只告诉我们怎样有俗气,并没有讲清什么是俗气。”雅又何尝不是如此?如果说,雅俗的政治分野还比较清楚的话,那么,在审美的领域,雅俗的区别却越来越受到人的主观因素的影响。在这个意义上或许可以说,事物本身是无所谓雅俗的,观者不同,得出的结论就可能不同。所以, 人文背景、知识程度、思想修养、社会地位以及所处时代和看问题的角度不同,都可能在作家和作品的判断上导致某种分歧。
白居易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据旧时的传说,“白乐天每作诗,令一老妪解之,问曰解否?妪曰解,则录之,不解,则又复易之”。(《诗人玉屑》卷八引《冷斋夜话》)胡适先生认为,这个故事不见得可靠,大概是出于后人的附会。但它却暗示当时有人认定白居易是故意用平常白话作诗的。对此有人不满,说:“乐天赋诗,用老妪解,故失之粗俗。”但也有人
持相反的看法,认为:“白乐天诗,善用俚语,近乎人情物理。”(《逸老堂诗话》卷下)不管是“失之粗俗”,还是“近乎人情物理”,他们总还承认白居易作诗是用了许多俗说、俗事、俗韵的。其实,白居易作诗不仅在语言上力求通俗浅白,就是在诗境的构思上也力求浅俗。他还特别注意学习流传于民间的俗体,使农夫村妇喜闻乐见的民歌民谣为他所用。据说,模仿民间曲子词进行创作就是从他开始的,后来曾经有人作诗称赞他:“潇潇暮雨吴娘唱,制曲端由白乐天。”(《乐志堂诗集》卷六)然而,如果我们换一个立场,也许我们会认为,白居易的创作不仅不俗,而且是一种雅。叶燮就看到了这一点,他说:“白俚俗处而雅亦在其中,终非庸伯可拟。”(《原诗》)其理由可以参见白居易自己所作的《新乐府序》:“凡九千二百五十二言,断为五十篇。篇无定句,句无定字;系于意,不系于文。首句标其目, 卒章显其志,《诗三百》之义也。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谕也;其言直而切,俗闻之者深诫也;其事核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其体顺而律,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这就是说,站在正统的儒家的立场,我们不能不认为,白居易的诗, 至少他创作的《新乐府》和《秦中吟》,完全符合讽谏君主、教化天下、移风易俗的标准,是真正的雅诗;而俗,则只是他的“包装”而已。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可以看到,在传统美学领域,仍有一些约定俗成的可以区别雅俗的审美标准,它们具体表现在语言、体裁、题材、手法、境界等诸多方面。首先是语言,文言为雅,白话为俗,历来如此。中国古代正统雅文学的最显著特征就是文言,而与此相对的,白话也就成了俗文学的重要标志。不过,时代不同,对文言的具体要求也有所不同。汉代的时候,“奏议宜雅”,当官的写文章就模仿《尚书》的语言,结果,“小吏浅闻,弗能究宣,无以明布谕下”。汉武帝不得不想出一种政策,叫各郡县挑选可以造就的少年,送到京师,读书一年,毕业之后,补“文学掌故”缺,负责解释政府的文件。文言之不方便由此可见,但人们仍然偏重文言,轻视白话,根子就在于整个社会风尚一直都是崇雅贬俗。而与此相关的是,人们普遍认为语言的雅俗和读书多少有关,黄庭坚就说过:“诗词高雅,要从学问中来。” 直到宋代以后,特别是明中晚期,人们才逐渐认识并承认了白话对于文学的重要性,并生长出话本、杂剧、小说等足以和雅文学相抗衡的文学样式。
体裁的雅俗主要表现为古今之分、功能之分。郑振铎先生认为:“除诗与散文之外,凡重要的文体,像小说、戏曲、变文、弹词之类,都要归到‘俗文学’的范围里去。”事实上,纵观文学发展史,各种体裁都有一个由民间到文人,由粗糙到精致,由随意性强到相对稳定的过程。五言诗后来是雅文学,但在汉代它就是俗体。宋词、元曲的发展也是如此,俞平伯先生曾简要地说到词与曲的同源分流问题:“最初之词曲虽同为口语体,同趋于文,而后来雅俗之正变似相反也。换言之,即词的雅化甚早,而白话反成别体;曲之雅化较迟,固以渐趋繁缛,仍以白话为正格。”俞平伯先生还说:“词虽出于北里,早入文人之手,其貌犹袭倡风,其衷已杂诗心⋯⋯曲则直至今日犹未脱歌场舞榭之生涯。”(《论诗词曲杂著》)这里我们看到,词曲正是沿着雅俗两条道路分流的。而词的雅化,就是一个文人化、雅言化的过程, 也是一个逐渐脱离市井的歌场舞榭生涯的过程,而最终成为供文人士大夫案头吟味的新诗体。
题材也有雅俗之分。言志为雅,言情为俗,则是一种最为笼统的分别。
不过,宋代的文人大都是根据这一点来决定作诗还是填词。甚至以俗著称的北宋词人柳永,当他表现凝重的题材,表达其忧国忧民之情的时候,也只能选择诗这种体裁。有时我们很难想象,写过“彩线慵拈伴伊坐”的人,还能写“煮海之民何所营,妇无蚕织夫无耕。衣食之源太寥落,牢盆煮就汝输征”。然而,这正是“诗雅词俗”的明证。而随着词的雅化,原来由词承担的一部分题材,就由散曲担负起来。
雅俗之分更多地表现在写作手法上。一般说来,文人士大夫的作品含蓄而有深意,在语言表层与思想深层之间给读者留下想象的空间,因而属于雅文学的范畴;民间的作品则不然,尤其是市井中的作品,只能是浅显通俗, 直抒胸臆,故称之为俗文学。于是,雅则含蓄,俗则浅露,似乎就成了大家的通识。包括一些文人作品,如白居易的某些诗,被批评为俗气,固然因其好用俗语,追求通俗,但也因他“述情叙怨,委曲周详,言尽意尽,更无余味”,所以他才“以俗见讥于论者”。这种观念的养成,恐怕又和中国古典美学中深厚的儒道传统一直起支配作用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