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人的科学”与对商业社会的认识
根据正义法则确保所有物的稳定占有的市民社会的成员,从安逸和怠惰中觉醒了过来。缺乏消费欲望刺激的社会的成员,例如古代各共和国的居民,对奢侈和商业毫无所知。在这种社会,人们不仅没有进行产业活动的对象,而且不懂得欢乐,生活极为贫困,既无社交、也无亨乐。而在商业社会,“世界上的每一样东西都要靠劳动来购买,人们的欲望则是劳动的唯一动机。”
(本书第 9 页)这样,在商业社会,一切成员都很勤勉。因为人们为了满足自己日益增长的欲望,都致力于生产尽可能多的剩余产品。“各行各业朝气蓬勃,干劲十足,商人更加雄心勃勃,力图进取,制造业者更加兢兢业业, 精益求精,连农民扶犁也手脚轻捷格外用心了。”(本书第 32 页)欲望的增长和多样化带来新的产业,并使现有的产业部门得到进一步的改进。“人们从而认识了享受奢华之乐,经商作贾之利;人们一旦开了窍,领悟到随讥应变和惨淡经营的秘诀,就坚持不懈地进一步改进对外贸易和国内贸易的每一个部门。”(本书第 12 页)其结果,货币流通扩大了。“在人们开始对这些享受日趋讲究,有所发展,不再总是自给自足、或满足干邻里之间的互通有无之后,更多的交换和各种商业使应运而生,于是就有更多的货币进入这种交换。”(本书第 37 页)休谟将这种勤勉称为习惯和生活态度的改变,视为商业社会的特证。
在这种商业社会,由于每个生产者以分工形式进行生产,他们不能仅以自己的产品来满足自己的一切需要,而必须依赖其他的生产者。“不论我以什么为业,社会的若干成员的财富可以有助于增加我的财富;他们消费我所生产的东西、而以他们所生产的东西给我作为交换。”(本书第 70 页)每个生产者的生产都各自独立地进行,不是以满足整个社会的欲望为目的的。但是,生产者相互交换产品,并没有产生混乱状态,而是形成了市场——一种具有维持本身的结构和机能的有机统一体。而且,由于生产者依循市场价格法则,生产和消费得以进行。应当注意,休谟所说的经济法则,其所具有的意义,不仅包括各种经济数量之间的关系,而且也包括维持这种关系的人们的社会关系。
各个生产者日益增多地发生交换关系以后,国外市场与国内市场的区别也消失了。休谟很重视国内市场上商品生产者彼此之间的利益。“国内工业的发展为对外贸易奠定了基础。当国内市场堆积着大批精致的商品时,总会有一部分商品可以出口牟利。”(本书第 70 页)在确立了工商业的英国,对外贸易已只处于从属地位。“诚然,英国人也感觉到了海外贸易有某种不利的一面——农产品价格高昂;这部分地是由于英国工匠的富裕以及货币充足而造成的。不过,既然对外贸易并非专门注重于博取实利,则农产品价格事关数百万人的生计福利,自不应锱铢必较,与民争利。”(本书第 14 页)从而,“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说,货币数量之多寡,对于一个国家内部的幸福安乐,是无关紧要的。”(本书第 34 页)
在国内的这种商品流通中,货币已成为交换的一般尺度,人们已不再把制造货币的材料金银看得很重。“严格地说,货币并不是一个商业方面的问题,而只是人们约定用以便利商品交换的一种工具。它不是贸易机器上的齿轮,而是一种使齿轮的转动更加平滑自如的润滑油。”(本书第 29 页)休谟如果按照这个观点深入研究下去,就会认识到交换过程是以货币为媒介的产品交换,从而对产品的价值和价格作出规定。但是,休谟还保留着重商主义的一面。为了使工商业蓬勃发展,扩大就业,他期望从美洲不断流入贵金属, 并认为货币是经济发展的动力。