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教神学思想

19 世纪新教神学思想,同这一时期先后出现的思想潮流——浪漫主义、唯心主义、进化论十分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康德、黑格尔、进化论引起了新教神学家对新教教义的重新思考。

伊曼努尔·康德(1724—1804 年)的活动虽然属于 18 世纪,但他是对19 世纪以后的近现代神学影响最大的哲学家。1781 年,《纯粹理性批判》出版,康德开始了在哲学领域的“哥白尼革命”。康德否定了从洛克到休谟关于心智的意见,即心智在活动时,所起的是一种被动的作用。康德认为,心智是主动的,它们不是来自经验,相反,心智把它自身的认识形式加诸于经验材料。从这个意义上讲,它属于无法观察到的先天范畴。因此,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论证了知识是两种要素的产物——来自外界的内容,心智赋予的形式。人类的知识由这两种要素产生,但它们仅仅能认识经验中的

现象,而不能认识现象以外的自在之物。上帝存在、自由意志、灵魂不朽等观念,既不是经验中的现象,又不是先验的范畴,因此不是理性认识的对象。纯粹理性对这些观念不能给以证明。从此点出发,康德推翻了三种借助纯粹理性证明上帝存在的方法,即“本体论的方法”、“宇宙论的方法”、“物理学——神学”的方法(或称“设计论论证”),彻底批判了信仰的纯粹理性依据。

但是康德并不是要从人类的思想中取消上帝的存在,“发现必须否定认识,以便为信仰留下地盘。”1785 年和 1788 年,康德发表了《道德的形而上学基础》和《实践理性批判》两书,力图证明人与世界的关系不限于科学认识,世界是一个我们在其中行动的道德评价的王国。康德认为,人类生活在一个道德世界中,道德的行动是具有责任感的行动。康德将基本道德法则看作是初始的立法原则,而这初始的立法原则就是绝对的命令,即一个人“只能根据这样一个准则来行动,凭着这个准则,你能同时期望它成为普遍的法则。”与道德的“绝对律令”相联系的,有 3 个先决条件:①人必须自由;

②人能永生、灵魂不朽;③上帝的存在,因为只有上帝才能使人们在履行德行后获得幸福。在纯粹理性中,上帝只是一个假设,而在实践理性的 3 个先决条件中,上帝成了一种信念。道德的基础,不是对上帝的认识,在康德看来,对上帝的认识,是道德理性的一个基本要求。在传统学说中,道德是以神学为基础的,而康德力图证明:宗教的基本信念需要我们的道德理性的支持。于是康德借助于理性的道德原则,第一次证明了上帝的必然性。康德摒弃了用形而上学证明为基础的思辩神学,在他看来,认识上帝的唯一途径, 是通过道德良知;唯一真实的神学,乃是道德神学。

康德认为,基督教尽管在历史上有一些不完善之处,但在所有的现实宗教之中,却是一种最为接近纯粹的、合理的、道德的信仰。

康德对于基督教神学的贡献不仅在于他对教义作出了合乎理性的解释, 而且更在于他证明了人具有最深刻的感情。它是人的宗教信仰与道德行为的基础。康德对于现代宗教思想的影响是深远的。他的理论,播撒了 19 世纪宗教思想许多流派的种子,而这些流派的观点,常常是大相径庭的。因此,康德的重要性,就在于他思想的丰富性与启发性。现代宗教不可知论、宗教上的“幻觉主义”与“主观主义”以及宗教上的实用主义都从康德的思想中受到启发。施莱尔马赫和利奇尔则接受了康德将信仰建立在理性以外心智功能上的影响,对基督教新教神学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弗里德里希·施莱尔马赫(1768—1834 年)被公认是从加尔文到卡尔·巴特期间最重要的新教神学家。他在神学领域中进行了一场“哥白尼革命”, 其重要性可与康德在哲学中的革命相比。施莱尔马赫出身于普鲁士一个随军牧师的家庭,自幼接受摩拉维亚兄弟会的虔敬主义的宗教教育。后来又受到柏拉图、斯宾诺莎、康德和浪漫主义的影响。从 1810 年起任柏林大学神学教授,直至去世。1799 年出版《论宗教》,阐述了他深受浪漫主义影响的基本思想;1821—1822 年他写出了《根据福音派教会原则之基督教信仰的阐释》, 阐明他成熟的见解。

施莱尔马赫综合以前各派的成果,为基督教神学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基础并赋予基督一种新的意义。施莱尔马赫对宗教提出了完全不同于正统派和理性主义者的解释。正统派和理性主义者都认为宗教本质上是一套知识体系和人类接受的具有外在权威的行为准则。对正统派而言,宗教的基础就是承认

