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勿随意停药

用药的目的是为了防治疾病,当达到预期的疗效后,一般都应及时停药,以防药品的积蓄中毒、二重感染等。但对慢性病患者则需要适当地延长服药时间,以巩固疗效。如果突然停药,即会产生“停药反应”,甚至危及生命。

镇静催眠药如速可眠、阿米妥、鲁米那及安定等若长期服用,可使其作用逐渐减弱,睡眠时间也随之缩短,使机体对药物产生耐受性,这时需要不断增加剂量,才能获得原有的疗效。产生耐受性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它能使肝细胞内的药物代谢酶增加,从而加速对药物的破坏;另一方面是由于神经组织对药物逐渐适应。同时,机体对这些药物还容易产生依赖性,所以不宜立即停用,否则会产生异常反应。如出现不安、失眠、焦虑、恶心、呕吐、乏力、手指震颤和心动过速、体位性低血压等;也可出现癫痫持续状态,需要及时抢救。据观察,这些反应大多发生于停药后8~12小时,2~3天为高峰,然后缓慢消退,约1一2周才能恢复正常。又如在骤然停服安定药后3~8天,病人会发生感情冲动、虎视眈眈、烦躁不安及全身震颤、呕吐、惊厥,或有近期严重记忆减退;也有的在停药8~10天后,会出现昏迷状态。再如贸然停用安眠酮,病人常有头痛、焦虑、恶心、呕吐或腹绞痛、肠痉挛,以及心动过速、肌肉颤抖、精神错乱等症。

抗癫痫药物如苯妥英钠、鲁米那和扑痫酮、乙琥胺等,它们只能控制症状,并无根治作用,一般需坚持使用3~5年,不能随意中断。若需停药,一定要逐渐减量,不然会促使旧病复发,而且还可能引起癫痫大发作,或癫痫持续状态,即一次发作后,病人意识尚未恢复,又出现第二次发作,需迅即送医院抢救,尤其对服用苯巴比妥者更应提高警惕。为了防患于未然,对于癫痫大发作患者,应在完全控制症状2年以上,才能考虑逐渐减少用药量,直至全部停用,其过渡时间不得少于1年。对于癫痫小发作患者,在完全控制症状1年后才能减药,但停药时间也不得少于6个月。

抗震颤麻痹药如左旋多巴经常与安坦联合应用,以减少用量,增强疗效。但在服用1年后,若突然停用安坦,即失去了抗胆碱作用,发生流泪、多涎、幻视、失眠和肠功能紊乱等症状。

抗抑郁药如丙咪嗪、阿米替林需要使用3个月到1年不等,也不能骤然停用,否则会引起疾病复发,并出现头痛、恶心、呕吐、肌肉酸痛和心神不定等症状。

抗精神病药如氟奋乃静和氟哌啶醇(氟哌丁苯)等,需要使用2年左右,才能巩固疗效。停药时,应缓慢地减少药量,不然会出现焦虑不安、失眠、头痛、恶心、呕吐、肌肉不适及心动过速等症。

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如泼尼松(强的松)、去炎松、醋酸可的松、氢化可的松及地塞米松、培他米松等,长期地连续使用,病人体内垂体分泌的促皮质素(即ACTH)会逐渐减少或停止,而血液中的激素主要由药物供给,致使肾上腺皮质萎缩,功能减退。若贸然切断外来激素的来源,便会发生头昏、发热、恶心、呕吐、心慌、厌食、乏力、腹痛、腹泻、关节肌肉酸痛,以及低血糖、低血压等,严重时可因休克而死亡。这些症状通常发生在停药后24~48小时,轻的在2~5日可消失。停用药物时,应先由每日服几次过渡到每日服1次,再逐渐改为隔日服用,直至逐渐停服,颇为安全有效。

抗心律失常药如心得安具有多功能作用,常用于高血压、心绞痛及甲状腺功能亢进等疾病的治疗,但长期应用后一旦停服,可使交感神经发生代偿性反跳现象。对高血压病人,会引起头痛、焦虑、多汗、乏力和低血压、心动过速、震颤等症;对心绞痛患者,会引起较用药前更为严重的症状,如夜间心绞痛突然发作,冠状动脉功能不全,甚至发生严重的心肌梗塞。据报道,有6例病人贸然停用心得安,结果导致3例发生心肌梗塞,1例突然死亡。故应在2周内逐渐停用心得安。

降血压药如可乐定(即可乐宁、氯压定)、甲多巴等,若长期应用后骤然中断,会造成血压剧升、心率加速,并伴有失眠、头痛、焦虑、恶心、多汗、震颤及面色潮红等症状,甚至出现颅内出血,需要立即抢救。这些反应大都发生在停药后8~72小时以内。高血压兼有冠心病者,可使心肌缺氧加重,甚至发生心肌梗塞,危及生命。其原因可能是由于体内儿茶酚胺的浓度剧增的缘故。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某些催眠药、镇痛药等反复连续使用,都会产生成瘾性,使病人无论在心理上或生理上都会形成依赖性。还有些人滥用复方阿司匹林片、去痛片(索密痛)及维生素C片等,也会发生成瘾性,需要提高警惕。

由此可见,对以上药物千万不能自作主张贸然停用,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唯有在医生的指导下,合理地选择最佳停药时机,并讲究方法,才能扬长避短,确保用药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