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个反驳

关于第四个沉思论真理和错误 “这样一来,我认识到,错误,就其作为错误而言,并不取决于上帝的

什么实在的东西,而仅仅是一种缺陷,从而对于犯错误来说,我不需要有上帝专门为这个目的而给了我的什么能力①。无知当然仅仅是一种缺陷,不需要什么正面的功能去无知;可是,至于错误,事情就不这么明显。因为好象是, 石头以及其他一切无生物之所以不犯错误,就是因为它们没有推理和想象的功能,从而可以得出结论说,要犯错误,就需要给予凡是犯错误的人一种理智,或者至少是一种想象(这两种功能都是正面的),不过只给予犯错误的人自己。

此外,笛卡尔先生又说:“我发现我的错误是由两个原因造成的,即由于我心里的认识功能和选择功能或我的自由意志。”这似乎是②同以前说过的东西有矛盾,在这方面也必须注意,自由意志的自由是假定的,并没有得到证明,虽然这种假定是跟加尔丈派③的意见相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