在这里,货币重新回到推动经济发展的车轮地位,而且被视为具有一定虚构价值的东西。也就是说,如果认为货币本身具有价值,那只是因为一定量的金银能够作为一定的商品价值的等价物进入流通领域。休谟虽然肯定货币具有推动工业发展的作用,却认为金银是在不具有内在价值的情况下进入流通领域的,而由于金银作为流通手段能够影响商品价格和工资,他不得不认为金银本身具有一定的虚构价值。这就不能明确规定货币的职能与本质,结果,在休谟那里,一国的商品总量与一国存有的货币量被机械地址在对称位置,并按照二者的比率规定各种商品的价格与货币的价值。货币增加,各种商品的价格就上涨,货币的价值就降低,这种机械的货币数量说这被采用。按照这种见解,商品没有价格、货币没有价值地进入流通,只是二者的可除部分相互进行交换。易言之,休谟在说明价格运动时,没有考虑货币和商品各自的内在价值,而是把某一国的货币量和商品总量看作两个仅在表面上相互有关的重力体,井把它们放在对称的位置
上,然而,按照这种方法,他不过是将社会的整个生产过程还原为预定给与的要素——货币量与商品总量的力学上的均衡。他在论述货币与商品“相 遇”、实际上是“相互影响”时,不过是将表面上的因果关系当作研究的课题。因为一件商品的价格不外是它的价值的货币名称,在商品与货币处于对称位置时,其结果已由一定的货币量事先给定。休谟认为,“世界上的每一样东西都要靠劳动来购买”,领悟到交换过程不外是以货币为媒介的产品交换,这已极为接近解决交换价值和价格问题,而未能最后解决这个问题,就是因为他在货币问题上受到了重商主义见解的羁绊。但是,我们不能忽视的是,可以说休谟不能不将其视野局限于流通领域,而通过机械的货币数量说这个经济法则,认定生产者的个人利害会自动地保持均衡,形成相互补充的关系。这一点已成为休谟阐明自由贸易论的基础。
休谟将这种机械的货币数量说和国内单纯商品流通能够带来利益的看法转用于分析同外国的贸易关系,批判重商主义政策,提倡自由贸易论。但是, 应当认识到,其基础在于对超出流通过程的整个经济过程的理解,而且其问贯串着休谟的理论的一贯性。机械的货币数量说也被推广运用于对外贸易, 货币量增多,物价就上涨,廉价商品就由国外涌进国内,致使货币外流。在国内确立了工业的情况下,商品价格的降低加强了对外竞争能力,输出增加, 其结果,各国的货币量与商品量取得平衡——货币量自动调节机构论由以形
成。休谟说:“假设英国全部货币的五分之四在一夜之间消失了,就货币量的情况来看,就同倒退到哈里王朝和爱德华王朝时期一样,那末结果又会怎么样呢?一切劳动和商品的价格不见得不会相应下降吧?各种物品的售价未必不会象在那两个王朝时期一样便宜吧?那时候还有哪个国家能在国外市场上同我们争夺呢?或者胆敢以同样的价格(这种价格会给我们提供足够的利润)来从事海运和销售工业品呢?在这种情况下,弥补我们已失去的那些货币量并赶上所有毗邻国家的水平,准是用不了多久吧?一旦我们达到了这些目标,我们马上就丧失廉价劳动和商品的有利条件,我们的殷实富足使货币的进一步流入停顿下来。”(本书第 54 页)这样,尽管货币总量由于对外贸易会发生变化,但它总是象水那样保持一定的水准,“必然会在所有毗邻国家里,使价市与每个国家的技艺与工业始终大体相称。”(本书第 55 页)休谟指出,金银的这种国际流动可以起自动调节作用,各国以此为媒介开展的自由竞争可以调和各国之间的经济利益。“只要国与国之间的公开往来得以保持,每个国家的本国工业就一定能从别国的改进中获得发展。”(本书第69 页)通过与外国自由竞争,国内的商品也将逐步尽可能完美地生产出来。
