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诗时期的哲学思想

公元前 6 世纪至公元前 3 世纪,是古代印度历史上的一个重要历史阶段。印度古代两大著名史诗《摩诃婆罗多》和《罗摩衍那》的主要部分在此时编纂完成,因此这一时期也被称为“史诗时期”。

在史诗时期,铁器开始广泛使用,各行业的专门化已有相当的发展。特别是在恒河中下游地区,因地利之便,农业、手工业和商业都很发达,出现了 8 大著名城市,即摩揭陀的王舍城、拔祇的吠舍离城、居萨罗的舍卫城和阿逾陀城、迦尸的波罗痆斯城、鸯伽的赡波城、拔沙的■赏弥城和犍陀罗的

■叉始罗城。这些城市成为各城市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

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商品经济的发展,使社会经济结构和阶级关系有了相应的新的变化,旧的等级制度开始受到破坏,阶级分化更为加剧。以国王为首的刹帝利贵族,不但据有重要的政治地位,而且通过战争和掠夺, 在经济上也十分富有;一些吠舍靠经商或放高利贷致富,成了新的奴隶主。势力日益强大的刹帝利和吠舍上层,对于婆罗门种姓的特权地位越来越不满了。吠舍下层和广大的首陀罗,社会地位和生活状况则更加恶化,对于当时的社会秩序也十分不满。

史诗时期,列国争霸战争剧烈。当时有鸯伽、摩揭陀、迦尸、居萨罗、拔祇等 16 个主要国家,各国间为争夺领土和霸权不断发生战争,最后摩揭陀国在难陀王朝时(公元前 364—前 324 年)征服了诸国,基本上统一了恒河流域。在长期争霸战争中,刹帝利统治阶层势力得到大大加强。

恒河中下游地区经济的发展和列国兼并战争引起了社会关 系的变化和阶级矛盾的尖锐化,这必然在思想意识形态领域有所反映。在这以前, 社会上最有影响的是以婆罗门为代表的旧氏族贵族,婆罗门教是他们的精神武器。到这时期,婆罗门教与现实社会的变迁不相适应,人们对社会、人生和自然现象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都产生了疑问,对这些问题进行思索和争论,出现了为数众多的新的学说和学派,形成了“百家争鸣”的局面。

当时的印度有两大相对立的思想潮流:一是正统的婆罗门教,一是反婆罗门教的异端思潮或自由思潮,即所谓“沙门思潮”。沙门的原意是“努力修行的人”他们常与婆罗门生活方式不同,有的以求乞为生,从事各种苦行和瑜伽的修炼;有的从事医生、星相家等职业。他们结成僧团或派别,在群众中宣传自己的信条。

沙门思潮派别为数众多,据佛教经典记载,有“六十二见”、“九十六外道”;据耆那教史籍记载,有“三百六十三见”。沙门思潮各派有自己的领袖,形成自己的学说。它们代表着不同阶级或阶层的利益。沙门思潮各派

争论的主要问题有“世界的起源”、“人生的归宿”、“有无因果”、“世界和自我是否常住不变”、“世界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人死之后灵魂是否存在”等。沙门思潮对古代印度哲学思想的发展起了巨大的作用。

①“六师”学说。沙门思潮的重要代表是原始佛教和六师学说。“六师” 是当时六位著名思想家,即阿耆多·翅舍钦婆罗,末伽黎·拘舍罗,尼乾陀·若提子,富兰那·迦叶,婆浮陀·伽旃那,散惹耶·毗罗梨子。其中,前三师分别是顺世论、生命派、耆那教的先驱,他们的学说将在下文详细介绍。现主要介绍后三位思想家的哲学见解。

富兰那·迦叶,姓迦叶,从母得名富兰那。他提出道德否定论,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的产生和发展都是偶然的,否认婆罗门教的善恶业报论。他说, 一个人无论是自己去杀害众生,还是教人杀害众生,都不算作恶。自己或教人去偷盗、淫佚、妄语、放火,也没有罪,不会有报应。相反,到处去施舍行善,也没有福报。人们道德的好坏是自然形成的,是“无因无缘”的。

