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之五:埋入事务堆

管理是通过他人将事情办妥。可是,许多管理者却常常试图通过自己将事情办好,这是一种不理智的行为。由“重要的少数与琐碎的多数原理”可知、管理者日常所处理的事物中真正有高度重要性的只占少数。他应集中大量的时间处理这些重要的少数事物,而将其余琐碎的多数事物交托给部属处理。若他事无巨细皆亲躬而为,则不但琐碎的多数事物将占用他的许多时间,致使少数的重要事物也无从做好,而且他将剥夺部属发挥才能的机会。因此,“事必躬亲”就成为管理者的一个严重的时间陷阱。跨越这种陷阱的唯一途径便是“授权”。在探讨授权的真义与授权的技巧之前,希望你先根据下面的测验做一番自我考核,看看自己是否具有“事必躬亲”的倾向。

你是否授权不足?

下面共有 20 道题目,请据实回答。

  1. 当你不在场的时候,你的部属是否只继续推动例行性工作?

  2. 你是否感到例行性工作太占用时间,以致无法腾出时间作计划?

  3. 一遭遇紧急事件,你掌管的部门是否即刻出现手足无措的现象?

  4. 你是否常常为细节问题而操心?

  5. 你的部属是否经常要等到你示意“开动”才敢着手工作?

  6. 你的部属是否无意提供给你意见?

  7. 你是否常常抱怨工作无法按原定计划进行?

  8. 你的部属是否只机械式地执行你的命令,而欠缺工作热忱?

  9. 你是否常常需要将公事带回家中处理?

1O.你的工作时间是否经常长过你的部属的工作时间?

  1. 你是否经常感到没时间进修、娱乐、或休假?

  2. 你是否常常受到部属的“请示机宜”所干扰?

    13.你是否因收听过多的电话而感到厌烦不已?

  1. 你是否常常感到无法在限期内完成工作?

  2. 你是否认为一位获得高薪的管理者理应忙得团团转才象话(才配取得高薪)?

  3. 你是否不让部属熟悉业务上的机密,以免被他们取代你的职位?

  4. 你是否觉得非严密地领导部属的工作不可?

  5. 你是否感到有必要装置第二部电话?

  6. 你是否花费一部分时间去料理属下能自行料理的事情?

2O.对你来说,加班是不是一种家常便饭? 测验结果评鉴

  1. 假如你对以上 20 道题的答案都是“否”,则表示你己能做到授权的要求。

  2. 假如你的答案中具有一个至五个“是”,则表示你授权不足, 但情况并不严重。

  3. 假如你的答案中具有六个至八个“是”,则表示你授权不足的程度相当严重。

  4. 假如你的答案中具有九个以上的“是”,则表示你授权不足的程度极其严重,换句话说,你极可能是一位不折不扣的“事必躬亲者”。

所谓授权,是指将份内的若干工作交托部属履行。授权行为本身是由三种要素构成:第一、工作指派;第二、权力授与;第三、责任创造。

(一)工作的指派在授权过程中,向来最为管理者所强调。不过, 一般管理者在指派工作时往往只做到令部属获悉工作性质与工作范围, 而未能令部属了解他所要求的工作绩效。这一点可以被视为管理者在统御过程中的一大败笔,因为一旦部属对管理者所期待的工作绩效不甚了了,则其工作成果若非不够水准,即是超过水准。从人力资源有效运用的观点来看,这两种情况都不是良好的。其次,并非管理者份内的所有工作均能指派给部属履行。例如目标的确立、政策的研拟、员工的考核与奖惩等工作都是管理者维持控制所不可或缺的。因此它们均须管理者躬亲为之而不得假手他人。

(二)在指派工作的同时,管理者应对部属授与履行工作所需的权

力。这就是“授权”两个字的由来。主管所授与的权力应以刚好能够完成指派的工作为限度。倘若授与的权力不及执行工作所需,则指派的工作将元从完成;反之,倘若授与的权力超过执行工作的需要,则必将导致部属滥用权力。授与的权力大小可以分为六个层次:(1)审视这个问题,告诉管理者一切有关的实况,管理者将自行制定决策。(2)审视这个问题,让管理者了解含正反意见的各种可行途径,并建议其中的一个途径供管理者作取舍。(3)审视这个问题,让管理者了解你希望怎么做, 在管理者同意之前不要采取行动。(4)审视这个问题,让管理者了解你希望怎么做,除非管理者表示不同意,否则你可照你的意思去做。(5) 你可采取行动,但事后应让管理者知道你的所作所为。(6)你可采取行动,而不需要与管理者作进一步的联系。以上六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所授与的权力最小,但是它所期待履行的任务也相对最轻。第六个层次所授与的权力虽然大到令部属可以独断独行,而不必向管理者呈报进度或执行的后果,但这并不排除管理者对所授与的权力作必要的追踪、修正、甚或收回的可能性。

