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的学校体育
清末,反映当时社会政治、经济的文化教育,主要有三种不同的性质, 就是帝国主义的奴化教育、封建地主阶级的旧教育和资产阶级的新教育。1901 年,面临内外交困的清政府。为了缓和阶级矛盾,不得不宣布实行“新政”。“新政”的颁布,使新教育得到一定的发展。
“新政”的内容中,与体育关系较大的是编练新军、废科举、兴学堂、选派留学生、建立教育行政机构和颁布“学堂章程”等。其中对学校体育兴起有密切关系的是废科举、兴学堂和近代教育制度的建立。
近代教育制度与学校体育
1902 年,清政府颁布了《钦定学堂章程》,就是《壬寅学制》,但未实行。次年,又颁布了《奏定学堂章程》。具体请参见《奏定学堂章程》系统表。
《奏定学堂章程》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由政府公布并在全国范围内施行的第一个学制,对后来的学校教育影响很大。它一直施行至 1911 年清政府灭亡。
1903 年的《奏定学堂章程》学制,基本上是抄袭日本的。它在学校体育方面作了一些具体规定。首先,把“体操课”列为各级各类学校的必修课。它规定:小学堂每周上三学时,中学堂每周二学时,高等学堂每周三学时, 另外高等学堂的男生另加一学时的兵学课,师范学堂和实业学堂也作了规定。在体操课的宗旨及内容上亦作了原则规定。
蒙养院,就是学前教育:入学年龄:3——7 岁,教养宗旨是“保育教导儿童,专在发育其身体,渐启其心知,使之远于浇薄之恶习、习于善良之轨道”。主要内容是:游戏、歌谣、谈话和手技。游戏的目的是使儿童们心情愉快,身体健适安全,且养成爱人类且爱好合群的好习性。使他们从小就有很好的教养。
初等教育:《奏定学堂章程》规定:凡是满 7 岁的儿童就要入学受教育, 并且要适应地锻炼身体,使他们很好地发育。强壮国民的体质要从小抓起, 因此在初等教育中设有体操。体操的要义,“在使儿童身体活动,发展均匀, 矫正他们的不良习惯。”高等小学堂“宜以兵式体操为主”。
中等教育:《奏定学堂章程》规定“体操应讲究实用,其普通体操,先教以准备法、矫正法、徒手操、哑铃等,再进行球竿、棍棒等。它的兵式体操,先教单人教练、柔软体操、小队教练及器械体操,再进行中队教练、抢剑法、野外演习及兵学大意”。
高等教育:高等教育的体操课也是普通体操和兵式体操,只是强度有所增加。
《奏定学堂章程》所作的上述规定,虽然多半停留在文字上,但把体操列为学校开设的课程之一,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废科举、兴学堂,学校体育的初步实施。
《奏定学堂章程》颁布后,1905 年清政府成立了中央教育行政机构—— 学部。同年 8 月,清政府下旨,“停科举,以广学校”。从此,隋唐以来的科举制度废除。随即全国出现了一个兴学堂的风潮,名府、州县城镇和大的集镇都相继开办起各类学堂。西方体育在学堂中初步实施。
- 体操课:“体操课”被列为必修课,规定每周 3——4 节进行普通体
操和兵式体操的操练。所谓的“普通体操”就是日本、瑞典式的体操。“兵式体操”是训练军人的体育手段,主要来源于德、日。内容有队列、刺杀、托枪、射击、战阵、单兵教练、小队教练、中队教练、枪剑术、野外实习、柔软体操、器械体操、兵学大意等。
虽然,“学堂章程”中规定了体操课的时数,但由于体操教师奇缺,又无系统的教材,实际上大部分学堂都没有体育课。开课的学堂,其教师除少数是留学生和从日本请来的洋教师外,大部分由军人充任。上课时,操的是“洋操”,“口令”是用日语喊的,学生莫明其妙。
- 早期的学校运动会
近代体育运动会,最早在一些教会学校中出现。之后,由教会学校向其他学堂及社会传播。最大的一次学校联合运动会是 1907 年在南京举行的“江
南第一次联合运动会”,有 80 余所学校参加,比赛及表演项目多达 69 个。大致可分为五大类:①竞走,就是赛跑。如:夺标竞走,三足竞走、写字竞走等;②田赛:如持送铁弹、持竿跳高、跳高;③体操项目:单人球竿、瑞典式体操、哑铃操、木棍操、兵式操等。④军体项目:如击剑、刺枪等;⑤ 其他游戏。当时的学校运动会,项目基本上都是仿照日本而编排的。
- “军国民主义”教育对学校体育的影响