婆浮陀·伽旃那,也称迦罗鸠驮·迦旃那,迦旃那是姓,从母得名迦罗鸠驮。他认为世界上各种生命和事物都是由地、水、风、火、苦、乐及生命

(灵魂)7 种要素所构成的。它们独立永恒地存着,不生不灭。众生的身体虽也由这 7 种要素构成,但它们之间仍有间隙存在,并未形成有机的整体。

他一方面承认地、水、风、火 4 种物质因素是世界的基础,另一方面又认为苦、乐、命这些精神因素也为世界的基础,因而在哲学上属于二元论者。他否认因果报应,认为众生受苦受乐都由命运决定,不可改变。

散惹耶·毗罗梨子,从母得名毗罗梨子,散惹耶是字。他提出不可知论, 对当时争论中的一系列重大问题都不作肯定或否定的答复,认为说有即有, 说无即无。他主张积极修行,认为经过“八万劫”(可概释为无穷尽的时间) 自然可达到精神解脱。

六师,尤其是后三师的学说,均系后人追述,而又支离破碎,时有相互混淆之处,但从总体上表现出一股强大的怀疑、批判的思潮。六师之间观点不同,也有争论,有责难,但他们往往都有一个共同点,即具有反婆罗门教的倾向。在世界观和认识论方面,他们相信自然界的原因或规律比神的创造或游戏更为重要。反对梵天创世说;认为来源于实践的人的知觉、经验,比吠陀天启更有效。在社会伦理观方面,他们反对婆罗门教的“法”(宗教职责、种姓义务和道德责任等)、业报轮回、天堂来世等,相信通过人的努力是可以在现世中获得幸福。这些学说是具有进步意义的。当然,在六师的学说体系中也存在着许多时代的局限,如在社会伦理观方面,有的还没有彻底摆脱婆罗门教的影响,具有消极和宿命论的性质;有的走向极端,否定一切, 抹杀是非界限,等等。

六师的学说同原始佛教一起都是当时沙门思潮的主要代表,它们打破了婆罗门一统天下的局面,在客观上推动了印度社会和思想文化的进步,在印度哲学史上有很大的影响。

②顺世论派的哲学思想。顺世论,梵文 Lokayata,音译“路迦耶多”或“路迦耶陀”,意为“流行在人民中间的观点”,中国史籍和汉译佛典译为“顺世外道”或“世间行”等。它是古代印度最主要的唯物主义哲学流派, 代表下层人民的利益。

顺世论的思想渊源可追溯到吠陀时期,创始人据传为古代圣者毗诃跋提的弟子。此派在史诗时期已广为流行,当时的重要代表人物是“六师”中的

阿耆多·翅舍钦婆罗(其生平不详)。

顺世论派因反婆罗门教,其著述多被烧毁。印度其它哲学流派对它的转述和批评的资料典籍有:商羯罗的《各派学说概要》、摩陀婆的《哲学体系纲要》、克里希那·弥尸罗的《智月的兴起》、师子贤的《六派哲学集成》, 等等。

顺世论继承和发展了奥义书中的物质本原理论,认为地、水、风、火 4 种元素是世界万物的基础。不仅非生命的客体,而且生物、包括人在内都是由这“四大”构成的;他们的发生来自于这 4 种元素的合成,而他们消亡之

后又以这 4 种元素为归宿。

顺世论不仅认为世界是由物质所构成的,而且还进一步认为物质是不断运动的,并有其内在的性质与法则,自然产生,自然消亡,因此,根本不存在什么超自然的主宰者或创造者。他们说:“谁铦诸刺?谁画禽兽?谁积山原?谁凿涧谷?谁复雕镂?草木花果,如是一切,皆无因生,自然而有”。

