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我国第一部药典——《新修本草》
隋唐以来,新药品种不断增加,外来药物使用经验日益丰富,而旧本草“防葵狼毒,妄曰同根;钩吻黄精,引为连类;鈆锡莫辨,橙柚不分”①等, 存在的错误相当严重。在这样的情况下,用药也十分混乱。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医药学家苏恭(原名苏敬)在个人修订本草的基础上,于高宗显庆二年
(657)上书请求朝廷详定本草。苏恭的请求得到唐高宗的赞同,于是征召医药科技等名家二十二人进行本草学的修订。为了编好这部书,朝廷命令天下郡县将所产地道药材按实物绘描成图,与标本一并送上。同时制定了统一收录删节的原则,即:“《内经》虽阙,有验必录;《(名医)别录》虽存, 无稽必正。”此外,还要求“下询众议”,“定群言得失”,征询各方面的意见。经过举国上下共同努力,于显庆四年(659)完成了修订任务,定书名为《新修本草》。全书共五十四卷,包括正经二十卷,目录一卷;又别立药图二十五卷,图经七卷,目录一卷。共收药八百五十种,分药物为玉石、草、木、禽兽、虫鱼、果菜、米谷及有名未用等九类。书成后颁布全国。这是我国由政府主持,动员全国力量编撰,并由政府颁行全国的第一部药典。其时代远早于国外的药典颁行年代。
《新修本草》也称《唐本草》,可以说是集唐以前本草之大成,完成后除颁行全国作为医学用药的准绳外,并列为国家太医署的教科书。本书不但在国内有着广泛的影响,而且迅即受到国外重视,日本、朝鲜的医药学教育也都以此为课本。这部著作不仅广征博引,而且吸收了国内外的先进成就, 如:记载用白锡、银箔、水银制成齿科汞合金填充剂等,这是当时国内最先进的医疗技术。
① 孔志约:《新修本草·序》,见《中国医籍考》,人民卫生出版社 1956 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