所谓“军国民主义”就是后来的军国主义。“军国民主义教育”是资本主义国家提出的一种反动教育,它借“忠君”、“爱国”的口号,对国民进行强制性的军事训练,为其战争政策和侵略政策培养事奴才。这种教育,在清末从日本传入中国,当时各阶层的人,出于不同的政治目的,接受了这种教育思想,并成为一种影响较大的社会思潮。新兴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及其知识分子提倡军国民主义教育是出于求富求强、自强图存的需要。而反动统治者,鼓吹“军国民主义”教育,是为了加强自己的实力,以巩固其统治地位。
作为当时社会的一种重要思潮,必然反映到学校教育上来。1903 年清政府颁布的《学堂章程》中,把“兵式体操”列为各级各类学堂体操课的主要内容。1906 年清廷学部颁布的《奏清宣布教育宗旨析》中更明确规定:“凡中、小学堂各教科书,必寓军国主义”。把“忠君”、“尊孔”、“尚武”、“尚公”、“尚实”法定为教育宗旨。政府的这些规定,既反映了统治者的政治目的,同时亦符合资产阶级革命派和爱国知识分子主张“教育救国”、“尚武图存”的愿望。因此,初兴的学校教育和体育有着浓厚的“军国主义” 色彩。
由于受“军国民主义”教育的影响,学校体育以兵式体操为主,田径、球类等内容的传播受到了限制。加上体操课大都由不懂体育的军人充任,因此,造成“徒有形式而无实质”的状况。
早期体育师资的培养
《学堂章程》颁布后,全国新学堂数量猛增。“体操课”被列为必修课, 但国内又无培养体育师资的专门学校,因此带来了体育师资力量奇缺的社会矛盾。
1906 年,清政府学部通令全国各省,于省城师范“附设五个月毕业之体操专修科,授以体操、游戏、教育、生理、教授法等,名额百名,以养成体育教习。”这一通令,对兴办培养体育师资的学堂和体育专业是有促进作用的。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开始的留学教育,特别是甲午战争以后,得到很大的
发展,出现了官费和私费出国留学的风潮,这股留学生中有不少是专攻体育的。特别是留日学生中,不少人去了“大森体育学校”。这部分留学生回国后,在国内办起体育专门学科的学校或任师范学堂中的体育专修科教师,他们对近代体育的传播起了很好的桥梁作用。
日本的“大森体育学校”,又称“大森体育会”,学制一年和一年半, 课程有体育学、教育学、解剖学、生理学、音乐、徒手体操、器械体操(单杠、木马、平台、天桥、木棒、哑铃、球竿等)、兵式体操等。我国去日本学体育的,基本上进此学习。回国后,也基本上仿照“大森体育学校”,在国内兴办培养体育师资专业。
在这种历史条件下,至辛亥革命前,全国办起了不少体育专门学校和体育专修科,建立这种学校的地方有:绍兴、江苏、云南、上海、成都、浙江、奉天、广东等地。这些体操专门学校和体操专修科,其办学宗旨,大部分是以培养体育师资为目标的。但也有资产阶级革命派借办体育为名,积蓄革命力量,培养武装斗争干部为目的的。如大通师范学堂、松口体育会,重庆体操学堂等都属于这类性质。以培养体育师资为目的的体操学校中,办学时间最长、贡献最大的,要算是“中国体操学校”。
中国体操学校,于 1907 年 11 月,由留日学生徐一冰和徐傅霖等六人创办于上海。办学宗旨是“提倡正当体育,发扬全国尚武精神,养成完全体育教师,以备教育界专门人才”。该校从 1907——1927 年的 20 年中,共毕业
36 届,学生达 1500 余人。学校分男女两校,学生来自全国各地。学制分本科(一年)和选科(无年限)两种。课程分学科和术科。学科:伦理学、教育学、体育学、兵学、国文、生理、急救法、音乐。术科:兵式教练、瑞典式各科、普通连续徒手、哑铃、球竿、棍棒、木环、豆囊,应用操、游技、教授法、射击术、拳术、武器等。
中国体操学校是一所私立学校,经费困难。但由于徐一冰等创办人的“苦心孤谐、惨淡经营”,为了培养体育师资,促近代体育的发展,做出了历史贡献。该校毕业生大部分从事体育教育事业,有的则在各地兴办体育专门学校。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变化和发展,辛亥革命以后,体育专门学校和体育专修科的创办又有发展。
从上可见,我国近代的学校体育,是在清末“废科举、兴学堂”,提倡尚武精神的历史条件下,从无到有地开展起来的。与此同时出现了培养体育专门人才的体育专业教育,是中国近代学校体育实施的开端。初兴的学校体育和体育专业教育的实施方法,首先是从日本传入的。其特点是受军国主义支配,以兵式体操为主。因此,学校体操课的内容、形式和方法都有很大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