神启真理和服从上帝的盲意;对理性主义者而言,宗教就是接受自然神学和被理性所确证的普遍的道德规范。施莱尔马赫认为宗教既不是“一种思想方式,一种信仰,一种思考世界的特别方式”,也不是“一种行动方式,一种特别的愿望或喜爱,一种特殊的行为和品质”。即宗教“必然不同于关于上帝和世界的种种见解的混合,也不同于关于一种或两种生活方式的教训的混合。”宗教不应混同于知识,同时,宗教也不应混同于道德。在施莱尔马赫看来,感觉才是宗教生活特有的要素,宗教从本质上讲就是感觉。“全部宗教的总和就是这样一种感觉,就其最高的统一性而言,一切在感觉中推动我们的东西,只是一个东西⋯⋯就是说,是这样一种感觉:我们的存在和生命, 是在上帝中并依靠上帝的存在和生命。”①他认为,上帝贯穿于宇宙之中,宇宙是普遍的、绝对的、永恒的,而人与之相比较,则是有限的、暂时的和相对的,从而使人对上帝产生了某种依赖感。通过我们对世界的体验,得到一种对无限者的感觉,这种感觉就是上帝作用于我们的方式,而不论这种感觉是否导致思想或行动。后来,在《根据福音派教会的原则对基督教信仰的阐释》中,施莱尔马赫把宗教阐释为人们内心的绝对依赖感,教义是这种绝对依赖感进行反思的产物。他认为弥合有限与无限的鸿沟,使人与上帝融洽是一切宗教的目的。因为宗教的基础在于人的内心的绝对依赖感,所以同理性主义理论相反,历史上实际存在的宗教是多种多样的。而每一宗教的价值由达到上述目的的程度而定,因此宗教不应分为真的和假的,宗教的区别只在于达到目的程度不同。

在人类已知的宗教中,施莱尔马赫认为基督教是一种更为深刻、更为崇高、更带有普遍性的宗教。因为基督教最充分地完成了一切宗教试图达到的目的。基督教的崇高与力量,表现在其创立者的独特作用之中。耶稣基督本身便是有限与无限,暂时与永恒的调和,是神与人的合一。所以耶稣基督是引领他人与上帝相交的中介人。基督教信仰的独特性质在于“在基督教中, 一切都与拿撒勒的耶稣所完成的救赎相关。”所有的基督教教义都是根据对耶稣所完成的救赎的意识来确定的,因此,基督教神学不可能以自然理性或思辩形而上学为开端,而必须以基督教徒对耶稣救赎的体验为开端。由此可见,施莱尔马赫的基督教神学思想是强烈地以基督耶稣为中心的。在其中, 基督徒的上帝意识,总是在作为救赎者的耶稣基督的身上得到实现。施莱尔马赫还号召教会保持其专属精神性或灵性的天职。他认为,当教会只让信条上的认同起次要的作用,把教士和俗人的区分减少到最小程度,将统一性与整齐划一区分开,摆脱一切外部的利害关系,教会就能成为最为理想的教会。

施莱尔马赫颠倒了传统的神学论述方法,他将体验作为神学的起点,使神学有了一种新的感觉,它可以在体验之中进行自我证明,虽然宗教不能宣称自己在科学上可以证实,但是在表达感觉的生命体验之中,可以确定它的真实性。在施莱尔马赫之后,神学就不再感到必须在科学法庭或者在康德的实践理性法庭之上为自己辩护了。

施莱尔马赫的神学思想强烈地影响了 19 世纪的新教各派。他对宗教基本概念和宗教基础实行的彻底变革,导致了对《圣经》和信经的一种更为开放和更具有批判性的态度。同时,也造成了对《圣经》和基督教传统的更为深

① 施莱尔马赫:《论宗教》,转引自詹姆斯·C·利文斯顿著《现代基督教思想》(上卷),四川人民出版社 1992 年版,第 197 页。

刻的历史学上和心理学上的理解。大大推动了对各宗教的比较研究,推动了宗教现象的科学分析和分类。

在英国被称为“英国的施莱尔马赫”的新教神学家是浪漫主义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萨缪尔·柯勒律治(1772—1834 年)。他是杰出的诗人、文学评论家、哲学家。1798 年和 1799 年他留学德国,受到康德、费希特、谢林等人哲学思想的影响。回国后,通过他的努力,德国浪漫主义与唯心主义哲学才被介绍到英国。柯勒律治并没有提出一个完整的神学体系。他的最重要的神学著作《思考指南》发表于 1825 年。在这部著作中,柯勒律治提出了与理性主义相对立的主张。他认为“理性”与“知性”有区别。柯勒律治肯定了知性的价值,他认为它在其自身的领域是有用的,甚至是必须的。理性则是一种力量,一种直观的感悟力。凭借这种直观的感悟力,感觉、意志以及情感才能作为一个整体行动。因此,柯勒律治的理性是这样一种力量,凭借它, 各种能力可以联合起来,去体验对于真理的直观领悟。宗教真理只有通过这种理性才能被人感知到。在柯勒律治看来,单靠思辩的或推理的理性是无法认识宗教真理的,只有依靠包含深沉的情感的意志的整个人去认识。他认为基督教主要不是一套教义,而是一种生活方式。基督教教义是有生命力的活生生的真理,它依赖于人们内心的宗教意识。而信仰是良知的行动,在于理性与个人意志的综合。柯勒律治反对当时英国流行的对《圣经》的崇拜。他认为《圣经》无误的教义不过是帮助了不信仰宗教的怀疑主义者。柯勒律治提出对待《圣经》应当象对待任何其他著作一样,如果《圣经》包含精神真理,那么,信徒在阅读《圣经》时,《圣经》“将为自身作证,证明它乃出自一种神圣精神。”《圣经》的精神真理,靠的是它完全彻底的正确无误。

《圣经》在精神上的权威性的证明,就在于“它适合我们的天性,适合于我们的需要。”柯勒律治提出只有在怀着信仰阅读《圣经》时,《圣经》才能成为“活生生的上帝之道。人的内心体验是最后的检验标准。

柯勒律治的神学思想,深深地影响了英国基督教神学的复兴,成为英国国教会内的宽和教会派思想的先驱。同时,他强调教会是神圣的组织,高于任何“由法律建立的”机构,这又为新教会派开辟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