“各国之间你追我赶的竞争,反倒会使各自的工业蓬勃发展”(本书第 71 页)。由于各国不仅进行商品交换,而且相互交换技术成果,因而直接促进了各国产业的发展。国内的制造业同外国争先改进,将使一切商品提高到最完善的程度。各国最初都是为了消费而输入外国商品,其后便逐渐为了在本国进行生产而引进技术,由此国内生产便不断扩大和完善。“最初,商品是从国外输入的,⋯⋯后来,技艺本身逐渐输入,这显然对我们有利”(本书第 70 页)。休谟就最近两个世纪英国经济的发展如何获益于对外贸易及随之产生的刺激作了如下的概述:“试将英国今天的情况同二百年前作一比较, 就可明了。二百年前,英国的农业和制造业的技艺都极其粗糙和不完善。从那时以来我们所作出的每一项改进,都是仿效国外的结果:对于外国在发展工艺技巧方面的早期成就,直到今天我们也是应当感到庆幸的。”(本书第69 页)
休谟认为,只要金银可以在各国间流动,各国之间的自由贸易就可以自行调节。从这一观点出发,休谟批判了当时依据贸易差额论制定的经济政策。“一般地说,任何一个国家的商业发展和财富增长,非但无损于,而且有助于所有邻国的商业发展和财富增长”(本书第 69 页)按照这个观点,重商主义的信条,即必须确保贸易顺差,不仅毫无意义,而且也不可能实行。根据重商主义的信条,必须禁止货币输出,禁止能满足国内和外国需求的谷物输出(因为一些人怀有这样的“嫉妒心理”,认为“任何国家不牺牲毗邻各国就不能繁荣”),这不能不说是错误的。休谟认为,购入其他各国依赖优越的自然条件生产的商品,反倒会使这些国家繁荣起来,同时,这种繁荣也会使这些国家有可能购买英国的产品。他还认为,国际贸易的扩大将导致与之有关的一切国家发展制造工业和贸易,并使一切国家有可能相互成为很好的
顾客。进一步说,国际贸易的扩大可以使人们利用和享受地球上的一切恩惠。禁止国际贸易,是违反自然的。
在 1758 年的《政治论文集》所增补的题为《论贸易的猜忌》的短篇论文中,休谟在更加猛烈地批判贸易差额论的同时,更为明确地论述了自由贸易论。“造化赋予不同的国家以不同的才能、气候和土壤,从而为各国的交流通商提供了稳固的基础,只要各国始终保持勤劳和文明。而且,一个国家的技艺愈发展,它对勤劳邻国的需求就愈大。人们在变得富足和熟练之后,总向往获得一切尽善尽美的商品;由于拥有大量的商品可用于交换,他们就大量进口一切外国商品。这样固然刺激了出口国家的工业,可是进口国家本身的工业,也由于售出货物作为交换而得到发展。”(本书第 70 页)因而,自由贸易所导致的“任何一个国家的商业发展和财富增长,非但无损于,而且有助于所有邻国的商业发展和财富增长”。因此,休谟就自己关于自由贸易的主张作出了如下的结沦“因此,我直言不讳地承认:不但作为人类的一员, 我要为德国、西班牙、意大利甚至法国的商业繁荣而祈祷,而且作为一个英国国民,我也要为它们祈祷。至少,我深信:如果英国和所有这些国家的君主和大臣们采取这种高瞻远瞩的仁慈观点和睦相处,英国和所有这些国家就会更加繁荣昌盛。”(本书第 72 页)尽管休谟在自由贸易方面作了这些论述, 但是他并未站在无限制的、完全的自由贸易立场上。诚然,他指责了关税壁垒与妨害对外贸易发展的障碍。然而,他不主张取消国际贸易中课征关税所造成的一切限制。他只是反对根源于贸易猜忌的关税,易言之,只是反对不考虑保护国内生产、而仅以单纯限制输入以获得贸易顺差为目的的关税。他说,“不能把对外国商品征收的各种关税一律看作是偏见或无用之举。”(本书第 67 页)他认为旨在振兴、扶植国内产业的保护措施和关税都是正当的, 在关税问题上他考虑到了政府的财政需要与方便。对德国的亚麻织物课征进口税是前一方面的例子,对法国的白兰地课征关税是后一方面的例子。