顺世论认为,人的意识不能同人的身体分开而独立存在,两者是统一的; 身体存在,意识才存在,身体毁灭了,意识也就消失了。人体是物质(“四大”)构成的,人的意识也是由物质元素(“四大”)构成的。尽管个别的元素本身并不具有意识,但当这些元素以某种特殊方式混合一起(即组成人的身体)时,意识就表现出来了,就象酿酒用的稻米和其他原料本身并不具有酒性,一旦按某种特殊方法混合在一起则产生酒性一样。顺世论认为,人死之后,元素则分解而各归其类,地还归地身,水还归水身,火还归火身, 风还归风身,诸根归于虚空,肉体经过焚化只剩下白色骨灰;随着肉体的毁灭,意识也同时消失,永恒的、脱离身体而独立存在的灵魂是不存在的。顺世论的这种理论与古代印度一般流行的关于意识的产生及作用的学说是完全对立的,无疑是对唯心主义、宗教神秘主义关于“神我”即灵魂可以同身体分开而独立存在观点的批判。

在认识论方面,顺世论主张,知觉是人的正确认识的唯一源泉,除知觉外,其它任何认识方式都是靠不住的;甚至推理和吠陀或权威者的经典也是不可靠的。顺世论认为,人们不能完全感知推理所依据的事物间的普遍的必然关系,也就是说,这种普遍的必然关系无法被确定,因此,人们的逻辑推理就没有充分的根据,它象占卜一样有时是可信的,有时就不可信。不过, 有一些材料记述说,顺世论并非不加区别地否定一切推理,他们所否定的是那些超越经验范围的,如灵魂、来世、前世等宗教信条方面的推理,而对那些人们实际生活中所经验的事物的推理并不反对。

顺世论从感觉经验出发,反对把吠陀经典及其他一切经典作为认识的来源之一。他们认为,经典是由言语组成的,如果这些言语是基于感性知觉, 那是可靠的;但如果这些言语只是一种“推测或指示”,不能和人们的感觉相印证,那么就是不可靠的认识,是不能相信的。他们指出,吠陀的权威是被许多人抬高到无以复加的地步的,实际上,吠陀只不过是一群狡黠的、依靠哄骗无知轻信者为生的祭司们的作品;通过许以虚无缥缈的希望和诺言, 吠陀劝诱人们遵奉吠陀的仪式,而这样做的唯一好处是婆罗门教的祭司们享受祭品,得以谋生。

在社会伦理思想方面,顺世论直接把矛头对准作为统治阶级精神支柱的婆罗门教、佛教以及其他宗教教条,如灵魂转世、天堂、业报、祭祀、解脱以及种姓等理论。他们否认有来世和天堂,认为“天堂”和“地狱”是那些

以哄骗、威胁和强迫人们遵从吠陀祭仪为职业的祭司们臆造的,明达事理的人不应被这样的妄语所蒙蔽;他们宣称,不存在轮回和因果报应,也不需要各种祭祀和礼仪,解脱在完全摆脱痛苦的意义上只能意味着死亡,所谓火祭、三种吠陀、苦行者的三股锡仗和涂灰(祭司的标志),是那些无知识、无勇气之徒的谋生手段。他们嘲笑说:“祭祀被杀的牺牲能够升天,为什么不把自己的父亲杀死去祭祀?行祭祀能够让死者吃饱,为什么旅行还要带粮食? 天堂中人由于他们在世间奉献的祭物而吃饱,为什么不在屋底下给站在屋顶上的人食物?”

顺世论反对压抑人的许多正当欲望的禁欲主义,肯定人在现实世界中追求幸福生活的正当要求,人赞成为来世幸福修行,提倡乐观主义的积极入世思想。他们说,聪明人不应该为了解脱而受苦,只有傻瓜才压抑自己的自然欲望;肉体的欢乐与痛苦是难以分割的,不能因害怕痛苦而把欢乐一起抛弃, 聪明人“不会因为谷子外面包着一层谷皮就把包着米粒的谷子扔掉”,也不会“因为有鱼刺而害怕吃鱼”,也不会“因为鸟兽来毁而放弃农耕”,对待人生也应如此。顺世论主张,人们不应放弃享受此生欢愉的机会,而将它寄托在虚无缥缈的来世上,“宁可此生为鸽子,也不愿死后为孔雀”,“一个拿在手里的贝壳,比一个令人生疑的金币更可靠”,因此,人们生活的目的就是在于享乐,最好的生活就是享受最多的生活。顺世论这种面向现实,反对苦行、禁欲和一切虚伪的道德,主张乐观主义的积极入世的思想,是对婆罗门教等所宣扬的因果报应、轮回解脱等学说的反叛。

顺世论还反对不平等的种姓制度,主张社会平等。他们说,婆罗门和旃荼罗(贱民)血管里的血液都是红色的,人是生而平等的并有着同样的享受机会,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婆罗门从胎而有,旃荼罗种亦复如是,而言殊胜,是事不可。婆罗门死人所畏恶,旃荼罗终亦无欲见。若言贵贱而有相异, 何故生死而无差别?”

