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信念的方法

① 《皮尔士文集》第 5 卷,哈佛大学出版社,第 402 段。

① 《皮尔士文集》第 5 卷,哈佛大学出版社版,第 423 段。

② 《皮尔士文集》第 5 卷,哈佛大学出版社版,第 423 段。

③ 《皮尔士文集》第 5 卷,哈佛大学出版社版,第 423 段。

皮尔士的实用主义强调行动和实践的意义,而为了有效地行动和实践, 必须确定坚定可靠的信念(信仰)。确定信念是行动的准备,因此确定信念便成了他们哲学的主要论题。他认为一切与信念无关、不能引起行动的东西都不应包括在本来意义的哲学思维之内。在他看来,人的思维活动区分为两种状态:怀疑状态和信念确立状态。思维过程就是从怀疑到信念的过程;思维的任务就是确立信念。他说,寻求稳定的信念是思想的“唯一职能”。

什么是信念呢?皮尔士说,信念有三个特性:“第一,它是我们意识到的道理;第二,它平息怀疑的焦虑;第三,它在我们本性中建立一种行动的规则,或简言之,建立起一种习惯。”①这就是说,信念是一种思想、道理; 信念是从怀疑到行动的中间环节;信念是一种行动规则或行动习惯。一句话, 信念就是行动规则的思想。在他看来,信念产生行动的前提,它本身包含着使人行动的因素,决定着不同的行动方式。“信念的本质在于一种习惯的建立,而不同的信念则是由他们所产生的不同行动方式来区别的。”②在思维过程中,当人们在各种可供选择的行动方案面前犹豫不决,情绪焦虑不安的时候,就处于怀疑状态,无法采取行动。只有经过“探究”,确定了行动所要采取的方式,获得了导致行动的信念,才能达到平静、愉快和满足的心境。“只要达到一种信念,我们就十分满足了,不管这个信念是真的还是假的。”

①因此,一旦从怀疑经过探究达到了行动规则的确立,认识的任务也就完成

了。所以,认识的过程也就是怀疑——探究——确立信念的过程。

那么,人们要采用什么办法,才能确定信念呢?为了回答这个问题,皮尔士论述了确定信念的四种方法:

第一种叫作固执的方法。也就是说,一个人可以不顾一切,固执地坚持己见,把自己所相信的东西当作不可动摇的,并把这种信念当作行动的指南。皮尔士说:“如果决定意见是探索的唯一目的,如果信念有一种习惯的性质, 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应当由此而达到我们所希求的目的:对于一个问题采取我们可以想象的任何一种答案。”②就一个人来说,“只要他成功,⋯⋯我看不出能够说什么来反对他这样做。要说他的方法是不合乎理性的,那就是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粗莽。因为那不过等于说他的决定信念的方法不是我们的⋯⋯所以,随他高兴去想吧。”③不过,皮尔士认为,这种固执的方法并非常有其效验的,而且因为过于固执,必然要遭到其他人的反对。因此,有必要改变这种在个人方面确定信念的方法。

第二种叫作权威的方法,即接受国家、教会或其他强力机构(权威)所规定的原则来确定信念。皮尔士说:“让国家的意志代替个人的意志来行动, 让我们来创立一种机关,其目的在于使人民专心注意正确的学说,永远不断地反复地宣传它们,并且把它们教给青年,同时还有权力禁止教授鼓吹或发