“比方说,对德国亚麻织物征收关税,就能鼓励本国制造商,使从业人员和工业成倍地增加。对白兰地征收关税,就能增加朗姆酒的销路,对我国的南部殖民地是一种支持。”(本书第 67 页)这些论述错误地强调了前节所表达的社会观点。在对白兰地课征关税的例子中,夸大了其在社会目的上的作用,有维护现存社会的意味。如果把这些论述看作是保护贸易论,认为这是休谟经济理论的特征,那就大错而特错了。它们只是显示了休谟的社会理论中的矛盾,如前面已明确指出的,是应予排除的东西。《政治论丛》中的这些论述似可看作这种矛盾的反映或痕迹。
尽管如此,从总体上把握经济问题,明确说明经济法则通过金银的自动调节机构支配着从生产到消费的整个经济过程,从而在私有者之间形成相互补充的均衡,仍是休谟的最大功绩。他曾把自己的理论成果比作实验自然科学的传导水路系统,这表明他研究经济学的方法取自机械学,同时,他认为他自己在经济学上所作的概括——将经济社会理解为自我限制的关系,与自
然科学的真理具有相同的真实性,因而可以说休谟本人充分阐明了这种理论概括的意义。
金银的自动调节机构的意义不止于此。休谟认识到,在这种均衡的背后或支持这种均衡的,是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欲望和利害关系通过这种均衡而得到调节。“为了说明这种作用的必然性,我们不必求助于物质的诱惑力,只要举出人们的兴趣和爱好所产生的那种精神上的吸引力,就足以充分说明问题,这种吸引力既强烈又确凿。”(本书第 56 页)据此,可否认为, 休谟大抵是想说明,各种经济数量之间的关系之所以能遵循一定的法则,是因为人们的欲望相互受到牵制,经济的运转之所以能遵循一定的法则,是因为人们的利害关系得到了调节。在货币流通的背后,欲望的增长刺激了生产和交换,因而使货币流入国内。流通的货币量与商品量之间的不稳定的均衡, 是从事交换的双方推动的利害关系发展的结果。这意味着,通过货币表现的利害关系处于机械的相互作用之中。据此,休谟进一步指出,经济现象遵循一定的法则与人们利害关系的相互调节密切相关。因为,如果经济现象遵循一定的法则系以人们的利害关系为基础,则很明显,那些利害关系本身也遵循着一定的法则。就是说,在休谟对经济法则的理解中,包含着法则背后的人们社会关系的协调。休谟说,在商业社会中,维持社会的根本原则是利己心,然而,“总的一致仍得以保持,由于人们的自然爱好得到较好的照顾, 非但社会、就连个人也都认为,恪遵这些准则是有好处的。”(本书第 11 页)休谟下结论说,在经济现象遵循一定法则的背后,存在着旨在满足自己的欲望和利己心的、相互牵制的人的关系,这种相互关系能够形成,是因为它比较符合于人们的自然倾向。这样,作为《人性论》的出发点的人,即在原始状态下具有直接破坏社会的利己心的人,在《政洽论丛》所探讨的商业社会的相互依存关系中,转化成了最符合自身本性的市民。以扶植与维护商业社会为目的的休谟对课题的研究,在由《人性论》至《政治论丛》的深入发展中,体现了十八世纪苏格兰历史学派的历史理论,并完成了它的使命。本文的目的本来是通过研究《人性论》和《政治论文集》之间的关系,弄清休谟思想的轮廓,弄清休谟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建立所起的作用,但在这样做的同时,也就说明了休谟研究工作的性质。
(胡企林译自日本《经济研究》1982 年 4 月号,朱泱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