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口对环境压力的数量比较

人口对土地的压力。土地,是人口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区域,是自然资料的载体,包括地上资源(森林、动物、河、湖等)和地下资源(矿物、淡水等)。土地分为:已开发利用的土地,暂未开发利用的土地(如沙漠荒原等)。为了比较我国人口与世界其他国家人口数量对土地的压力,我们规定:

世界人均土地面积为 1 个标准压力,世界人均土地面积除以各国人均土地面积,其商值即为人口对土地的压力。

据统计,1987 年我国及世界部分国家人口对土地的压力,由小到大顺次排列如下:澳大利亚 0.06,加拿大 0.07,前苏联 0.34,巴西 0.45,美国 0.70,墨西哥 1.11,埃及1.38,印尼 2.42,法国2.73,尼日利亚 2.99, 中国 3.02,波兰 3.25,巴基斯坦 3.47,意大利 5.14,印度 7.04,日本 8.73,孟加拉 19.26。上述各国中,压力最大的孟加拉,是压力最小的澳大利亚的 321 倍,差异很大。我国人口对土地的压力为 3.02 个标准压力, 它说明:(1)我国人均土地面积,不到世界人均土地面积的 1/3;(2)我国人口密度是世界人口密度的 3.02 倍。

为了分析我国 1949—1989 年人口对土地压力,我们规定:1949 年人口密度为 1 个标准压力,1950—1989 年各年人口密度除以 1949 年的人口密度, 其商值为各年的人口对土地的压力。经计算,1949 年压力为 1,1961 年为1.22,1970 年为 1.52,1980 年为 1.82,1989 年为 2.05。1989 年的压力比 1949 年增加 1.05 倍,年均递增 1.81%。而同时期内,我国人口数量由 1949 年的 54167 万,增加到 1989 年的 111191 万,增长 1.05 倍,年均递增 1.81%。由此看到,我国人口对土地的压力,随着人口的增长而同步增长。这说明,40 年来,我国人口对土地的压力增加 1.05 倍,即人均土地面积减少一半以上,人口密度增长 1 倍以上,人口生存和发展的区域,缩减了一半以上。为了缓解人口对土地的压力,控制人口数量是必要的。

人口对耕地的压力。我们规定,世界人均耕地面积为 1 个标准压力,世界人均耕地面积除以各国人均耕地面积,其商值即为各国人口对耕地的压力。据统计,1986 年我国及世界部分国家人口耕地的压力,由小至大顺次排列如下:澳大利亚 0.09,加拿大 0.15,前苏联 0.34,美国 0.35,巴西0.59,波兰 0.71,墨西哥 0.96,尼日利亚 0.97,法国 1.16,印度 1.28, 中国 3.05,孟加拉国 3.15,埃及 5.88,日本 7.97。我国人均耕地 1.37 亩,不到世界人均耕地 4.19 亩的 1/3。即以占世界 7%的耕地,养活占世界 21.4%的人口。我国人口对耕地的压力为巴西、美、加、澳的 5.2 倍、

8.7 倍、20.3 倍、33.9 倍,压力是很大的。

1949 年我国耕地为 14.68 亿亩,人均 2.7 亩(规定为 1 个标准压力),

1988 年我国耕地为 14.4 亿亩,人均 1.3 亩,人口对耕地的压力为 2.08。

39 年来,压力增加 1.08 倍,年均递培 1.89%,人口数量增长 1.02 倍, 年均递增 1.82%。同时期内,人口对耕地的压力增长速度,超过了人口数量增长的速度。这是由于在同时期内人口增长 1.02 倍,耕地面积减少 1.37

%(年均递减 0.04%),人口增加、耕地减少双向因素作用的结果。

我国人口对耕地压力的地区差异。规定全国人均耕地面积为 1 个标准压力,全国人均耕地面积除以各地区人均耕地面积,商值即为各地区人口对耕地的压力。

据统计,1988 年我国各地人口对耕地的压力,由人至大顺次排列如下(括号内为人均耕地亩数);黑龙江(3.82)0.34,内蒙古(3.49)0.38, 新疆(3.24) 0.40,宁夏(2.68) 0.49,吉林(2.50) 0.52,甘肃