① 皮尔士:《怎样使我们的观念清楚明白》,《美国实用主义者著作选》,世界出版公司 1960 年版,第

105 页。

② 皮尔士:《怎样使我们的观念清楚明白》,《美国实用主义者著作选》,世界出版公司 1960 年版,第

105 页。

① 皮尔士:《怎样使我们的观念清楚明白》,《美国实用主义者著作选》,世界出版公司 1960 年版,第 89

页。

② 皮尔士:《机会、爱情与逻辑》,美国 1923 年版,第 17 页。

③ 皮尔士:《机会、爱情与逻辑》,美国 1923 年版,第 20—21 页。

表相反的学说。从人们的理解中消除一切可能引起思想变化的原因,让他们始终是无知无识的,免得他们知道什么理由而产生另外的思想。”又说:“我们必须首先承认它有胜过固执方法的、无与伦比的精神上和道德上的优越性。它的成功比较地更大,而事实上它曾屡次地作出一些极宏伟的成绩。”①不过,皮尔士认为,国家不能事事都管到,而且人们总会了解到别国或别的时代的不同的情况,而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就会在人们的思想上引起怀疑。第三种方法叫作先验的方法。这是社会上有教养的人所使用的方法。这

些人既不接受固执的方法的极端任性,也不接受权威的方法的过分专横,他们企图证明自己的信念具有充分的知识根据,合乎永恒理性的要求。皮尔士认为大多数形而上学家(传统哲学家)都习惯用这种方法。笛卡尔就是一突出的例子。这些人把自己的体系当作是永恒的理性体系,实际上是从他们自己所坚持的信念出发建立起来的,因而与固执的方法并无实质区别。皮尔士也不赞成这种方法。

第四种方法叫作科学的方法。皮尔士认为,以上三种方法都不理想,必须另找切实可行的方法,这就是他的科学方法。他认为哲学在方法上应该仿效成功的科学,只从可以考察的明确前提出发,信赖它的多种不同的论证, 而不是信赖一个人的规定。他说:“要排除怀疑⋯⋯应该发现一种方法,运用这种方法则可以促成我们的信念,可以不凭什么人性的东西,但凭外在的永恒因素——凭借我们的思维对它没有影响的东西——来引起我们的信念。”②皮尔士非常强调要在确定信念的过程中运用科学方法,因为它是公正手段,即排除了主观偏见,又反对盲目崇拜权威,而只根据不受个人意识影响的外部永恒因素(也即依靠众人获得的经验),在众人一致同意的基础上来确定信念。

皮尔士认为,在四种确定信念的方法中,只有他的这种方法才是唯一可靠和科学的方法。他由此认为他的实用主义是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是一种“实验室的态度”。

不过,在皮尔士看来,确定信念本身还不是目的,它最后必然导致采取行动。在他看来,确定信念不仅是行动的根据和出发点,而且是寻找适应环境的行动方式,是建立行动的习惯。也就是说,确定信念本身就已经包含有见之于行动的倾向和促使人们行动起来的因素。比如,“混浊的空气有害人体健康”这个信念,就包含有叫你赶快打开窗户,吸收新鲜空气的行动因素。又如“生命在于运动”这个信念,就包含有促使人们经常注意进行体育锻炼的行动因素,等等。

有什么样的信念,就会有什么样的行动。根据人们行动表现的差异,可以判断他们信念上的分歧,也就是说,人们往往根据不同的行动,来区分他们的不同信念。信念和行动是相互联系的,它们构成人类生活链条上两个彼此交接的基本环节。皮尔士特别重视行动,极其鲜明地显露出作为行动哲学的实用主义的特征。人们确定信念,采取行动,从而获得效果,这就是皮尔士所创立的实用主义的基本思想。

皮尔士把真理看作人的信念。他有时肯定了真理的客观性,认为观念的真理性即在于它们“所表象的对象就是实在”。他肯定只有用科学的方法所

① 皮尔士:《机会、爱情与逻辑》,美国 1923 年版,第 17 页。

② 皮尔士:《机会、爱情与逻辑》,美国 1923 年版,第 25 页。

确立的信念才是真理,用其他方法所确立的信念的真理性甚小。然而,由于他把实际效果当作实用的标准,从而也就把实际效果当作真理的标准。他的这种观点与后来由詹姆斯等人所表述的“真理就是有用、有用就是真理”的公式,并无实质区别。