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题三
用具有上帝观念的我们自己的存在来证明上帝的存在性。
如果我有能力保存我自己,我也就更有理由认为我也会有力量把我所缺
少的一切完满性给我自己(根据公理八、九);因为这些完满性不过是实体的一些属性,而我是一个实体。
可是我没有能力把一切完满性都给我;因为否则我已经会具有这些完满性了(根据公理七)。
所以我没有自己保存自己的完满性。
然后,在我存在的时候,要不是由我自己保存(假如我有这样的能力的话):或者由有这种能力的别的人保存,我就不能存在(根据公理一、二)。
而我存在,不过我又没有能力保存我自己,象我刚才所证明的那样。所以我是由别人保存的。
此外,我由之而得到保存的那个人,形式地或者卓越地在他里边有着在我里边的一切东西(根据公理四)。
而我在我里边有我所缺少的许多完满性的观念或概念以及上帝的概念
(根据定义二、八)。
所以这些完满性的概念也在我由之而得到保存的那个人里边。
最后,我由之而得到保存的那个人不能有他所缺少的(也就是说,他本身形式地或卓越地设有的)任何完满性的概念。(根据公理七);因为,正如我刚才说的那样,既然有能力保存我,那么假如他没有那些完满性,那就更有理由认为他有力量把这些完满性络他自己(公理八、九)。
而他有我认识到我缺少的以及我领会到只能存在于上帝自己里边的一切完满性的概念,正如我刚才证明过的那样。
所以他本身形式地或卓越地已经有了一切完满性,因此他就是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