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

作品概览 海丝特·白兰是个年青漂亮的女子,出生于英格兰的一个古老的世家。她有深黑的眼睛,浓密而乌亮的头发,端正而美丽的五官,身材细长,给人以深刻的印象。她嫁给一个年老的学者罗格·齐灵窝斯。当时正值英国向美国移民时期。她的丈夫决定定居到美国波士顿。他先把妻子送去, 自己留在英格兰处理未了的事务。可是,罗格过了两年才去美国。这时白兰却和一个年青的牧师犯了通奸罪,并生下了一个女孩。按当时清教徒的法律, 犯了通奸罪,必须在胸前佩带红 A 字,处以示众的惩罚。

正当白兰从监狱被带到枷刑台示众那天,罗格来到美国。他是个年纪衰老、矮小的男人,有着苍白瘠瘦的学者般的面孔和晦暗的眼睛;他的左肩比右肩高一些,穿着怪模怪样的衣服。他一眼就认出了自己的妻子,一种辗转不安的恐怖,犹如毒蛇急剧地缠住了他的身子,他的脸色阴暗了。但就在这一刹那间,他又以意志力抑制住了自己。当他发觉白兰也认出他时,他缓慢而平静地举起他的一个手指,在空中作了一个手势,接着又把手指压在他的唇上,那意思是说叫她不要声张。

海丝特·白兰被带回监狱后,罗格以医生的身份去探狱。他要白兰说出奸夫的姓名,她不肯说,却公开对罗格说,她不爱他,在他那里她感觉不到爱情。罗格也承认说:“我们彼此害了对方⋯⋯我把你含苞的青春和我的衰朽结成了一种错误而不自然的关系。”他向白兰提出一项交换条件,即白兰可以保守她奸夫的秘密,但同样要保守他的秘密,在人前不能承认他们是夫妻,而要说她丈夫已死了,因为他不能“遭受一个不忠实女人的丈夫所要蒙受的耻辱”。白兰同意了。于是,罗格便以医生的身份定居下来,暗中他在察访白兰的奸夫,以便进行报复。

白兰的情人丁梅斯代尔是个年青的牧师。他有洁白高耸而逼人的前额, 棕色忧郁的大眼睛;他的嘴,除非是用力压抑着的时候,总是容易颤抖,这既表示出神经质的敏感,同时也表示出自我抑制的巨大力量。他毕业于英国牛津大学,学识渊博,既有炽热的宗教感情,又善于辞令。他的布道十分动人,在当地教民中享有很高的威望。人们根本不会怀疑他的品行。但他由于害怕失去自己的名誉、地位和信用,不敢公开承担自己的罪责,而让白兰一人在受苦。

白兰从监狱出来后,住在市镇郊外的一座小茅屋里,过着孤独的生活。她以做针线活来维持生活和抚养女儿。她的私生女叫珠儿,长得天真烂漫, 她有农家婴儿野花似的美丽和皇子婴儿似的华贵,而人们却把她当作魔鬼的后代,她没有权利受洗礼。在这个清教徒的城市里,人人都瞧不起白兰母女, 把她们看作耻辱和犯罪的象征。

州长贝灵汉出身于律师,他已年近古稀,面貌冷若冰霜。他和白胡子神甫约翰·威尔逊都主张把珠儿和母亲分开,好让孩子学习“天上与人间的真

理”。而她的母亲是无法完成这种教育的,因为她是个罪人。白兰坚决不让他们夺去珠儿。她说,珠儿是她的幸福,也是她的苦恼;珠儿在维持她的生命,也在惩罚她的过失,她就是红字!如果教会要把珠儿夺走,她宁可死去。州长请德高望重的丁梅斯代尔牧师发表意见。丁梅斯代尔主张“随天意去安排”,他说既然上帝同意把孩子赐给了母亲,将来那孩子也可以把母亲领回天国。这样珠儿才没有被夺走。

