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关于上帝和人的灵魂这两个问题,我已经在《谈正确引导理性和在科学中探求真理的方法》②一书中谈过。该书是于 1637 年用法文出版的。在这两个问题上,那时我不过是顺便一谈,并无意深论,为的是看一看大家对这两个问题如何判断,我好从中摸索出一个方法来,以便我以后用这个方法谈论这两个问题。我一向认为这两个问题非常重要,最好是多谈几次;而在解释这两个问题上,我采取的方式又很生僻,和人们通常用的方法大不相同,因此我认为在大家都能看得懂的法文书《谈方法》里把这两个问题提出来,不会有什么好处,我怕一般知识浅薄的人会以为我许可他们也来试探一下往这条路上走。

在《谈方法》里,我曾请凡是在我的书里看出什么值得指责的地方的人, 费心把这些地方告诉我;可是在我谈到的这两个问题上,除了提出来两点反驳以外,他们没有指出什么别的重要意见。对于这两点反驳,我想在我比较确切地解释以前,先简短地在这里回答一下。

第一个反驳是:不能从人的精神对它本身进行反思时只看出它自己、看不出别的什么东西来这一事实就得出结论说,人的精神的本性或本质仅仅是思维;因为那样一来,“仅仅”这一词就把其他凡是有可能说得上也是属于灵魂的东西都排除掉了。

我对这个反驳的答辩是:我在那地方并不是有意按照事物的实在情况的次序(因为那时我还没有谈到事物的实在情况),而仅仅是按照我的思路的次序,把它们排除了。我的意思是:我那时还不知道我是属于我的本质的, 我只知道我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不过以后我将指出我是怎么从我不知道别的东西属于我的本质这件事引申出来事实上并没有别的东西是属于我的本质的。

第二个反驳是:从我心里有一个比我完满的东西的观念这伴事不能得出结论说这个观念比我完满,更不能说这个观念所代表的东西存在。

我的答辩是:观念这个词在这里是有不同含义的。它或者本身是我的理智的一种活动,在这个意义上,不能说观念比我完满;它或者可以客观地被当作这种活动所代表的东西,这个东西,虽然不能假定它存在于我的理智之外,可是由于它的本质的原故,它却可以比我完满。在本书里我也将用更大的篇幅说明我怎么仅仅从我心里有比我完满的一个东西的观念这件事会引申出这个东西真实存在来。

除了这两个反驳以外,我还看到两个篇幅相当长的文章。不过,这两篇文章与其说是攻击我所提出来的理由,还不如说是攻击我得出来的结论,因为这两篇文章所用的论据都是从无神论者们的共同论点那里搬过来的。由于这一类论据不可能在以后能够正确理解我的理由的人们心中产生什么印象, 同时也由于很多人的判断能力薄弱,不合道理,他们经常宁愿相信对事物先入为主的看法,尽管这种看法可能是错误的、违背理性的,而不愿相信相反的意见,尽管这种相反的意见很有说服力,并且真实可靠,而且以后是会为人们理解的,因此对这两篇文章我不愿意在这里进行答辩,我怕要去答辩,

① 法文第一版里没有《前言》,拉丁文版里和法文第二版里都有。本文是根据 1865 年法文西门(Simon) 版译的。

② 简称《谈方法》。

就不得不把这两篇文章的内容首先介绍一番。

现在,在充分理解了大家的意见之后,我再重新开始讨论关于上帝和人的灵魂问题,同时也给第一哲学打个基础。不过,我既不想得到一般人的什么好评,也不希望很多人读我的书。相反,除了愿意和我一起进行严肃认真的沉思并且能够脱离感宫的干扰、完全从各种成见中摆脱出来的人(这样的人不多)以外,我绝不劝人读我的书。至于毫不考虑我所讲的理由的次序和联系而断章取义、专门以吹毛求疵为乐的那些人(这样的人很多),他们读了我的书也不会得到什么便宜,尽管他们也许会找到机会对有些地方横加指责,然而他们挖空心思也做不出来什么紧急、值得答辩的反驳来。

我既不向别人许愿,说我能立即让他们满意,也不认为我有那么大本领足以预见到可能给每个人带来的困难,因而我将在《沉思集》里首先阐明我的想法,按照这种想法我是怎么相信我终于认识了真确、显明的真理,以便试试看是否用同样的理由我也能让别人相信这个真理,以后我再对那些博学多才的人给我做的反驳进行答辩。我已经把我的《沉思集》给他们寄去了, 让他们在该书付印之前审查一下。他们已经做了那么多和各种各样的反驳, 我敢说别的人很难再提出什么更重要、没有涉及到的反驳了。

因此我对想看《沉思集》的人做个请求,请他们费心在看过所有那些反驳和我对那些反驳所做的答辩之前,先不要下什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