总的说来,顺世论作为古代印度唯物主义哲学的代表,反映了下层人民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是与婆罗门教等一切宗教唯心主义哲学体系相对立的, 其影响是极为深远的。

③生活派的哲学思想。生活派,梵文 Ajivika 或 Ajivaka,音译“阿什斐迦”,原意为“生活法”、“生计”、“职业”,引申为“严格遵奉生活法的规定者”或“以手段谋生者”。佛教视生活派的学说为邪说,贬称之为邪命外道。

生活派于公元前 6 至前 5 世纪兴起于北印度,创始人据传为“六师”中

的末伽黎·拘舍罗(?—公元前 383 年)。相传末伽黎·拘舍罗生于舍卫城的一个牛棚,其父是一个以乞食为业的执杖的唱诗僧;一说他早年曾师事耆那教始祖大雄,后因与大雄意见相左而离去,自立门户,在恒河流域各地宣传自己的信仰。此派在孔雀王朝时期(公元前 324—前 187 年)发展到顶点, 在阿育王(?—前 232 年)石刻中多有记载。以后一直在南印度流传,14 世纪以后声迹消失。

生活派的著述没有被保存下来。印度其他哲学流派中有关生活派学说的资料主要有:耆那教的经典《经造支》、《福经》、《优婆萨迦陀娑》(《十八在家耆那教徒的故事》等;佛教经典《沙门果经》、《萨遮迦大经》、佛音的《法句经注》、《摩诃那罗陀迦叶本生经》、《弥兰陀王问经》等)。生活派的早期学说可能与雅利安人入侵以前的土著达罗毗荼人的精灵崇

拜有关,也吸收过吠陀的一些宗教哲学思想。

生活派的基本哲学思想或理论基础是命定论。他们认为,世界万物都是由灵魂、地、水、火、风、虚空、得、失、苦、乐、生、死 12 种原素所构成的。地、水、风、火是纯粹的物质原素,虚空是其他原素赖以存在的场所, 苦、乐、生、死等是各自独立的精神原素,灵魂本身是物质原素,它不仅存在于地、水、风、火中,而且也存在于动植物等有机物中。各种原素的结合是自然的、无因无缘的,并受“命运”的支配。命运是宇宙万物运动和变化的基础。

在生活派看来,一切都是命定的,只能听其命运,顺其自然。以巴利文本《沙门果经》中记载了末伽黎·拘舍罗对命定论学说的论述,他说:“一切动物,一切(带有一、二个或更多觉官的)生物,一切(由胎、卵所生的) 存在物,一切(植物中的)灵魂,皆悉无力、无能,亦无生气,辗转何途, 靠其命运,靠其属性的必要条件,靠其各自的本性。”在这里,他否定了事物以外的其他原因,认为一切定合靠其本性,这是一种具有唯物论倾向的学说。

生活派从命定论出发,认为在命定的锁链中个人的意志和行为是无能为力的,不论是善还是恶都影响不了整个的既定过程,修行并不能加快解脱的进程,作恶也不能起延缓的作用。人生历程不由自己定,也不由他人定,而是由命运所决定。任何人,不论贤者还是愚者,只要经过 840 万大劫,在天、人、兽之间往返投胎数次,最后必然会得到解脱,就好比站在高山上抛线球, 待到线尽,球自然停止。在生活派看来,一个人肯刻苦修行,只能说明他在命运安排的全过程中已经走到了比较接近解脱的地步,而修行与否,本身也不是由个人的意志决定的,而是由命运前定的。这是一种彻底的宿命论,它一方面固然否定了各种宗教的善恶各有报应的说教,但在另一方面也否定了人的一切能动作用,可以使人安于无所作为,因此,它是一种消极哲学。