罗格以他饱经世故的眼睛看出了丁梅斯代尔内心的隐病。他以医生的名义,假装关心他,和他搬住在一起。他们经常在海滨或森林里作漫长的散步。罗格像观察病人那样去观察他。一方面,观察丁梅斯代尔的日常生活,看他怎样在惯常的思路中遵循前进;另方面,也观察他被投入另一种道德境界时所表现的形态。他尽量在发掘牧师内心的奥秘,刺激他,使他精神上蒙受巨大的痛苦。而丁梅斯代尔始终没有怀疑到罗格是白兰的丈夫,他由于不相信任何人是他的朋友,因此,当他的敌人确实出现时,他也就辨别不出来。他虽然经常感到有一种恶势力在窥伺他,但他不明白这性质,他已被“罪恶与痛苦的重荷压住”。罗格很满意自己的复仇方法,“他自己装作一个最可信赖的朋友,使对方把一切的恐怖、惭愧、痛苦、无效的悔恨、无法摆脱的内心的谴责,都要对他和盘托出”。

这样过了一个时期,罗格又以照顾丁梅斯代尔的健康为名,和他搬住在同一房间里。这样牧师生命潮流的每一起伏,都逃不开他的眼睛。他像一个挖坟人一样,在探寻那埋在死人胸上的珠宝。他认为丁梅斯代尔虽然人们把他看得很纯洁,但他却从父母身上继承了一种强烈的兽性。一次,他暗示丁梅斯代尔应当把内心埋藏的丑恶说出来。牧师回答说他做不到,因为那样以后,便不能有善行,而过去的恶行也无法用更好的方式来赎偿。

五月初的一个朦胧的夜晚,丁梅斯代尔为摆脱内心压迫的痛苦,他夜半出游,走到白兰第一次受到公众羞辱的枷刑台前,刚好遇上深夜做女红归家的白兰母女,一种悔罪的感觉,使他邀白兰和珠儿一同登上枷刑台。他说: “你们两个都在这里站过,可是没有我同你们一起。再上来一次,我们 3 个人一同站立。”他们这样做了之后,丁梅斯代尔感到一股新生命的洪流注入他的心胸,奔驰过他全身的血管,宛如那母亲与孩子正把她们生命的温暖传给他半麻痹的身体里一般。他仿佛在天空中,看到了一个大红的 A 字。正在这时,一直跟踪着他的罗格出现了。丁梅斯代尔全身感到一阵恐惧。然而, 罗格并没有追问他,为什么他要和白兰母女站在枷刑台上?而是说丁梅斯代尔书读得太多了,伤了脑筋,没来由的犯了夜游病。他把牧师领回家了。

这事经过了 7 年。珠儿也长成 7 岁了。在这些年里,白兰一直过着逆来顺受的生活。她从没有与公众作对,只是毫无怨言地忍受着最坏的待遇。她并不因为她的受苦向人要求报偿;也不依赖公众的同情。她的性格也起了很大的变化,她由原来“热情和情绪方面转到思想上去了”,她像大理石一般的冰冷。人们渐渐对她发生了好感。过去人们把红字看作是她罪恶的标记, 现在人们把它看作白兰善行的标记了。白兰除了打扮自己的女儿外,她把做工剩下的钱都施舍给穷人。在人们眼里,“她对穷人是那么善心,对病人那么帮忙,对遭难的人那么抚慰”,从而饶恕了她的过去。

在这 7 年中,丁梅斯代尔在罗格不断地精神打击之下,身体越来越不行了。他已经成了罗格的牺牲品。白兰决心去找罗格,要把丁梅斯代尔从他手心里解救出来。一天下午,白兰遇见了正在采草药的罗格,请求他不要再折

磨牧师了。她说,在 7 年间,她顺从了罗格的意志,保守了他们夫妇的秘密, 而罗格正利用这一点接近丁梅斯代尔,追踪他的一言一行,捏住他的生命, 挖掘蹂躏他的心胸,使他每天活受罪,这样折磨下去,不如让他立刻死了好些。她骂罗格是魔鬼,她要把罗格的身份公开告诉丁梅斯代尔。罗格因已达到报复的目的,同意白兰把自己的身份告诉丁梅斯代尔。

