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个反驳

“举例来说,过去这几天我检查了是否有什么东西在世界上存在①,并且注意到仅仅由于我检查了这一问题,因而显然我自己是存在的,于是我就不

① “能力”法丈版第二版是“功能”。

② “这似乎是”,法文第二版:“我觉得”。

③ “加尔文派”即基督教新教,俗称耶稣教。

④ 法文第二版:“或者最好说是判断,也就是说肯定和否定。”

① 法文第二版:“真地存在”。

得不做这样的判断,即我领会得如此清楚的一件事是真的,不是由于什么外部的原因强迫我这样做,而仅仅是因为在我的理智里边有一个巨大的清楚性,随之而来的就是在我的意志里边有一个强烈的倾向性,这样一来,我越是觉得不那么无所限,我就越是自由地相信”。

在理智里边有一个巨大的清楚性这种说法很不明确,从而把它拿到一个论据里是不适当的。没有任何怀疑的人自以为他有这样的清楚性,而且他的意志比知识丰富的人有同样多的倾向性来肯定他没有任何怀疑的东西。因此这种清楚性就是有人有某种见解并顽强地为之辩护的原因,可是他不能使他有把握地认识到这种见解是对的。

此外,不仅知道一个事情是对的,而且还要相信它,或者承认它,这并不取决于意志;因为用正确的论据给我们证明的事情或当作可信的事情给我讲述的,不管我愿意也好,不愿意也好,我们都不能不相信。不错,肯定或否定,支持或拒绝一些命题,这是意志的行为;可是不能因此就说同意和内心承认取决于意志。

因此,“构成错误的形式的这种缺陷就在于不正确地使用我们的自由” 这个结论还没有得到充分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