在认识论方面,生活派提出“三分说”。他们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有三种性质或三个方面,即有、无、亦有亦无。他们把世界区分为真实的、虚幻的、既真实又虚幻的;把人分为已解脱者、缚系者、既非实缚系者又非实解脱者。生活派的这种“三分说”常常陷于不可知论和诡辩。

④耆那教的哲学思想。“耆那”,梵文 Jaina,意为“胜利者”或“修行完成了的人”;耆那教就是“胜利者的宗教”,汉文佛典译为“尼乾外道”、“无系外道”、“裸形外道”或“宿作因论”等。

耆那教自称是印度最古老的宗教,相传有 24 祖师。其实关于耆那教的古

老传说既不清楚,也难以凭信。直到传说中的第 23 祖师白史婆,才是历史上真有过的人物。据传说,白史婆原是伽尸国的一个王子,30 岁时出家,苦修84 天后成道,以后传教 70 年,百岁而死。他不尚祭祀,不敬诸神,反对种姓制度,认为各种姓都可以凭修行得道。他的生卒年代不详,据传他比耆那教第 24 祖大雄早死 246 年,大概是公元前 8 世纪时候的人。

真正使耆那教得以确立并兴盛的是六师中的尼乾陀·若提子。尼乾陀·若提子本名筏驮摩那,于公元前 599 年生于吠舍离一个王族的家庭,30 岁出家, 苦修 12 年,在 42(或 43)岁时宣称成道,成为“耆那”(战胜情欲者、完成修行者)。以后他在摩揭陀、鸯伽等地讲道 30 年,72 岁时(约公元前 527 年)死于白婆。他对耆那教进行了改革,使教义系统化,被耆那教徒尊为第24 祖,称为大雄即战胜情欲的伟大英雄。

耆那教在公元 1 世纪前后分裂为两个主要派别:空衣派(天衣派)和白衣派。二者的主要区别不在于基本的哲学学说,而在于一些细微的信仰和实践上的差别。4 至 13 世纪,耆那教在印度广泛传播,影响很大。

耆那教的经典在公元 4 世纪末编集成书,共有 7 部 45 种,即支(11 支经)、付支(12 付支经)、杂记、裁断经(6 种)、难提经、阿努伽陀罗经、根半经(4 种)。其中 11 支是耆那教现存最早的经典。系统地阐明耆那教哲学的主要资料是乌玛斯伐蒂(约 5 至 6 世纪)写的《入谛义经》。

耆那教的基本教理有“七谛”说(命我、非命我、漏入、系缚、制御、寂静、解脱)或“九谛”说(“七谛”之上再加善业和恶业);认为“命我” 即灵魂和“非命我”即非灵魂构成宇宙万事万物的两大基本种类。在这两大类之下又有小的分类:灵魂分为“解脱的”和“受束缚的”两类;“受束缚的”灵魂还可再分为“能动的”和“不动的”两类。不动的灵魂存在于地、水、风、火和植物中,不易为人们所觉察到;能动的灵魂则存在于动物、人等躯体中;因此,一切动植物和非生物体内均有灵魂存在,不能任意杀害。非灵魂分为“有形的物质”和“不定形的物质”两类。有形的物质由原子(极微)以及原子的复合物所组成,不定形的物质则由空间、时间、法(运动的条件)和非法(静止的条件)所组成。

耆那教认为灵魂是一种有意识的实体,意识是灵魂的本质。按照意识程度的不同,理论上可把灵魂排成连续的系列:灵魂在其最高阶段称为“解脱的灵魂”,这种灵魂是已经消除了一切“业”达到全知的人(胜者)所具有的,它是与物质绝缘的、永恒的、自由的;灵魂在其较低的各个阶段称为“受束缚的灵魂”,这种灵魂是和物质在一起的,寓居于它所附着的各种躯体上面。灵魂是无限的、永恒的,正是灵魂在认识、活动、享受欢乐、承受病苦、光照自身和别的事物,它普遍存在于人、动物、植物乃至地、水、火、风等一切自然物中。