白兰在林中遇见丁梅斯代尔,互相倾吐衷曲。这些年来,他们的心灵一直没有平静过,受着良心和道德的啃啮,丁梅斯代尔说,他虽然在胸前未佩带红字,但他内心的红字在秘密地燃烧着;而白兰告诉他,她为了他的信用和“你的生命、你的名誉”,始终保守着他的秘密,而不肯说出他的名字。最后,她告诉他,和他同房住的就是她的丈夫。丁梅斯代尔顿时怔住了,他以凶狠的眼光看了她一眼。然后,便无力地用双手捂住了自己的面孔。白兰看到情人所遭受的精神苦难,一种追求自由的热潮涌上她的心头,把她那已破碎不堪,消极颓唐的意志洗刷了一番。她劝丁梅斯代尔和她一同逃走,回到他们老家英格兰去。她说世界是多么大啊,人们可以逃开苦恼的一角,跑到幸福的一边去。丁梅斯代尔最初不同意这计划,认为他不能离开自己的岗位,后来他犹豫起来了,感到他必须在两条道路中选择一条:要吗公开承认自己是罪犯逃走;要吗仍然做一个伪善者,像他 7 年来所做的那样。最后, 他在“人类爱和同情”中看到了闪光,决定和白兰一同逃走。于是,白兰把自己佩带的红字也拔了下来,扔进了森林中的溪流里。

从西班牙开来了一只船,白兰去向船长订购了舱位,决定 3 天后她和丁梅斯代尔一同出逃。在这期间,丁梅斯代尔要参加一次庆祝选举新州长的布道会。那天,他的演讲获得很大的成功。人们认为“从来没有一个演讲的人, 像他今天这样,有过如此明智,如此崇高,如此神圣的精神”。丁梅斯代尔演讲快结束时,仿佛在他眼前又出现了那个红 A 字,他脚步踉跄起来,站也站不稳了。这时,他的道德责任感战胜了他那自由出逃的意志,他把脸转向枷刑台,伸出了双臂,要在场的白兰和珠儿过去。他准备当众坦白自己的罪行。这时罗格扑上前去,要丁梅斯代尔不要作声,他说,你一出声就把自己毁了。但丁梅斯代尔回答说,他已借助于上帝的力量,“现在可以逃开你了”。他疯狂地一手挽着白兰,一手拉着珠儿,登上了枷刑台,披露了自己的全部罪行。然后,他倒下死了。刚刚经过子午线的太阳,照耀在牧师身上,“使他形体非常明晰,这时他伫立在全世界之上,在永恒的法庭面前,申诉他的罪恶”。

白兰出逃计划失败了。新的打击,使她最后向现实和宗教屈服了。她终生过着忏悔和赎罪的生活。一年后,罗格死了。他把自己的遗产赠给了珠儿。珠儿长大后,白兰亲自送女儿出嫁。但她自己并没有和女儿、女婿住在一起, 而是回到她那破旧的茅屋,因为她罪恶种在此地;她的哀愁种在此地,所以她要在此地忏侮。许多妇女都来拜访她,问她为什么妇女的命运这么悲惨, 如何才能得到解救?白兰总是安慰她们,忠告她们,并要她们相信:“到了一个更光明的时期,到世界成熟的时候,到了天国降临的时期,必将显现出一种新的真理,使人得在双方幸福的更坚实的基础上,建立起男人与女人的全部关系。”

鉴赏与分析 《红字》是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的代表作品,发表于1850 年。作家通过这部小说反映了早期清教徒们在美国建立起来的社会习

俗,他们严酷的法律,伪善自私的资产阶级面目。

什么是“清教徒”,他们是怎样在美洲定居下来的呢?

清教徒(Puritans)是十六七世纪英格兰和苏格兰喀尔文派的信徒。喀尔文(1509——1564)是资产阶级宗教改革家。喀尔文教徒认为,富裕是“上帝恩典”的表现,富人是“上帝的选民”,对殖民地人民掠夺和奴役,被说成是“上帝的安排”。他们宣传禁欲主义,把吝啬、严厉、无情、对人毫不宽容,看作是“上帝遴选”的那些人们的主要优点。这种宗教代表了新兴资产阶级的利益,体现了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所信奉的宗教主张。同时,喀尔文教给予教会以共和国的组织形式,有利于资产阶级的统治。