(三)管理者从事工作指派与授权后,仍然对部属所履行的工作的绩效负全部责任。这即是说,当部属无法做好指派的工作时,管理者将要承担其后果,因为前者的缺陷将被视同后者的缺陷。可是,时常发现有些管理者在部属无法做好指派的工作时,均企图将责任推卸在部属身上。这种作法显然是不对的。每一位管理者理应保持这样的一种态度: “权力固可授与,但责任却无可旁贷”。另一方面,为确保指派的工作顺利完成,管理者在授权的时候必须为承受权力的部属订立完成工作的责任。部属若无法圆满地执行任务,则授与权力的管理者将唯他是问。授权不仅足以令管理者跨越时间误区,而且它也是一种可以令部属“边做边学”的在职训练,通过这种在职训练,部属的归属感与满足感均可因而提高。管理者大致都能了解授权的好处,但是他们却多半视授权为畏途。其原因不外是:①担心部属做错事;②担心部属工作表现太好;③担心丧失对部属的控制;④不愿意放弃得心应手的工作;⑤找不到适当的部属授权。从管理学的角度而言,以上五个理由都难以成立。因为:担心部属做错事的管理者,内心里所真正担心的恐怕不是部属做错事的本身,而是怕受部属做错事所连累。这一类管理者一方面对部属欠缺信心。另一方面又不愿意为部属受过,所以有如唱独角戏那样凡事皆亲力亲为。固然部属难免做错事,但若管理者能给予适当的训练与领导,做错事的可能性必然减低。授权既然是一种在职训练,管理者自不能因怕部属做错事而不予训练,反而更应提供充分的训练机会以避免部属做错事。不可否认地,有些管理者因担心部属锋芒太露,或“声威震主”而不愿授权,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部属良好的工作表现可以反

映管理者的知人善任与领导有方,所以管理者功不可没。

只有领导力薄弱的管理者在授权之后才会丧失控制。在授权的时候,倘若管理者能划定明确的授权范围,注意权责的相称,并建立追踪制度,就不会有丧失控制的担心。基于惯性或惰性,许多管理者往往不愿将得心应手的工作授权部属履行。另外,有许多管理者基于“自己做比费唇舌去教导部属做更省事”的理由而拒绝授权。这两类管理者的共同缺陷,即是将他们有限的时间与精力浪费在本来可以不需要他们理会

的工作上,而令需要经过他们处理的事物无法获得应有的重视。任何一位管理者管辖的工作,大体上均可区分为五种层次:(1)管理者必须躬亲履行的工作;(2)管理者必须躬亲履行,但可借重部属帮忙的工作;

  1. 管理者可以履行,但部属若有机会也可代行的工作;(4)必须由部属履行,但在紧急关头可获管理者协助的工作;(5)必须由部属履行的工作。在正常情况下,管理者对第(3)层次以下的工作应授权部属履行。

“找不到适当的部属授权”常被一些管理者当作不愿授权的借口。任何部属都具有某一程度的可塑性,因此均可借授权予以塑造。就算真的找不到一位可以授权的部属,仍是管理者的过失,因为倘若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工作做得不差,又岂会有“蜀中无大将”之理?由此可知,授权根本不是“能不能”的问题,而是“愿不愿”的问题。

授权的要领有 12 点。

(一)在可能范围内应尽量将工作交托部属去执行。

(二)管理者对部属可能犯错应有心理准备并应接受。

(三)授权后管理者应强调部属的工作绩效,而不应斤斤计较其执行工作的手段。

(四)授权应公开进行。

(五)管理者不应当将授权范围限定于例行性工作,而应将它扩大到需要运用心思的工作。

(六)管理者应鼎力支持被授权者所制定的措施,并为其承担必要的责任。

(七)除非事先获得协调,否则管理者不应将两位或两位以上的部属共同履行的工作交托单独一位部属去履行。

(八)管理者切忌从事重复的授权。

(九)管理者应由简而繁,循序渐进地从事授权。

(十)当被授权者发生疑难时,管理者不应只告诉他解决的方法, 而应帮他自行寻找解决方法。

(十一)管理者不应姑息被授权者的“反授权”行为,即允许被授权者在未做妥工作之前将工作掷回。

(十二)管理者在授权后应对被授权者进行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