耆那教在谈到物质世界时提出了原子论。认为物质就是那些“易于结合与分解的东西”,物质实体可以给合在一起形成越来越大的整体,也可以分解开,成为越来越小的部分。物质最小的单位是原子(极微),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原子可以结合在一起形成复合物。原子拥有重量,不可分,而且是永恒的、不灭的、唯一的、能造而非被造的。原子本身虽然没有形状,但它是一切形式的基础,它占有空间的一点,运动迅速,轻的上升,重的下降。物质实体有 4 种特性:触、味、香、色,原子和原子的复合物也具有这些特性。至于光、热、影子、黑暗、融合、分离、敏感、迟纯、形状等则是从原子后来偶然的变化中产生出来的。原子的结合并不是一种单纯的结合,而是常常由二个不同性质或对立的原子相联合。原子结合为复合物而形成事物,人的躯体以及自然界的一切现象都是由这种原子的复合物组成的。原子复合物除具有原子属性外,还具有排斥和吸引、大小、形状等物理属性。原子因空间、法和非法而产生运动,物理世界的变化导源于原子在运动过程中的分解和聚合。耆那教的原子说虽然裹以宗教的外衣,但在构成现实世界的范围内实质上是一种朴素的唯物论。

耆那教还探讨了“法”、“非法”、空间、时间等问题。空间是一切存在和运动的场所,灵魂、物质、法和非法都存在于空间之中。虽然空间是不可感知的,但可以通过逻辑推理来认识其存在。空间具体可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人、灵魂和事物所生存的世界,称为“世间”,另一类是灵魂摆脱物质

以后定居的空间,称为“虚空”;前者是有限的、相对的,后者是无限的、绝对的。时间同空间一样虽不能被感知,但从推理中可以证明其存在。时间是一切事物存在、运动、变化、长短持续的必要条件。时间具体也可划分为两类:一类称为真实的或绝对的时间,另一类称为经验的或相对的时间;前者是无始无终、永恒而不具有任何形式的,后者则存在于各种灵魂和事物的变化中,并有起点和终点的限制。法与非法的主要作用是为运动和静止提供必要的条件,有了这些条件,运动和静止才能展开,但这些条件本身是永恒的、无形的、不动的、消极的。如像鱼在水中的游动需要水这一条件来帮助, 但水本身是不动的、消极的。

总的看来,耆那教的世界观是一种二元的实在论。它既承认灵魂的存在, 认为灵魂是永恒的、不朽的、无所不在;又承认非灵魂的物质的存在,提出了原子论,并分析了物质的结构、形态。

在认识论方面,耆那教提出了五种“智”的理论。这五种智是:感官智

(借助感官等获得的认识)、圣典智(借助圣书和权威者的意见而获得的认识)、极限智(直接获得的在时空上极为遥远的事物的认识)、他心智(能洞察别人现在和过去精神活动的认识)、完全智(对一切事物及其变化的最完满的认识)。耆那教认为,前两种认识是间接的”,要借助感官等,是普通人所具有的;后三种认识则是“直接的”,不需借助感官等而能直接把握认识对象,是已经摆脱“业”(细微物质)的影响并且具有“正确”认识能力的修行者才能具有的。前三种认识有可能产生错误,后两 种,特别是最后一种认识,则不会产生错误。

耆那教在认识论方面还提出了对事物的判断形式理论,即“七支论法”, 或称“或然论”。耆那教认为,人们对事物所拥有的各种直接或间接认识, 表明事物的特征是千变万化的、多样的。一个全知的人可以获得对一个事物各个侧面的直接认识,但不是全知的人每次则只能从一个特定的角度去观察和认识事物,从而只能认识到事物的一个方面或特征,这种对于事物多侧面中一个侧面的局部认识,称为“论法”,以这种局部认识为基础的判断也被称为一个“论法”。耆那教认为,对一切事物的判断可有 7 种形式,即所谓“七支论法”:存在(有)、不存在(无)、存在又不存在(亦有亦无)、不可描述(不可言)、存在并不可描述(有亦不可言)、不存在并不可描述