清教徒运动是十六七世纪英国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化的贵族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一种运动。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一文中说: “任何反对封建制度的斗争,在当时都必然要披上宗教的外衣,即首先必然要针对教会。”英国在亨利八世(1509—1547)和伊丽莎白一世(1558—1603) 的宗教改革后所建立的国教——圣公会,仍保留了天主教的许多制度和仪式,如主教制等。喀尔文教的拥护者们,则力图按喀尔文教的样子来改革英国教会,“清洗”教会中天主教的残余,废除主教,摆脱教会对国王奴隶式的服从。因此,清教徒遭到英国封建专制政府严厉的镇压。在 17 世纪上半期, 许多清教徒被迫逃亡至英国的北美殖民地。这也就是最初一批清教徒在美国定居下来的原因。

清教徒由于奉行禁欲主义,把男女间越轨行为看得十分严重。按照当时美国清教徒法律,如果犯了通奸罪,必须佩带红“A”字的惩罚(A,系由英文 Adultery 一字而来,意为通奸)。然而,他们宣扬的和他们行为之间往往是矛盾的。在霍桑的《红字》中,我们可以看到,这种越轨行为恰恰是发生在清教徒的布道师身上。虔诚的清教徒们,对所谓“淫渎上帝”的人是那样的冷酷无情,当佩带红“A”字的海丝特·白兰被带上枷刑台示众时,人群咆哮起来了。有人主张把她处以死刑,有人主张用烧红的铁在她前额上烙一块印记。白兰生的女孩无权受洗礼,因为她是“魔鬼的后代”,是耻辱和犯罪的象征。州长贝灵汉和教会还想把珠儿从母亲手里夺走。他们认为母亲已失去教养自己孩子的资格。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当时美国清教徒社会的严厉和冷酷。他们对那些触犯教规的一般犯罪群众给予最严厉的制裁和精神上的打击。而那些参加统治集团的上层资产阶级分子,却在宗教外衣庇护下,干着不可告人的勾当。

丁梅斯代尔是个极端自私和伪善的布道师。他在自己教区享有崇高的威望,他善于用美丽的词藻,动人的演说来打动他的教民们。人们把他看作是上天派遣的使者和代言人,甚至“连他脚踏过的土地都是神圣的”。可是这位道貌岸然的牧师,“全然是一团污秽,一个骗子”。他利用自己职务上的方便,在接近女教民海丝特·白兰时,却勾引了她。当白兰为此受到法律制裁时,他却逍遥法外,把自己的罪行长期隐瞒下来。因为他不愿失去自己的名誉、信用和地位。在 7 年之内,他让白兰一人承担了他的罪责。丁梅斯代尔的形象是对当时清教徒资产阶级分子一个有力的揭发:他以正人君子的外表,掩盖了卑鄙龌龊的灵魂,以牺牲别人来保全自己,是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人物。

但作家对丁梅斯代尔的谴责是不彻底的。最后给他安排了一条精神复活的道路,即丁梅斯代尔经过一番道德的自我赎罪后,拒绝了和白兰一同出逃

的权利,并在一次成功的布道演说之后,当众坦白了自己的罪行,虽然他死了,但获得了精神上的新生。

罗格·齐灵窝斯体现了另一种虚伪自私的典型。他披着学者的外衣,用狡猾和奸诈的手段来达到个人的目的。最初,他以欺骗手段赢得了白兰的爱情。婚后,他只关心自己对旁门左道的研究,并不关心妻子的生活。当白兰犯通奸罪后,他又热衷于自己的报复计划。他以伪装的医生身份,以虚伪的同情,赢得了丁梅斯代尔的信任。在他们相处的 7 年中,他以“罪恶与痛苦的重荷”压迫丁梅斯代尔,使后者在精神和肉体上濒于崩溃的境地。直到罗格自己认为达到目的为止。在罗格身上体现了邪恶与卑劣的特点。

但对罗格这样的人物,作家也给他安排了一条精神复活的道路。这就是在 7 年之后,他饶恕了自己的情敌,并在他死后,把他的遗产赠给了丁梅斯代尔和白兰所生的孩子——珠儿,以补偿自己的过失。

