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 求

第一,我要求读者们考虑一下,直到现在使他们相信他们的感官的那些理由都是非常软弱无力的,他们一向依靠感官所下的判断都是非常靠不住的。我要求他们长时间地、反复地加以考虑,使他们最后习惯于不再去那么坚强地相信他们的感宫时为止;因为我认为这对于能够认识形而上学的东西的真理是必要的。形而上学的东西是不依靠感官的。第二,我要求他们考虑一下他们本身的精神以及精神的全部属性,这些属性是他们将要看出是决不能有所怀疑的,虽然他们把 他们一向通过感官得来的东西都假定为完全是错误的。我要求他们对这一点要不断地考虑下去,直到他们首先习惯于清楚地领会并且相信它比一切物体性的东西都更容易认识时为止。

第三,我要求他们专心研究一下不需要证明就能认识的、其中每一个的概念都能在它自身中找到的那些命题。例如:一个东西不能同时存在又不存在;“无”不能是任何东西的动力因,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我要求他们运用自然给他们的这种理智的明白性,这种明白性由于感官的干扰,经常被弄得模糊起来。我说,我要求他们运用完全纯粹的、从他们的成见中摆脱出来的这种理智的明白性,因为,通过这种办法,后面将要谈到的公理的真实性对他们就会显得十分明白了。

第四,我要求他们对那样的一些性质[或本性](naturel)的观念加以研究,在那些观念里边含有许多属性的一个总和,比如三角形的性质,四边形或别的什么形状的性质;比如精神的性质,肉体的性质,以及再加上上帝或一个至上完满的存在体的性质。他们要注意,人们可以确定无疑地相信所有那些东西都是在观念里边,我们清清楚楚地领会它们是包含在那里的。举例来说,由于在直线三角形的性质里,包含着三角之和等于二直角,在物体或一个有广延的东西的性质里包含着可分解性(因为凡是有广延性的东西不管它有多么小,我们都把它领会为不是不可分割的,至少是可以用思维来分割),所以说一切直线三角形三角之和都等于二直角,一切物体都是可以分割的这话一点也不错。

第五,我要求他们长时间地继续思考至上完满的存在体的本性,此外我还要求他们虽然考虑到在其他一切性质的观念里,都包含着可能的存在性, 可是,在上帝的观念里,不仅包含着可能的存在性,而且还包含着绝对必然的存在性。因为,仅仅从这一点,他们绝对用不着推理就可以认识到上帝存

① 法文第二版:”两个不同的、分别的实体”。

在。显然,对他们来说也将同样很清楚,很分明、用不着证明的是,二是双数,三是单数,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因为有些东西对某些人用不着证明就这样认识了,而对于其他一些人,却要用一个很长的论证和推理才能理解。第六,要求他们在仔细地考虑到我在我的《沉思集》里所说到的那些关

于一个清楚、分明的知觉的各种例子以及模糊、含混的知觉各种例子之后,要习惯于分辨那些认识清楚的事物和模糊的事物;因为,用例子来说明比用规律来说明要好些,并且我认为,不谈到什么东西,任何例子也举不出来。第七,我要求读者们既然注意到他们从来没有在他们领会得清清楚楚的

事物中认出什么虚假来,而相反,除非偶然,他们从来没有在他们领会得糊里糊涂的事物中找到什么真实来,因此他们就要考虑到,假如他们由于感宫的某些成见,或者由于高兴做出的以及建筑在什么模糊不请的东西上的什么假定而怀疑理智所领会得清楚、分明的东西,那是毫无道理的,他们用这个办法将会很容易地认为下述的公理是真实的、毫无疑问的,虽然我承认,假如我愿意更准确一点的话,其中的许多条本来可以解释得更好一些,并且应该不是当作公理,而是当作定理提出来,假如那时我愿意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