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密约》

俄国与清政府订立的秘密条约。1896 年 6 月 3 日(光绪二十二年四月二十二日)沙俄利用中国在中日甲午战争中战败的困境,借口“共同防御”日本,诱迫清政府派遣特使李鸿章与俄国外交大臣罗拔诺夫、财政大臣维特在莫斯科签订《御敌互相援助条约》。又称《防御同盟条约》。一般称为《中俄密约》。全约共六条,内容是:①日本如侵占俄国远东或中国以及朝鲜土地,中俄两国应以全部海、陆军互相援助;②非两国共商,缔约国一方不得单独与敌方议和;③开战时,中国所有口岸均准俄国兵船驶入;④为使俄国便于运输部队,中国允于黑龙江、吉林地方接造铁路,以达海参崴,该事交由华俄道胜银行承办经理;⑤无论战时或平时,俄国都可通过该路运送军队军需品;⑥此约自铁路合同批准日起,有效期十五年。根据《密约》第四条, 同年 9 月 8 日由中国驻德、俄公使许景澄与华俄道胜银行代表在柏林签订了

《中俄合办东省铁路公司合同章程》。合同规定成立中国东省铁路公司,其章程照俄国铁路公司成规办理。至此,俄国获得了使西伯利亚大铁路穿过中国领土直达海参崴的特权。《密约》的签订和筑路权的攫取,为沙俄侵略势力进一步深入和控制中国东北三省提供了各种方便,大大加强了沙俄在远东争夺霸权的地位。

(黄纪莲)

中法汉学研究所 法国在中国开设的学术研究机构。1941 年在北平(今北京)成立,前身为《法文研究月刊》出版委员会。经费主要来自中法庚子赔款余额。由法国驻京使馆聘请汉学家铎尔孟任所长,使馆秘书杜伯秋主管行政。珍珠港事变后,燕京大学停办,该所乃扩大编制,除原有研究员杨堃

(社会学)、曾觉之(法国文学)、傅惜华(俗文学)及法国青年汉学家施来麦、甘茂德外,增聘燕大教授高名凯(语言学)、聂崇歧(历史学)及原燕大引得编纂处职员多人。所址设在东皇城根原中法大学校舍。1945 年前, 该所设有通检(引得)组、民族研究组、历史考古组、翻译组、《法文研究》组,图书馆,附设法语夜校(由原中法大学教师任教)。抗战胜利后,原燕京、中法大学教职工回校,杜伯秋调回巴黎,工作一度停顿。1947 年该所隶属巴黎大学,改名“北平汉学研究所”,由巴黎大学中国学院院长戴密微任所长,汉学家韩百诗主管行政,青年汉学家李嘉乐、于儒伯等来华参加工作。经费由法国外交部文化司拨付。1949 年后实际上停止工作,1953 年正式停办。

该所出版物有:①通检丛刊。出版《论衡》、《吕氏春秋》、《风俗通义》、《春秋繁露》、《淮南子》等十余种通检。②《汉学》学报。共出三辑(1942、1947、1948)。③展览会目录三种:民间新年神像(1942),18~ 19 世纪之法国汉学(1943),明代版画书籍(1944)。④图书馆馆刊。⑤《法文研究》。自 1933~1945 年共出三十六期。⑥《艺文萃译》(1945)。在通检编纂、民俗研究及中法学术交流方面作出了一定的成绩。

该所图书馆收藏有中国民俗、方志、笔记、小说、汉代壁画拓片等珍贵书籍。

(张芝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