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财政上的困难和缓解
宪宗朝的财政形势
宪宗朝的财政形势,虽比肃、代、德宗时有所改善,但仍是困难的。元和二年(807),李吉甫撰《元和国计簿》呈宪宗资治。当时总计天下方镇四十八,州府二百九十五,县千四百五十三。藩镇割据,有十五道七十一州不申户口外,每岁赋税依办止于浙江东西、宣歙、淮南、江西、鄂岳、福建、湖南八道四十九州,一百四十四万户。江南人民负担沉重。而且,当时天下养兵八十三万,大率二户资一兵。
元和六年(811)元月,中书门下奏:“国家自天宝已后,中原宿兵,见在军士可使者八十余万。其余浮为商贩,度为僧道,杂入色役,不归农桑者, 又十有五六。则天下常以三分劳筋苦骨之人,奉七分坐衣待食之辈。今内外官给俸料者不下一万余员。⋯⋯今天下三百郡,一千四百县,故有一邑之地, 虚设群司,一乡之甿,徒分县职,伏请州县可并合者并合之。”①藩镇割据, 庞大的军队,以及庞大的官僚队伍,给宪宗朝的财政造成了极大的困难。
财政上的缓解
唐宪宗任用裴垍为相,采取措施,减轻江淮人民的赋税负担。旧制,民输税有三:一曰上供,二曰送使,三曰留州。建中初定两税,货重钱轻,是后货轻钱重,民所出已倍其初。其留州送使者,所在又降省估就实估,以重敛于民。裴垍责令天下留州送使物,请一切用省估。其观察使,先税所理州以自给,不足部分征收所属州的税。由是江淮人民稍苏息。
唐宪宗又任用李绛为相,绛在北边营田养兵,减轻财政开支。元和七年
(812)李绛奏振武、天德左右良田可万顷,请释能吏开置营田,可以省费足食,宪宗准奏。李绛命度支使卢坦经略,四年时间,开田四千八百顷,收谷四千余万斛,岁省度支钱二十余万缗,边防赖之。
宪宗还委任了一批理财的宰相,如元和元年(806)以李巽为度支盐铁转运使,巽充使一年征课所入达到刘晏征收最高年份,明年过之,又一年加一百八十万缗。“旧制,每岁运江淮米五十万斛抵河阳,久不盈此数,唯巽三年登焉。”①元和四年(809)李巽上奏章荐举彬州司马(王叔文党,八司马之一)程异,吏才明辨,请以为扬子留后,宪宗准许。程异复为扬子留后、淮南等五道两税使,江淮钱谷之弊,多所铲革。元和四年(809)三月,以河东节度使李鄘充诸道盐铁转运使。
元和六年(811)天下大稔,米斗有值二钱者。元和七年(812)四月, 盐铁转运使王布奏:六年(811)卖盐铁计收六百八十五万九千三百贯。
元和年间,由于宪宗任人得当,财政危机稍得纾缓。
① 《资治通鉴》卷二三四,宪宗元和六年。
① 《旧唐书》卷一二三《李巽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