(无亦不可言)、存在又不存在并不可描述(亦有亦无亦不可言)。耆那教强调,为了正确和清楚地表述一个判断和命题,应该在每个判断形式前都加上“就某方面而言”这类限制词,以表明每个判断的条件性或相对性,并且承认有从其它观点出发得出不同判断的可能性。例如,人们不应该说:“大象像一根柱子”,而应该说:”从某方面说(从象的腿方面来说),大象像一根柱子”。耆那教的这种理论虽然带有不可知论 和诡辩论的色彩,但毕竟强调了事物总是处于发展变化之中的观点,掺杂着某些合理的、辩证法的因素,在印度逻辑思想发展史中提供了不少新的东西,特别是在反对奥义书唯心主义的教条“一切都是梵”中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

耆那教哲学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其社会伦理学说。实际上,本体论或认识论的知识对耆那教来说,无非是一种修行的手段,只是帮助人们形成正确的行为,消除所有的灵魂束缚,获得解脱。耆那教认为,灵魂是有生命物类、特别是人的最高本质。灵魂生来就是完美无缺的,具有无穷无尽的潜能,但是由于它受到物质即“业”的障碍而失去了光辉。“业”附着于灵魂,形成

一种障碍,称为“漏入”,犹如雨水通过漏房流到人的身上。耆那教认为有各种各类的业,并且按其产生的结果来命名。例如,种业是决定种姓身份贵贱的业,寿业是决定生命长短的业。此外,还有智障业、见障业、迷妄业、受业、名业、遮业,这些是引起苦乐感受的业。这些业不仅集结起来构成人的肉身,而且也决定着人的智慧愚鲁,并且它们是前世所定的。

耆那教认为,由于恼怒、骄傲、迷惑和贪婪等存在于灵魂中,使得灵魂常常被业所“系缚”,犹如一件衣服被油垢、灰尘弄脏一样。解脱就意味着灵魂与物质(业)的彻底分离。一方面制止新物质(业)流入灵魂(“制御”); 另一方面不断排除灵魂中的旧业。

耆那教认为,要使灵魂解脱,必须奉持“三宝”,即正信、正智和正行。正信,就是要完全彻底地信仰大雄和他所传的教义。正智,就是正确地学习和理解耆那教和教义,能够从具体的生灭变化着的事物中认识到事物自身的永恒,从生物的生生死死中认识到灵魂的永恒。正行,就是要求在家的信徒实行五项誓戒,即不杀生、不妄语、不偷盗、不奸淫、不贪私财。至于出家的修行者,还有更严格的要求,例如,不杀生,不仅禁止杀害任何一种甚至最微小的生物,而且禁止一切可能引起争执的思念、言语和行为,甚至禁止一切可以伤害生命的无意识的行为。正信、正智和正行三者紧密结合,不可分割,其中任何一项的进退都会影响到其余两项。

耆那教还认为实行苦行是和禁戒一样的重要修行方法。他们把苦行分为思想(内)和行为(外)两个方面:前者是指必须静坐、反省、忏悔、消除情欲、勤于学习;后者是指必须在行动上实行各种自我克制,经受各种使肉体受苦的磨炼。

耆那教认为,当一个人通过奉持“三宝”以及实行苦行,就能消除旧业, 使新业不生,达到“寂静”,使灵魂摆脱物质的束缚,恢复其天然的完美, 从而摆脱轮回,获得解脱。解脱后,摆脱物质束缚的灵魂将可亲证其内有潜力,获得 4 种至善,即无涯智慧、无限信仰、无穷能力与无尽欢愉。

耆那教也具有明显的反婆罗门教的时代气息。他们否认人的种姓差别, 而强调人的宗教修养的差别;反对用其他生物为牺牲祭神以求自己的解脱, 认为婆罗门教杀生献祭,不仅无助于人在来世的幸福,而且杀生本身就是造下了恶业,主张用战胜自己情欲的办法求得自己的解脱。但是,耆那教走向了另一极端。耆那教教人以身体的极苦去求灵魂的极乐,以现实的自杀去求理想的永生,这对人民只能起一种消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