(2.44) 0.54,山西(2.02) 0.65,青海(1.96)0.67,河北(1.70) 0.77,陕西(1.70)0.77,西藏(1.57) 0.83,辽宁(1.37) 0.96, 河南(1.29) 1.01,山东(1.28)1.02,安徽(1.22)1.07,云南(1.17) 1.12,江苏(1.06)1.23,海南(1.03) 1.27,湖北(1.01) 1.29, 江西(0.98)1.34,广西(0.94)1.39,四川(0.90)1.46,贵州(0.89) 1.47,湖南(0.85) 1.54,天津(0.77)1.70,福建(0.65) 2.02, 广东(0.64) 2.05,浙江(0.62) 2.11,北京(0.58)2.27,上海

(0.39)3.37。压力最大的上海,是压力最小的黑龙江的 9.9 倍。若除去京、津、沪 3 市,在 27 个地区中,压力最大的浙江,是压力最小的黑龙江的

6.2 倍,差异仍很大。人均耕地不足 1 亩的地区占总地区数的 36.75

人口对森林、草原、淡水的压力。1.我国人口对森林的压力。以世界人均森林面积为 1 个标准压力,世界人均森林面积除以各国人均森林面积,商值即为名国人口对森林的压力。1986 年,我国及部分国家人口对森林的压力,由小至大顺次排列:加拿大 0.06,澳大利亚 0.12,巴西 0.21,前苏联 0.24,美国 0.75,印尼 1.14,墨西哥 1.48,法国 3.10,波兰 3.50, 日本 3.93,尼日利亚 5.67,意大利 6.91,中国 7.56,印度 10.02,英国 20.12,巴基斯坦 26.34,孟加拉 39.26。上述各国中,我国人口对森林的压力为 7.56,人均森林 1.6 亩,不足世界人均 12.4 亩的 1/7,是日本的 1/2,墨西哥的 1/5,美国的 1/10,前苏联的 1/31,巴西的 1/36, 澳大利亚的 1/63,轵拿大的 1/126。我国森林覆盖率为 12%,比世界低 11.2个百分点。可见,我国是个森林贫乏的国家。

  1. 我国人口对森林蓄积量的压力。以世界人均森林蓄积为 1 个标准压力,世界人均森林蓄积量除以各国人均蓄积量,商值即为各国人口对森林蓄积量的压力。据统计 1986 年我国人口对森林蓄积量的压力为 6.45,人均林木 9.7 立方米,不到世界人均 63 立方米的 1/6,仅是澳大利亚的 1/7,美国的 1/9,前苏联的 1/32,巴西的 1/43,加拿大的 1/92。我国每年林木生长量为 2.75 亿立方米,消耗量为 2.94 亿立方米,赤字为 0.19 亿立方米,入不敷出。可见,我国也是个林木蓄积量短缺的国家。

  2. 我国人口对草原的压力。以世界人均草原面积为 1 个标准压力,世界人均草原面积除以各国人均草原面积,商值即为各国人口对草原的压力。据统计,我国 1986 年人口对草原的压力为 3.06,人均草原 3 亩,不到世界人均 9.8 亩的 1/3,仅为墨西哥的 1/4,美国的 1/5,前苏联的 1/6,澳大利亚的 1/13。

  3. 我国人口对淡水的压力。据统计,1985 年我国淡水储量居世界第 6 位,然而人均储量不到世界人均的 1/4,人口对淡水储量的压力大于 4。我国人均可得淡水量,仅是美国的 1/4,巴西的 1/15,前苏联的 1/17,巴拿马的 1/26,加拿大的 1/48。可见,我国是个淡水贫乏的国家。

通过以上我国人口对环境的压力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我国自然资源人均水平大都低于世界人均水平;必须大力控制人口数量,以缓解人口对环境日益增长的压力;必须把保护自然环境提上议事日程,为我国人口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