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区划

林业区划是一种有科学依据的部门区别,是按照自然和经济条件的类似性及林业生产发展任务、方面的一致性进行划分的。各省区市的林业区划, 一般是以林业部门为主,组织有关学科和部门进行实地调查,作出本地区的林区划,科学地确定分区的林种、树种布局,并在此基础上制订具体实施的规划设计。在区划中预先要确定划区的原则和依据,要用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综合分析的观点,研究、分析、挖掘生产潜力,提出分区林业发展方向和布局。林业区划是以营林为基础,林区内部要有代表性的主要树种的综合区划,既要考虑林业布局,又要考虑农、林、牧三者之间的协调;既要考虑自然条件,又要考虑社会经济情况对林业的要求;既以长远为目标,又考虑现实的可能。故在区别时应注意条件、方向的求大同存小异。全国林业区划应保留县级完整,省级区划保留分级的完整,掌握林种的立地条件,收集新旧统计、典型资料和图片。我国划分为九大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