至于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她有一般清教徒妇女所没有的勇敢、活泼的心灵,自由、独立的思想。“在旁的妇女不敢踏进的领域中,红字便是她的护照”。在她和丁梅斯代尔的通奸事发生后,她遭到了清教徒社会的最严厉的制裁,承受了种种歧视和人格的侮辱,但她内心仍保持一丝活泼的思想。因此,在 7 年后,她再度会见自己的情人时,她大胆地提出和他一同出逃的计划,她把红“A”字掷在地下,去订购出逃的船票。可是丁梅斯代尔为拯救自己的灵魂爽约了,而造成她悲惨的结局。显然作家是同情白兰的,并且通过她的口,提出了妇女的社会地位和权利的问题。海丝特·白兰认为妇女要得到和男子一样平等的待遇,“首先要做的,就是打倒社会整个体系重新来建树。其次,男人的本性,或者说男人已变成本性的长期遗传的习惯,必须根本改造,那时女人才得享有近似公平而合理的地位”。这种观点,在当时是进步的。霍桑发出了对女性权利的呼吁。

但霍桑并没有进一步赋予他的女主人公以斗争的勇气。她是一个无力解决自己的命运的人。在经受了一次又一次的打击后,她变得驯服了。

这样一来便构成这部作品极其尖锐的矛盾。一方面,霍桑揭发了清教徒资产阶级分子虚伪、自私、奸诈等丑恶的面目;另一方面,他以资产阶级唯心论的先验论的观点,把这一切归结为“人性的弱点”的过失,极力安排他的主人公一条精神复活的道路;一方面,揭发了清教徒社会的丑恶现实,提出了妇女地位、权利问题;另一方面,又以资产阶级改良主义的观点,把社会问题,妇女问题的解决,寄托于社会的进步,道德的改善。

霍桑的资产阶级唯心观点还在于:他认为人类有罪恶的天性,他们都难免犯他们祖先亚当、夏娃的过失。因此,他极力从人性弱点上、道德上寻找犯罪的原因,鼓吹道德自我完善的道路,痴信“内在世界一旦净化,外在世界游荡着的许多罪恶都会自行消失”。他作品中的男女主人公都是沿着作家这一预先安排的道路走下去的。丁梅斯代尔在悔罪中死去,作家认为从他身上可以得到许多的教训,归纳一句话来说,这就是“诚实吧!诚实吧!诚实吧!”这里所指的诚实,就是改恶从善,洁身自好。

同样地,海丝特·白兰把“红字”当成自己“职务的标志”。当贝灵汉州长要夺她女儿时,她回答要以“红字”上面学来的道理教养小孩;罗格在回答白兰为什么不向她复仇时,他说:“我把你交给那个红字了。”当白兰下决心逃走时,把“红字”扔到溪里去,珠儿却把它捡回来,要她重新佩在胸前。所以“红字”不仅是惩罪的标志,也成了赎罪的标志,最后又是德行

的标志。

霍桑通过自己的小说极力证明:他的男女主人公由于“人类的弱点”所犯下的过失,已经在宗教赎罪中获得新生,甚至成了美德的化身。这一切都说明了霍桑并没有把《红字》当作一部社会小说提高起来,反而以它的道德说教降低了它的社会意义。

霍桑的小说具有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他曾把自己的小说称为“罗曼史”。他在写作时,不拘泥于对事物的真实描摹,而是靠想象加以大胆的发挥。因而他的作品中有许多象征性的东西和神秘的气氛。如用监狱门前盛开的蔷薇花来象征“从这个故事中可以发现的甜蜜的道德花卉”,丁梅斯代尔胸上出现的红字,以及天空出现的红光,都带有神秘色彩。霍桑在美国文学史上,是最早重视心理描写的作家。他又进一步把自己的小说称为“心理罗曼史”,以突出其心理描写的重要位置。但霍桑和俄国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一样,尽量去发掘人本身中的罪恶的天性。他写的主人公经过一番善恶交战后,总是以宗教赎罪的观念,去洗涤自己有罪的灵魂。因此,这种心理描写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和宿命思想。

《红字》在文体上具有简洁洗练的风格。情节集中,结构紧凑,故事单一,不旁逸斜出。霍桑在写作时,注意文字的锤炼,以简约的文字,表达出丰富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