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政治制度

废勃极烈制,采用汉制 金熙宗时作出的一个重大改革,是统一金朝内地和汉地的官制。金熙宗即位后,随即废除女真勃极烈制,改用辽、宋的汉官制度。中央官制,皇帝以下设置三师(太师、太傅、太保),尚书省设尚书令,下设左、右丞相及左、右丞(副相)。原勃极烈宗磐、宗干、宗翰分别授太师、太傅、太保衔,并领三省事。宗磐为尚书令,完颜希尹为左丞相,韩企先为右丞相,高庆裔任左丞,希尹信用的辽降臣萧庆为右丞。金太宗子宗磐名义上居于最高地位,尚书令只是荣誉的职衔,宰相的实权全被宗翰、宗干一派所掌握。金朝废除女真旧制,采用汉制,这一重大改革的完成, 无疑是意义重大的。

中央的军事机构,这时仍由都元帅统领,没有作制度上的变革。

地方官制,仍依辽、宋旧制设路、府、州、县四级。各路设兵马都总管统领军兵。路治所在的府称为总管府。兵马都总管兼任总管府的府尹。各州刺史、节度使统领军兵,兼管政事。路、府、州、军的军事和行政,实际上是由各路官员统一管理。这是在采用汉制的同时,又延续了女真建国初期形成的军政一体的传统。县一级官府不专设军兵,县令只管民政。

废齐国 金熙宗时作出的另一重大改革,是废除刘豫的齐国。一一三七年十一月,熙宗下诏废除齐国,降封刘豫为蜀王。在汴京设立行台尚书省, 以原齐国宰相张孝纯为权行台左丞相,张通古为右丞相。行台尚书省在中央尚书省统一领导下,统治汴京地区,保存原来的建置,仍然是具有一定独立性的特殊的统治区。

天眷新制 天会十五年(一一三七年)十二月,金熙宗改明年年号为天眷。天眷元年(一一三八年)以后,金朝中央的制度,又作了进一步的改革,

呈现出新的面貌。

官制的确定——一一三八年八月,金熙宗颁布新的官制和“换官”的规定。所谓“换官”,就是原来女真和辽、宋的官职,依照新制统一换授。据此规定,任命朝内外官员,并规定了所谓“勋封食邑”的制度,即按功勋等第授予不同的封爵、勋级、食邑。同年十月,又正式制定封国制。贵族大臣封授国王称号,只是一种荣誉的勋爵,并不实际统治某地。金熙宗时确立的这一整套繁琐的官制,大体上都是依照辽、宋旧制,全面地采用了汉官制度。

加强相权——尚书左、右丞相是实际掌握政权的宰相。一一三八年,又增设平章政事和参知政事官。他们的地位分别在左右丞相和左右丞之下,实际上是宰相和副相的助手。官员的增设,进一步加强了宰相的权力。

设御史台——朝廷设御史台。御史中丞掌管刑狱和重大案件。主要职责是监察官员的活动,处置官员犯法,以加强皇权的统治。

建都城,定礼仪——金朝的都城会宁府,建号上京。原来的辽上京,改称临潢府。又在上京会宁府修建宫殿。建敷德殿为朝殿,百官在此朝见皇帝。建庆元宫,安放金太祖以下遗像,为原庙。又建明德宫、明德殿,供太后居住,安放金太宗遗像。金太宗时营建的乾元殿,改名皇极殿。以后又兴建凉殿、太庙、社稷。金熙宗仿汉制兴建华丽的宫殿,使上京的面貌大为改观。

女真字《宴台碑》

在兴建宫殿的同时,又详细制定了各种礼仪。皇帝有特制的冠、服。百官朝见皇帝,也要穿规定的朝服。一一三九年,金熙宗入居新宫,百官穿朝服朝参,与女真建国时的气象完全不同了。

造新文字——金太祖时,完颜希尹参考契丹、汉字造女真字(女真大字)。一一三八年,金熙宗又创制一种笔画简省的新字,称女真小字。九月,金熙宗下诏,任命女真、契丹和汉人官员的“诰命”,都各用本族的文字书写。契丹字、汉字与女真字同样成为官方的通用文字。

金熙宗时所进行的一系列的改革,不仅进一步显示出采纳辽、宋旧制和接受汉文化的趋向,而且清楚表明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制的皇权统治。这些改革是女真改革派和汉人官员一起议定的。女真贵族中,尚书左丞相完颜希尹是重要的决策者。希尹制定礼仪、制度,多与被金朝扣留的宋使洪皓谋议。尚书右丞相韩企先也起了重要的作用。后来,金世宗曾经高度评价韩企先说: “汉人宰相惟韩企先最贤,他人不及也”。又说:“本朝典章制度多出斯人之手。至于关决大政,与大臣谋议,不使外人知之,由是无人能知其功。前后汉人宰相无能及者。”韩企先显然不仅制定了若干礼仪、制度,并且参预谋议,是这次改革的关键人物。韩昉和燕京宋降臣蔡靖、被金朝扣留的宋使宇文虚中,也参与制定礼仪、制度。通过这次改革,极大地加强了中央集权制的皇权统治,也加强了女真改革派和汉人官员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